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科技裝備司處長齊志新在中國能源研究會年會儲能分論壇上透露,《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基本走完簽批程序,預計近期將正式印發。齊志新圍繞能源革命和儲能產業發展談了以下看法:
第一,從推動能源革命落地的高度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
能源轉型是世界潮流,天下大勢。2014年6月,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能源“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三年來,各有關方面和能源行業認真學習、堅決貫徹能源革命戰略思想,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謀劃出臺了一系列規劃、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推動落實了一大批重大事項。三年來,我們對能源革命戰略思想的認識更加深入,方向更加明確、思路更加清晰,當前首要任務是狠抓落實,切實讓總書記的能源革命戰略思想落地生根。
能源轉型、能源革命體現在“三化”:一是化石能源清潔化,二是非化石能源尤其是新能源的規模化,三是能源系統智能化。新一輪工業革命的核心就是智能化,也將深刻改變能源的格局,重塑能源。
在能源革命“三化”過程中,儲能扮演了重要角色,是一個關鍵支撐因素。促進儲能技術產業發展有利于推動非化石能源規模促進、有利于促進非化石能源和微電網的發展、有利于提升電力系統的靈活性,有利于推動能源互聯網建設、有利于推動交通轉型和革命、有利于我國在世界新一輪全球技術革命和產業變革中搶占先機。可以說,推動能源革命落地,離不開儲能;要讓能源革命的藍圖成為實現,必須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
第二、強化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頂層設計。
儲能作為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要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必須強化頂層設計。近一年多來,我們集聚行業智慧,起草了《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今年3月份廣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見。
截至目前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財政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已經基本走完簽批程序,預計近期將正式印發。指導意見作為一個原則性、方向性的文件,我們總的考慮是“四個堅持”:
一是堅持市場主導。按照“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的原則,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企業的主體作用。政府部門主要在規劃引導、制定政策、營造環境、統籌協調方面發揮作用,其余的該由市場決定的都交給市場,例如技術路線問題,完全由企業自主決定,從能源系統來說到底用不用儲能、用什么儲能、都用事實說話、讓市場自主選擇。在投資管理方面,堅決貫徹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明確提出除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錄》已有規定的,一律實施備案制,由地方具體實施,儲能項目無需審批主要由企業自主決策。
二是堅持創新引領。儲能的發展離不開創新,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體制機制創新、政策措施創新等等,可以說,創新是貫穿《指導意見》的各個部分,是這個文件的靈魂。
三是堅持有序推進。毫無疑問,儲能的發展應給予大力支持,應倍加呵護。各個地方發展儲能產業的熱情也很高,但是一定要堅持示范先行,各地方也要量力而為,避免出現一哄而上、遍地開花的現象,否則,只會損害儲能產業的成長和發展。
四是堅持系統思維。儲能在能源系統中才能生存,要從能源系統的角度看待儲能,尋求儲能的發展機會。另一方面,要從全產業鏈、全生命周期的視角謀劃儲能的發展,雖然儲能產業剛剛起步,在儲能產品的梯次利用與回收體系、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等方面《指導意見》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以上“四個堅持”就是《指導意見》的基本考慮。
第三,大力推動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與全行業一起從五個方面大力推動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這是指導意見下一步正式印發之后要著力推動落實的工作。
一是構建有利于儲能發展的政策環境。
首先,要破除儲能接入的政策壁壘。要根據電力體制改革的精神和進展,以市場化為導向,研究形成包括價格機制在內的、體現儲能價值的市場機制。
我們相信,有了一個公平的政策環境,儲能產業就會更快更好的發展起來。我們也觀察到,不同國家儲能產業非常有特色,充分反映了其能源體制和政策環境。美國電力市場比較發達,輔助服務是最熱點的應用領域;德國戶用光伏發展的比較好,為戶用光伏配套是儲能一個主要的應用領域,可以說,有什么樣的市場環境,就有什么樣的儲能商業模式和產業形態,“什么地上長什么莊稼”。沒有兩個市場環境是完全一樣的,不能期盼體制改革一蹴而就。我們的能源體制正在不斷完善過程中,在全球排第一位的儲能在輔助服務領域的應用,在我國占比反而很小,但儲能依然顯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對政策環境,我相信是越來越好。
二是加快技術創新。
要加大對儲能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依托行業建設儲能技術創新平臺,開展關鍵技術、材料、器件、模塊、系統等方面的攻關,讓各種儲能技術在“賽馬”機制下互相PK、快速進步。儲能技術能不能取得大的突破,能不能更具市場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儲能產業自身,在這方面,產學研用等各個環節還要繼續努力。
三是開展儲能項目示范。
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發展之初,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成本高。回顧它們的發展歷程,清晰的表明了一個規律,隨著產業規模增加,成本直線下降,反過來成本下降又促進了產業發展,這就是像一個技術進步與產業發展良性互動的軌道——在步入這個軌道之前,即使有很多的政策刺激,也發展不起來;而一旦步入這個軌道,就擋也擋不住了。如光伏,2008年至今,度電成本下降80%以上,而且下降的趨勢仍在持續,2016年度電成本下降20%,今年還要下降10%以上,堪稱“完美的學習曲線”,目前,阿聯酋、法國、美國及智利的一些光伏項目的度電成本已經低至5美分,3美分的項目也出現了,到2030年平均達到2-3美分,2040年1-2美分是可以預期的。
目前儲能和風電、光伏發電發展之初的問題非常相似,三個特征:一是成本還比較高,二是規模還很小,三是發展速度較快。通過儲能應用示范,形成一定的產業規模,形成創新與產業發展互相促進、快速迭代的態勢,把儲能送上“完美的學習曲線”的快速發展軌道,加快突破成本高等瓶頸問題,促進儲能的規模化應用。
四是組織儲能應用示范試點。
《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印發實施后,各個地方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適合本地的落實方案。當然前面提到,儲能產業不能一哄而上,組織開展儲能應用區試點,就是要選擇少數在儲能技術、產業鏈、政策、市場等方面確實有基礎、有優勢的地方,進一步引導國家技術資源、人才資源、產業資源,包括投資和政策資源,向這些地方集聚疊加,形成率先發展的“產業高地”,以此提升產業發展效率。儲能產業發展不能把寶貴資源分散使用,也不能遍地開花,產業發展上,不要說7個“小矮人”,10個“小矮人”也比不上一個“白雪公主”,我們一定要集中力量辦大事,通過打造若干“產業高地”帶動儲能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五是強化行業管理和服務。
儲能是以功能定義的一類產品,涉及面很廣,又是新興產業,在行業管理的很多方面都亟待完善。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強化管理和服務:一是加強組織協調,與有關部門形成溝通協作機制,統籌解決儲能技術為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這次在儲能指導意見編制過程中,充分體現各個部門協作的原則,發改委涉及到儲能的價格機制,包括統籌協調,包括后續的產品回收、生產責任延伸制度,科技部在創新發展方面,財政部在財政支持方面,他們在大方向上都是給予了大力的支持。現在文件也順利簽出來了,后續我們想這個各個部門協同的機制還要繼續更好的為儲能產業提供服務。二是充分發揮行業的平臺作用,鼓勵行業平臺更好發揮作用,在重大問題研究和決策咨詢中要依托行業平臺充分聽取行業的意見建議。三是依托行業進一步加快建立完善儲能產業信息平臺、產業服務平臺,為行業科學決策提供支撐,促進行業的溝通交流和智慧碰撞,支撐產業發展。儲能作為新興產業,它不像好多行業過去有一些行業協會,完善的產業體系,現在找個數據非常不容易,下一步要依托行業平臺,把必要的支撐性的體系,像信息、統計、服務這些體系建立下來,為我們行業下一步更好更快的發展提供必要支撐。四是加快開展標準體系的研究和建設,支撐、引領、規范儲能產業發展。
以上五個方面也是我們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也是下一步我們要抓落實的五項重點工作。剛才講總書記提出能源革命四個合作戰略思想已經三年了,到今天最重要是真刀真槍地干,把工作抓落實了,讓能源革命真正落地。
下一步等意見正式印發之后,我們還會組織正式的宣貫活動,我們會把各省市相關主管部門都給請過來,我們也會邀請一些專家介紹一下行業的情況,相當于做一個培訓,把意見正向做一個解讀,下一步的工作也做一個安排,集聚各方面的力量,從地方到行業協會、行業平臺、專家,包括產業界共同推動儲能產業的發展。
能源革命的藍圖已經繪就,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號角已經吹響,盡管現在有些方面環境條件不夠完善,但我們沒有理由等待,沒有理由抱怨,“埋頭苦干,莫問前程”,我們要相信歷史潮流的力量、相信思想的力量、相信創新的力量、相信市場的力量、相信企業家精神的力量,儲能未來明天一定會更好。
附件為征求意見稿:(僅供參考)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征求《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決策部署,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推動儲能電站示范工程建設,加強多種電源和儲能設施集成互補"任務,結合落實《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和《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我們研究編制了《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儲能是智能電網、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統、“互聯網+”智慧能源(以下簡稱能源互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關鍵支撐技術。儲能能夠為電網運行提供調峰、調頻、用、黑啟動、需求響應支撐等多種服務,是提升傳統電力系統靈活性、經濟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儲能能夠顯著提高風、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納水平,支撐分布式電力及微網,是推動主體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關鍵技術;儲能能夠促進能源生產消費開放共享和靈活交易、實現多能協同,是構建能源互聯網,促進能源新業態發展的核心基礎。
近年來,我國儲能呈現多元發展的良好態勢:抽水蓄能發展迅速;壓縮空氣能、飛輪儲能,超導儲能和超級容,鉛蓄電池、鋰離子電池、鈉硫電池、液流電池等儲能技術研發應用加速;儲熱、儲冷、儲氫技術也取得了一定進展。我國儲能技術總體上已經初步具備了產業化的基礎。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對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推進我國能源行業供給側改革、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同時還將帶動從材料制備到系統集成全產業鏈發展,成為提升產業發展水平、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動能。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能源戰略思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任務,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第十四次會議和國家能源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重大決策部署要求,適應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著眼能源產業全局和長遠發展需求,緊密圍繞改革創新,以機制突破為重點、以技術創新為基礎、以應用示范為手段,促進儲能技術和產業發展,支撐和推動能源革命,為實現我國從能源大國向能源強國轉變和經濟提質增效提供技術支撐和產業保障。
(二)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企業參與。加強頂層設計,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臺金融、財稅、價格等配套措施,統籌解決行業創新與發展重大共性問題。加強引導和信息服務,推動儲能設施合理開放,鼓勵多元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新引領、示范先行。營造開放包容的創新環境,鼓勵各種形式的技術、機制及商業模式創新。充分發揮示范工程的試點作用,推進儲能新技術與新模式先行先試,形成萬眾創新良好氛圍。
市場主導、改革助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儲能領域。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進程,逐步建立完善電力市場化交易和靈活性資源的定價機制,還原能源商品屬性,著力破解體制機制障礙。
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加強統籌規劃,優化儲能項目布局。重視上下游協調發展,優化從材料、部件、系統、運營到回收再利用的完整產業鏈。健全標準、檢測和認證體系,確保產品質量和有序競爭。推行綠色設計理念,研究建立儲能產品的梯級利用與回收體系,加強監管,杜絕污染。
(三)發展目標
未來10年內分兩個階段推進相關工作,第一階段實現儲能由研發示范向商業化初期過渡;第二階段實現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
“十三五”期間,建成一批不同技術類型、不同應用場景的試點示范項目;研發一批重大關鍵技術與核心裝備,主要儲能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初步建立儲能技術標準體系,形成一批重點技術規范和標準;探索一批可推廣的商業模式;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儲能產業發展進入商業化初期,儲能對于能源體系轉型的關鍵作用初步顯現。
“十四五”期間,儲能項目廣泛應用,形成較為完整的產業體系,成為能源領域經濟新增長點;全面掌握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儲能關鍵技術和核心裝備,部分儲能技術裝備引領國際發展;形成較為完善的技術和標準體系并擁有國際話語權;基于電力與能源市場的多種儲能商業模式蓬勃發展;形成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儲能產業規模化發展,儲能在推動能源變革和能源互聯網發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現。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范
集中攻關一批具有關鍵核心意義的儲能技術和材料。加強基礎、共性技術攻關,圍繞低成本、長壽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總體目標,開展儲能原理和關鍵材料、單元、模塊、系統和回收技術研究,發展儲能材料與器件測試分析和模擬仿真。重點包括變速抽水蓄能技術、大規模新型壓縮空氣儲能技術、化學儲電的各種新材料制備技術、高溫超導磁儲能技術、高溫固體儲熱材料與儲熱技術、儲能系統集成技術、能量管理技術等。
試驗示范一批具有產業化潛力的儲能技術和裝備。針對不同應用場景和需求,開發分別適用于長時間大容量、短時間大容量、分布式以及高功率等模式應用的儲能技術裝備。大力發展儲能系統集成與智能控制技術,實現儲能與現代電網協調優化運行。重點包括10MW/100MWh級超臨界壓縮空氣,儲能系統、1MW/1000MJ級飛輪儲能陣列機組、100MW級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大容量新型熔鹽儲熱裝置、應用于智能電網及分布式發電的超級電容電能質量調節系統等。
應用推廣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儲能技術和產品。加強引導和扶持,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加速技術轉化。鼓勵儲能產品生產企業采用先進制造技術和理念提質增效,鼓勵創新投融資模式降低成本,鼓勵通過參與國外應用市場拉動國內裝備制造水平提升。重點包括100MW級全釩液流電池儲能電站、高性能鉛炭電池儲能系統等。
完善儲能產品標準和檢測認證體系。建立與國際接軌、涵蓋儲能規劃設計、設備及試驗、施工及驗收、并網及檢測、運行與維護等各應用環節的標準體系,并隨著技術發展和市場需求不斷完善。完善儲能產品性能、安全性等檢測認證標準,建立國家級儲能檢測認證機構,加強和完善儲能產品全壽命周期質量監管。建立和完善不合格產品召回制度。
(二)儲能支撐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
鼓勵可再生能源場站合理配置儲能系統。研究確定不同特性儲能系統接入方式及對通信、控制、保護的要求,對于滿足要求的儲能系統,電網應準予接入并納入其監控和運行調度。
推動儲能系統與可再生能源協調運行。鼓勵儲能與可再生能源場站作為聯合體參與電網運行優化,接受電網運行調度,實現平滑出力波動、提升消納能力、為電網提供輔助服務等功能。電網企業應將聯合體作為特殊的“電廠”對待,享有相應的權利并承擔應有的義務。
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場站側儲能補償機制。研究和定量評估可再生能源場站側配置儲能設施的價值,探索合理補償方式。
支持應用多種儲能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儲電、儲熱、制氫等多種形式能源存儲與輸出利用;推進風電儲熱、風電制氫、光熱等試點示范工程的建設。
(三)儲能促進電力系統靈活性穩定性提升工程
支持儲能系統直接接入電網。研究儲能接入電網的容量、電壓等級等技術要求。鼓勵電網等企業根據需求集中或分布式接入儲能系統,并開展運行優化技術研究和應用示范。支持各類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投資建設運營接入電網的儲能系統。鼓勵利用淘汰或退役發電廠既有線路和設施建設儲能系統。
建立健全儲能參與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參照火電廠提供輔助服務相關政策和機制,允許儲能系統與機組聯合或作為獨立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競爭。根據電力市場發展逐步優化,形成“按效果付費、誰受益誰付費”的價格補償機制。
探索建立儲能容量市場。結合電力體制改革,參考抽水蓄能相關政策,探索建立儲能容量市場的規則與監管機制,對滿足條件的各類大規模儲能系統給予容量補償。
(四)儲能推動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工程
鼓勵在用戶側建設分布式儲能系統。研究制定用戶側接入儲能的準入標準,引導和規范用戶側分布式電儲能系統建設。支持具有配電網經營權的售電公司和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配置儲能,提高分布式能源本地消納比例、參與需求響應,降低用能成本,鼓勵相關商業模式探索。
完善用戶側儲能系統支持政策。結合電力體制改革,允許儲能通過市場化方式參與電能交易.支持用戶側建設的一定規模的電儲能設施與發電企業聯合或作為獨立主體參與調頻、調峰等輔助服務。
支持微電網和離網地區配置儲能。鼓勵通過配置多種儲能提高微電網供電的可靠性和電能質量;積極探索含儲能的微電網參與電能交易、電網運行優化的新技術和新模式。鼓勵開發經濟適用的儲能系統解決或優化無電人口供電方式。
(五)儲能多元化應用支撐能源互聯網發展工程
提升儲能系統的信息化和管控水平。促進儲能基礎設施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支持能量信息化技術的研發應用。逐步實現對儲能的能源互聯網管控,提高儲能資源的利用效率,充分發揮儲能系統在能源互聯網中的多元化作用。
鼓勵基于多種儲能實現能源互聯網多能互補、多源互動。鼓勵大型綜合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實現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支持開放共享的分布式儲能大數據平臺和能量服務平臺的建設。鼓勵家庭、園區、區域等不同層次的終端用戶互補利用各類能源和儲能資源,實現多能協同和能源綜合梯級利用。
拓展電動汽車等分散電池資源的儲能化應用。積極開展電動汽車智能充放電業務,探索電動汽車動力電池、通訊基站電池、不間斷電源(UPS)等分散電池資源的能源互聯網管控和儲能化應用。完善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監管,開展對淘汰動力電池進行儲能梯次利用研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會同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完善扶持政策,切實推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形成政、產、學、研、用結合的發展局面。依托行業力量建設國家級儲能技術創新平臺;充分發揮專業協(學)會、研究會作用,引導行業創新方向。建立儲能專業咨詢委員會,為政府決策提供支撐。推動成立國家級產業聯盟,加強產業研究、建立信息渠道。各地能源主管部門應結合實際,牽頭研究制定適合本地的落實方案,因地制宜,科學組織,杜絕盲目建設和重復投資,務實有序推進儲能技術和產業發展。
(二)完善政策法規
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儲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正在制修訂過程中的能源法、電力法等法律法規應適應儲能應用新模式發展需求。加強電力體制改革與儲能發展市場機制的協同對接,結合電力市場建設研究形成儲能應用價格機制。積極開展儲能創新應用政策試點,破除設備接入、主體身份、數據交互、交易機制等方面的政策壁壘,研究制定適應儲能新模式發展特點的稅收、保險等相關政策法規。
加強儲能技術、產品和模式等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加強儲能安全與環保政策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儲能系統制造商承擔回收利用主體責任的回收利用管理體系。儲能系統開發應采用標準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結構設計,協商開放儲能控制系統接口和通訊協議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關信息。
(三)開展試點示范
圍繞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發展分布式電力和微網、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加快建設能源互聯網等重大需求,布局一批具有引領作用的重大儲能試點示范工程。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部門和企業,因地制宜開展各類儲能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在技術創新、運營模式、發展業態和體制機制等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試,總結積累可推廣的成功經驗。
(四)建立補償機制
充分吸收國外經驗,將先進儲能納入可再生能源發展、配電網建設、智能電網等專項基金支持范圍。根據不同應用場景研究出臺針對性補償政策,出臺納入補償范圍的先進儲能技術標準并實施動態更新,研究建立分期補償和補償退坡機制。建立健全補償監管機制,嚴懲違規行為。結合電力體制改革研究推動儲能價格政策。
(五)引導社會投資
落實簡政放權精神,研究建立程序簡化、促進投資的儲能投資管理機制,對于獨立的儲能項目,除《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已有規定的,一律實行備案制,由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備案。充分發揮國家科技計劃和相關專項作用,支持開展儲能基礎、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將先進儲能納入中央和地方預算內資金重點支持方向,發揮資金引導作用,加快組織實施儲能示范工程。鼓勵通過金融創新降低儲能發展準入門檻和風險,支持采用多種融資方式,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向儲能產業。
(六)推動市場改革
加快電力市場建設,建立儲能等靈活性資源市場化交易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激發市場活力。建立健全準入制度,鼓勵第三方資本、小微型企業等新興市場主體參與市場,促進各類所有制企業的平等、協同發展。
(七)夯實發展基礎
依托行業建立儲能信息公共平臺,加強信息對接、共享共用和交易服務。創新人才引進和培養機制,引進一批領軍人才,培育一批專業人才,形成支持儲能產業的智力保障體系。加強宣傳,擴大示范帶動效應,吸引更多社會資源參與儲能技術研究和產業創新發展。
附件2
《關于促進我國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編制說明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提出了“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發展的戰略思想。其中,通過發展儲能等先進技術實現能源發展轉型是能源技術革命的核心內容之一。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指出要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盡可能利用清潔能源”。其中,儲能是提高清潔能源供暖水平的一項技術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將“推動儲能電站示范工程建設,加強多種電源和儲能設施集成互補”列入能源發展重大工程。國家能源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指出“要集中力量在儲能技術上取得突破”。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上述一系列決策部署,指導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國家能源局研究編制了《關于促進我國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一、編制背景
儲能是智能電網、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統、“互聯網+”智慧能源(以下簡稱能源互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關鍵支撐技術,對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具有廣泛而重要的價值。其規模應用有利于提升傳統電力系統靈活性、經濟性和安全性,顯著提高風、光等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和支撐分布式電力及微網,有利于促進能源生產消費智能化、實現多能協同和能源發展新模式、新業態發展。
全球儲能產業自2008年以來一直保持快速增長的發展態勢。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球電力儲能裝機總規模約168.4GW,占全球電力總裝機的2.7%,其中主要是抽水蓄能和化學儲能。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主要集中在美、日等政策支持力度大和電力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國家,重點應用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并網、電力調頻、電力輸配、分布式微網和電動汽車等領域。
近幾年來,在我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等的推動下,我國儲能呈現多元發展的良好態勢:抽水蓄能發展迅速;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鉛蓄電池、鋰離子電池、鈉硫電池、液流電池等,超導儲能和超級電容等儲能技術研發應用加速;儲熱、儲冷、儲氫技術也取得了一定進展。我國儲能技術總體上已經初步具備了產業化的基礎。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底,我國電力儲能裝機總規模約24.2GW,占電力總裝機的1.5%,其中化學儲能189.4MW。
2016年以來,我國化學儲能項目進入加速建設階段,年增長率超過34%。但是,與我國當前能源結構調整和能源創新發展的要求相比,我國儲能技術與產業的發展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體現在四方面不足:
一是政策支持不足。我國尚未形成支持儲能產業的政策體系,儲能在能源系統中受重視程度嚴重不足。
二是研發示范不足。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儲能技術研發示范總體起步較晚且投入不足,儲能先進性和成熟度還有待提高。目前只有液流電池、鋰離子電池、壓縮空氣、鈉流電池等少數儲能技術進行了示范,示范技術少,示范領域十分有限,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儲能技術商業化應用的進程。
三是技術標準不足。僅有個別儲能技術標準,尚未形成產業標準化體系,更談不上根據標準對儲能產品進行檢測認證,不僅制約了儲能產業規范化和規模化生產,也降低了市場用戶應用儲能技術的積極性。
四是統籌規劃不足。我國儲能產業處于多種技術并存階段,在關鍵材料、裝備、工藝等共性問題上的統籌和協同嚴重不足。缺乏完善的行業信息統計渠道和公認的權威產業研究機構,政府與市場主體溝通渠道不足,不利于科學實施行業管理。
二、編制過程
2016年初至4月,工作啟動階段。
通過聽取報告、企業座談、專家咨詢等方式,對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了梳理,提出了相關前期課題研究,制定了《指導意見》起草工作方案。確定了由科技司牽頭,電力司、新能源司參加的起草工作小組(后根據業務范圍增加了市場監管司)和由周孝信院士擔任組長、近20位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組,并委托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牽頭,中科院工程熱物理所、中科院物理所、國網電科院等研究所,清華大學等高校具體負責相關研究工作。
2016年5月至10月,前期課題研究階段。
組織行業內聯盟、大學和研究機構專家進行了深入研究,期間召開了十余次課題研討和專家咨詢會,開展了多次實地調研,完成了儲能技術發展路線研究、儲能產業發展研究、儲能經濟性研究、大規模儲能應用對電力行業影響研究、儲能商業模式及發展趨勢研究、儲能標準體系研究、國內外儲能政策梳理研究等7項課題研究報告。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指導意見文本起草階段。
在充分吸收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總體思路,確定了規劃大綱和重點內容。通過集中編寫、多次論證和反復修改,形成了《指導意見》初稿。并根據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等最新精神進行了修改,形成了《指導意見》初稿,并作為能源工作會參閱文件。
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修改完善階段。
根據能源工作會上部分單位反饋的意見及行業相關座談會和調研時聽取的意見,我們又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三、意見內容
《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包括前言、總體要求、重點任務、政策保障共4部分內容。
“前言”闡述了發展儲能技術與產業的必要性和戰略意義,編制指導意見的目的和依據。“總體要求”提出了“適應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著眼能源產業全局和長遠發展需求,緊密圍繞改革創新,以機制突破為重點、以技術創新為基礎、以應用示范為手段,促進儲能技術和產業健康發展,支撐和推動能源革命,為實現我國從能源大國向能源強國轉變和經濟提質增效提供技術支撐和產業保障”的指導思想;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創新引領、示范先行,改革助推、市場主導,產業協調、健康發展等4條原則;以及到2020年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明確了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電力系統靈活性穩定性提升工程、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工程、儲能多元化應用支撐能源互聯網發展工程等5個方面的任務,按“三個一批”的總體要求部署了技術裝備和標準化建設的重點任務,明確了4類典型儲能應用場景的功能定位和發展任務。“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法規、開展試點示范、建立補償機制、引導社會投資、推動市場改革、夯實發展基礎等7項措施。
四、重點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指導意見適用范圍。
本指導意見適用于可作為電力系統儲能的抽水蓄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等物理儲能,鋰離子電池、鈉硫電池、液流電池等化學儲能,超導儲能和超級電容等電磁儲能,以及儲熱、儲冷、儲氫等各種儲能技術。由于目前大多數儲能技術仍處于技術示范或商業化初期,不同儲能技術在不同應用場景下各有優缺點,因此指導意見在制定時主要考慮不同應用場景下基于儲能系統實際使用效果的通用支持政策,重在營造環境、設計機制、公平競爭,不做技術路線選擇。抽水蓄能雖然已有專門的支持政策,各地仍根據實際情況參考本指導意見中的相關內容給予支持。
(二)關于基本原則。
基本原則主要體現了十八屆三中全會“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在儲能領域的具體落實。其中“政府引導、企業參與”體現了“開放”的理念;“創新引領、示范先行”體現了“創新”的理念;“市場主導、改革助推”體現了“共享”的理念;“統籌規劃、協調發展”體現了“協調、綠色”的理念。
(三)關于重點任務
重點任務中“推進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范”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對能源技術革命“三個一批”的重要論述,按照技術和裝備發展階段結合行業需求,分別安排了集中攻關一批、試驗示范一批和應用推廣一批的任務。“儲能支撐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儲能促進電力系統靈活性穩定性提升工程”、“儲能推動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工程”、“儲能多元化應用支撐能源互聯網發展工程”等4項重點任務則從儲能的主要應用場景出發,安排了相應的機制設計和應用示范任務,突出了儲能的實際應用效果,淡化發、輸、配、用的環節劃分。
(四)關于投資管理體制。
投資管理體制是促進儲能投資的一項重要內容,《指導意見》在政策保障部分中的“五、引導社會投資”對相關內容進行了闡述。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應“及時修訂并公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管理負面清單制度,除目錄范圍內的項目外,一律實行備案制,由企業按有關規定向備案機關備案”的精神,我們研究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其中有關儲能的僅包括“抽水蓄能電站:由省級政府按照國家制定的相關規劃核準”。
根據以上相關情況,按照簡政放權的精神,我們相關表述為:“對于獨立的儲能項目,除《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已有規定的儲能項目,一律實行備案制,由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備案”。對于與新能源場站、分布式電源及微網、火電廠聯合建設的儲能項目,根據現行項目實施情況,不單獨進行備案。
(五)關于儲能產品回收利用。
儲能產品的環保體系建設是產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
《指導意見》在基本原則中提出要“推行綠色設計理念,研究建立儲能產品的梯級利用與回收體系,加強監管,杜絕污染。”同時,參照工信部《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主體責任”。在政策保障部分“二、完善政策法規”中提出了“加強儲能安全與環保政策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儲能系統制造商承擔回收利用主體責任的回收利用管理體系。儲能系統開發應采用標準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結構設計,協商開放儲能系統控制系統接口和通訊協議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關信息”等具體措施。
第一,從推動能源革命落地的高度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
能源轉型是世界潮流,天下大勢。2014年6月,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能源“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三年來,各有關方面和能源行業認真學習、堅決貫徹能源革命戰略思想,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謀劃出臺了一系列規劃、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推動落實了一大批重大事項。三年來,我們對能源革命戰略思想的認識更加深入,方向更加明確、思路更加清晰,當前首要任務是狠抓落實,切實讓總書記的能源革命戰略思想落地生根。
能源轉型、能源革命體現在“三化”:一是化石能源清潔化,二是非化石能源尤其是新能源的規模化,三是能源系統智能化。新一輪工業革命的核心就是智能化,也將深刻改變能源的格局,重塑能源。
在能源革命“三化”過程中,儲能扮演了重要角色,是一個關鍵支撐因素。促進儲能技術產業發展有利于推動非化石能源規模促進、有利于促進非化石能源和微電網的發展、有利于提升電力系統的靈活性,有利于推動能源互聯網建設、有利于推動交通轉型和革命、有利于我國在世界新一輪全球技術革命和產業變革中搶占先機。可以說,推動能源革命落地,離不開儲能;要讓能源革命的藍圖成為實現,必須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
第二、強化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頂層設計。
儲能作為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要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必須強化頂層設計。近一年多來,我們集聚行業智慧,起草了《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今年3月份廣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見。
截至目前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財政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已經基本走完簽批程序,預計近期將正式印發。指導意見作為一個原則性、方向性的文件,我們總的考慮是“四個堅持”:
一是堅持市場主導。按照“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的原則,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企業的主體作用。政府部門主要在規劃引導、制定政策、營造環境、統籌協調方面發揮作用,其余的該由市場決定的都交給市場,例如技術路線問題,完全由企業自主決定,從能源系統來說到底用不用儲能、用什么儲能、都用事實說話、讓市場自主選擇。在投資管理方面,堅決貫徹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明確提出除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錄》已有規定的,一律實施備案制,由地方具體實施,儲能項目無需審批主要由企業自主決策。
二是堅持創新引領。儲能的發展離不開創新,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體制機制創新、政策措施創新等等,可以說,創新是貫穿《指導意見》的各個部分,是這個文件的靈魂。
三是堅持有序推進。毫無疑問,儲能的發展應給予大力支持,應倍加呵護。各個地方發展儲能產業的熱情也很高,但是一定要堅持示范先行,各地方也要量力而為,避免出現一哄而上、遍地開花的現象,否則,只會損害儲能產業的成長和發展。
四是堅持系統思維。儲能在能源系統中才能生存,要從能源系統的角度看待儲能,尋求儲能的發展機會。另一方面,要從全產業鏈、全生命周期的視角謀劃儲能的發展,雖然儲能產業剛剛起步,在儲能產品的梯次利用與回收體系、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等方面《指導意見》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以上“四個堅持”就是《指導意見》的基本考慮。
第三,大力推動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與全行業一起從五個方面大力推動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這是指導意見下一步正式印發之后要著力推動落實的工作。
一是構建有利于儲能發展的政策環境。
首先,要破除儲能接入的政策壁壘。要根據電力體制改革的精神和進展,以市場化為導向,研究形成包括價格機制在內的、體現儲能價值的市場機制。
我們相信,有了一個公平的政策環境,儲能產業就會更快更好的發展起來。我們也觀察到,不同國家儲能產業非常有特色,充分反映了其能源體制和政策環境。美國電力市場比較發達,輔助服務是最熱點的應用領域;德國戶用光伏發展的比較好,為戶用光伏配套是儲能一個主要的應用領域,可以說,有什么樣的市場環境,就有什么樣的儲能商業模式和產業形態,“什么地上長什么莊稼”。沒有兩個市場環境是完全一樣的,不能期盼體制改革一蹴而就。我們的能源體制正在不斷完善過程中,在全球排第一位的儲能在輔助服務領域的應用,在我國占比反而很小,但儲能依然顯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對政策環境,我相信是越來越好。
二是加快技術創新。
要加大對儲能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依托行業建設儲能技術創新平臺,開展關鍵技術、材料、器件、模塊、系統等方面的攻關,讓各種儲能技術在“賽馬”機制下互相PK、快速進步。儲能技術能不能取得大的突破,能不能更具市場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儲能產業自身,在這方面,產學研用等各個環節還要繼續努力。
三是開展儲能項目示范。
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發展之初,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成本高。回顧它們的發展歷程,清晰的表明了一個規律,隨著產業規模增加,成本直線下降,反過來成本下降又促進了產業發展,這就是像一個技術進步與產業發展良性互動的軌道——在步入這個軌道之前,即使有很多的政策刺激,也發展不起來;而一旦步入這個軌道,就擋也擋不住了。如光伏,2008年至今,度電成本下降80%以上,而且下降的趨勢仍在持續,2016年度電成本下降20%,今年還要下降10%以上,堪稱“完美的學習曲線”,目前,阿聯酋、法國、美國及智利的一些光伏項目的度電成本已經低至5美分,3美分的項目也出現了,到2030年平均達到2-3美分,2040年1-2美分是可以預期的。
目前儲能和風電、光伏發電發展之初的問題非常相似,三個特征:一是成本還比較高,二是規模還很小,三是發展速度較快。通過儲能應用示范,形成一定的產業規模,形成創新與產業發展互相促進、快速迭代的態勢,把儲能送上“完美的學習曲線”的快速發展軌道,加快突破成本高等瓶頸問題,促進儲能的規模化應用。
四是組織儲能應用示范試點。
《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印發實施后,各個地方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適合本地的落實方案。當然前面提到,儲能產業不能一哄而上,組織開展儲能應用區試點,就是要選擇少數在儲能技術、產業鏈、政策、市場等方面確實有基礎、有優勢的地方,進一步引導國家技術資源、人才資源、產業資源,包括投資和政策資源,向這些地方集聚疊加,形成率先發展的“產業高地”,以此提升產業發展效率。儲能產業發展不能把寶貴資源分散使用,也不能遍地開花,產業發展上,不要說7個“小矮人”,10個“小矮人”也比不上一個“白雪公主”,我們一定要集中力量辦大事,通過打造若干“產業高地”帶動儲能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五是強化行業管理和服務。
儲能是以功能定義的一類產品,涉及面很廣,又是新興產業,在行業管理的很多方面都亟待完善。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強化管理和服務:一是加強組織協調,與有關部門形成溝通協作機制,統籌解決儲能技術為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這次在儲能指導意見編制過程中,充分體現各個部門協作的原則,發改委涉及到儲能的價格機制,包括統籌協調,包括后續的產品回收、生產責任延伸制度,科技部在創新發展方面,財政部在財政支持方面,他們在大方向上都是給予了大力的支持。現在文件也順利簽出來了,后續我們想這個各個部門協同的機制還要繼續更好的為儲能產業提供服務。二是充分發揮行業的平臺作用,鼓勵行業平臺更好發揮作用,在重大問題研究和決策咨詢中要依托行業平臺充分聽取行業的意見建議。三是依托行業進一步加快建立完善儲能產業信息平臺、產業服務平臺,為行業科學決策提供支撐,促進行業的溝通交流和智慧碰撞,支撐產業發展。儲能作為新興產業,它不像好多行業過去有一些行業協會,完善的產業體系,現在找個數據非常不容易,下一步要依托行業平臺,把必要的支撐性的體系,像信息、統計、服務這些體系建立下來,為我們行業下一步更好更快的發展提供必要支撐。四是加快開展標準體系的研究和建設,支撐、引領、規范儲能產業發展。
以上五個方面也是我們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也是下一步我們要抓落實的五項重點工作。剛才講總書記提出能源革命四個合作戰略思想已經三年了,到今天最重要是真刀真槍地干,把工作抓落實了,讓能源革命真正落地。
下一步等意見正式印發之后,我們還會組織正式的宣貫活動,我們會把各省市相關主管部門都給請過來,我們也會邀請一些專家介紹一下行業的情況,相當于做一個培訓,把意見正向做一個解讀,下一步的工作也做一個安排,集聚各方面的力量,從地方到行業協會、行業平臺、專家,包括產業界共同推動儲能產業的發展。
能源革命的藍圖已經繪就,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號角已經吹響,盡管現在有些方面環境條件不夠完善,但我們沒有理由等待,沒有理由抱怨,“埋頭苦干,莫問前程”,我們要相信歷史潮流的力量、相信思想的力量、相信創新的力量、相信市場的力量、相信企業家精神的力量,儲能未來明天一定會更好。
附件為征求意見稿:(僅供參考)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征求《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決策部署,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推動儲能電站示范工程建設,加強多種電源和儲能設施集成互補"任務,結合落實《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和《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我們研究編制了《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儲能是智能電網、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統、“互聯網+”智慧能源(以下簡稱能源互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關鍵支撐技術。儲能能夠為電網運行提供調峰、調頻、用、黑啟動、需求響應支撐等多種服務,是提升傳統電力系統靈活性、經濟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儲能能夠顯著提高風、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納水平,支撐分布式電力及微網,是推動主體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關鍵技術;儲能能夠促進能源生產消費開放共享和靈活交易、實現多能協同,是構建能源互聯網,促進能源新業態發展的核心基礎。
近年來,我國儲能呈現多元發展的良好態勢:抽水蓄能發展迅速;壓縮空氣能、飛輪儲能,超導儲能和超級容,鉛蓄電池、鋰離子電池、鈉硫電池、液流電池等儲能技術研發應用加速;儲熱、儲冷、儲氫技術也取得了一定進展。我國儲能技術總體上已經初步具備了產業化的基礎。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對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推進我國能源行業供給側改革、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同時還將帶動從材料制備到系統集成全產業鏈發展,成為提升產業發展水平、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動能。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能源戰略思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任務,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第十四次會議和國家能源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重大決策部署要求,適應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著眼能源產業全局和長遠發展需求,緊密圍繞改革創新,以機制突破為重點、以技術創新為基礎、以應用示范為手段,促進儲能技術和產業發展,支撐和推動能源革命,為實現我國從能源大國向能源強國轉變和經濟提質增效提供技術支撐和產業保障。
(二)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企業參與。加強頂層設計,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臺金融、財稅、價格等配套措施,統籌解決行業創新與發展重大共性問題。加強引導和信息服務,推動儲能設施合理開放,鼓勵多元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新引領、示范先行。營造開放包容的創新環境,鼓勵各種形式的技術、機制及商業模式創新。充分發揮示范工程的試點作用,推進儲能新技術與新模式先行先試,形成萬眾創新良好氛圍。
市場主導、改革助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儲能領域。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進程,逐步建立完善電力市場化交易和靈活性資源的定價機制,還原能源商品屬性,著力破解體制機制障礙。
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加強統籌規劃,優化儲能項目布局。重視上下游協調發展,優化從材料、部件、系統、運營到回收再利用的完整產業鏈。健全標準、檢測和認證體系,確保產品質量和有序競爭。推行綠色設計理念,研究建立儲能產品的梯級利用與回收體系,加強監管,杜絕污染。
(三)發展目標
未來10年內分兩個階段推進相關工作,第一階段實現儲能由研發示范向商業化初期過渡;第二階段實現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
“十三五”期間,建成一批不同技術類型、不同應用場景的試點示范項目;研發一批重大關鍵技術與核心裝備,主要儲能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初步建立儲能技術標準體系,形成一批重點技術規范和標準;探索一批可推廣的商業模式;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儲能產業發展進入商業化初期,儲能對于能源體系轉型的關鍵作用初步顯現。
“十四五”期間,儲能項目廣泛應用,形成較為完整的產業體系,成為能源領域經濟新增長點;全面掌握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儲能關鍵技術和核心裝備,部分儲能技術裝備引領國際發展;形成較為完善的技術和標準體系并擁有國際話語權;基于電力與能源市場的多種儲能商業模式蓬勃發展;形成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市場主體。儲能產業規模化發展,儲能在推動能源變革和能源互聯網發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現。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范
集中攻關一批具有關鍵核心意義的儲能技術和材料。加強基礎、共性技術攻關,圍繞低成本、長壽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總體目標,開展儲能原理和關鍵材料、單元、模塊、系統和回收技術研究,發展儲能材料與器件測試分析和模擬仿真。重點包括變速抽水蓄能技術、大規模新型壓縮空氣儲能技術、化學儲電的各種新材料制備技術、高溫超導磁儲能技術、高溫固體儲熱材料與儲熱技術、儲能系統集成技術、能量管理技術等。
試驗示范一批具有產業化潛力的儲能技術和裝備。針對不同應用場景和需求,開發分別適用于長時間大容量、短時間大容量、分布式以及高功率等模式應用的儲能技術裝備。大力發展儲能系統集成與智能控制技術,實現儲能與現代電網協調優化運行。重點包括10MW/100MWh級超臨界壓縮空氣,儲能系統、1MW/1000MJ級飛輪儲能陣列機組、100MW級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大容量新型熔鹽儲熱裝置、應用于智能電網及分布式發電的超級電容電能質量調節系統等。
應用推廣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儲能技術和產品。加強引導和扶持,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加速技術轉化。鼓勵儲能產品生產企業采用先進制造技術和理念提質增效,鼓勵創新投融資模式降低成本,鼓勵通過參與國外應用市場拉動國內裝備制造水平提升。重點包括100MW級全釩液流電池儲能電站、高性能鉛炭電池儲能系統等。
完善儲能產品標準和檢測認證體系。建立與國際接軌、涵蓋儲能規劃設計、設備及試驗、施工及驗收、并網及檢測、運行與維護等各應用環節的標準體系,并隨著技術發展和市場需求不斷完善。完善儲能產品性能、安全性等檢測認證標準,建立國家級儲能檢測認證機構,加強和完善儲能產品全壽命周期質量監管。建立和完善不合格產品召回制度。
(二)儲能支撐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
鼓勵可再生能源場站合理配置儲能系統。研究確定不同特性儲能系統接入方式及對通信、控制、保護的要求,對于滿足要求的儲能系統,電網應準予接入并納入其監控和運行調度。
推動儲能系統與可再生能源協調運行。鼓勵儲能與可再生能源場站作為聯合體參與電網運行優化,接受電網運行調度,實現平滑出力波動、提升消納能力、為電網提供輔助服務等功能。電網企業應將聯合體作為特殊的“電廠”對待,享有相應的權利并承擔應有的義務。
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場站側儲能補償機制。研究和定量評估可再生能源場站側配置儲能設施的價值,探索合理補償方式。
支持應用多種儲能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儲電、儲熱、制氫等多種形式能源存儲與輸出利用;推進風電儲熱、風電制氫、光熱等試點示范工程的建設。
(三)儲能促進電力系統靈活性穩定性提升工程
支持儲能系統直接接入電網。研究儲能接入電網的容量、電壓等級等技術要求。鼓勵電網等企業根據需求集中或分布式接入儲能系統,并開展運行優化技術研究和應用示范。支持各類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投資建設運營接入電網的儲能系統。鼓勵利用淘汰或退役發電廠既有線路和設施建設儲能系統。
建立健全儲能參與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參照火電廠提供輔助服務相關政策和機制,允許儲能系統與機組聯合或作為獨立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競爭。根據電力市場發展逐步優化,形成“按效果付費、誰受益誰付費”的價格補償機制。
探索建立儲能容量市場。結合電力體制改革,參考抽水蓄能相關政策,探索建立儲能容量市場的規則與監管機制,對滿足條件的各類大規模儲能系統給予容量補償。
(四)儲能推動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工程
鼓勵在用戶側建設分布式儲能系統。研究制定用戶側接入儲能的準入標準,引導和規范用戶側分布式電儲能系統建設。支持具有配電網經營權的售電公司和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配置儲能,提高分布式能源本地消納比例、參與需求響應,降低用能成本,鼓勵相關商業模式探索。
完善用戶側儲能系統支持政策。結合電力體制改革,允許儲能通過市場化方式參與電能交易.支持用戶側建設的一定規模的電儲能設施與發電企業聯合或作為獨立主體參與調頻、調峰等輔助服務。
支持微電網和離網地區配置儲能。鼓勵通過配置多種儲能提高微電網供電的可靠性和電能質量;積極探索含儲能的微電網參與電能交易、電網運行優化的新技術和新模式。鼓勵開發經濟適用的儲能系統解決或優化無電人口供電方式。
(五)儲能多元化應用支撐能源互聯網發展工程
提升儲能系統的信息化和管控水平。促進儲能基礎設施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支持能量信息化技術的研發應用。逐步實現對儲能的能源互聯網管控,提高儲能資源的利用效率,充分發揮儲能系統在能源互聯網中的多元化作用。
鼓勵基于多種儲能實現能源互聯網多能互補、多源互動。鼓勵大型綜合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實現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支持開放共享的分布式儲能大數據平臺和能量服務平臺的建設。鼓勵家庭、園區、區域等不同層次的終端用戶互補利用各類能源和儲能資源,實現多能協同和能源綜合梯級利用。
拓展電動汽車等分散電池資源的儲能化應用。積極開展電動汽車智能充放電業務,探索電動汽車動力電池、通訊基站電池、不間斷電源(UPS)等分散電池資源的能源互聯網管控和儲能化應用。完善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監管,開展對淘汰動力電池進行儲能梯次利用研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會同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完善扶持政策,切實推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形成政、產、學、研、用結合的發展局面。依托行業力量建設國家級儲能技術創新平臺;充分發揮專業協(學)會、研究會作用,引導行業創新方向。建立儲能專業咨詢委員會,為政府決策提供支撐。推動成立國家級產業聯盟,加強產業研究、建立信息渠道。各地能源主管部門應結合實際,牽頭研究制定適合本地的落實方案,因地制宜,科學組織,杜絕盲目建設和重復投資,務實有序推進儲能技術和產業發展。
(二)完善政策法規
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儲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正在制修訂過程中的能源法、電力法等法律法規應適應儲能應用新模式發展需求。加強電力體制改革與儲能發展市場機制的協同對接,結合電力市場建設研究形成儲能應用價格機制。積極開展儲能創新應用政策試點,破除設備接入、主體身份、數據交互、交易機制等方面的政策壁壘,研究制定適應儲能新模式發展特點的稅收、保險等相關政策法規。
加強儲能技術、產品和模式等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加強儲能安全與環保政策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儲能系統制造商承擔回收利用主體責任的回收利用管理體系。儲能系統開發應采用標準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結構設計,協商開放儲能控制系統接口和通訊協議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關信息。
(三)開展試點示范
圍繞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發展分布式電力和微網、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加快建設能源互聯網等重大需求,布局一批具有引領作用的重大儲能試點示范工程。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部門和企業,因地制宜開展各類儲能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在技術創新、運營模式、發展業態和體制機制等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試,總結積累可推廣的成功經驗。
(四)建立補償機制
充分吸收國外經驗,將先進儲能納入可再生能源發展、配電網建設、智能電網等專項基金支持范圍。根據不同應用場景研究出臺針對性補償政策,出臺納入補償范圍的先進儲能技術標準并實施動態更新,研究建立分期補償和補償退坡機制。建立健全補償監管機制,嚴懲違規行為。結合電力體制改革研究推動儲能價格政策。
(五)引導社會投資
落實簡政放權精神,研究建立程序簡化、促進投資的儲能投資管理機制,對于獨立的儲能項目,除《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已有規定的,一律實行備案制,由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備案。充分發揮國家科技計劃和相關專項作用,支持開展儲能基礎、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將先進儲能納入中央和地方預算內資金重點支持方向,發揮資金引導作用,加快組織實施儲能示范工程。鼓勵通過金融創新降低儲能發展準入門檻和風險,支持采用多種融資方式,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向儲能產業。
(六)推動市場改革
加快電力市場建設,建立儲能等靈活性資源市場化交易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激發市場活力。建立健全準入制度,鼓勵第三方資本、小微型企業等新興市場主體參與市場,促進各類所有制企業的平等、協同發展。
(七)夯實發展基礎
依托行業建立儲能信息公共平臺,加強信息對接、共享共用和交易服務。創新人才引進和培養機制,引進一批領軍人才,培育一批專業人才,形成支持儲能產業的智力保障體系。加強宣傳,擴大示范帶動效應,吸引更多社會資源參與儲能技術研究和產業創新發展。
附件2
《關于促進我國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編制說明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提出了“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發展的戰略思想。其中,通過發展儲能等先進技術實現能源發展轉型是能源技術革命的核心內容之一。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指出要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盡可能利用清潔能源”。其中,儲能是提高清潔能源供暖水平的一項技術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將“推動儲能電站示范工程建設,加強多種電源和儲能設施集成互補”列入能源發展重大工程。國家能源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指出“要集中力量在儲能技術上取得突破”。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上述一系列決策部署,指導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國家能源局研究編制了《關于促進我國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一、編制背景
儲能是智能電網、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統、“互聯網+”智慧能源(以下簡稱能源互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關鍵支撐技術,對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具有廣泛而重要的價值。其規模應用有利于提升傳統電力系統靈活性、經濟性和安全性,顯著提高風、光等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和支撐分布式電力及微網,有利于促進能源生產消費智能化、實現多能協同和能源發展新模式、新業態發展。
全球儲能產業自2008年以來一直保持快速增長的發展態勢。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球電力儲能裝機總規模約168.4GW,占全球電力總裝機的2.7%,其中主要是抽水蓄能和化學儲能。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主要集中在美、日等政策支持力度大和電力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國家,重點應用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并網、電力調頻、電力輸配、分布式微網和電動汽車等領域。
近幾年來,在我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等的推動下,我國儲能呈現多元發展的良好態勢:抽水蓄能發展迅速;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鉛蓄電池、鋰離子電池、鈉硫電池、液流電池等,超導儲能和超級電容等儲能技術研發應用加速;儲熱、儲冷、儲氫技術也取得了一定進展。我國儲能技術總體上已經初步具備了產業化的基礎。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底,我國電力儲能裝機總規模約24.2GW,占電力總裝機的1.5%,其中化學儲能189.4MW。
2016年以來,我國化學儲能項目進入加速建設階段,年增長率超過34%。但是,與我國當前能源結構調整和能源創新發展的要求相比,我國儲能技術與產業的發展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體現在四方面不足:
一是政策支持不足。我國尚未形成支持儲能產業的政策體系,儲能在能源系統中受重視程度嚴重不足。
二是研發示范不足。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儲能技術研發示范總體起步較晚且投入不足,儲能先進性和成熟度還有待提高。目前只有液流電池、鋰離子電池、壓縮空氣、鈉流電池等少數儲能技術進行了示范,示范技術少,示范領域十分有限,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儲能技術商業化應用的進程。
三是技術標準不足。僅有個別儲能技術標準,尚未形成產業標準化體系,更談不上根據標準對儲能產品進行檢測認證,不僅制約了儲能產業規范化和規模化生產,也降低了市場用戶應用儲能技術的積極性。
四是統籌規劃不足。我國儲能產業處于多種技術并存階段,在關鍵材料、裝備、工藝等共性問題上的統籌和協同嚴重不足。缺乏完善的行業信息統計渠道和公認的權威產業研究機構,政府與市場主體溝通渠道不足,不利于科學實施行業管理。
二、編制過程
2016年初至4月,工作啟動階段。
通過聽取報告、企業座談、專家咨詢等方式,對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了梳理,提出了相關前期課題研究,制定了《指導意見》起草工作方案。確定了由科技司牽頭,電力司、新能源司參加的起草工作小組(后根據業務范圍增加了市場監管司)和由周孝信院士擔任組長、近20位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組,并委托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牽頭,中科院工程熱物理所、中科院物理所、國網電科院等研究所,清華大學等高校具體負責相關研究工作。
2016年5月至10月,前期課題研究階段。
組織行業內聯盟、大學和研究機構專家進行了深入研究,期間召開了十余次課題研討和專家咨詢會,開展了多次實地調研,完成了儲能技術發展路線研究、儲能產業發展研究、儲能經濟性研究、大規模儲能應用對電力行業影響研究、儲能商業模式及發展趨勢研究、儲能標準體系研究、國內外儲能政策梳理研究等7項課題研究報告。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指導意見文本起草階段。
在充分吸收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總體思路,確定了規劃大綱和重點內容。通過集中編寫、多次論證和反復修改,形成了《指導意見》初稿。并根據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等最新精神進行了修改,形成了《指導意見》初稿,并作為能源工作會參閱文件。
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修改完善階段。
根據能源工作會上部分單位反饋的意見及行業相關座談會和調研時聽取的意見,我們又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三、意見內容
《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包括前言、總體要求、重點任務、政策保障共4部分內容。
“前言”闡述了發展儲能技術與產業的必要性和戰略意義,編制指導意見的目的和依據。“總體要求”提出了“適應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著眼能源產業全局和長遠發展需求,緊密圍繞改革創新,以機制突破為重點、以技術創新為基礎、以應用示范為手段,促進儲能技術和產業健康發展,支撐和推動能源革命,為實現我國從能源大國向能源強國轉變和經濟提質增效提供技術支撐和產業保障”的指導思想;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創新引領、示范先行,改革助推、市場主導,產業協調、健康發展等4條原則;以及到2020年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明確了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電力系統靈活性穩定性提升工程、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工程、儲能多元化應用支撐能源互聯網發展工程等5個方面的任務,按“三個一批”的總體要求部署了技術裝備和標準化建設的重點任務,明確了4類典型儲能應用場景的功能定位和發展任務。“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法規、開展試點示范、建立補償機制、引導社會投資、推動市場改革、夯實發展基礎等7項措施。
四、重點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指導意見適用范圍。
本指導意見適用于可作為電力系統儲能的抽水蓄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等物理儲能,鋰離子電池、鈉硫電池、液流電池等化學儲能,超導儲能和超級電容等電磁儲能,以及儲熱、儲冷、儲氫等各種儲能技術。由于目前大多數儲能技術仍處于技術示范或商業化初期,不同儲能技術在不同應用場景下各有優缺點,因此指導意見在制定時主要考慮不同應用場景下基于儲能系統實際使用效果的通用支持政策,重在營造環境、設計機制、公平競爭,不做技術路線選擇。抽水蓄能雖然已有專門的支持政策,各地仍根據實際情況參考本指導意見中的相關內容給予支持。
(二)關于基本原則。
基本原則主要體現了十八屆三中全會“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在儲能領域的具體落實。其中“政府引導、企業參與”體現了“開放”的理念;“創新引領、示范先行”體現了“創新”的理念;“市場主導、改革助推”體現了“共享”的理念;“統籌規劃、協調發展”體現了“協調、綠色”的理念。
(三)關于重點任務
重點任務中“推進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范”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對能源技術革命“三個一批”的重要論述,按照技術和裝備發展階段結合行業需求,分別安排了集中攻關一批、試驗示范一批和應用推廣一批的任務。“儲能支撐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儲能促進電力系統靈活性穩定性提升工程”、“儲能推動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工程”、“儲能多元化應用支撐能源互聯網發展工程”等4項重點任務則從儲能的主要應用場景出發,安排了相應的機制設計和應用示范任務,突出了儲能的實際應用效果,淡化發、輸、配、用的環節劃分。
(四)關于投資管理體制。
投資管理體制是促進儲能投資的一項重要內容,《指導意見》在政策保障部分中的“五、引導社會投資”對相關內容進行了闡述。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應“及時修訂并公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管理負面清單制度,除目錄范圍內的項目外,一律實行備案制,由企業按有關規定向備案機關備案”的精神,我們研究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其中有關儲能的僅包括“抽水蓄能電站:由省級政府按照國家制定的相關規劃核準”。
根據以上相關情況,按照簡政放權的精神,我們相關表述為:“對于獨立的儲能項目,除《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已有規定的儲能項目,一律實行備案制,由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備案”。對于與新能源場站、分布式電源及微網、火電廠聯合建設的儲能項目,根據現行項目實施情況,不單獨進行備案。
(五)關于儲能產品回收利用。
儲能產品的環保體系建設是產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
《指導意見》在基本原則中提出要“推行綠色設計理念,研究建立儲能產品的梯級利用與回收體系,加強監管,杜絕污染。”同時,參照工信部《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主體責任”。在政策保障部分“二、完善政策法規”中提出了“加強儲能安全與環保政策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儲能系統制造商承擔回收利用主體責任的回收利用管理體系。儲能系統開發應采用標準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結構設計,協商開放儲能系統控制系統接口和通訊協議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關信息”等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