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份,北京市頒布了省級分布式光伏補貼政策-《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京財經一〔2015〕1533號)(簡稱“辦法”),辦法規定:
1. 對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財政按項目實際發電量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每個項目的獎勵期限為5年,獎勵對象為分布式發電企業或自然人。
2.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獎勵資金申報工作每年開展兩次,其中,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分別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項目所在地區縣發展改革委申報當年1月1日-6月30日和上一年7月1日-12月31日的獎勵申請,自然人投資建設的項目由各區縣電力公司按此時間向項目所在地區縣發展改革委代為申請。
辦法發布后,此政策得到分布式光伏業內人士的一片贊揚,北京成為續上海之后第二個發布省級光伏補貼政策的直轄市。可是,不曾想到的是,此政策出臺后已經兩年過去了,政策所承諾的光伏補貼0.3元基本沒有兌現。
所謂基本沒有兌現是指,北京市在2016年3月份按照辦法公布了第一批《北京市分布式光伏項目獎勵名單(自然人,第一批)》, 名單上一共就19個自然人光伏項目。筆者作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光伏并網第一人(任凱),自然是在這個名單上。作為見證人,我可以證明,北京市補貼辦法頒布以來, 僅對這第一批名單發過一次0.3元的補貼。辦法說每年結算兩次補貼, 我就一直未收到第二筆錢。至于名單之外其他戶用光伏電站業主(應該過百),更是一筆補貼也未收到過。
相比北京市的省補0.3元, 國家的光伏補貼0.42元,倒是能夠及時發放。基本每季度發放一次。筆者咨詢過國網北京公司其中原因,解釋是,由于國家的光伏補貼0.42元,是規定由國網公司先行墊付的, 所以能夠及時到位。而北京市光伏補貼0.3元,是由市財政局撥付到市國網公司后, 再由國網下發。由于某些原因, 市財政局一直沒有把錢撥付下來,國網這邊自然就無法下發。所以, 補貼拖欠的問題是市財政局和發改委, 而不是國家電網。
作為一個北京市政府的紅頭文件,兩年過了一直不兌現,甚至沒有任何解釋和說明措施,這是極為不嚴肅的做法。不僅市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受到質疑,而且市民投資新能源光伏的積極性被嚴重挫傷。這個事情與國家倡導誠實守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與國務院大力提倡的推進綠色能源發展的國家戰略,是相背離的。
望市政府相關部門盡快協商,妥善解決。
圖4 光伏補貼和電費發放銀行賬單
1. 對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財政按項目實際發電量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每個項目的獎勵期限為5年,獎勵對象為分布式發電企業或自然人。
2.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獎勵資金申報工作每年開展兩次,其中,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分別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項目所在地區縣發展改革委申報當年1月1日-6月30日和上一年7月1日-12月31日的獎勵申請,自然人投資建設的項目由各區縣電力公司按此時間向項目所在地區縣發展改革委代為申請。
辦法發布后,此政策得到分布式光伏業內人士的一片贊揚,北京成為續上海之后第二個發布省級光伏補貼政策的直轄市。可是,不曾想到的是,此政策出臺后已經兩年過去了,政策所承諾的光伏補貼0.3元基本沒有兌現。
望市政府相關部門盡快協商,妥善解決。
圖4 光伏補貼和電費發放銀行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