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順應互聯網時代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加快推進青海省“互聯網+”行動,促進互聯網與各領域融合創新發展,推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打造經濟社會發展新引擎,現結合青海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下面小編節選了部分關于光伏新能源相關的內容。
智慧社區重點工程
———格爾木智慧社區“兩平臺兩系統”建設工程:①“兩平臺”:一是打造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整合現有城管綜合執法平臺,整合社區街道管理和服務運行的關鍵信息資源,建設社區綜合服務平臺;二是打造智慧物業管理平臺,提供信息發布、智能停車等社區服務;②“兩系統”:一是建立完善的社區安全防范系統,依托格爾木市“天網”工程,為社區居民提供視頻監控、電子巡更、門禁管理等服務,建立快捷聯動的社區安防體系;二是建設智能家居系統,打通從前端光伏企業等新能源供應鏈到后端智能家電供應商的全流程服務體系,實現遠程抄表、節能控制、智能照明等綜合應用。
“互聯網+”智能能源(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依托互聯網推進能源生產與消費模式創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節能減排。推進綜合能源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電力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和可靠性。促進能源接入轉化與協同調控設施建設,鼓勵依托智能電網發展家庭能效管理等新型業務。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多途徑培育市場主體。
1.推動可再生能源生產智能化。鼓勵建設智能風電、智能光伏等設施以及基于互聯網的智慧運行云平臺,實現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產。鼓勵用戶側建設冷熱電三聯供、熱泵等綜合能源利用基礎設施,提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水平。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的協同生產,推動對散燒煤等低效化石能源的清潔替代。建設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計量、交易、結算等環節的接入設施與支持系統。
2.構建多能協同綜合能源網絡。建設智能電網,并推動其與熱力管網、天然氣管網、交通網絡等多種類型網絡互聯互通。
促進能源接入轉化與協同調控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不同能源網絡接口設施的標準化、模塊化建設,支持各種能源生產、消費設施的“即插即用”與“雙向傳輸”,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及多元化負荷的接納能力。
3.推動電網與通信基礎設施融合。在省內推廣應用智能電表,加強智能樓宇建設,建立綠色、節能建筑監管平臺。依托智能電網,發展家庭能效管理等多種新型業務,實現家庭能效分析評估、能源使用可視化管理、用能情況分析、家電運行控制、節能目標預測與控制、用能優化策略和能源管理決策支持。加強能源系統與信息化系統基礎設施的一體化建設,推廣4G無線通信、電力載波等通信新技術在智能電站的應用。
4.培育能源互聯網新模式新業態。培育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市場模式,鼓勵社會資本以混合所有制、獨資等形式投資成立新的發售電主體,吸納微網系統參與電力交易,引導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節能服務公司等提供售電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產業園區或經濟技術開發區組建售電主體。發展省內能源互聯網新業態,鼓勵江浙等發達省份的先進能源生產與服務企業投資建設面向風電、光伏等能源大數據運營平臺,為能源資源評估、選址優化等業務提供專業化服務。
“互聯網+”智慧能源重點工程
———流域風水光互補項目工程:在海南州共和縣塔拉灘建設龍羊峽水光互補三期55萬千瓦并網光伏電站;依托黃河上游班多、羊曲、茨哈峽水電站推進水光互補項目建設。
———青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在全省開展新能源汽車應用試點,力爭將西寧、海西州、海東市等城市納入新能源試點;打造綠色循環低碳公共交通運輸體系,政府采購和公務車領域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大新能源汽車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各界認識。
———青海能源產業示范基地工程:在全省開展建設能源互聯網研發和示范基地以及高科技產業園區,開展創新技術和模式示范,構建能源流、信息流、業務流廣泛互聯的能源優化配置和智慧公共服務網絡,創新電網運營服務模式。加強與上海市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的投資合作與技術合作。
———青海綠色能源交易平臺工程:在全省開展建設基于互聯網的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平臺,鼓勵風電、光伏、水電等綠色能源與電力用戶之間開展直接交易;挖掘綠色能源的環保效益,打造特殊的能源衍生品,面向不同用戶群體提供差異化的綠色能源套餐;發展基于互聯網平臺的綠色證書交易與結算模式,實現綠色證書的證券化、金融化交易,培育第三方運維、點對點能源服務等綠色能源生產、消費和交易新業態;落實對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優先發電制度和發電量的全額保障性收購。
———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網絡體系建設工程:以海北藏族自治州西海鎮光儲一體化電動汽車充電站為試點,逐步在西寧市、青海湖等核心地段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建設充電樁網絡預約平臺,提升多地點、多充電樁的智能調度與分時利用水平。
原標題: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實施意見
下面小編節選了部分關于光伏新能源相關的內容。
智慧社區重點工程
———格爾木智慧社區“兩平臺兩系統”建設工程:①“兩平臺”:一是打造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整合現有城管綜合執法平臺,整合社區街道管理和服務運行的關鍵信息資源,建設社區綜合服務平臺;二是打造智慧物業管理平臺,提供信息發布、智能停車等社區服務;②“兩系統”:一是建立完善的社區安全防范系統,依托格爾木市“天網”工程,為社區居民提供視頻監控、電子巡更、門禁管理等服務,建立快捷聯動的社區安防體系;二是建設智能家居系統,打通從前端光伏企業等新能源供應鏈到后端智能家電供應商的全流程服務體系,實現遠程抄表、節能控制、智能照明等綜合應用。
“互聯網+”智能能源(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依托互聯網推進能源生產與消費模式創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節能減排。推進綜合能源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電力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和可靠性。促進能源接入轉化與協同調控設施建設,鼓勵依托智能電網發展家庭能效管理等新型業務。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多途徑培育市場主體。
1.推動可再生能源生產智能化。鼓勵建設智能風電、智能光伏等設施以及基于互聯網的智慧運行云平臺,實現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產。鼓勵用戶側建設冷熱電三聯供、熱泵等綜合能源利用基礎設施,提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水平。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的協同生產,推動對散燒煤等低效化石能源的清潔替代。建設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計量、交易、結算等環節的接入設施與支持系統。
2.構建多能協同綜合能源網絡。建設智能電網,并推動其與熱力管網、天然氣管網、交通網絡等多種類型網絡互聯互通。
促進能源接入轉化與協同調控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不同能源網絡接口設施的標準化、模塊化建設,支持各種能源生產、消費設施的“即插即用”與“雙向傳輸”,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及多元化負荷的接納能力。
3.推動電網與通信基礎設施融合。在省內推廣應用智能電表,加強智能樓宇建設,建立綠色、節能建筑監管平臺。依托智能電網,發展家庭能效管理等多種新型業務,實現家庭能效分析評估、能源使用可視化管理、用能情況分析、家電運行控制、節能目標預測與控制、用能優化策略和能源管理決策支持。加強能源系統與信息化系統基礎設施的一體化建設,推廣4G無線通信、電力載波等通信新技術在智能電站的應用。
4.培育能源互聯網新模式新業態。培育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市場模式,鼓勵社會資本以混合所有制、獨資等形式投資成立新的發售電主體,吸納微網系統參與電力交易,引導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節能服務公司等提供售電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產業園區或經濟技術開發區組建售電主體。發展省內能源互聯網新業態,鼓勵江浙等發達省份的先進能源生產與服務企業投資建設面向風電、光伏等能源大數據運營平臺,為能源資源評估、選址優化等業務提供專業化服務。
“互聯網+”智慧能源重點工程
———流域風水光互補項目工程:在海南州共和縣塔拉灘建設龍羊峽水光互補三期55萬千瓦并網光伏電站;依托黃河上游班多、羊曲、茨哈峽水電站推進水光互補項目建設。
———青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在全省開展新能源汽車應用試點,力爭將西寧、海西州、海東市等城市納入新能源試點;打造綠色循環低碳公共交通運輸體系,政府采購和公務車領域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大新能源汽車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各界認識。
———青海能源產業示范基地工程:在全省開展建設能源互聯網研發和示范基地以及高科技產業園區,開展創新技術和模式示范,構建能源流、信息流、業務流廣泛互聯的能源優化配置和智慧公共服務網絡,創新電網運營服務模式。加強與上海市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的投資合作與技術合作。
———青海綠色能源交易平臺工程:在全省開展建設基于互聯網的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平臺,鼓勵風電、光伏、水電等綠色能源與電力用戶之間開展直接交易;挖掘綠色能源的環保效益,打造特殊的能源衍生品,面向不同用戶群體提供差異化的綠色能源套餐;發展基于互聯網平臺的綠色證書交易與結算模式,實現綠色證書的證券化、金融化交易,培育第三方運維、點對點能源服務等綠色能源生產、消費和交易新業態;落實對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優先發電制度和發電量的全額保障性收購。
———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網絡體系建設工程:以海北藏族自治州西海鎮光儲一體化電動汽車充電站為試點,逐步在西寧市、青海湖等核心地段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建設充電樁網絡預約平臺,提升多地點、多充電樁的智能調度與分時利用水平。
原標題: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