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我省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裝機規模迅速增加。到2015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裝機640萬千瓦,較2010年增長2倍。 201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116億千瓦時,較2010年增長了近3倍。
光伏發電快速增長,率先在全國采用公開招標、先建先得方式配置光伏發電規模,率先在全省31個貧困縣實施光伏扶貧工程。風力發電實現突破,風電運行數據在中部省份居領先地位。生物質能利用勢頭強勁,抽水蓄能和常規水電有序推進,裝備制造水平顯著提升。經過多年發展,目前我省在光伏并網發電核心技術、太陽能電池制造技術等方面國內領先。
到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折標煤約800萬噸
“‘十三五’是我國能源發展轉型、打造能源升級版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我省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加快建成創新型‘三個強省’的關鍵時期。 ”省能源局相關人士表示,作為助力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推動能源供給側改革、促進能源清潔綠色低碳化發展的重要舉措,可再生能源發展將迎來重要歷史性機遇。
《規劃》明確提出,遵循能源發展“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以加快建設創新型“三個強省”為契機,多元推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不斷壯大產業規模,著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綠色能源體系,努力實現可再生能源從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地位轉化,為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提供綠色動力。
根據《規劃》,到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折標煤約800萬噸,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5.5%。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760萬千瓦、占全省發電總裝機23%,可再生能源發電量26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超過11%,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19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約8%。再生能源在供熱和燃料利用中的應用逐步擴大,太陽能集熱面積達到700萬平方米,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達到4800萬平方米,生物質燃料年利用量折合標煤達到250萬噸以上。
積極發展光伏發電,穩妥推進風電開發,鼓勵生物質能多元化利用
為實現發展目標,《規劃》明確了主要任務: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優化發展布局,創新發展方式。積極發展光伏發電,穩妥推進風電開發,有序建設抽水蓄能電站,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提高地熱能、空氣能應用水平,提升可再生能源裝備研發制造和集成創新能力。
“可再生能源代表未來能源發展方向,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我省煤炭占能源生產、消費比重較高,生態環保剛性約束進一步趨緊,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成為當務之急,為我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創造了歷史性機遇。此外,良好的政策環境保障也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有利因素。”省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但同時發展仍面臨著政策依賴程度高、建設條件落實困難等挑戰。
根據《規劃》,我省將積極發展光伏發電,加強太陽能資源調查評估,推進國家光伏領跑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鼓勵采用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光伏+”模式建設地面光伏電站,大力推廣工業廠房和公共建筑等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全面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爭取到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萬千瓦左右。
在穩妥推進風電開發方面,《規劃》提出在落實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復等措施的基礎上,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因地制宜建設低風速風電場,重點支持灘涂、平原、低丘地區風電開發,從嚴控制山區建設風電項目,爭取到2020年,風力發電裝機達到260萬千瓦。
“鼓勵生物質能多元化利用,加快建設秸稈電廠,合理規劃生活垃圾焚燒電廠,支持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氣、生物質液體燃料等。”《規劃》提出要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到2020年,秸稈電廠裝機規模150萬千瓦左右,年利用秸稈約750萬噸。合理規劃生活垃圾焚燒電廠,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高垃圾燃料熱值,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燒電廠裝機規模達到50萬千瓦,年可處理生活垃圾800萬噸。
落實發展政策,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重點項目是主力軍。《規劃》明確提出,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做好與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等規劃的銜接工作,確保建設項目及時落地。按照“四督四保”要求,積極推進項目謀劃和前期工作,切實加快重大項目建設。列入規劃的重點項目,優先配置土地、用水、環境容量等要素資源。優化項目審批流程,精簡項目審批手續,完善聯審聯批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規劃》明確,要落實國家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積極支持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稅收減免等激勵措施。引導金融機構、企業等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及相關產業發展。鼓勵各地加大財政資金投入,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資源調查評價、創新技術研發、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等。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可再生能源重大項目建設運營。 “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將節約和替代大量化石能源,顯著減少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有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符合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綜合性經濟和社會效益。”省能源局相關人士表示,預計到2020年,我省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將達800萬噸標準煤,可減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約2000萬噸,減少煙塵年排放量約50萬噸,減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約60萬噸,減少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約30萬噸。
光伏發電快速增長,率先在全國采用公開招標、先建先得方式配置光伏發電規模,率先在全省31個貧困縣實施光伏扶貧工程。風力發電實現突破,風電運行數據在中部省份居領先地位。生物質能利用勢頭強勁,抽水蓄能和常規水電有序推進,裝備制造水平顯著提升。經過多年發展,目前我省在光伏并網發電核心技術、太陽能電池制造技術等方面國內領先。
到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折標煤約800萬噸
“‘十三五’是我國能源發展轉型、打造能源升級版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我省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加快建成創新型‘三個強省’的關鍵時期。 ”省能源局相關人士表示,作為助力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推動能源供給側改革、促進能源清潔綠色低碳化發展的重要舉措,可再生能源發展將迎來重要歷史性機遇。
《規劃》明確提出,遵循能源發展“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以加快建設創新型“三個強省”為契機,多元推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不斷壯大產業規模,著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綠色能源體系,努力實現可再生能源從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地位轉化,為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提供綠色動力。
根據《規劃》,到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折標煤約800萬噸,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5.5%。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760萬千瓦、占全省發電總裝機23%,可再生能源發電量26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超過11%,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到190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約8%。再生能源在供熱和燃料利用中的應用逐步擴大,太陽能集熱面積達到700萬平方米,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達到4800萬平方米,生物質燃料年利用量折合標煤達到250萬噸以上。
積極發展光伏發電,穩妥推進風電開發,鼓勵生物質能多元化利用
為實現發展目標,《規劃》明確了主要任務: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優化發展布局,創新發展方式。積極發展光伏發電,穩妥推進風電開發,有序建設抽水蓄能電站,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提高地熱能、空氣能應用水平,提升可再生能源裝備研發制造和集成創新能力。
“可再生能源代表未來能源發展方向,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我省煤炭占能源生產、消費比重較高,生態環保剛性約束進一步趨緊,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成為當務之急,為我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創造了歷史性機遇。此外,良好的政策環境保障也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有利因素。”省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但同時發展仍面臨著政策依賴程度高、建設條件落實困難等挑戰。
根據《規劃》,我省將積極發展光伏發電,加強太陽能資源調查評估,推進國家光伏領跑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鼓勵采用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光伏+”模式建設地面光伏電站,大力推廣工業廠房和公共建筑等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全面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爭取到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萬千瓦左右。
在穩妥推進風電開發方面,《規劃》提出在落實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復等措施的基礎上,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因地制宜建設低風速風電場,重點支持灘涂、平原、低丘地區風電開發,從嚴控制山區建設風電項目,爭取到2020年,風力發電裝機達到260萬千瓦。
“鼓勵生物質能多元化利用,加快建設秸稈電廠,合理規劃生活垃圾焚燒電廠,支持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氣、生物質液體燃料等。”《規劃》提出要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到2020年,秸稈電廠裝機規模150萬千瓦左右,年利用秸稈約750萬噸。合理規劃生活垃圾焚燒電廠,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高垃圾燃料熱值,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燒電廠裝機規模達到50萬千瓦,年可處理生活垃圾800萬噸。
落實發展政策,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重點項目是主力軍。《規劃》明確提出,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做好與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等規劃的銜接工作,確保建設項目及時落地。按照“四督四保”要求,積極推進項目謀劃和前期工作,切實加快重大項目建設。列入規劃的重點項目,優先配置土地、用水、環境容量等要素資源。優化項目審批流程,精簡項目審批手續,完善聯審聯批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規劃》明確,要落實國家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積極支持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稅收減免等激勵措施。引導金融機構、企業等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及相關產業發展。鼓勵各地加大財政資金投入,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資源調查評價、創新技術研發、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等。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可再生能源重大項目建設運營。 “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將節約和替代大量化石能源,顯著減少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有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符合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綜合性經濟和社會效益。”省能源局相關人士表示,預計到2020年,我省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將達800萬噸標準煤,可減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約2000萬噸,減少煙塵年排放量約50萬噸,減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約60萬噸,減少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約3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