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T海潤的發布的一份有關“獨立董事提請召開股東大會解除公司現任董事長職務”的公告,引發了各界的廣泛關注。
根據這份公告,*ST海潤近日收到公司獨立董事徐小平提交的《關于提請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同時,徐小平還提請臨時股東大會對其提交的《關于解除孟廣寶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進行審議。
緊隨其后,上交所于7月11日向*ST海潤發送了《關于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案事項的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董事會、董事長孟廣寶及第一大股東YANG HUAI JIN(楊懷進)明確發表對該事項的意見,并說明相關理由。
7月12日晚間,*ST海潤發布公告稱,公司于7月12日召開的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解除孟廣寶總裁、董事長、董事職務的三項議案,且三項議案均以6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通過。而值得一提的是,三項議案獲得的唯一反對票,均由孟廣寶本人投出。
“尚德派”重掌大權?
截至發稿前,《證券日報》記者嘗試聯絡*ST海潤方面相關負責人,電話卻始終處在無人接聽狀態。不過,一位接近*ST海潤的相關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描述,“孟總(孟廣寶)涉及的領域比較廣,他給大家留下的印象,似乎不像一個實業家。”
根據7月12日晚間公告,孟廣寶投出反對票的理由為:“本人擔任海潤光伏董事長兼總裁期間,通過本人及本人所實際控制的華君集團給上市公司提供過一些財務和貸款擔保的支持;積極推進公司在高郵、營口等地建設生產及應用基地;此外在上市公司被會計事務所出具非標意見的內控報告和審計報告后,本人以及實際控制的公司均積極配合上市公司開展相關事項的整改工作。”
但這似乎并不能扭轉局面。根據公告,在審議通過解除孟廣寶總裁、董事長、董事職務的三項議案的同時,*ST海潤董事會臨時會議還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邱新為公司總裁、關于選舉李延人為公司董事長、關于提名邱新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并提交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等議案。此外,公司宣布擬定于7月28日召開公司 2017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
事實上,包括有關其個人的職務解除的議案,以及上述其它議案,孟廣寶均投出了反對票。而在7月28日擬召開的公司 2017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上,《關于解除孟廣寶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關于提名邱新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關于增補鄧陽為公司監事的議案》將被提交審議。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相對于“外來的”孟廣寶,此次被聘任為總裁的邱新和被選舉為董事長的李延人均為海潤“老臣”,且均具有無錫尚德背景,即與*ST海潤第一大股東,享有“光伏之父”美譽的楊懷進之間交集頗深。
公告顯示,其中,邱新曾任無錫市包裝總公司銷售經理;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營銷總監;上海悅田光電科技公司總經理;海潤光伏銷售總監,資深總監;海潤光伏助理副總裁,分管國內銷售和銷售管理部。曾任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F任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而李延人曾擔任無錫動力機廠廠長,無錫市政府經濟委員會主任,無錫國防工業辦公室主任,無錫企業家協會無錫企業聯合會會長,錫芯微科技無錫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聯通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孟廣寶涉嫌不正當關聯交易
公開資料顯示,發起此次“罷免董事長”事件的徐小平,系*ST海潤目前三位獨立董事之一,現任江蘇開炫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
根據其提請審議的《關于解除孟廣寶先生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徐小平認為,*ST海潤現任董事(長)孟廣寶在其任職期間未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履行其董事職責。
具體為,公司2016財務報告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16年內控報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控報告。導致否定意見的事項包括公司與董事(長)孟廣寶實質上有關聯的多家公司,在2016年度與公司之間有大額的股權轉讓交易、購銷業務和資金往來等事項,上述交易事項部分繞開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審批而實施,不受正常的管理體系控制。孟廣寶作為公司董事(長),對此負有直接主要責任。
同時,孟廣寶作為公司的董事(長),長期未深入到公司主營業務基本面及日常經營管理,同時公司大部分的董事會、股東大會孟廣寶都沒有現場出席,僅通過通訊方式參加,在公司某些決策方面未能以合理的謹慎的態度勤勉行事。在公司缺少股東層面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孟廣寶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勤勉義務。
對于徐小平所質疑的內容,相關報道主要集中于——孟廣寶攜其掌控的“華君系”團隊入主*ST海潤董事會后,*ST海潤曾為上海保華萬隆置業有限公司進行16億元的借貸擔保。
根據大華會計師事務所針對*ST海潤2016年財報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上述提及的被擔保方——上海保華萬隆置業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孟廣寶。同時,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認為,這筆為期4年的擔保,未經過職能部門申請和管理層審核,直接通過了董事會的審批,存在“內控缺陷”。
不僅如此,專項說明還指出,與海潤光伏董事長(孟廣寶)有關聯的多家公司,在2016年度與海潤光伏之間有大額的股權轉讓交易、購銷業務和資金往來,海潤光伏未將這些公司識別為關聯方,與這些公司之間的交易也未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審批。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海潤光伏預付給以上關聯方供應商的預付款期末余額合計3.85億元。
那么,未來*ST海潤的沉浮將由誰來主持?根據公開信息,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ST海潤的第一大股東為持有312383022股,持股比例為6.61%的YANG HUAI JIN(楊懷進).
不過,*ST海潤6月20日公告顯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YANG HUAI JIN(楊懷進)持有的公司312383022股無限售流通股予以輪候凍結,凍結期限為三年。
與此同時,孟廣寶及其配偶鮑樂此前(6月20日)曾披露增持計劃:自2017年5月4日發布增持計劃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合計不低于1億元。而截止到6月19日,孟廣寶及其配偶鮑樂、華君實業、 華君置業以及孟廣寶所實際控制的十二家公司合計持有*ST海潤股票 28094400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594%。
與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的最新數據相比對,孟廣寶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ST海潤0.594%的股份,位列公司第三大股東。
根據這份公告,*ST海潤近日收到公司獨立董事徐小平提交的《關于提請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同時,徐小平還提請臨時股東大會對其提交的《關于解除孟廣寶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進行審議。
緊隨其后,上交所于7月11日向*ST海潤發送了《關于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案事項的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董事會、董事長孟廣寶及第一大股東YANG HUAI JIN(楊懷進)明確發表對該事項的意見,并說明相關理由。
7月12日晚間,*ST海潤發布公告稱,公司于7月12日召開的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解除孟廣寶總裁、董事長、董事職務的三項議案,且三項議案均以6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通過。而值得一提的是,三項議案獲得的唯一反對票,均由孟廣寶本人投出。
“尚德派”重掌大權?
截至發稿前,《證券日報》記者嘗試聯絡*ST海潤方面相關負責人,電話卻始終處在無人接聽狀態。不過,一位接近*ST海潤的相關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描述,“孟總(孟廣寶)涉及的領域比較廣,他給大家留下的印象,似乎不像一個實業家。”
根據7月12日晚間公告,孟廣寶投出反對票的理由為:“本人擔任海潤光伏董事長兼總裁期間,通過本人及本人所實際控制的華君集團給上市公司提供過一些財務和貸款擔保的支持;積極推進公司在高郵、營口等地建設生產及應用基地;此外在上市公司被會計事務所出具非標意見的內控報告和審計報告后,本人以及實際控制的公司均積極配合上市公司開展相關事項的整改工作。”
但這似乎并不能扭轉局面。根據公告,在審議通過解除孟廣寶總裁、董事長、董事職務的三項議案的同時,*ST海潤董事會臨時會議還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邱新為公司總裁、關于選舉李延人為公司董事長、關于提名邱新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并提交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等議案。此外,公司宣布擬定于7月28日召開公司 2017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
事實上,包括有關其個人的職務解除的議案,以及上述其它議案,孟廣寶均投出了反對票。而在7月28日擬召開的公司 2017 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上,《關于解除孟廣寶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關于提名邱新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關于增補鄧陽為公司監事的議案》將被提交審議。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相對于“外來的”孟廣寶,此次被聘任為總裁的邱新和被選舉為董事長的李延人均為海潤“老臣”,且均具有無錫尚德背景,即與*ST海潤第一大股東,享有“光伏之父”美譽的楊懷進之間交集頗深。
公告顯示,其中,邱新曾任無錫市包裝總公司銷售經理;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營銷總監;上海悅田光電科技公司總經理;海潤光伏銷售總監,資深總監;海潤光伏助理副總裁,分管國內銷售和銷售管理部。曾任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F任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而李延人曾擔任無錫動力機廠廠長,無錫市政府經濟委員會主任,無錫國防工業辦公室主任,無錫企業家協會無錫企業聯合會會長,錫芯微科技無錫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聯通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孟廣寶涉嫌不正當關聯交易
公開資料顯示,發起此次“罷免董事長”事件的徐小平,系*ST海潤目前三位獨立董事之一,現任江蘇開炫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
根據其提請審議的《關于解除孟廣寶先生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徐小平認為,*ST海潤現任董事(長)孟廣寶在其任職期間未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履行其董事職責。
具體為,公司2016財務報告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2016年內控報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控報告。導致否定意見的事項包括公司與董事(長)孟廣寶實質上有關聯的多家公司,在2016年度與公司之間有大額的股權轉讓交易、購銷業務和資金往來等事項,上述交易事項部分繞開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審批而實施,不受正常的管理體系控制。孟廣寶作為公司董事(長),對此負有直接主要責任。
同時,孟廣寶作為公司的董事(長),長期未深入到公司主營業務基本面及日常經營管理,同時公司大部分的董事會、股東大會孟廣寶都沒有現場出席,僅通過通訊方式參加,在公司某些決策方面未能以合理的謹慎的態度勤勉行事。在公司缺少股東層面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孟廣寶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勤勉義務。
對于徐小平所質疑的內容,相關報道主要集中于——孟廣寶攜其掌控的“華君系”團隊入主*ST海潤董事會后,*ST海潤曾為上海保華萬隆置業有限公司進行16億元的借貸擔保。
根據大華會計師事務所針對*ST海潤2016年財報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上述提及的被擔保方——上海保華萬隆置業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孟廣寶。同時,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認為,這筆為期4年的擔保,未經過職能部門申請和管理層審核,直接通過了董事會的審批,存在“內控缺陷”。
不僅如此,專項說明還指出,與海潤光伏董事長(孟廣寶)有關聯的多家公司,在2016年度與海潤光伏之間有大額的股權轉讓交易、購銷業務和資金往來,海潤光伏未將這些公司識別為關聯方,與這些公司之間的交易也未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審批。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海潤光伏預付給以上關聯方供應商的預付款期末余額合計3.85億元。
那么,未來*ST海潤的沉浮將由誰來主持?根據公開信息,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ST海潤的第一大股東為持有312383022股,持股比例為6.61%的YANG HUAI JIN(楊懷進).
不過,*ST海潤6月20日公告顯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YANG HUAI JIN(楊懷進)持有的公司312383022股無限售流通股予以輪候凍結,凍結期限為三年。
與此同時,孟廣寶及其配偶鮑樂此前(6月20日)曾披露增持計劃:自2017年5月4日發布增持計劃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合計不低于1億元。而截止到6月19日,孟廣寶及其配偶鮑樂、華君實業、 華君置業以及孟廣寶所實際控制的十二家公司合計持有*ST海潤股票 28094400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594%。
與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的最新數據相比對,孟廣寶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ST海潤0.594%的股份,位列公司第三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