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發展現狀
(一)總體發展情況
參考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請提供清潔取暖材料的函》(國能綜電力【2017】145號),總結本地區取暖發展現狀。主要包括:應用規模(取暖面積、折算標煤量)、類型(集中、分散等)、地區(城區、城郊結合部、農村)、取暖方式(燃煤、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等)、資源條件等。
(二)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發展情況
總結本地區各類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技術的應用規模(取暖面積、折算標煤量)、類型(集中、分散等)、地區(城區、城郊結合部、農村)、以及資源條件等。
1、資源潛力
包括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各類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基本情況,尤其是技術可開發量(資源收集量)、分布情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目前主要開發利用方式(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結合等)及相應數據等。
2、發展現狀
1)主要利用方式,分布地區(較大城市、中小城鎮、城郊、農村等),利用規模(主要是取暖面積和人口,包括總體規模和城鎮不同地區的典型項目規模);
2)各類可再生能源取暖利用量,已形成規模的分地區的利用量,以及占總供熱需求的比重;供熱利用生物質、地熱能等資源年消耗量。
3)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取暖情況。
二、 存在問題
主要分析可再生能源取暖推廣應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障礙,包括體制機制、技術裝備、環境影響等,既分析共性問題,也分析各類可再生能源取暖方式的特殊問題。
三、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發展思路
(四)發展目標
在分析可再生能源取暖未來發展潛力基礎上,結合本地區今后5年供暖需求,制定2017-2021年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的發展目標。包括省級區域的可再生能源取暖總量目標、各類技術類型的目標、占城鎮區域供熱面積比例、占農村地區供熱面積比例等。
四、 發展布局
主要是制定本省(區、市)在城市主城區、城鎮地區(城中村、城郊結合部等)、農村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工作的整體布局,包括可再生能源熱源類型及建設規模、供熱區域、配套基礎設施等,可以結合區域能源轉型示范等工作創新發展模式。
(一)主要城區
(二)城鎮地區
(三)農村地區
(四)各類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
五、 重大工程
各地區要根據當地資源優勢和取暖需求,按集中供暖與分散取暖相結合的原則,確定適合當地實際的主推的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提出2017-2021年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的重大工程,列出各地區今年啟動的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工程,爭取一部分工程在2017年度供暖季前完工投入使用。
(一) 地熱能供熱技術
1、具備中深層地熱資源的地區,要整體規劃、集約化開發,盡可能按集中供暖方式建設;
2、因地制宜應用各類熱泵供暖技術。具備城市污水、江河湖水體熱源條件的,要適度進行水源熱泵的集中利用;對已有城鎮集中供暖難以到達地區或農村,因地制宜推行空氣源、地源等熱泵供暖;根據電力、燃氣、余熱條件,使用電熱泵、燃氣、余熱等適宜的熱泵設備。
(二)生物質能供熱
生物質發電盡可能實行熱電聯產集中供暖,不具備建設生物質熱電廠條件的地區,可推廣生物質鍋爐供暖或生物質成型燃料。
1、 生物質熱電聯產
2、 生物質成型燃料供熱
3、 沼氣等其他生物質供熱
(三)太陽能供熱
(四)可再生能源電力取暖
在風電富集地區,推廣電鍋爐為主的清潔供暖,風電企業、熱力企業、電網公司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簽訂長期供用電(或電力交易)協議,電網公司降低輸配電價,使風電供暖與燃煤供暖熱價基本相當。按當地風電10%電量用于供暖進行測算,以地級市為單元,按500-2000萬平方米進行規劃。
(五)農村地區
結合新農村建設、異地搬遷、小城鎮、中心村建設等,在農村推廣小型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設施。根據資源條件,推廣地源、空氣源熱泵供暖、生物質鍋爐供暖,支持農村地區應用電供暖。
(六)創新示范工程
將供暖與分布式發電等結合,探索分布式綜合功能技術組合和經營模式,結合電力體制改革、燃氣、供熱體制改革等,建立綜合供能服務區,以能源互聯網理念推動清潔供熱和清潔能源的智能化綜合利用。
六、 政策和機制
按照國家出臺的支持清潔取暖政策以及本地區的支持政策措施,說明本地區可再生能源取暖可得到的政策支持條件,并分析現在這些政策條件可取得的實際效果。在供熱體制、熱力管網建設投資、熱價、供熱環節銜接等方面理順機制,說明可再生能源供暖項目與城鎮熱力公司等方面的關系以及市場機制安排。
(一)地熱能供熱技術
(二)生物質能供熱
(三)太陽能供熱
(四)可再生能源電力取暖
(五)農村地區
七、 組織實施
提出保障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的相關建議,包括組織機制、商業模式及相應的進度安排等。
(一)地熱能供熱技術
(二)生物質能供熱
(三)太陽能供熱
(四)可再生能源電力取暖
(五)農村地區
(一)總體發展情況
參考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請提供清潔取暖材料的函》(國能綜電力【2017】145號),總結本地區取暖發展現狀。主要包括:應用規模(取暖面積、折算標煤量)、類型(集中、分散等)、地區(城區、城郊結合部、農村)、取暖方式(燃煤、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等)、資源條件等。
(二)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發展情況
總結本地區各類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技術的應用規模(取暖面積、折算標煤量)、類型(集中、分散等)、地區(城區、城郊結合部、農村)、以及資源條件等。
1、資源潛力
包括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各類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基本情況,尤其是技術可開發量(資源收集量)、分布情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目前主要開發利用方式(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結合等)及相應數據等。
2、發展現狀
1)主要利用方式,分布地區(較大城市、中小城鎮、城郊、農村等),利用規模(主要是取暖面積和人口,包括總體規模和城鎮不同地區的典型項目規模);
2)各類可再生能源取暖利用量,已形成規模的分地區的利用量,以及占總供熱需求的比重;供熱利用生物質、地熱能等資源年消耗量。
3)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取暖情況。
二、 存在問題
主要分析可再生能源取暖推廣應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障礙,包括體制機制、技術裝備、環境影響等,既分析共性問題,也分析各類可再生能源取暖方式的特殊問題。
三、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發展思路
(四)發展目標
在分析可再生能源取暖未來發展潛力基礎上,結合本地區今后5年供暖需求,制定2017-2021年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的發展目標。包括省級區域的可再生能源取暖總量目標、各類技術類型的目標、占城鎮區域供熱面積比例、占農村地區供熱面積比例等。
四、 發展布局
主要是制定本省(區、市)在城市主城區、城鎮地區(城中村、城郊結合部等)、農村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工作的整體布局,包括可再生能源熱源類型及建設規模、供熱區域、配套基礎設施等,可以結合區域能源轉型示范等工作創新發展模式。
(一)主要城區
(二)城鎮地區
(三)農村地區
(四)各類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
五、 重大工程
各地區要根據當地資源優勢和取暖需求,按集中供暖與分散取暖相結合的原則,確定適合當地實際的主推的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提出2017-2021年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的重大工程,列出各地區今年啟動的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工程,爭取一部分工程在2017年度供暖季前完工投入使用。
(一) 地熱能供熱技術
1、具備中深層地熱資源的地區,要整體規劃、集約化開發,盡可能按集中供暖方式建設;
2、因地制宜應用各類熱泵供暖技術。具備城市污水、江河湖水體熱源條件的,要適度進行水源熱泵的集中利用;對已有城鎮集中供暖難以到達地區或農村,因地制宜推行空氣源、地源等熱泵供暖;根據電力、燃氣、余熱條件,使用電熱泵、燃氣、余熱等適宜的熱泵設備。
(二)生物質能供熱
生物質發電盡可能實行熱電聯產集中供暖,不具備建設生物質熱電廠條件的地區,可推廣生物質鍋爐供暖或生物質成型燃料。
1、 生物質熱電聯產
2、 生物質成型燃料供熱
3、 沼氣等其他生物質供熱
(三)太陽能供熱
(四)可再生能源電力取暖
在風電富集地區,推廣電鍋爐為主的清潔供暖,風電企業、熱力企業、電網公司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簽訂長期供用電(或電力交易)協議,電網公司降低輸配電價,使風電供暖與燃煤供暖熱價基本相當。按當地風電10%電量用于供暖進行測算,以地級市為單元,按500-2000萬平方米進行規劃。
(五)農村地區
結合新農村建設、異地搬遷、小城鎮、中心村建設等,在農村推廣小型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設施。根據資源條件,推廣地源、空氣源熱泵供暖、生物質鍋爐供暖,支持農村地區應用電供暖。
(六)創新示范工程
將供暖與分布式發電等結合,探索分布式綜合功能技術組合和經營模式,結合電力體制改革、燃氣、供熱體制改革等,建立綜合供能服務區,以能源互聯網理念推動清潔供熱和清潔能源的智能化綜合利用。
六、 政策和機制
按照國家出臺的支持清潔取暖政策以及本地區的支持政策措施,說明本地區可再生能源取暖可得到的政策支持條件,并分析現在這些政策條件可取得的實際效果。在供熱體制、熱力管網建設投資、熱價、供熱環節銜接等方面理順機制,說明可再生能源供暖項目與城鎮熱力公司等方面的關系以及市場機制安排。
(一)地熱能供熱技術
(二)生物質能供熱
(三)太陽能供熱
(四)可再生能源電力取暖
(五)農村地區
七、 組織實施
提出保障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的相關建議,包括組織機制、商業模式及相應的進度安排等。
(一)地熱能供熱技術
(二)生物質能供熱
(三)太陽能供熱
(四)可再生能源電力取暖
(五)農村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