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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細化管理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規模,明確了2017-2020年各省分年度光伏、風電、生物質發電項目的建設規模,其中光伏項目未來四年在河北、山西、山東等21個省級地區的分年度集中式電站建設規模指標總計達54.5GW,光伏領跑者基地項目指標每年8GW,到2020年底累計并網裝機容量目標為128GW。
核心觀點:
光伏新增規模指標遠超預期。《意見》對2017-2020年河北、山西、山東等21個省級地區分年度集中式電站的建設規模進行了具體規定,新增規模指標共計54.5GW,還將安排每年8GW、共計32GW的領跑者基地項目,兩項合計規模達86.5GW。該指標不包括不限建設規模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村級扶貧電站以及跨省跨區輸電通道配套建設的光伏電站;而各種結合農業大棚、牲畜養殖建設的光伏電站項目均需要按照集中式電站納入年度規模管理。對比此前國家能源局下發的《太陽能“十三五”發展規劃》和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文件中均提出到2020年底全國光伏發電總裝機量達到105GW以上,而根據此次《意見》,到2020年21省的集中式電站并網目標將達到128GW,遠超原有預期,領跑者計劃也加速推進,將為光伏行業的繼續快速發展注入動力。
光伏新建項目分布格局將調整。《意見》分省區詳細規定了河北、山西、山東等21個省級地區的光伏電站年度新增規模指標,其中,河北、江蘇、內蒙古、浙江的新增規模指標最多,均在4GW以上;江西、廣西、貴州的新增規模指標則較少,不超過1.4GW。對于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慶、西藏、海南7個市場消納情況相對較好的地區,允許其自行管理本區域“十三五”時期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對于甘肅、新疆(含兵團)、寧夏等目前棄光限電嚴重的地區,暫不安排2017-2020年新增建設規模,待棄光限電情況明顯好轉后另行研究確定。未來光伏建設規劃將不僅考慮光照條件、地理環境等因素,還將結合電網接入、市場消納能力等因素進行統籌協調,避免盲目擴建和加劇棄光問題。光伏新建項目的分布情況將發生調整,從原來在西北地區集中發展轉為向中東部適宜建設光伏項目的地區有序鋪開。
投資建議:
《意見》公布的2017-2020年21個省區分年度光伏新建項目規模指標合計達54.5GW,至2020年累計達128GW,遠超預期,為光伏行業繼續快速發展注入動力;同時也明確了未來將更加重視光伏發電消納問題,收緊普通集中式光伏電站新建進度,推進分布式光伏、光伏扶貧、領跑者計劃的發展,關注技術進步和效率提升。我們認為分布式光伏將在接下來的光伏新增裝機中占據較大比重,分布式光伏、光伏扶貧以及領跑者計劃出貨均會繼續維持單晶需求增速。建議持續關注單晶龍頭隆基股份。
7月28日,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細化管理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規模,明確了2017-2020年各省分年度光伏、風電、生物質發電項目的建設規模,其中光伏項目未來四年在河北、山西、山東等21個省級地區的分年度集中式電站建設規模指標總計達54.5GW,光伏領跑者基地項目指標每年8GW,到2020年底累計并網裝機容量目標為128GW。
核心觀點:
光伏新增規模指標遠超預期。《意見》對2017-2020年河北、山西、山東等21個省級地區分年度集中式電站的建設規模進行了具體規定,新增規模指標共計54.5GW,還將安排每年8GW、共計32GW的領跑者基地項目,兩項合計規模達86.5GW。該指標不包括不限建設規模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村級扶貧電站以及跨省跨區輸電通道配套建設的光伏電站;而各種結合農業大棚、牲畜養殖建設的光伏電站項目均需要按照集中式電站納入年度規模管理。對比此前國家能源局下發的《太陽能“十三五”發展規劃》和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文件中均提出到2020年底全國光伏發電總裝機量達到105GW以上,而根據此次《意見》,到2020年21省的集中式電站并網目標將達到128GW,遠超原有預期,領跑者計劃也加速推進,將為光伏行業的繼續快速發展注入動力。
光伏新建項目分布格局將調整。《意見》分省區詳細規定了河北、山西、山東等21個省級地區的光伏電站年度新增規模指標,其中,河北、江蘇、內蒙古、浙江的新增規模指標最多,均在4GW以上;江西、廣西、貴州的新增規模指標則較少,不超過1.4GW。對于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慶、西藏、海南7個市場消納情況相對較好的地區,允許其自行管理本區域“十三五”時期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對于甘肅、新疆(含兵團)、寧夏等目前棄光限電嚴重的地區,暫不安排2017-2020年新增建設規模,待棄光限電情況明顯好轉后另行研究確定。未來光伏建設規劃將不僅考慮光照條件、地理環境等因素,還將結合電網接入、市場消納能力等因素進行統籌協調,避免盲目擴建和加劇棄光問題。光伏新建項目的分布情況將發生調整,從原來在西北地區集中發展轉為向中東部適宜建設光伏項目的地區有序鋪開。
投資建議:
《意見》公布的2017-2020年21個省區分年度光伏新建項目規模指標合計達54.5GW,至2020年累計達128GW,遠超預期,為光伏行業繼續快速發展注入動力;同時也明確了未來將更加重視光伏發電消納問題,收緊普通集中式光伏電站新建進度,推進分布式光伏、光伏扶貧、領跑者計劃的發展,關注技術進步和效率提升。我們認為分布式光伏將在接下來的光伏新增裝機中占據較大比重,分布式光伏、光伏扶貧以及領跑者計劃出貨均會繼續維持單晶需求增速。建議持續關注單晶龍頭隆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