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和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的通知》要求,我委編制的《錫林郭勒盟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經盟行署研究同意,近日上報自治區發改委。 光伏發電清潔環保、技術可靠、收益穩定,既適合建設戶用和村級小電站,也適合建設較大規模的集中式電站。“光伏扶貧”這種資產收益扶貧方式具有操作簡單、易學易會、易于擴大、方便應用等新特點,不像其它扶貧項目受制于天災人禍,通過科學規劃、精細施工、良好運維等,收益是非常穩定的,有利于促進貧困人口穩收、增收。 我盟符合光伏扶貧條件的貧困戶949戶,相對分散。鑒于太仆寺旗符合扶貧條件的貧困戶數占全盟的45%,方案中擬在該旗建設一個2.4萬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保障我盟國貧、區貧旗縣符合條件貧困戶每年每戶通過光伏扶貧工程穩定收入3000元,持續扶貧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