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就光伏電池及組件全球保障措施調查(“201”調查)作出損害裁決,認定進口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下一步將研究對進口產品采取限制措施。
早在今年5月24日,據我國商務部網站消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公告,稱應國內光伏企業Suniva申請,對全球光伏電池及組件發起保障措施調查(“201”調查)。
在業界看來,這一調查顯然針對中國(中國光伏產能占全球約80%),此前,Suniva提起的關于發起“201”調查的申請,曾一度引發中國光伏產業的不安。人們擔心,ITC會蓄意將“201”調查培育為接力美國對華光伏“雙反”的“下一棒”,使美方始終具有對于中國光伏產業的威懾力。
而如今,無論初衷究竟為何,如業界擔憂的那樣,ITC果然應Suniva申請,正式發起了“201”調查,并最終作出了損害裁決。
對此,我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日前發表談話,指出美國調查機關不顧其他國家、國內各州政府及眾多光伏下游企業的強烈反對,也罔顧近年來對光伏產品多次采取貿易救濟措施、已為其國內產業提供足夠保護的客觀事實,堅持認定進口光伏產品嚴重損害國內產業,不僅增加了光伏產品全球正常貿易的不確定性,也無助于美國內光伏產業整體健康、均衡發展。
“201”調查存針對性
根據相關報道,4月17日,總部位于美國喬治亞州的光伏電池和組件制造商Suniva正式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4月26日,該公司隨即以《1974年貿易法》的“201”條款為依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起訴訟,要求對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硅光伏電池片和組件發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調查。
5月24日,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聯合發表《聲明》,對該項調查及其結論的公正性,是否對全球光伏產業的自由貿易產生不利影響,進而損害全球光伏行業健康發展表達了擔憂。
所謂“201”調查,根據美國《1974年貿易法》規定,在來自其他國家的進口產品數量激增以致給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時,總統有權采取適當的救濟措施以防止或補救損害并便利國內產業進行必要的調整。該部分內容規定在1974年貿易法第201節以下,因此被稱為“201”條款。由于這一措施,可使得美國得以暫時解除其在雙邊和多邊貿易協定中的部分義務,因此也稱為“免責條款”。
根據《聲明》介紹,201保障措施是有別于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貿易救濟措施,可能包括征收關稅、實施最低限價和進口配額限制等類別。一旦美國總統認可國際貿易委員會在201保障措施調查中提出的建議并最終采取貿易救濟措施,全球各國光伏企業對美的出口都將受到直接影響。
在此基礎上,一位述法律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分析,與“雙反”相比較,“201”條款裁決程序將更簡單快速。“除了不需要額外證明存在不公平補貼或者傾銷情況,且其只需要認定進口產品是否使Suniva遭受嚴重損失而需要采取補救措施,如果為肯定裁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即將提交至白宮決定是否采取救濟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業界認為“Suniva向中國光伏推卸責任”恐怕不是一項偶然事件,特別是將其與5月初,作為2011年、2012年兩次發起向中國光伏企業征收“懲罰性關稅”的美國“雙反”案始作俑者——SolarWorld宣布破產一事聯系在一起時,“有一種可能性便是存在的,SolarWorld破產且不復存在后,歐盟、美國的對華‘雙反’案就缺少了申請人,而Suniva的訴訟,恰好令‘美國201’成為‘雙反’的延續,亦為一批居心不良者,提供了持續威脅中國光伏的‘核武器’。”上述法律人士向記者表示。
還有業界人士認為,“201”條款一方面將直接影響美國光伏下游產品的成本上漲,客觀上導致美國新能源行業,尤其是光伏行業的大幅衰退;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恰恰也迎合了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競選中發表的關于發展清潔能源的言論,其目的顯而易見是要更多的制造企業回流美國。
擔心殃及中國光伏海外布局
事實上,由于歐美頻繁對國內光伏企業發起反傾銷調查,近年來,我國光伏對歐美等國的出口已顯著降低。
根據工信部發布的《2016年中國光伏產業運行情況》,2016年,中國光伏產業延續2015年以來的回暖態勢,產業總產值達到3360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7%,整體運行狀況良好。多晶硅、硅片、光伏電池、光伏組件等產業鏈各環節生產規模全球占比均超過50%,繼續位居全球首位。
據統計,2016年,中國硅片、電池片和組件產品出口額約為138.4億美元,同比下降11.3%;對印度、土耳其、智利、巴基斯坦等新興市場出口顯著提升,對歐美傳統市場出口占比下降幅度達到30%。
中國光伏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年,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為140億美元,同比下降10.4%。其中,硅片出口額27.1億美元,同比增長29.2%;電池片出口額8.1億美元,同比增長11.5%;組件出口額105億美元,同比下降18%。值得注意的是,歐美日等傳統出口市場出口占比均出現不同幅度的下滑。比如對美國出口額同比下降24.8%;對日本出口額同比下降28.4%;但是,對馬來西亞出口額同比增長132.3%;對巴西出口額同比增長832.1%。
進入2017年,根據相關統計數字,2017年上半年,我國對美國光伏組件出口額同比下降96.6%;對德國同比下降96.3%;對荷蘭同比下降73.7%。然而,對印度出口額同比增長67.3%;對巴西出口額同比增長117.9%;對墨西哥同比增長284.7%。在此基礎上,海關統計,2017年上半年,我國對美國光伏出口占光伏出口總量的比重不到1%。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秘書長王勃華表示,從市場格局來講,過去光伏市場主要是在歐洲,比如在德國,但現在這個格局發生了很大變化,去年亞洲市場已經當之無愧成為世界最大的市場,而且新增市場占到三分之二,但歐洲市場已經萎縮到只占9%。
不過,仍然令業界感到擔憂的是,由于歐美頻繁對國內光伏企業發起反傾銷調查,國內眾多光伏企業紛紛在越南、泰國、印尼等東南亞國家建廠,通過這些國家向美國輸出產品。而如果美國啟動“201”調查,將殃及中國光伏企業在海外的產能布局。
早在今年5月24日,據我國商務部網站消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公告,稱應國內光伏企業Suniva申請,對全球光伏電池及組件發起保障措施調查(“201”調查)。
在業界看來,這一調查顯然針對中國(中國光伏產能占全球約80%),此前,Suniva提起的關于發起“201”調查的申請,曾一度引發中國光伏產業的不安。人們擔心,ITC會蓄意將“201”調查培育為接力美國對華光伏“雙反”的“下一棒”,使美方始終具有對于中國光伏產業的威懾力。
而如今,無論初衷究竟為何,如業界擔憂的那樣,ITC果然應Suniva申請,正式發起了“201”調查,并最終作出了損害裁決。
對此,我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日前發表談話,指出美國調查機關不顧其他國家、國內各州政府及眾多光伏下游企業的強烈反對,也罔顧近年來對光伏產品多次采取貿易救濟措施、已為其國內產業提供足夠保護的客觀事實,堅持認定進口光伏產品嚴重損害國內產業,不僅增加了光伏產品全球正常貿易的不確定性,也無助于美國內光伏產業整體健康、均衡發展。
“201”調查存針對性
根據相關報道,4月17日,總部位于美國喬治亞州的光伏電池和組件制造商Suniva正式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4月26日,該公司隨即以《1974年貿易法》的“201”條款為依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起訴訟,要求對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硅光伏電池片和組件發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調查。
5月24日,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聯合發表《聲明》,對該項調查及其結論的公正性,是否對全球光伏產業的自由貿易產生不利影響,進而損害全球光伏行業健康發展表達了擔憂。
所謂“201”調查,根據美國《1974年貿易法》規定,在來自其他國家的進口產品數量激增以致給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時,總統有權采取適當的救濟措施以防止或補救損害并便利國內產業進行必要的調整。該部分內容規定在1974年貿易法第201節以下,因此被稱為“201”條款。由于這一措施,可使得美國得以暫時解除其在雙邊和多邊貿易協定中的部分義務,因此也稱為“免責條款”。
根據《聲明》介紹,201保障措施是有別于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貿易救濟措施,可能包括征收關稅、實施最低限價和進口配額限制等類別。一旦美國總統認可國際貿易委員會在201保障措施調查中提出的建議并最終采取貿易救濟措施,全球各國光伏企業對美的出口都將受到直接影響。
在此基礎上,一位述法律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分析,與“雙反”相比較,“201”條款裁決程序將更簡單快速。“除了不需要額外證明存在不公平補貼或者傾銷情況,且其只需要認定進口產品是否使Suniva遭受嚴重損失而需要采取補救措施,如果為肯定裁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即將提交至白宮決定是否采取救濟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業界認為“Suniva向中國光伏推卸責任”恐怕不是一項偶然事件,特別是將其與5月初,作為2011年、2012年兩次發起向中國光伏企業征收“懲罰性關稅”的美國“雙反”案始作俑者——SolarWorld宣布破產一事聯系在一起時,“有一種可能性便是存在的,SolarWorld破產且不復存在后,歐盟、美國的對華‘雙反’案就缺少了申請人,而Suniva的訴訟,恰好令‘美國201’成為‘雙反’的延續,亦為一批居心不良者,提供了持續威脅中國光伏的‘核武器’。”上述法律人士向記者表示。
還有業界人士認為,“201”條款一方面將直接影響美國光伏下游產品的成本上漲,客觀上導致美國新能源行業,尤其是光伏行業的大幅衰退;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恰恰也迎合了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競選中發表的關于發展清潔能源的言論,其目的顯而易見是要更多的制造企業回流美國。
擔心殃及中國光伏海外布局
事實上,由于歐美頻繁對國內光伏企業發起反傾銷調查,近年來,我國光伏對歐美等國的出口已顯著降低。
根據工信部發布的《2016年中國光伏產業運行情況》,2016年,中國光伏產業延續2015年以來的回暖態勢,產業總產值達到3360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7%,整體運行狀況良好。多晶硅、硅片、光伏電池、光伏組件等產業鏈各環節生產規模全球占比均超過50%,繼續位居全球首位。
據統計,2016年,中國硅片、電池片和組件產品出口額約為138.4億美元,同比下降11.3%;對印度、土耳其、智利、巴基斯坦等新興市場出口顯著提升,對歐美傳統市場出口占比下降幅度達到30%。
中國光伏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年,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為140億美元,同比下降10.4%。其中,硅片出口額27.1億美元,同比增長29.2%;電池片出口額8.1億美元,同比增長11.5%;組件出口額105億美元,同比下降18%。值得注意的是,歐美日等傳統出口市場出口占比均出現不同幅度的下滑。比如對美國出口額同比下降24.8%;對日本出口額同比下降28.4%;但是,對馬來西亞出口額同比增長132.3%;對巴西出口額同比增長832.1%。
進入2017年,根據相關統計數字,2017年上半年,我國對美國光伏組件出口額同比下降96.6%;對德國同比下降96.3%;對荷蘭同比下降73.7%。然而,對印度出口額同比增長67.3%;對巴西出口額同比增長117.9%;對墨西哥同比增長284.7%。在此基礎上,海關統計,2017年上半年,我國對美國光伏出口占光伏出口總量的比重不到1%。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秘書長王勃華表示,從市場格局來講,過去光伏市場主要是在歐洲,比如在德國,但現在這個格局發生了很大變化,去年亞洲市場已經當之無愧成為世界最大的市場,而且新增市場占到三分之二,但歐洲市場已經萎縮到只占9%。
不過,仍然令業界感到擔憂的是,由于歐美頻繁對國內光伏企業發起反傾銷調查,國內眾多光伏企業紛紛在越南、泰國、印尼等東南亞國家建廠,通過這些國家向美國輸出產品。而如果美國啟動“201”調查,將殃及中國光伏企業在海外的產能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