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西藏能源發布公告稱,公司因信披違規被全國股轉公司出具監管意見函。
公告顯示,西藏能源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但未披露《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后經全國股轉公司工作人員提醒,公司于5月25日進行了補充披露。
鑒于上述事實,全國股轉公司對西藏能源出具監管意見函。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這已經是西藏能源一個月內來第二次被罰。
5月15日西藏能源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6年8月1日披露《2016年年度業績預測(更正后)》,預計2016年實現營業收入6000萬元至8000萬元,實現凈利潤1000萬元至1500萬元。然而在正式年報中,公司在完成營收9310萬元的情況下,實現凈利潤786.53萬元,與前期預測金額出現較大差異。
全國股轉公司認為,由于西藏能源在前述項目進展出現較大變化的情況下,未及時修正相關業績預測,也未及時就項目進展情況進行信息披露,屬于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因此決定對其出具監管意見函。
西藏能源2015年4月14日掛牌新三板,主要從事光伏電站工程EPC總承包、投資運營等,屬于基礎層企業,2016年營收9310.01萬元,凈利潤786.53萬元。
公告顯示,西藏能源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但未披露《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后經全國股轉公司工作人員提醒,公司于5月25日進行了補充披露。
鑒于上述事實,全國股轉公司對西藏能源出具監管意見函。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這已經是西藏能源一個月內來第二次被罰。
5月15日西藏能源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6年8月1日披露《2016年年度業績預測(更正后)》,預計2016年實現營業收入6000萬元至8000萬元,實現凈利潤1000萬元至1500萬元。然而在正式年報中,公司在完成營收9310萬元的情況下,實現凈利潤786.53萬元,與前期預測金額出現較大差異。
全國股轉公司認為,由于西藏能源在前述項目進展出現較大變化的情況下,未及時修正相關業績預測,也未及時就項目進展情況進行信息披露,屬于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因此決定對其出具監管意見函。
西藏能源2015年4月14日掛牌新三板,主要從事光伏電站工程EPC總承包、投資運營等,屬于基礎層企業,2016年營收9310.01萬元,凈利潤786.5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