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總部位于美國喬治亞州的光伏電池和組件制造商Suniva提起了一項頗具爭議的貿易訴訟,要求之高讓此前SolarWorld發起的“懲罰性關稅”顯得微不足道。然而彭博新能源財經認為該公司的指控中存有不少漏洞。但如果該申訴能夠進入白宮流程,那么現實如何可能并不重要。
Suniva公司在美國密歇根州擁有一個年產能200MW的組件工廠。該工廠從2015年開始生產,使Suniva成為全美產能排名第三的光伏制造商。Suniva的電池片生產位于亞特蘭大,年產能450MW,采用喬治亞理工學院(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研發的電池技術,主要生產高效單晶PERC電池,供自有組件生產同時外銷給其他組件制造商。
2017年4月17日,Suniva正式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9天之后,該公司隨即以《1974年貿易法》的201條款(Section 201 of the TradeAct of 1974)為依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提起訴訟,要求對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硅光伏電池片和組件發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調查。該訴訟是應SQN資本管理公司作為Suniva破產訴訟案的資金資助方所提出的要求。
Suniva的要求非常大膽,即針對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硅電池片征收40美分/瓦的進口關稅,及向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硅組件設置78美分/瓦的最低價格限制。這一要求使美國的組件買家到2018年將要支付2.3-2.4倍于其他市場的價格購買組件。
在呈交美國破產法庭的聲明中,Suniva的首席重組官DavidM.Baker稱公司的破產主要是受到兩個因素的影響,且此后需要就此尋求保護:1)中國政府的資金支持和廉價勞動力成本使美國的制造商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2)在2012年成功爭取到對中國進口產品征稅后,這些競爭對手已經將生產轉移至東南亞等地區,但仍繼續受益于1)中的政策支持。
頗為戲劇的是Suniva的大股東為中國的順風集團,其持股比例高達64%,但順風最近幾年的經營狀況一直比較艱難。順風已經拒絕為Suniva的破產訴訟提供資金支持。
與2011到2012年間SolarWorld公司牽頭的“懲罰性關稅”申請不同,本案并不需要提供不公平補貼或傾銷情況的證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僅須確定Suniva是否因進口產品遭受嚴重損失而需要采取補救措施即可。
如果本案最終成功,受益者將寥寥無幾。額外征收的稅率最終還是會轉嫁到消費者,無論是通過直接拉高光伏系統價格,或是拉高“綠證”、購電協議或電站項目的開發成本。總體來說,這樣的關稅可能會擾亂整條光伏供應鏈的穩定性,并將光伏在與風電的競爭中置于不利之地。
First Solar或將從中受益,因為該公司的薄膜技術并不在訴訟范圍內。此外,少部分美國本土生產的廠商(其中大部分是外資)的競爭力也會有所提高,且低成本的亞洲廠商向美國市場按照設定底價出售產品的利潤也將有所增加。
事實上,即使Suniva以及其他所有美國本土生產線具備經濟性且滿產運行,美國的本土光伏產能尚不能滿足美國市場15%的需求(以2016年裝機為基準),也就是說這種關稅政策不但不能保護美國的光伏行業,反而可能還會阻礙當地行業的發展。
以下是幾組數據:
$0.4/W
Suniva提出應向進口至美國的晶硅電池片征收的關稅標準
$0.78/W
Suniva提出應向進口至美國的晶硅組件設置的底價
140%
美國組件購買者可能需要支付的比全球其他市場更高的價格
Suniva公司在美國密歇根州擁有一個年產能200MW的組件工廠。該工廠從2015年開始生產,使Suniva成為全美產能排名第三的光伏制造商。Suniva的電池片生產位于亞特蘭大,年產能450MW,采用喬治亞理工學院(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研發的電池技術,主要生產高效單晶PERC電池,供自有組件生產同時外銷給其他組件制造商。
2017年4月17日,Suniva正式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9天之后,該公司隨即以《1974年貿易法》的201條款(Section 201 of the TradeAct of 1974)為依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提起訴訟,要求對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硅光伏電池片和組件發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調查。該訴訟是應SQN資本管理公司作為Suniva破產訴訟案的資金資助方所提出的要求。
Suniva的要求非常大膽,即針對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硅電池片征收40美分/瓦的進口關稅,及向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硅組件設置78美分/瓦的最低價格限制。這一要求使美國的組件買家到2018年將要支付2.3-2.4倍于其他市場的價格購買組件。
在呈交美國破產法庭的聲明中,Suniva的首席重組官DavidM.Baker稱公司的破產主要是受到兩個因素的影響,且此后需要就此尋求保護:1)中國政府的資金支持和廉價勞動力成本使美國的制造商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2)在2012年成功爭取到對中國進口產品征稅后,這些競爭對手已經將生產轉移至東南亞等地區,但仍繼續受益于1)中的政策支持。
頗為戲劇的是Suniva的大股東為中國的順風集團,其持股比例高達64%,但順風最近幾年的經營狀況一直比較艱難。順風已經拒絕為Suniva的破產訴訟提供資金支持。
與2011到2012年間SolarWorld公司牽頭的“懲罰性關稅”申請不同,本案并不需要提供不公平補貼或傾銷情況的證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僅須確定Suniva是否因進口產品遭受嚴重損失而需要采取補救措施即可。
如果本案最終成功,受益者將寥寥無幾。額外征收的稅率最終還是會轉嫁到消費者,無論是通過直接拉高光伏系統價格,或是拉高“綠證”、購電協議或電站項目的開發成本。總體來說,這樣的關稅可能會擾亂整條光伏供應鏈的穩定性,并將光伏在與風電的競爭中置于不利之地。
First Solar或將從中受益,因為該公司的薄膜技術并不在訴訟范圍內。此外,少部分美國本土生產的廠商(其中大部分是外資)的競爭力也會有所提高,且低成本的亞洲廠商向美國市場按照設定底價出售產品的利潤也將有所增加。
事實上,即使Suniva以及其他所有美國本土生產線具備經濟性且滿產運行,美國的本土光伏產能尚不能滿足美國市場15%的需求(以2016年裝機為基準),也就是說這種關稅政策不但不能保護美國的光伏行業,反而可能還會阻礙當地行業的發展。
以下是幾組數據:
$0.4/W
Suniva提出應向進口至美國的晶硅電池片征收的關稅標準
$0.78/W
Suniva提出應向進口至美國的晶硅組件設置的底價
140%
美國組件購買者可能需要支付的比全球其他市場更高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