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時期,光伏發電的主要任務是產業升級、降低成本、擴大應用。”對于新時期的光伏發展要求,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日前明確指出。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及,到2020年,我國光伏裝機容量要達到1.05億千瓦。依此計算,未來5年的年均新增裝機容量在1200萬千瓦左右。這相比此前的速度有所降擋,不禁讓業界擔憂未來的光伏發展將有所萎縮。“光伏的建設規模并不是簡單地越大越好,而是要把光伏的規模化發展和產業的技術進步結合起來。”梁志鵬強調,盲目地擴大建設規模并不能帶來光伏產業的技術進步,“在這方面要堅持正確的導向”。
“就光伏發電的規模而言,1.05億千瓦并不是一個上限,而是一個指導性的發展規模。”梁志鵬表示,對光伏發電的規模不應過于敏感,因為光伏發電的利用小時數還比較低,在中部地區每千瓦每年只能發1000多度電,目前光伏的發電規模只是火電發電量的1/4。“十三五”關注的重點應是推進光伏的技術進步,加速成本下降,要把國家的補貼資金效益最大化,而不是單純地擴大規模。如果分布式光伏市場環境轉變得比較快、進展得比較好,建設規模就會發展得大一些。
未來,推動光伏產業技術進步將主要采取兩方面措施。一是協同創新,通過領跑技術基地建設,把規模化光伏電站和上游整個產業鏈技術進步結合起來,為先進的技術提供市場,加速降低成本。二是在分布式光伏方面,結合完善機制、電價改革,推進市場化交易,使交易成本降低。同時,早日落實國家的補貼政策,鼓勵各類投資者全面參與分布式光伏投資建設,從而使分布式光伏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及,到2020年,我國光伏裝機容量要達到1.05億千瓦。依此計算,未來5年的年均新增裝機容量在1200萬千瓦左右。這相比此前的速度有所降擋,不禁讓業界擔憂未來的光伏發展將有所萎縮。“光伏的建設規模并不是簡單地越大越好,而是要把光伏的規模化發展和產業的技術進步結合起來。”梁志鵬強調,盲目地擴大建設規模并不能帶來光伏產業的技術進步,“在這方面要堅持正確的導向”。
“就光伏發電的規模而言,1.05億千瓦并不是一個上限,而是一個指導性的發展規模。”梁志鵬表示,對光伏發電的規模不應過于敏感,因為光伏發電的利用小時數還比較低,在中部地區每千瓦每年只能發1000多度電,目前光伏的發電規模只是火電發電量的1/4。“十三五”關注的重點應是推進光伏的技術進步,加速成本下降,要把國家的補貼資金效益最大化,而不是單純地擴大規模。如果分布式光伏市場環境轉變得比較快、進展得比較好,建設規模就會發展得大一些。
未來,推動光伏產業技術進步將主要采取兩方面措施。一是協同創新,通過領跑技術基地建設,把規模化光伏電站和上游整個產業鏈技術進步結合起來,為先進的技術提供市場,加速降低成本。二是在分布式光伏方面,結合完善機制、電價改革,推進市場化交易,使交易成本降低。同時,早日落實國家的補貼政策,鼓勵各類投資者全面參與分布式光伏投資建設,從而使分布式光伏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