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電池(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to Modules)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初裁,初步裁定:(1)7家涉案企業在本次行政復審調查期內無可審查交易(企業名單見附表1);(2)26家涉案企業(企業名單見附表2)適用于7.72%~30.42%的單獨稅率;(3)3家涉案企業江蘇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Jiangsu Sunlink PV Technology Co., Ltd.)、Ningbo Hisheen Electrical Co., Ltd.和深圳市光瑞實業有限公司(Shenzhen Glory Industries Co., Ltd.)因未提交單獨稅率申請或證明,故適用于238.95%的中國普遍稅率。涉案產品美國協調關稅稅號為8501.61.0000、8507.20.80、8541.40.6020、8541.40.6030和8501.31. 8000。本次行政復審傾銷調查期為2014年12月1日~2015年11月31日。
2011年11月16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2年5月25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初裁并推遲反傾銷終裁和緊急情況肯定性初裁時間,后于6月25日修正該初裁結果。2012年10月17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終裁和緊急情況部分肯定性終裁。2012年12月7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修改反傾銷終裁結果并頒布征稅令。2016年2月9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啟動第三次反傾銷行政復審立案調查。
附表1:無可審查交易企業名單
附表2:26家單獨稅率涉案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