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商洛市商州公安分局沙河子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沙河子鎮兩村民用摩托車擋道,干擾沙河子鎮紅光村光伏發電工程正常施工,請求處理。
(圖片選自網絡)
接報后,商州公安分局沙河子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經查,沙河子鎮村民張某華(男,55歲)、胡某彥(男,40歲),因經濟糾紛問題,分別于6月21日、22日、23日早上7時許,將摩托車停放在光伏發電工地的施工道路上,致使工程施工無法開展。張某華、胡某彥兩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報請公安分局批準,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分別對張某華,胡某彥二人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民警提示: 遇到糾紛應通過合法途徑解決,故意阻擋施工屬于違法行為,嚴重的構成犯罪,以經濟糾紛為由阻擋施工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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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報后,商州公安分局沙河子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經查,沙河子鎮村民張某華(男,55歲)、胡某彥(男,40歲),因經濟糾紛問題,分別于6月21日、22日、23日早上7時許,將摩托車停放在光伏發電工地的施工道路上,致使工程施工無法開展。張某華、胡某彥兩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報請公安分局批準,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分別對張某華,胡某彥二人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民警提示: 遇到糾紛應通過合法途徑解決,故意阻擋施工屬于違法行為,嚴重的構成犯罪,以經濟糾紛為由阻擋施工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