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中國對可再生能源的強力補貼政策,推動中國迅速成為全球新能源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隨著補貼資金缺口越來越大,部分可再生能源企業瀕于資金鏈斷裂邊緣。2月3日,三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32號)》,綠證自愿認購政策重磅出世。
在可再生能源市場化進程中,綠證的必要性、如何落地、核發標準、核發對象、市場前景如何?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進行了解讀。
推出綠證自愿交易的必要性
記者:綠證自愿認購政策的出臺引發了業界關注,標志著我國綠證制度正式試行,綠證自愿認購市場的建立對企業意味著什么?
易躍春:綠證是國家對發電企業每兆瓦時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頒發的具有唯一代碼標識的電子憑證,由獨立的第三方頒發。綠證的購買方,實際上是獲得了聲明權,即宣稱自身使用了綠色能源。
綠證并不是新生事物,而是近十幾年來國際通行的做法。荷蘭早在2001年率先開展綠證交易,隨后美國、歐洲、澳大利亞等20多個國家均實行了綠證交易。
國際上,綠證交易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配套政策,例如在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美國的部分州,售電企業遵照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規定,在銷售電量的同時購買一定比例的綠證,與可再生能源配額義務相配套的綠證交易稱為強制配額交易。除承擔配額義務的主體外,任何企業和社會公眾也可自愿認購綠證,作為消費綠色電力、支持綠色電力發展的證明,這種交易行為就稱為綠證的自愿認購。
在世界范圍內,綠證自愿認購市場的建立是更為廣泛的,并且可以獨立存在或者與強制配額市場并存。
記者:具體到我國國情,當前試行綠證的必要性?時機是否已經成熟?
易躍春:我國當前試行綠證自愿認購交易很有必要。
首先,大力發展綠色電力勢在必行。我國已承諾,到202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15%的目標。為此,迫切需要大力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等綠色電力。
其次,現行新能源電價體制越來越難以適應綠色電力的發展。目前,我國對新能源實行“燃煤機組標桿電價+財政補貼”的固定上網電價機制,財政補貼部分等效用于支付新能源的環境效益。然而,這套電價補貼政策正在面臨諸多挑戰。一是補貼資金缺口逐步加大,二是電力市場改革倒逼新能源上網電價機制調整,迫切需要在電力市場環境下給新能源的補貼部分提供一個市場化的風險對沖手段。
最后,先行試點綠證自愿認購交易有利于為強制配額交易奠定基礎。綠證一方面可以補充財政補貼資金來源,另一方面也可以為綠證強制配額交易積累證書核發、交易組織、資金監管等工作經驗,為未來可再生能源強制配額交易奠定工作基礎。
綠證政策制定思路清晰
記者:如何看待綠證先期將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作為核發對象?
易躍春:考慮到海上風電初始投資大、建設周期長、投資風險較高,光熱發電剛剛起步,分布式光伏發電在監管和電量計量上有一定難度,生物質發電環保監管難度較大,而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在我國非水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高,需要國家大額補貼支持,先期讓這些項目參與綠證交易有助于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未來隨著產業發展及技術進步,再考慮將分布式光伏發電、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生物質發電等項目逐步納入核發對象。
記者:綠證核發標準是怎樣的?
易躍春:綠證自愿認購市場主要是為用戶消費綠色電力提供渠道,消費每兆瓦時的風電和光伏發電的環境效益是相同的,所以我國也借鑒歐美等國綠證自愿認購市場的慣例,對所有新能源發電類型設定相同的核發標準,即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每兆瓦時均核發1個證書。
國際上綠證核發與交易組織機構一般設在獨立于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售電企業)的第三方中介機構。我國綠證核發與交易的組織機構設立在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記者:那么綠證自愿認購的方式呢?大家可能對價格更為關心,綠證價格大概維持怎樣的水平?
易躍春:綠證自愿認購將從2017年7月1日起正式開展。屆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自然人等均可以在全國綠證自愿認購平臺上注冊賬戶并認購綠證。綠證自愿認購主要采用掛牌出售形式,類似于電商購物,非常便于社會公眾使用。
綠證認購采取以出售綠證數量沖抵補貼電量的方法,發電企業出售綠證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未出售綠證對應的電量部分仍享受原有補貼。
綠證的價格基本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各國價格差異較大。比如英國綠證價格較高,2016年單價達到約370元;而美國由于對可再生能源還有額外的資源稅補貼,綠證價格相對較低。
結合我國國情,一方面要考慮與現行國家補貼銜接,發電企業可以通過綠證收益補足成本;另一方面綠證單價不宜過高,以便于在推廣初期吸引更多的企業和公眾參與交易。因此,我國的綠證價格仍考慮以市場定價為基礎,但不高于相應的國家補貼標準。
綠證市場前景廣闊
記者:綠證自愿認購,關鍵是“自愿”二字,目前來看,企業和公眾如何看待綠色電力消費,也從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他們是否自愿購買。
易躍春:綠色電力消費在環保公益領域具有天然優勢,我國企業通過參與綠色電力消費提升其社會形象和社會責任感的需求也日漸強烈。
我國社會大眾使用綠色電力的需求和意識也在逐步增強。尤其是當下肆虐的霧霾背景下,公眾治理大氣污染的環保意愿強烈,綠色電力消費必將成為未來能源消費的模式和潮流。
記者:在培育綠證自愿認購市場方面,相關的國際經驗有哪些?未來我國綠證的市場前景又是怎樣的?
易躍春:我國綠證市場才剛剛建立,除了相關的宣傳、激勵以外,也可結合我國的經濟發展戰略逐漸加強綠證的國際化認可,實現國際化通行。
國際上,綠證自愿認購開展最好的是美國,目前美國綠證有1/3是在自愿認購市場上消費的。我們相信,隨著政策宣傳推廣力度不斷加大,全社會對綠證逐步認同,我國綠證自愿認購市場前景將非常廣闊。自愿認購市場的成功開展,也必將為下一步基于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綠證強制交易推行奠定良好的輿論基礎,并積累必要的實踐經驗和技術力量。
在可再生能源市場化進程中,綠證的必要性、如何落地、核發標準、核發對象、市場前景如何?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進行了解讀。
推出綠證自愿交易的必要性
記者:綠證自愿認購政策的出臺引發了業界關注,標志著我國綠證制度正式試行,綠證自愿認購市場的建立對企業意味著什么?
易躍春:綠證是國家對發電企業每兆瓦時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頒發的具有唯一代碼標識的電子憑證,由獨立的第三方頒發。綠證的購買方,實際上是獲得了聲明權,即宣稱自身使用了綠色能源。
綠證并不是新生事物,而是近十幾年來國際通行的做法。荷蘭早在2001年率先開展綠證交易,隨后美國、歐洲、澳大利亞等20多個國家均實行了綠證交易。
國際上,綠證交易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配套政策,例如在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美國的部分州,售電企業遵照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規定,在銷售電量的同時購買一定比例的綠證,與可再生能源配額義務相配套的綠證交易稱為強制配額交易。除承擔配額義務的主體外,任何企業和社會公眾也可自愿認購綠證,作為消費綠色電力、支持綠色電力發展的證明,這種交易行為就稱為綠證的自愿認購。
在世界范圍內,綠證自愿認購市場的建立是更為廣泛的,并且可以獨立存在或者與強制配額市場并存。
記者:具體到我國國情,當前試行綠證的必要性?時機是否已經成熟?
易躍春:我國當前試行綠證自愿認購交易很有必要。
首先,大力發展綠色電力勢在必行。我國已承諾,到202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15%的目標。為此,迫切需要大力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等綠色電力。
其次,現行新能源電價體制越來越難以適應綠色電力的發展。目前,我國對新能源實行“燃煤機組標桿電價+財政補貼”的固定上網電價機制,財政補貼部分等效用于支付新能源的環境效益。然而,這套電價補貼政策正在面臨諸多挑戰。一是補貼資金缺口逐步加大,二是電力市場改革倒逼新能源上網電價機制調整,迫切需要在電力市場環境下給新能源的補貼部分提供一個市場化的風險對沖手段。
最后,先行試點綠證自愿認購交易有利于為強制配額交易奠定基礎。綠證一方面可以補充財政補貼資金來源,另一方面也可以為綠證強制配額交易積累證書核發、交易組織、資金監管等工作經驗,為未來可再生能源強制配額交易奠定工作基礎。
綠證政策制定思路清晰
記者:如何看待綠證先期將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作為核發對象?
易躍春:考慮到海上風電初始投資大、建設周期長、投資風險較高,光熱發電剛剛起步,分布式光伏發電在監管和電量計量上有一定難度,生物質發電環保監管難度較大,而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在我國非水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高,需要國家大額補貼支持,先期讓這些項目參與綠證交易有助于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未來隨著產業發展及技術進步,再考慮將分布式光伏發電、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生物質發電等項目逐步納入核發對象。
記者:綠證核發標準是怎樣的?
易躍春:綠證自愿認購市場主要是為用戶消費綠色電力提供渠道,消費每兆瓦時的風電和光伏發電的環境效益是相同的,所以我國也借鑒歐美等國綠證自愿認購市場的慣例,對所有新能源發電類型設定相同的核發標準,即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每兆瓦時均核發1個證書。
國際上綠證核發與交易組織機構一般設在獨立于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售電企業)的第三方中介機構。我國綠證核發與交易的組織機構設立在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記者:那么綠證自愿認購的方式呢?大家可能對價格更為關心,綠證價格大概維持怎樣的水平?
易躍春:綠證自愿認購將從2017年7月1日起正式開展。屆時,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自然人等均可以在全國綠證自愿認購平臺上注冊賬戶并認購綠證。綠證自愿認購主要采用掛牌出售形式,類似于電商購物,非常便于社會公眾使用。
綠證認購采取以出售綠證數量沖抵補貼電量的方法,發電企業出售綠證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未出售綠證對應的電量部分仍享受原有補貼。
綠證的價格基本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各國價格差異較大。比如英國綠證價格較高,2016年單價達到約370元;而美國由于對可再生能源還有額外的資源稅補貼,綠證價格相對較低。
結合我國國情,一方面要考慮與現行國家補貼銜接,發電企業可以通過綠證收益補足成本;另一方面綠證單價不宜過高,以便于在推廣初期吸引更多的企業和公眾參與交易。因此,我國的綠證價格仍考慮以市場定價為基礎,但不高于相應的國家補貼標準。
綠證市場前景廣闊
記者:綠證自愿認購,關鍵是“自愿”二字,目前來看,企業和公眾如何看待綠色電力消費,也從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他們是否自愿購買。
易躍春:綠色電力消費在環保公益領域具有天然優勢,我國企業通過參與綠色電力消費提升其社會形象和社會責任感的需求也日漸強烈。
我國社會大眾使用綠色電力的需求和意識也在逐步增強。尤其是當下肆虐的霧霾背景下,公眾治理大氣污染的環保意愿強烈,綠色電力消費必將成為未來能源消費的模式和潮流。
記者:在培育綠證自愿認購市場方面,相關的國際經驗有哪些?未來我國綠證的市場前景又是怎樣的?
易躍春:我國綠證市場才剛剛建立,除了相關的宣傳、激勵以外,也可結合我國的經濟發展戰略逐漸加強綠證的國際化認可,實現國際化通行。
國際上,綠證自愿認購開展最好的是美國,目前美國綠證有1/3是在自愿認購市場上消費的。我們相信,隨著政策宣傳推廣力度不斷加大,全社會對綠證逐步認同,我國綠證自愿認購市場前景將非常廣闊。自愿認購市場的成功開展,也必將為下一步基于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綠證強制交易推行奠定良好的輿論基礎,并積累必要的實踐經驗和技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