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去年7月行政院推出"太陽光電二年推動計劃",期望盤點公有建物、土地、水域,希望在2020年達到80億度太陽能發電量。臺電公司也著手推動"光明頂"計劃,在今年初盤點了全臺41處廠址,總面積超過30,000平方公尺,招商標租后將與太陽能業者合作設置2.5MW,一起合攻"光明頂",共同推動再生能源發展。
臺電早在2007年即推出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當時設置了臺中龍井光電站、臺中電廠與興達電廠生水池等光電設施,裝置容量超過18MW。太陽光電第二期,臺電鎖定自有土地與建物,盤點后的41處廠址中,最大的是臺東太麻一次配電變電所,超過2,000平方公尺,初估裝置容量可達150千瓦,最小的是臺中供電區處副樓屋頂,面積150平方公尺,約8千瓦。41處廠址總面積相當于八分之一個大安森林公園,未來年發電量可超過200萬度,每年并可減少超過1,100公噸的碳排放,相當于3座大安森林公園的碳吸附量。
臺電指出,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板可遮陽、隔熱、降溫,而建置在車棚頂蓋,還有遮雨遮蔭的效果。不過,屋頂設置太陽光電,除了需要空曠空間,建物本身其他部分結構或鄰近其他建物不能有遮陰效果影響發電。臺電釋放出的廠址中,如大潭電廠主控制大樓、以及花蓮勝安、花蓮壽豐、桃園龍潭等變電所等場址都有極佳光照空間,適合太陽能發電場域。
能源局為鼓勵北部地區廣設太陽能發電場域,已公告北部地區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加成15%,為此,臺電釋放出的41處廠址中,即有20處位于北部,估發電容量約1MW。臺電為配合太陽能收購政策,也于去年10月完成修正“再生能源併聯技術要點”併網相關規范,包括放寬電壓變動率及逆送電力等標準。
臺電表示,國內光電業者施工與安裝經驗豐富且技術純熟,但礙于場地難覓,臺電“光明頂”計劃,由臺電提供場地,得標業者進駐設置光電設施,并負責后續運維,臺電方面則依據業者發電收益一定比例收取租金。臺電初步試算,假設得標業者標租臺電公司300坪屋頂,廠商得標回饋金保守估計為5%,并設置99.9千瓦太陽能板,并使用高效能模組,且于2017年完工,適用一度電躉購費率4.9772元價格,使用高效能模組,再加成6%,一度電提高躉購費率為5.2758元,20年營運期間,扣除初期成本,總獲利約705萬元,平均每年獲利35萬元。
臺電除了第二期自有房舍屋頂"光明頂",計畫外,未來也將陸續推展三至七期太陽光電計畫,預計于七股變電所預定地等自有土地、彰濱工業區、臺南鹽灘地,以及水庫等開放水域設置太陽光電,預計8年后光電總裝置容量可達674MW。
原標題:臺電「光明頂」計畫 邀業者合攻太陽能發電
臺電早在2007年即推出太陽光電第一期計畫,當時設置了臺中龍井光電站、臺中電廠與興達電廠生水池等光電設施,裝置容量超過18MW。太陽光電第二期,臺電鎖定自有土地與建物,盤點后的41處廠址中,最大的是臺東太麻一次配電變電所,超過2,000平方公尺,初估裝置容量可達150千瓦,最小的是臺中供電區處副樓屋頂,面積150平方公尺,約8千瓦。41處廠址總面積相當于八分之一個大安森林公園,未來年發電量可超過200萬度,每年并可減少超過1,100公噸的碳排放,相當于3座大安森林公園的碳吸附量。
臺電指出,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板可遮陽、隔熱、降溫,而建置在車棚頂蓋,還有遮雨遮蔭的效果。不過,屋頂設置太陽光電,除了需要空曠空間,建物本身其他部分結構或鄰近其他建物不能有遮陰效果影響發電。臺電釋放出的廠址中,如大潭電廠主控制大樓、以及花蓮勝安、花蓮壽豐、桃園龍潭等變電所等場址都有極佳光照空間,適合太陽能發電場域。
能源局為鼓勵北部地區廣設太陽能發電場域,已公告北部地區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加成15%,為此,臺電釋放出的41處廠址中,即有20處位于北部,估發電容量約1MW。臺電為配合太陽能收購政策,也于去年10月完成修正“再生能源併聯技術要點”併網相關規范,包括放寬電壓變動率及逆送電力等標準。
臺電表示,國內光電業者施工與安裝經驗豐富且技術純熟,但礙于場地難覓,臺電“光明頂”計劃,由臺電提供場地,得標業者進駐設置光電設施,并負責后續運維,臺電方面則依據業者發電收益一定比例收取租金。臺電初步試算,假設得標業者標租臺電公司300坪屋頂,廠商得標回饋金保守估計為5%,并設置99.9千瓦太陽能板,并使用高效能模組,且于2017年完工,適用一度電躉購費率4.9772元價格,使用高效能模組,再加成6%,一度電提高躉購費率為5.2758元,20年營運期間,扣除初期成本,總獲利約705萬元,平均每年獲利35萬元。
臺電除了第二期自有房舍屋頂"光明頂",計畫外,未來也將陸續推展三至七期太陽光電計畫,預計于七股變電所預定地等自有土地、彰濱工業區、臺南鹽灘地,以及水庫等開放水域設置太陽光電,預計8年后光電總裝置容量可達674MW。
原標題:臺電「光明頂」計畫 邀業者合攻太陽能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