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2日從于都縣獲悉,通過推行“一村一站”光伏扶貧模式,截至2017年初該縣集體經濟年收入超過3萬元的村達118個,比2015年增長了55.26%,初步破解了村集體經濟薄弱的難題。
于都縣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是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地位的重要物質基礎,對于增強村級組織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因該縣為國家級貧困縣,村集體經濟相對薄弱,可持續發展能力弱。
2016年,結合日照充足和村級活動場所、農房、中小學校屋頂、農業設施頂棚閑置量大等特點,該縣決定利用國家促進光伏產業發展的政策機遇,在全縣推廣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一村一站”項目,并將其作為破解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隨后,該縣出臺相關政策,整合資金7068.6萬元,分批分期為各村安裝30千瓦光伏的發電裝置。
同時,該縣還規定,光伏發電收益由縣國資公司統一歸集,依法納稅后,全額上繳縣財政。縣財政根據縣國資公司核定的分村純收益情況,扣除10%的維護、租金、電費等管理運行費用后,將剩余資金下撥給村集體,用于村級公益事業。
通過“一村一站”光伏發電項目的示范引領,于都縣圓滿完成了全面消除“空殼村”的階段性任務。
于都縣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是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地位的重要物質基礎,對于增強村級組織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因該縣為國家級貧困縣,村集體經濟相對薄弱,可持續發展能力弱。
2016年,結合日照充足和村級活動場所、農房、中小學校屋頂、農業設施頂棚閑置量大等特點,該縣決定利用國家促進光伏產業發展的政策機遇,在全縣推廣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一村一站”項目,并將其作為破解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隨后,該縣出臺相關政策,整合資金7068.6萬元,分批分期為各村安裝30千瓦光伏的發電裝置。
同時,該縣還規定,光伏發電收益由縣國資公司統一歸集,依法納稅后,全額上繳縣財政。縣財政根據縣國資公司核定的分村純收益情況,扣除10%的維護、租金、電費等管理運行費用后,將剩余資金下撥給村集體,用于村級公益事業。
通過“一村一站”光伏發電項目的示范引領,于都縣圓滿完成了全面消除“空殼村”的階段性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