為鞏固提升光伏扶貧成效,近日江西省印發了《關于實施光伏扶貧擴面工程的意見》。
《意見》指出,我省將深入實施光伏扶貧擴面工程,以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為主,力爭用1-2年時間,加快村級光伏電站對實施《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扶持建檔立卡貧困村的全覆蓋,每個村的電站規模為100千瓦,每年為每村增加4-5萬元集體經濟收入。
根據《意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成驗收后,由縣級統一運營管理,產權和收益權移交貧困村,實行產權集體所有、收益集體分配。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在按合同償還當期貸款本息后,主要用于村級安排貧困人口的公益崗位就業勞務補貼,開展村內基礎設施、環境衛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業。
《意見》指出,我省將深入實施光伏扶貧擴面工程,以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為主,力爭用1-2年時間,加快村級光伏電站對實施《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扶持建檔立卡貧困村的全覆蓋,每個村的電站規模為100千瓦,每年為每村增加4-5萬元集體經濟收入。
根據《意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成驗收后,由縣級統一運營管理,產權和收益權移交貧困村,實行產權集體所有、收益集體分配。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在按合同償還當期貸款本息后,主要用于村級安排貧困人口的公益崗位就業勞務補貼,開展村內基礎設施、環境衛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