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國土資源部回答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時重申“使用農用地新建光伏發電項目的,包括光伏方陣在內的所有用地均應按建設用地管理”,一時,讓農光互補投資企業走入絕境。
農光互補是光伏農業的一個細分市場,作為這項事業始終的鼓吹者,老紅卻以為這一重申對于促進農光互補的健康發展非常重要、非常及時,甚至想到“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
所以讓農光互補的鼓吹者成為當前不鼓勵政策的鼓吹者,是因為一段時間來,在農光互補投資領域,認真做事的,正面的宣傳、示范作用嚴重不足;借光伏之名占用農田的,負面影響極為惡劣。“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后者攜強大的資本優勢,借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績和缺少道德底線,在農光互補領域就像一頭闖進瓷器店的大象,其結果就是多個光伏農業、漁業項目被點名、被罰款,就是國土資源部的說“NO!”
“目前,中國人均耕地面積由10多年前的1.58畝減少到1.38畝,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40%”。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可耕土地的迅速減少是不爭的事實,城市建設的野蠻擴張無人敢問。試問在此背景下,面對又一波強大資本支持的農光互補占地現象的涌現,如果你是“18億畝土地紅線”保護者的國土資源部官員,除了說“NO”又該當如何?
國土資源部說“NO”,是否意味農光互補此路不通?老紅的看法正好相反,科學的農光互補應該不但無害于紅線,而且對紅線的保護具有特殊價值。
為什么保護紅線難?原因在于農業事關國計民生,事關我國糧食安全戰略,需要政策行為,但農業生產的根本是一項投資行為。從投資角度看,保護紅線所以難,是因為在同一塊土地上投資其他產業的收益要高于投資農業的收益,也是因為農產品價格的經常性大幅波動造成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是機會成本的選擇在不斷挑戰紅線。
近些年來,大量優秀非農企業受投資農業的價值和政策吸引,戰略進入農業投資領域,但是常常因農業收益不確定,最終又戰略退出這一領域。事實證明,要實現國家農業發展的戰略、保護紅線的目標,光靠政策是不夠的,還要從投資等多角度尋找解決之道。
農光互補對鼓勵農業投資、保護18億畝紅線具有特殊價值。這是因為,農業投資不確定收益特征突出,光伏發電投資確定性收益特征突出,如果能將農業種植與光伏發電科學地結合,不但讓同一塊土地產生雙重收益,而且讓光伏發電的確定性收益對沖農業種植的不確定性收益,這對于提高農業種植積極性、促進農業投資、保護十八億畝紅線,無疑具有特殊意義。
事實上,國家對光伏農業的大方向是認可的。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指出:“探索資產收益扶貧。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游等項目形成的資產”。不久前公開的“電力十三五規劃”指出:“在中東部地區結合采煤沉陷區治理以及農業、林業、漁業綜合利用等適度建設光伏電站項目。” 11月23日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再次指出:“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與設施農業發展相結合”。
關鍵的問題是,目前對于農業種植與光伏發電的“科學結合”、“特殊價值”,誰能給出科學的證明?而且這一價值包括但不限于:在光伏發電的同時,對土地的質量和農作物的產量、營養成分、機械化操作等要素不但沒有負面影響,甚至還有正面效應。
要回答這一問題,要證明農光互補特殊價值的科學性,至少需要兩大要素。
第一,需要足夠的時間??茖W證明農光互補的特殊價值,是一個長達數年的科學實驗過程。這就像通威股份已經用了幾年時間、上千個實證數據,證明了光伏電站的合理覆蓋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水產養殖的產量和營養成分。這也就像協鑫集團已經用了一年的水稻種植與光伏發電結合的實驗,證明光伏電站的存在,不影響水稻的機械化操作和畝產達到591公斤,還將再用更多的時間,證明土地質量的不被破壞和水稻產量的不比一般農田低。
第二,需要一塊實驗田。當前,散落于各地的農光互補項目,其實驗結果未必是最佳的,其宣傳效果一定不是最佳的。如果能在一地政府的支持下,在一塊集中的土地上,在各方專家的關注中,將多種農作物與多種光伏發電技術進行互補實驗,不難想象,其綜合結果一定是最優的。
當前,推動農光互補實驗田已經初具條件:
1)經過中國光伏農業委員會數年的努力,一批農業的專家和企業家已經越來越重視農光互補的發展方向;2)經過中國光伏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數年的努力,第一批光伏農業團體標準已經推出; 3)通威股份、河南豫新等成功光伏農業企業的商業模式和成績,已經獲得了金融資本的高度認可;4)農光互補技術水平正在提高,比如中國科技大學劉文教授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材料創新。總之,建立一個農光互補專門實驗田的各方面條件已經初具,它在等待一個縣長、一個市長、甚至一個省長的認知和決策。
可以斷言,數年后,當農光互補投資人將一份有一地政府背書、能夠證明農光互補既可以光伏發電又可以促進農業種植的科學實驗報告,擺在國土資源等相關管理部門面前的時候,一定再沒有人會說“NO!”
同時可以斷言,至少五年之內農光互補不可能有大發展,也不應該有大發展。
參考資料:
《國土資源部明確光伏項目用地管理事項》
《從電力十三五規劃看光伏未來發展》
《中國18億畝耕地紅線面臨嚴峻挑戰》
《國務院: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與設施農業發展相結合》
農光互補是光伏農業的一個細分市場,作為這項事業始終的鼓吹者,老紅卻以為這一重申對于促進農光互補的健康發展非常重要、非常及時,甚至想到“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
所以讓農光互補的鼓吹者成為當前不鼓勵政策的鼓吹者,是因為一段時間來,在農光互補投資領域,認真做事的,正面的宣傳、示范作用嚴重不足;借光伏之名占用農田的,負面影響極為惡劣。“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后者攜強大的資本優勢,借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績和缺少道德底線,在農光互補領域就像一頭闖進瓷器店的大象,其結果就是多個光伏農業、漁業項目被點名、被罰款,就是國土資源部的說“NO!”
“目前,中國人均耕地面積由10多年前的1.58畝減少到1.38畝,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40%”。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可耕土地的迅速減少是不爭的事實,城市建設的野蠻擴張無人敢問。試問在此背景下,面對又一波強大資本支持的農光互補占地現象的涌現,如果你是“18億畝土地紅線”保護者的國土資源部官員,除了說“NO”又該當如何?
國土資源部說“NO”,是否意味農光互補此路不通?老紅的看法正好相反,科學的農光互補應該不但無害于紅線,而且對紅線的保護具有特殊價值。
為什么保護紅線難?原因在于農業事關國計民生,事關我國糧食安全戰略,需要政策行為,但農業生產的根本是一項投資行為。從投資角度看,保護紅線所以難,是因為在同一塊土地上投資其他產業的收益要高于投資農業的收益,也是因為農產品價格的經常性大幅波動造成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是機會成本的選擇在不斷挑戰紅線。
近些年來,大量優秀非農企業受投資農業的價值和政策吸引,戰略進入農業投資領域,但是常常因農業收益不確定,最終又戰略退出這一領域。事實證明,要實現國家農業發展的戰略、保護紅線的目標,光靠政策是不夠的,還要從投資等多角度尋找解決之道。
農光互補對鼓勵農業投資、保護18億畝紅線具有特殊價值。這是因為,農業投資不確定收益特征突出,光伏發電投資確定性收益特征突出,如果能將農業種植與光伏發電科學地結合,不但讓同一塊土地產生雙重收益,而且讓光伏發電的確定性收益對沖農業種植的不確定性收益,這對于提高農業種植積極性、促進農業投資、保護十八億畝紅線,無疑具有特殊意義。
事實上,國家對光伏農業的大方向是認可的。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指出:“探索資產收益扶貧。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游等項目形成的資產”。不久前公開的“電力十三五規劃”指出:“在中東部地區結合采煤沉陷區治理以及農業、林業、漁業綜合利用等適度建設光伏電站項目。” 11月23日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再次指出:“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與設施農業發展相結合”。
關鍵的問題是,目前對于農業種植與光伏發電的“科學結合”、“特殊價值”,誰能給出科學的證明?而且這一價值包括但不限于:在光伏發電的同時,對土地的質量和農作物的產量、營養成分、機械化操作等要素不但沒有負面影響,甚至還有正面效應。
要回答這一問題,要證明農光互補特殊價值的科學性,至少需要兩大要素。
第一,需要足夠的時間??茖W證明農光互補的特殊價值,是一個長達數年的科學實驗過程。這就像通威股份已經用了幾年時間、上千個實證數據,證明了光伏電站的合理覆蓋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水產養殖的產量和營養成分。這也就像協鑫集團已經用了一年的水稻種植與光伏發電結合的實驗,證明光伏電站的存在,不影響水稻的機械化操作和畝產達到591公斤,還將再用更多的時間,證明土地質量的不被破壞和水稻產量的不比一般農田低。
第二,需要一塊實驗田。當前,散落于各地的農光互補項目,其實驗結果未必是最佳的,其宣傳效果一定不是最佳的。如果能在一地政府的支持下,在一塊集中的土地上,在各方專家的關注中,將多種農作物與多種光伏發電技術進行互補實驗,不難想象,其綜合結果一定是最優的。
當前,推動農光互補實驗田已經初具條件:
1)經過中國光伏農業委員會數年的努力,一批農業的專家和企業家已經越來越重視農光互補的發展方向;2)經過中國光伏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數年的努力,第一批光伏農業團體標準已經推出; 3)通威股份、河南豫新等成功光伏農業企業的商業模式和成績,已經獲得了金融資本的高度認可;4)農光互補技術水平正在提高,比如中國科技大學劉文教授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材料創新。總之,建立一個農光互補專門實驗田的各方面條件已經初具,它在等待一個縣長、一個市長、甚至一個省長的認知和決策。
可以斷言,數年后,當農光互補投資人將一份有一地政府背書、能夠證明農光互補既可以光伏發電又可以促進農業種植的科學實驗報告,擺在國土資源等相關管理部門面前的時候,一定再沒有人會說“NO!”
同時可以斷言,至少五年之內農光互補不可能有大發展,也不應該有大發展。
參考資料:
《國土資源部明確光伏項目用地管理事項》
《從電力十三五規劃看光伏未來發展》
《中國18億畝耕地紅線面臨嚴峻挑戰》
《國務院: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與設施農業發展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