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官網公布《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對停車費定價、差異化收費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記者注意到,在計費方法上,擬逐步縮小計費單位時長,甚至將按照分鐘收費。
不過,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分鐘收費只針對公共停車場,并非住宅及商業停車場,而協會也在呼吁政府參考深圳市的成功經驗,對路內停車場收費作出更有效的規劃,以逐步緩和停車難的現象。據了解,解決路內停車場及舊城區住宅停車的管理辦法具體方案,最快要到年底才能出臺。
五大類公共停車場由政府定價
記者發現,《意見》基本上對停車費定價、差異化收費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如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依然為以下幾類:依法施劃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及換乘站配套停車設施;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口岸配套停車設施;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辦學校以及政府投資建設的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館等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設施;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室內專業停車設施。這些場所的停車設施由于受到政府指導或定價管理,價格不能隨意變動。
更強調“差異化”收費
拒絕一刀切,提倡差異化收費,也是此次《意見》重點提 出 的調整方向。《意見》明確提出,要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收費,利用價格杠桿促進停車服務資源利用,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也就是說,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可實行較高收費,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區域可實行低收費。對城市外圍的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停車設施服務,實行低收費。
同一區域停車設施,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高于路外、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實行差別化收費,并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車輛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對于交通場站等場所及周邊配套停車設施服務,《意見》鼓勵推行超過一定停放時間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
另外,《意見》特別提出,鼓勵對新能源汽車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給予適當優惠,這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車主來說,可算是一個利好。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明確了停車計費方法。提出要按車型或實際占用停車泊位數的差別,合理確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和收費計時辦法,逐步縮小計費單位時長,可以按次、分鐘、小時、天(起止時間連續累加24小時為1天)、月、年為單位計費,也可以根據車位供求關系實行累進或遞減計費。
這些情況停車費可“減免”
不過,對于更多的車主,他們更關心如何降低停車成本,尤其是免費停車。《意見》明確指出,除了“特種車輛”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外,符合停車減免收費規定的社會車輛,也可以享受“減免”政策。比如,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不含自動收費停車設施)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延長免費時限,具體延長時限由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還有一種符合“免費”停車情況,也要提醒車主要注意對方不能收停車費。當車輛因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被拖至指定停車設施,在查封、扣押期間產生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應按指定停車設施收費標準執行,并由行政機關承擔,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或變相收取。
《意見》還提出,在保證交通暢通、不影響他人及社會安全、不妨礙他人合法權益等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臨時性免費措施,鼓勵社會公共(公益)性場所提供免費機動車停放服務。據了解,從上月17日開始,廣州市開設了華旭街名雅苑路段、北京路太平沙南段、福今路15號南段、濱江橫馬路中間段、金菊紅梅路口西段等五處夜間臨時停車路段,共增加了70個車位,允許車主在晚上20:00至次日7:00在這些指定路段停車。
不過,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分鐘收費只針對公共停車場,并非住宅及商業停車場,而協會也在呼吁政府參考深圳市的成功經驗,對路內停車場收費作出更有效的規劃,以逐步緩和停車難的現象。據了解,解決路內停車場及舊城區住宅停車的管理辦法具體方案,最快要到年底才能出臺。
五大類公共停車場由政府定價
記者發現,《意見》基本上對停車費定價、差異化收費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如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依然為以下幾類:依法施劃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及換乘站配套停車設施;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口岸配套停車設施;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辦學校以及政府投資建設的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館等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設施;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室內專業停車設施。這些場所的停車設施由于受到政府指導或定價管理,價格不能隨意變動。
更強調“差異化”收費
拒絕一刀切,提倡差異化收費,也是此次《意見》重點提 出 的調整方向。《意見》明確提出,要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收費,利用價格杠桿促進停車服務資源利用,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也就是說,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可實行較高收費,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區域可實行低收費。對城市外圍的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停車設施服務,實行低收費。
同一區域停車設施,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高于路外、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實行差別化收費,并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車輛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對于交通場站等場所及周邊配套停車設施服務,《意見》鼓勵推行超過一定停放時間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
另外,《意見》特別提出,鼓勵對新能源汽車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給予適當優惠,這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車主來說,可算是一個利好。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明確了停車計費方法。提出要按車型或實際占用停車泊位數的差別,合理確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和收費計時辦法,逐步縮小計費單位時長,可以按次、分鐘、小時、天(起止時間連續累加24小時為1天)、月、年為單位計費,也可以根據車位供求關系實行累進或遞減計費。
這些情況停車費可“減免”
不過,對于更多的車主,他們更關心如何降低停車成本,尤其是免費停車。《意見》明確指出,除了“特種車輛”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外,符合停車減免收費規定的社會車輛,也可以享受“減免”政策。比如,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不含自動收費停車設施)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延長免費時限,具體延長時限由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還有一種符合“免費”停車情況,也要提醒車主要注意對方不能收停車費。當車輛因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被拖至指定停車設施,在查封、扣押期間產生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應按指定停車設施收費標準執行,并由行政機關承擔,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或變相收取。
《意見》還提出,在保證交通暢通、不影響他人及社會安全、不妨礙他人合法權益等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臨時性免費措施,鼓勵社會公共(公益)性場所提供免費機動車停放服務。據了解,從上月17日開始,廣州市開設了華旭街名雅苑路段、北京路太平沙南段、福今路15號南段、濱江橫馬路中間段、金菊紅梅路口西段等五處夜間臨時停車路段,共增加了70個車位,允許車主在晚上20:00至次日7:00在這些指定路段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