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了農歷丙申年的最后一場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并對大家比較關心的電力體制改革,以及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進行了重點解答。
以下根據現場文字實錄整理: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指出,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認真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精神,全面落實各項改革任務,推動電力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是改革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多模式試點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17年1月,除西藏自治區正在制定試點方案外,已有21個省(區、市)開展了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9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售電側改革試點,3個省(區)開展了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形成了以綜合試點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
二是輸配電價改革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為多方直接交易奠定了堅實基礎。中發9號文件出臺前,我委在深圳、蒙西電網先行啟動了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中發9號文件出臺后,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到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2017年上半年輸配電價核定工作將全面完成。2016年12月,制定出臺《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明確了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制定的原則和方法,并建立了對電網企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三是全面完成交易機構組建工作,為電力市場化交易搭建了公平規范的交易平臺。區域層面,組建了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成立了市場管理委員會。省級層面,南方電網公司營業范圍內,云南、貴州、廣東、廣西、海南五省(區)全部以股份制形式成立了電力交易機構;國家電網公司范圍內,山西、湖北、重慶三省(市)也完成了股份制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工作。
四是加快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競爭性電力市場初具規模。一方面,制定出臺《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建立了市場主體準入退出機制和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另一方面,組織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公布了105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為社會資本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提供了示范。
五是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更多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2016年,全國包括直接交易在內的市場化交易電量突破1萬億千瓦時,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19%。每度電平均降低電價約7.23分,為用戶節約電費超過573億元。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制定《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通知》,擬適時出臺。
在本輪電力體制改革中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配售電業務是一個很大的亮點,在中發﹝2015﹞9號文發布以后,2016年又陸續出臺了配售電方面的一些通知和辦法。那電改目前所取得的成效有哪些?這些成效是否符合預期?下一階段電改工作的著力點在哪?
對此,王強指出,去年電改主要做了兩件事,一是《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建立了市場主體準入退出機制和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為培育售電側市場主體,促進配售電業務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提出以增量配電設施為改革基本單元,打破了傳統意義上的“供電營業區”界限。另外一個突破是,以前按電壓等級來劃分配網,這次文件把這個辦法突破了,為社會資本進入售電側,建設售電配網,創造了條件。
另外,組織開展了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為了給售電側提供示范,去年和國家能源局在全國一共組織了105家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在試點過程中我們要求各地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地優選項目業主,從目前看效果還不錯。這些項目少則幾千萬,多則幾十個億,現在還處于招標階段,項目實施以后能夠有效吸收社會資本進來,目的是要達到雙贏,怎么雙贏?一是解決窩電,二是解決缺電。去年的工作大概主要是這些。
關于下一步電改,王強指出,一是加快發用電計劃放開,按照我們的要求,到2020年除了調節性的發電計劃以外,其他都要放開,因此今年的動作會大一些。我們現在正在起草一個文件,這個文件近期就要發了,文件中會要求新增的燃煤機組,原則上都不安排計劃了,新增的用電大戶也不安排計劃了,都要走市場化的路子,這一塊步伐要加大。
二是可再生能源方面,從去年來看,棄風、棄光、棄水的現象比較嚴重,這方面要做點文章,要嚴格按照要求來辦,計劃內的要全部收購。再有就是完善可再生能源調峰機組補償機制,做好可再生能源電價和補貼機制,開展可再生能源救濟消納試點。對清潔能源,包括上網補貼方面要執行好政策,還要研究一些新的辦法。
三是今年還要加強監管,目前電力總體上是富裕的,我們在工作中發現,有的地方考慮到本省的就業和稅收問題,搞了一些行政壁壘,下一步要針對這個問題加強監管,要立足于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在這個過程中,對違規的要處罰,包括自配電廠拉專線等問題,這些方面要嚴格要求,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和義務。今年重點工作主要是這幾個方面。
以下根據現場文字實錄整理: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指出,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認真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精神,全面落實各項改革任務,推動電力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是改革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多模式試點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17年1月,除西藏自治區正在制定試點方案外,已有21個省(區、市)開展了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9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售電側改革試點,3個省(區)開展了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形成了以綜合試點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
二是輸配電價改革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為多方直接交易奠定了堅實基礎。中發9號文件出臺前,我委在深圳、蒙西電網先行啟動了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中發9號文件出臺后,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到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2017年上半年輸配電價核定工作將全面完成。2016年12月,制定出臺《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明確了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制定的原則和方法,并建立了對電網企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三是全面完成交易機構組建工作,為電力市場化交易搭建了公平規范的交易平臺。區域層面,組建了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成立了市場管理委員會。省級層面,南方電網公司營業范圍內,云南、貴州、廣東、廣西、海南五省(區)全部以股份制形式成立了電力交易機構;國家電網公司范圍內,山西、湖北、重慶三省(市)也完成了股份制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工作。
四是加快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競爭性電力市場初具規模。一方面,制定出臺《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建立了市場主體準入退出機制和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另一方面,組織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公布了105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為社會資本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提供了示范。
五是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更多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2016年,全國包括直接交易在內的市場化交易電量突破1萬億千瓦時,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19%。每度電平均降低電價約7.23分,為用戶節約電費超過573億元。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制定《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通知》,擬適時出臺。
在本輪電力體制改革中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配售電業務是一個很大的亮點,在中發﹝2015﹞9號文發布以后,2016年又陸續出臺了配售電方面的一些通知和辦法。那電改目前所取得的成效有哪些?這些成效是否符合預期?下一階段電改工作的著力點在哪?
對此,王強指出,去年電改主要做了兩件事,一是《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建立了市場主體準入退出機制和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為培育售電側市場主體,促進配售電業務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提出以增量配電設施為改革基本單元,打破了傳統意義上的“供電營業區”界限。另外一個突破是,以前按電壓等級來劃分配網,這次文件把這個辦法突破了,為社會資本進入售電側,建設售電配網,創造了條件。
另外,組織開展了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為了給售電側提供示范,去年和國家能源局在全國一共組織了105家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在試點過程中我們要求各地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地優選項目業主,從目前看效果還不錯。這些項目少則幾千萬,多則幾十個億,現在還處于招標階段,項目實施以后能夠有效吸收社會資本進來,目的是要達到雙贏,怎么雙贏?一是解決窩電,二是解決缺電。去年的工作大概主要是這些。
關于下一步電改,王強指出,一是加快發用電計劃放開,按照我們的要求,到2020年除了調節性的發電計劃以外,其他都要放開,因此今年的動作會大一些。我們現在正在起草一個文件,這個文件近期就要發了,文件中會要求新增的燃煤機組,原則上都不安排計劃了,新增的用電大戶也不安排計劃了,都要走市場化的路子,這一塊步伐要加大。
二是可再生能源方面,從去年來看,棄風、棄光、棄水的現象比較嚴重,這方面要做點文章,要嚴格按照要求來辦,計劃內的要全部收購。再有就是完善可再生能源調峰機組補償機制,做好可再生能源電價和補貼機制,開展可再生能源救濟消納試點。對清潔能源,包括上網補貼方面要執行好政策,還要研究一些新的辦法。
三是今年還要加強監管,目前電力總體上是富裕的,我們在工作中發現,有的地方考慮到本省的就業和稅收問題,搞了一些行政壁壘,下一步要針對這個問題加強監管,要立足于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在這個過程中,對違規的要處罰,包括自配電廠拉專線等問題,這些方面要嚴格要求,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和義務。今年重點工作主要是這幾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