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委《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發改能源〔2016〕621號)、《四川省光伏發電扶貧工作實施意見》(川發改能源〔2016〕694號)的要求,為確保我省光伏扶貧工程順利實施,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自愿報名的基礎上,擇優選擇資金及技術實力雄厚、管理經驗豐富、履約信譽良好的開發企業參與我省光伏扶貧工程?,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光伏扶貧是國家扶貧攻堅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我省“十三五”期間在甘孜、阿壩、涼山三州部分縣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光伏扶貧開發企業應按照《四川省光伏發電扶貧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參與光伏扶貧工程,并承擔相應責任及義務。
二、報名條件
(一)企業規模。申請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凈資產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
(二)技術實力。申請人應擁有豐富的光伏開發建設管理經驗和相應技術隊伍;在同等條件下,擁有較好的科技研發和裝備制造能力者優先。
(三)開發業績。申請人應效益良好,近兩年凈利潤均保持在1億元以上。申請人應擁有一定的光伏電站開發業績,其中在四川省境內有光伏電站建設業績者優先。
(四)企業誠信。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內所開發的光伏電站沒有受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處罰,無因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訴訟記錄。
(五)一個企業集團只能以集團的名義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資子公司參與。開發企業必須是單一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接受聯合體。
省能源局將組織專家從企業規模、技術實力、開發業績、企業誠信等方面綜合選擇實力雄厚、經驗豐富、信譽良好、有社會責任感的開發企業參與我省光伏扶貧工程。
三、報名時間
申請參與光伏扶貧的企業應向省能源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詳見附件),申請材料一式三份,并于2017年1月24日18:00前遞交至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濱江東路156號發展大廈1204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曹薇 028-86705014
五、本優選公告由四川省能源局負責解釋。優選公告及相關信息在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發布。
附件:申請材料清單
2017年1月4日
申請材料清單
一、申請人營業執照(說明申請人的企業性質、注冊地點、主要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并加蓋公章。若營業執照未含注冊資本,應提供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的注冊資本金情況。
二、申請人擁有的已并網光伏電站項目清單,應包含項目名稱、建設地點、項目公司名稱、裝機容量、并網時間、各年發電小時數、持有股份等,并隨項目提交并網證明材料(可采用明確項目公司、并網規模等主要內容的并網驗收文件),并加蓋公章。
三、申請人近兩(2)年(2014、2015)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四、申請人近兩(2)年(2014、2015)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的超過相當于壹仟萬元人民幣(¥10000000元)訴訟或仲裁的資料文件。
五、申請人愿意履行《四川省光伏發電扶貧工作實施意見》規定的相關光伏扶貧義務的承諾書,并加蓋公章。
六、申請人其他關于管理、技術、科研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
七、所有外文證明材料應提供中文翻譯,并加蓋公章。以上各資信類材料除特殊說明外,均要求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況
光伏扶貧是國家扶貧攻堅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我省“十三五”期間在甘孜、阿壩、涼山三州部分縣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光伏扶貧開發企業應按照《四川省光伏發電扶貧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參與光伏扶貧工程,并承擔相應責任及義務。
二、報名條件
(一)企業規模。申請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凈資產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
(二)技術實力。申請人應擁有豐富的光伏開發建設管理經驗和相應技術隊伍;在同等條件下,擁有較好的科技研發和裝備制造能力者優先。
(三)開發業績。申請人應效益良好,近兩年凈利潤均保持在1億元以上。申請人應擁有一定的光伏電站開發業績,其中在四川省境內有光伏電站建設業績者優先。
(四)企業誠信。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內所開發的光伏電站沒有受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處罰,無因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訴訟記錄。
(五)一個企業集團只能以集團的名義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資子公司參與。開發企業必須是單一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接受聯合體。
省能源局將組織專家從企業規模、技術實力、開發業績、企業誠信等方面綜合選擇實力雄厚、經驗豐富、信譽良好、有社會責任感的開發企業參與我省光伏扶貧工程。
三、報名時間
申請參與光伏扶貧的企業應向省能源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詳見附件),申請材料一式三份,并于2017年1月24日18:00前遞交至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濱江東路156號發展大廈1204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曹薇 028-86705014
五、本優選公告由四川省能源局負責解釋。優選公告及相關信息在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發布。
附件:申請材料清單
2017年1月4日
申請材料清單
一、申請人營業執照(說明申請人的企業性質、注冊地點、主要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并加蓋公章。若營業執照未含注冊資本,應提供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的注冊資本金情況。
二、申請人擁有的已并網光伏電站項目清單,應包含項目名稱、建設地點、項目公司名稱、裝機容量、并網時間、各年發電小時數、持有股份等,并隨項目提交并網證明材料(可采用明確項目公司、并網規模等主要內容的并網驗收文件),并加蓋公章。
三、申請人近兩(2)年(2014、2015)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四、申請人近兩(2)年(2014、2015)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的超過相當于壹仟萬元人民幣(¥10000000元)訴訟或仲裁的資料文件。
五、申請人愿意履行《四川省光伏發電扶貧工作實施意見》規定的相關光伏扶貧義務的承諾書,并加蓋公章。
六、申請人其他關于管理、技術、科研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
七、所有外文證明材料應提供中文翻譯,并加蓋公章。以上各資信類材料除特殊說明外,均要求截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