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公司控股股東啟東市華虹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虹電子”)計劃在未來6個月內(自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11月30日)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的方式擇機增持本公司股份,若公司股票價格位于6.50元/股至9.50元/股的價格區間內,累計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l 2017年5月31日,華虹電子增持公司股票1,491,595股,增持金額為1,009.88萬元。
l 后續增持計劃實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價格未達到實施增持計劃的價格區間以及資金未能到位導致增持計劃無法實施等風險。
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華虹電子通知,華虹電子于2017年5月31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了公司股份1,491,59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08%。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本次增持主體為公司控股股東華虹電子。本次公告前,華虹電子及其持有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共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A 股股份708,068,730萬股,占本公司股份總數的40.14%。
2016年3月9日和9月8日,公司分別公告了《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和《公司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13和臨2016-77),控股股東華虹電子計劃在未來十二個月內(自2016 年3 月9日起)通過二級市場擇機增持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增持公司股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2017年3月10日,公司公告了《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實施完畢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7-16),自2016年3月9日至12月15日,華虹電子先后七次通過二級市場增持本公司股份9,812,000股,占目前股本總額的0.56%,增持金額為85,221,178.00元。
二、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控股股東本次計劃增持公司股份,系基于控股股東對公司基本面及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基于公司股價未能合理反應公司投資價值而做出的投資決策,目的在于提升投資者信心、穩定公司股價、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維護公司在資本市場的良好形象。
2、本次計劃增持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無限售流通A 股股份。
3、本次增持計劃擬增持股份累計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增資所需資金由控股股東自籌。
4、增持計劃擬增持股份的價格區間為6.50元/股至9.50元/股,當公司股票價格落于上述區間內時,華虹電子將以自身名義通過二級市場擇機增持本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計劃的實施期限為首次增持起(2017年5月31日)6個月內。
三、增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
后續增持計劃實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價格未達到實施增持計劃的價格區間以及資金未能到位導致增持計劃無法實施等風險。
四、增持主體的承諾
華虹電子承諾:在增持實施期間及增持實施完畢之后6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其他說明
1、本次增持計劃的價格區間設置已經考慮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實施,故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后不再對增持價格區間進行調整,后續實施期限內公司發生派發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等行為,后續增持價格范圍則以公司股票復權后的價格為準。
2、本次增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
3、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等相關規定,持續關注華虹電子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1日
重要內容提示:
l 公司控股股東啟東市華虹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虹電子”)計劃在未來6個月內(自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11月30日)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的方式擇機增持本公司股份,若公司股票價格位于6.50元/股至9.50元/股的價格區間內,累計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l 2017年5月31日,華虹電子增持公司股票1,491,595股,增持金額為1,009.88萬元。
l 后續增持計劃實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價格未達到實施增持計劃的價格區間以及資金未能到位導致增持計劃無法實施等風險。
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華虹電子通知,華虹電子于2017年5月31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了公司股份1,491,59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08%。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本次增持主體為公司控股股東華虹電子。本次公告前,華虹電子及其持有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共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A 股股份708,068,730萬股,占本公司股份總數的40.14%。
2016年3月9日和9月8日,公司分別公告了《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和《公司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13和臨2016-77),控股股東華虹電子計劃在未來十二個月內(自2016 年3 月9日起)通過二級市場擇機增持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增持公司股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2017年3月10日,公司公告了《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實施完畢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7-16),自2016年3月9日至12月15日,華虹電子先后七次通過二級市場增持本公司股份9,812,000股,占目前股本總額的0.56%,增持金額為85,221,178.00元。
二、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控股股東本次計劃增持公司股份,系基于控股股東對公司基本面及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基于公司股價未能合理反應公司投資價值而做出的投資決策,目的在于提升投資者信心、穩定公司股價、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維護公司在資本市場的良好形象。
2、本次計劃增持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無限售流通A 股股份。
3、本次增持計劃擬增持股份累計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增資所需資金由控股股東自籌。
4、增持計劃擬增持股份的價格區間為6.50元/股至9.50元/股,當公司股票價格落于上述區間內時,華虹電子將以自身名義通過二級市場擇機增持本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計劃的實施期限為首次增持起(2017年5月31日)6個月內。
三、增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
后續增持計劃實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價格未達到實施增持計劃的價格區間以及資金未能到位導致增持計劃無法實施等風險。
四、增持主體的承諾
華虹電子承諾:在增持實施期間及增持實施完畢之后6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其他說明
1、本次增持計劃的價格區間設置已經考慮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實施,故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后不再對增持價格區間進行調整,后續實施期限內公司發生派發紅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等行為,后續增持價格范圍則以公司股票復權后的價格為準。
2、本次增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
3、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等相關規定,持續關注華虹電子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