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山西能源監管辦向山西省電力公司和山西地方電力公司下達了《山西能源監管辦關于未持證發電機組“6月30日不得上網發電”監管通知書》。電網企業積極配合,省調控中心立即通知各地市調控中心,按照我辦監管要求,下達了調度指令,各地市調控中心以書面形式將我辦監管通知下達到相關電廠,并在6月30日24時前下達了相關調度指令。
目前,山西省未持證機組已全部達到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發電企業許可監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資質〔2016〕351號)“不得上網發電”要求。
下一步,山西能源監管辦將繼續加強對電網企業、無證機組企業落實相關工作情況的監管力度,做好后續監督管理工作。
目前,山西省未持證機組已全部達到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發電企業許可監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資質〔2016〕351號)“不得上網發電”要求。
下一步,山西能源監管辦將繼續加強對電網企業、無證機組企業落實相關工作情況的監管力度,做好后續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