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綜通監管[2017]43號
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有關能源企業: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和深化能源體制改革工作有關要求,結合能源監管工作實際情況,為進一步提升12398能源監管熱線(以下簡稱12398熱線)社會知曉度,引導社會公眾通過12398熱線參與監督服務工作,充分發揮12398熱線監督服務作用,維護良好的能源市場秩序,現就進一步加強12398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12398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的重要意義。國家能源局重組后,12398熱線監督服務范圍已從電力拓展到了整個能源領域,功能涵蓋了投訴、舉報、咨詢和建議等多個方面,已發展成為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以及能源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渠道。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有關能源企業要站在以人為本、惠民利民的高度,普及12398熱線標識,加強12398熱線宣傳工作,暢通人民群眾訴求渠道,提升政府公共服務水平,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二、切實做好有關場所和載體的12398熱線標識普及工作。有關能源企業及所屬企業要在門戶網站首頁位置公示12398熱線標識,并建立與國家能源局門戶網站首頁位置12398熱線專欄的鏈接,方便社會公眾了解12398熱線。各電網企業要在客服中心、營業場所門口顯著位置固定公示12398熱線標識(見附件),在電費單據、停止供電通知書等業務單據上印制12398熱線標識,在營業場所宣傳自身品牌、供電服務熱線時,同步對12398熱線進行簡介。
三、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12398熱線標識宣傳工作。有關能源企業要增強宣傳12398熱線的主動性,在門戶網站及其子網站同步、及時轉發國家能源局門戶網站每月、年度定期發布的《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處理情況通報》,并建立查證屬實投訴舉報事項內部考核評價機制。各電網企業要在門戶網站及其子網站披露供電服務有關信息時,同步告知人民群眾有撥打12398熱線投訴舉報的權利。
四、確保12398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取得實效。有關能源企業要加強12398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的組織領導,結合行業特點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制度,明確任務分工;要跟蹤檢查所屬企業開展12398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的情況,做好督促檢查和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確保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媒介宣傳12398熱線;要指導管轄區域內有關能源企業開展12398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并在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標識普及工作;要全面檢查管轄區域內有關能源企業的12398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并在2018年2月底前,向國家能源局反饋管轄區域內12398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情況。
2012年8月15日印發的《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加強12398投訴舉報熱線標識普及和宣傳工作的通知》(辦稽查〔2012〕87號)即行廢止。
P020170703493501501991.doc
P020170703493501501991.doc
附件:12398能源監管熱線標識牌制作要求及式樣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