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部網站消息,9月5日下午,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成員、國家土地總督察姜大明主持召開第34次部黨組會議。
部黨組會后,姜大明主持召開第19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國土資源部政務公開基本目錄》《國土資源部政務公開負面清單》《關于促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發展用地的意見(送審稿)》《礦業權交易規則》、2018年地質調查項目計劃建議,并聽取了2017年第11次用地會審會議審議情況的報告。
根據之前“光伏們”的報道,在《關于促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發展用地的意見(送審稿)》中,主要內容如下:
1)“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仍是管理的基本紅線,將嚴格執行;
2)農光互補和光伏扶貧的用地政策將在一定條件下得到“松綁”
之前國土5號文中規定“對建設占用農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應按建設用地管理。”即光伏陣列場區內也需要征地,農光互補項目折合單瓦成本增加1.2元/W以上。
征求意見稿中變更為:
光伏電站中的變電站、管理中心、集電線路、場內道路用地等也將要獲得建設用地審批手續。而光伏陣列場區可以采用租賃的方式。
因此,此次新編制的光伏發電健康發展用地意見文件,主要是針對
1)中東部“農光互補”、 “漁光互補”等“光伏+ ”項目
2)光伏扶貧項目,將給以特殊用地政策
用地政策調整,其余光伏項目用地仍將要求嚴格執行國土資規【2015】5號文的規定。
部黨組會后,姜大明主持召開第19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國土資源部政務公開基本目錄》《國土資源部政務公開負面清單》《關于促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發展用地的意見(送審稿)》《礦業權交易規則》、2018年地質調查項目計劃建議,并聽取了2017年第11次用地會審會議審議情況的報告。
根據之前“光伏們”的報道,在《關于促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發展用地的意見(送審稿)》中,主要內容如下:
1)“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仍是管理的基本紅線,將嚴格執行;
2)農光互補和光伏扶貧的用地政策將在一定條件下得到“松綁”
之前國土5號文中規定“對建設占用農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應按建設用地管理。”即光伏陣列場區內也需要征地,農光互補項目折合單瓦成本增加1.2元/W以上。
征求意見稿中變更為:
光伏電站中的變電站、管理中心、集電線路、場內道路用地等也將要獲得建設用地審批手續。而光伏陣列場區可以采用租賃的方式。
因此,此次新編制的光伏發電健康發展用地意見文件,主要是針對
1)中東部“農光互補”、 “漁光互補”等“光伏+ ”項目
2)光伏扶貧項目,將給以特殊用地政策
用地政策調整,其余光伏項目用地仍將要求嚴格執行國土資規【2015】5號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