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臺創園:
為推進我縣貧困戶發展光伏扶貧項目,加快“三無”特困戶光伏電站建設,經廬江縣扶貧開發領導組同意,現將《廬江縣2017年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廬江縣扶貧開發領導組辦公室
2017年5月2日
廬江縣2017年光伏扶貧實施方案
根據《關于印發〈廬江縣農村脫貧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廬辦發〔2016〕4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農委合肥市光伏下鄉扶貧工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合政辦秘〔2013〕57號)等精神,結合廬江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充分利用村集體和貧困戶的屋頂資源,建設光伏發電站,著力開拓村集體和貧困戶增收渠道。
(二)目標任務。完成20個貧困村集體和市下達的“三無”特困戶光伏電站建設。
二、建設模式和實施步驟
(一)建設模式。在規劃布點保留村莊、住房條件較好的“三無”特困戶和村集體的屋頂上,農戶建設一個裝機容量3KW的家庭分布式發電站,在其他貧困戶開展戶企合作建設分布式發電站,村集體建設一個裝機容量30-90KW光伏發電站。建設方式根據農戶、村集體房頂結構由安裝企業設計選擇。
(二)實施步驟。
1、項目選址。由鎮扶貧辦在全縣規劃布點保留村莊中篩選符合基本建設條件的“三無”特困戶以及20個貧困村安裝地址。4月中旬完成安裝“三無”特困戶、貧困村選址的調查統計上報。
2、招標建設。在完成選址后,由縣扶貧辦會同縣經信委邀請有關專業技術部門、太陽能光伏企業研究設置系統技術參數,經行業內專家評審論證后,由縣公管局公開招標,進行設備統一采購、安裝、調試等。5月底前完成招標,6月中旬前完成建設。
3、并網發電。設備安裝完畢以后,由縣供電公司按有關標準進行并網驗收和調試,符合并網條件的接入國家電網正式運行。供電公司與貧困村、貧困農戶簽定并網發用電合同。
三、資金籌措、運營管理和收益分配
(一)資金籌措。20個村集體光伏電站建設資金由今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840萬元及歷年結余扶貧專項資金解決;1250戶“三無”特困農戶由市級光伏扶貧資金配套1773.15萬元。
(二)運營管理。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符合資質條件、具有社會責任心的太陽能光伏企業組織實施,運營服務由建設企業提供基本培訓以及使用手冊,日常維護由專業化公司負責,費用納入縣財政預算。設施故障由系統供應商提供維修,建立售后服務網點。
(三)收益分配。縣供電公司按每半年一個結算周期向貧困村、貧困農戶全額支付上網電費,電站自發自用和余電上網部分優先享受到國家、省、市度電補貼,全部歸貧困村、貧困農戶所有。
四、組織保障
成立由縣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廬江縣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縣發改委、縣經信委、縣農委、縣扶貧辦、縣財政局、縣科技局、縣住建局、縣公管局、縣供電公司、各鎮(園區)人民政府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扶貧辦,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推進;縣財政局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的籌措和撥付;縣公管局負責項目的招投標管理;縣供電公司負責并網方式選擇、接入系統方案的制定、并網驗收和調試、供電公司所屬資產的日常維護、發電度數確認和電費結算;各鎮(園區)人民政府負責項目實施的貧困村、貧困戶選址、公示,調度推進,檢查驗收,補貼資金審核上報、撥付工作。
本實施方案由縣農委(扶貧辦)會同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2017年光伏電站建設貧困村名單
為推進我縣貧困戶發展光伏扶貧項目,加快“三無”特困戶光伏電站建設,經廬江縣扶貧開發領導組同意,現將《廬江縣2017年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廬江縣扶貧開發領導組辦公室
2017年5月2日
根據《關于印發〈廬江縣農村脫貧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廬辦發〔2016〕4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農委合肥市光伏下鄉扶貧工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合政辦秘〔2013〕57號)等精神,結合廬江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充分利用村集體和貧困戶的屋頂資源,建設光伏發電站,著力開拓村集體和貧困戶增收渠道。
(二)目標任務。完成20個貧困村集體和市下達的“三無”特困戶光伏電站建設。
二、建設模式和實施步驟
(一)建設模式。在規劃布點保留村莊、住房條件較好的“三無”特困戶和村集體的屋頂上,農戶建設一個裝機容量3KW的家庭分布式發電站,在其他貧困戶開展戶企合作建設分布式發電站,村集體建設一個裝機容量30-90KW光伏發電站。建設方式根據農戶、村集體房頂結構由安裝企業設計選擇。
(二)實施步驟。
1、項目選址。由鎮扶貧辦在全縣規劃布點保留村莊中篩選符合基本建設條件的“三無”特困戶以及20個貧困村安裝地址。4月中旬完成安裝“三無”特困戶、貧困村選址的調查統計上報。
2、招標建設。在完成選址后,由縣扶貧辦會同縣經信委邀請有關專業技術部門、太陽能光伏企業研究設置系統技術參數,經行業內專家評審論證后,由縣公管局公開招標,進行設備統一采購、安裝、調試等。5月底前完成招標,6月中旬前完成建設。
3、并網發電。設備安裝完畢以后,由縣供電公司按有關標準進行并網驗收和調試,符合并網條件的接入國家電網正式運行。供電公司與貧困村、貧困農戶簽定并網發用電合同。
三、資金籌措、運營管理和收益分配
(一)資金籌措。20個村集體光伏電站建設資金由今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840萬元及歷年結余扶貧專項資金解決;1250戶“三無”特困農戶由市級光伏扶貧資金配套1773.15萬元。
(二)運營管理。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符合資質條件、具有社會責任心的太陽能光伏企業組織實施,運營服務由建設企業提供基本培訓以及使用手冊,日常維護由專業化公司負責,費用納入縣財政預算。設施故障由系統供應商提供維修,建立售后服務網點。
(三)收益分配。縣供電公司按每半年一個結算周期向貧困村、貧困農戶全額支付上網電費,電站自發自用和余電上網部分優先享受到國家、省、市度電補貼,全部歸貧困村、貧困農戶所有。
四、組織保障
成立由縣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廬江縣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縣發改委、縣經信委、縣農委、縣扶貧辦、縣財政局、縣科技局、縣住建局、縣公管局、縣供電公司、各鎮(園區)人民政府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扶貧辦,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推進;縣財政局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的籌措和撥付;縣公管局負責項目的招投標管理;縣供電公司負責并網方式選擇、接入系統方案的制定、并網驗收和調試、供電公司所屬資產的日常維護、發電度數確認和電費結算;各鎮(園區)人民政府負責項目實施的貧困村、貧困戶選址、公示,調度推進,檢查驗收,補貼資金審核上報、撥付工作。
本實施方案由縣農委(扶貧辦)會同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2017年光伏電站建設貧困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