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做光伏的企業越來越多,很多是與能源不相干的企業。然而,在進來之前,你可以知道,你的前輩已經交了不菲的學費,心里在滴血!
光伏行業處處是坑,一步小心就掉進坑里。能不能爬出來,就看個人的本事和坑的大小了。
一、指標坑
坑人指數☆☆☆☆☆
以寧夏為例,2017年1月3日,寧夏發改委發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我區2016年光伏發電增補規模競爭性分配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納入2016年100萬千瓦增補指標的光伏電站項目須在自治區已規劃的光伏園區范圍內。采用綜合評分競價模式,其中,產業配套占 60%,電價因素占 40%。
部分項目2014年就獲批,并在2016年初就獲得物價局0.9元/kWh的電價批復函,也被告知無指標,需要參加此次競價!
之前已批復的0.9元/kWh上網電價作廢,又被政府要求重新競標,電價最高不能超過0.65元/kWh,而且還多了個產業配套的前置條件!很多企業欲哭無淚!然而,更坑的是:
具有產業配套項目、在規劃光伏園區范圍內、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建成待并網且確保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前建成并網的項目 73 萬kW;已經備案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網的項目133.5萬kW項目;累計206.5萬kW,遠超1GW的增補指標。
這也就是說,即使上網電價從已經批復的0.9元/kWh降低到0.65元/kWh以下,還是會有一些項目沒有指標!!!
其實,不僅僅是寧夏,湖北、陜西、河北等省份也存在建成項目無指標現象。
根據湖北省能源局2017年1月20日發布的《關于有序推進全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7〕10號):
目前全省共備案普通光伏電站156個容量584萬kW。除鄂能源新能〔2017〕4號文明確的77個項目容量180萬kW獲得規模指標外,仍有79個項目404萬千瓦未獲得規模指標。由于不能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范圍而造成的損失,由項目業主自行承擔。
二、土地坑
坑人指數☆☆☆☆☆
隨著光伏電站由西北轉向中東部地區,很多電站都是在一般農田上建成的農光互補電站。
1、設計土地的稅費
近日,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征求意見稿)》。該文件中的耕地被定義為“用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根據該征求意見稿: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耕地占用稅要一次性交納,根據人均耕地面積,稅率為每平方米為5元至50元。
以10MW地面電站為例,占耕地面積約為220畝(占地面積受緯度、組件功率等多個因素影響,約合14.7萬平米),按照5—50元/米的稅額計算,耕地占用稅將一次性繳納73.5—735萬,相應的成本增加為0.0735—0.735元/W。
2、土地性質
除了稅費,用地性質一直是困擾中東部光伏電站另一問題就是“土地性質”。國土資源部對農光互補電站一直持模糊態度,之前給天津國土局的復函就引起軒然大波。
2016年10月13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針對《天津市國土局光伏發電用地有關問題的請示》做出復函,文件中提到鼓勵使用未利用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但是同時也提到對于使用農用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包括方陣在內的所有用地均應按照建設用地管理!
光伏用地一直是項目問題高發區。之前曾總結了《九起光伏項目違法用地及處罰案例》。就在一個月前,淮南市國土資源局對淮南市潘陽光伏發電有限公司進行了處罰:
1)責令淮南市潘陽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六個月內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3702.77平方米;
2)沒收淮南市潘陽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763.4平方米和其他設施;
3)并處罰款55541元(按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5元計算)。
三、限電坑
坑人指數☆☆☆☆
根據西北電監局發布的《2016年西北區域新能源并網運行情況通報》,2016年西北五省2016年光伏新增裝機871.4萬kW,棄光率均在5%以上!具體如下表。
表:西北五省光伏發電站2016年的運行情況
如果說西北是因為用電負荷小產生棄光,但用電大省山東、河北也出現了季節性棄光現象。
2017年1月10日,山東省經信委、能源監管辦、電力調度中心聯合發文《關于做好2017年春節新能源調峰工作的通知》。由于春節期間電力負荷下降,該文件對山東省內的新能源調度提出要求。其中:
1月19日至2月12日要求風電場在調度每日通知的時段內,嚴格按照發電計劃控制出力,不得高于計劃曲線運行;1月27日至2月2日,光伏電站停運調峰;1月20日至1月26日以及2月3日至2月11日,山東省電力調度控制中心根據電力運行情況,依據“先棄風后棄光”的原則通知各地光伏電站運行。
河北張家口市也做出了類似的要求。
1月13日,張家口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做好春節期間新能源電力設備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按照國家電網華北電力公司要求,因春節期間用電負荷下降,為確保春節期間電網安全運行,將對部分風電、光伏發電企業進行限發或停發電量,要求各縣區發改局、新能源辦通知轄區企業做好春節期間電力設備保障維護工作。
光伏行業處處是坑,一步小心就掉進坑里。能不能爬出來,就看個人的本事和坑的大小了。
一、指標坑
坑人指數☆☆☆☆☆
以寧夏為例,2017年1月3日,寧夏發改委發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我區2016年光伏發電增補規模競爭性分配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納入2016年100萬千瓦增補指標的光伏電站項目須在自治區已規劃的光伏園區范圍內。采用綜合評分競價模式,其中,產業配套占 60%,電價因素占 40%。
部分項目2014年就獲批,并在2016年初就獲得物價局0.9元/kWh的電價批復函,也被告知無指標,需要參加此次競價!
之前已批復的0.9元/kWh上網電價作廢,又被政府要求重新競標,電價最高不能超過0.65元/kWh,而且還多了個產業配套的前置條件!很多企業欲哭無淚!然而,更坑的是:
具有產業配套項目、在規劃光伏園區范圍內、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建成待并網且確保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前建成并網的項目 73 萬kW;已經備案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網的項目133.5萬kW項目;累計206.5萬kW,遠超1GW的增補指標。
這也就是說,即使上網電價從已經批復的0.9元/kWh降低到0.65元/kWh以下,還是會有一些項目沒有指標!!!
其實,不僅僅是寧夏,湖北、陜西、河北等省份也存在建成項目無指標現象。
根據湖北省能源局2017年1月20日發布的《關于有序推進全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7〕10號):
目前全省共備案普通光伏電站156個容量584萬kW。除鄂能源新能〔2017〕4號文明確的77個項目容量180萬kW獲得規模指標外,仍有79個項目404萬千瓦未獲得規模指標。由于不能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范圍而造成的損失,由項目業主自行承擔。
二、土地坑
坑人指數☆☆☆☆☆
隨著光伏電站由西北轉向中東部地區,很多電站都是在一般農田上建成的農光互補電站。
1、設計土地的稅費
近日,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征求意見稿)》。該文件中的耕地被定義為“用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根據該征求意見稿: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耕地占用稅要一次性交納,根據人均耕地面積,稅率為每平方米為5元至50元。
以10MW地面電站為例,占耕地面積約為220畝(占地面積受緯度、組件功率等多個因素影響,約合14.7萬平米),按照5—50元/米的稅額計算,耕地占用稅將一次性繳納73.5—735萬,相應的成本增加為0.0735—0.735元/W。
2、土地性質
除了稅費,用地性質一直是困擾中東部光伏電站另一問題就是“土地性質”。國土資源部對農光互補電站一直持模糊態度,之前給天津國土局的復函就引起軒然大波。
2016年10月13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針對《天津市國土局光伏發電用地有關問題的請示》做出復函,文件中提到鼓勵使用未利用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但是同時也提到對于使用農用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包括方陣在內的所有用地均應按照建設用地管理!
光伏用地一直是項目問題高發區。之前曾總結了《九起光伏項目違法用地及處罰案例》。就在一個月前,淮南市國土資源局對淮南市潘陽光伏發電有限公司進行了處罰:
1)責令淮南市潘陽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六個月內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3702.77平方米;
2)沒收淮南市潘陽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763.4平方米和其他設施;
3)并處罰款55541元(按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5元計算)。
三、限電坑
坑人指數☆☆☆☆
根據西北電監局發布的《2016年西北區域新能源并網運行情況通報》,2016年西北五省2016年光伏新增裝機871.4萬kW,棄光率均在5%以上!具體如下表。
表:西北五省光伏發電站2016年的運行情況
如果說西北是因為用電負荷小產生棄光,但用電大省山東、河北也出現了季節性棄光現象。
2017年1月10日,山東省經信委、能源監管辦、電力調度中心聯合發文《關于做好2017年春節新能源調峰工作的通知》。由于春節期間電力負荷下降,該文件對山東省內的新能源調度提出要求。其中:
1月19日至2月12日要求風電場在調度每日通知的時段內,嚴格按照發電計劃控制出力,不得高于計劃曲線運行;1月27日至2月2日,光伏電站停運調峰;1月20日至1月26日以及2月3日至2月11日,山東省電力調度控制中心根據電力運行情況,依據“先棄風后棄光”的原則通知各地光伏電站運行。
河北張家口市也做出了類似的要求。
1月13日,張家口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做好春節期間新能源電力設備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按照國家電網華北電力公司要求,因春節期間用電負荷下降,為確保春節期間電網安全運行,將對部分風電、光伏發電企業進行限發或停發電量,要求各縣區發改局、新能源辦通知轄區企業做好春節期間電力設備保障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