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10月11日從國家發改委獲悉,發改委、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能源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到“十四五”期間,形成較為完整的儲能產業體系,全面掌握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儲能關鍵技術和核心裝備。
《意見》提出,儲能是智能電網、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統、“互聯網+”智慧能源(下稱能源互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關鍵支撐技術。未來10年內分兩個階段推進相關工作,第一階段實現儲能由研發示范向商業化初期過渡;第二階段實現商業化初期向規?;l展轉變。
《意見》提出的重點任務,包括推進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范、推進儲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應用示范、推進儲能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穩定性應用示范、推進儲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應用示范、推進儲能多元化應用支撐能源互聯網應用示范。
《意見》提出,鼓勵儲能與可再生能源場站作為聯合體參與電網運行優化,接受電網運行調度,實現平滑出力波動、提升消納能力、為電網提供輔助服務等功能。電網企業應將聯合體作為特殊的“電廠”對待,在政府指導下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聯合體享有相應的權利并承擔應有的義務。
此外,《意見》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儲電、儲熱、制氫等多種形式能源存儲與輸出利用;推進風電儲熱、風電制氫等試點示范工程的建設;支持各類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投資建設運營接入電網的儲能系統;鼓勵利用淘汰或退役發電廠既有線路和設施建設儲能系統;支持具有配電網經營權的售電公司和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配置儲能,提高分布式能源本地消納比例、參與需求響應,降低用能成本,鼓勵相關商業模式探索等。
關于補償機制,《意見》提出,結合電力體制改革,研究推動儲能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獲得合理補償的政策和建立與電力市場化運營服務相配套的儲能服務補償機制。推動儲能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試點工作,建立相配套的儲能容量電費機制。建立健全補償監管機制,嚴懲違規行為。
同時,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向儲能產業傾斜。充分發揮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作用,支持開展儲能基礎、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研究通過中央和地方基建投資實施先進儲能示范工程,引導社會資本加快先進儲能技術的推廣應用。鼓勵通過金融創新降低儲能發展準入門檻和風險,支持采用多種融資方式,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向儲能產業。
《意見》提出,“十三五”期間,建成一批不同技術類型、不同應用場景的試點示范項目;研發一批重大關鍵技術與核心裝備,主要儲能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初步建立儲能技術標準體系,形成一批重點技術規范和標準;探索一批可推廣的商業模式;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儲能產業發展進入商業化初期,儲能對于能源體系轉型的關鍵作用初步顯現。
“十四五”期間,儲能項目廣泛應用,形成較為完整的產業體系,成為能源領域經濟新增長點;全面掌握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儲能關鍵技術和核心裝備,部分儲能技術裝備引領國際發展;形成較為完善的技術和標準體系并擁有國際話語權;基于電力與能源市場的多種儲能商業模式蓬勃發展;形成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儲能產業規?;l展,儲能在推動能源變革和能源互聯網發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