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改委新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在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論壇上表示,目前國內還不適合大規模發展太陽能發電,當前擴大可再生能源發電總量的難度很大,目前發改委正在研究政策調整,如征收碳稅等以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
光伏政策是“推示范小應用”
關于光伏發電,史立山表示自去年敦煌我國首個太陽能示范電站招標后,業界要求大規模發展光伏電站的呼聲很高,但目前國內尚不存在大規模發展太陽能電站的條件。
“主要原因在于太陽能電站的成本仍太高,除去電池板本身的成本,一千瓦的建設成本達8000元。現在很多地方出現了為建電站而建的現象,這并不是政策支持的方向。”他表示,目前我國太陽能的發展政策仍是推動一些示范項目的發展,旨在提高科技研發,以及一些小規模的實際應用,如在新疆、西藏等地。
將組織大規模風電招標
4月1日,新修訂的《可再生能源法》將正式實施。法案明確規定,電網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史立山表示,法案提出的目標在落實上存在很大難度,例如法案規定,能源主管部門應訂出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發電總量中的比重目標。現在如何分配比重,分配給電網還是地方,如何管理等問題仍未理出思路。
史立山在會上說,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目前出現了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新能源補貼大量集中在江蘇、山東等經濟發達地區,而經濟欠發達地區四川和貴州等地多是水電,得不到補貼。“我們目前正在研究碳稅政策,這樣可以避免對西南地區水電征稅,以促進解決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史立山表示。
史立山指出,目前風電已經比較成熟,風電發展市場制約小,因此具備大規模開展的條件。“今年將組織大規模的海上風電招標,目前基本思路已經形成,將會盡快推出。”
補貼額可能“不夠用”
史立山表示,隨著可再生能源發電總量增加,未來補貼額可能不夠用,繼續擴大可再生能源規模的制約很大。
由于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高,目前我國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實行補貼,即要求電網公司按照售電量每度電補貼2厘錢。新修訂的《可再生能源法》將目前發改委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與財政部支持新能源發展的基金并到了一起。對此,史立山表示,這樣做便于管理,征收也不存在問題,“這個錢今年可能還夠用,如果可再生能源發電總量不斷增加,補貼力度沒有增加,錢不夠的問題就長期存在,財政部那邊是否會增加撥款也很難說。”
專家觀點:對風電不應過度緊張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秦海巖秘書長表示,從1989年起,新疆達坂城就開始建設了風電場,最早的風電機組已經運行了20年,并沒有因為風沙磨損而損壞,風沙磨損對風電機組不是什么問題。對于風電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國家有關部門應該組織技術攻關,不應該草木皆兵,杯弓蛇影。
中國可再生能源協會會長石定寰對編輯表示,目前國內還缺乏權威的風機認證機構,國內的風電資源評價手段還不足,這些政府都應該積極投入完善。
“目前中央已提出大力發展新能源的戰略,地方有積極性是好的,在這方面相關政府部門應該出臺相應政策解決問題,例如規劃風電上網等以促進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