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球涉案金額最大的貿易爭端,中歐光伏貿易摩擦一直備受關注。近日有消息顯示,本應于2017年3月結束的中歐光伏貿易爭端或將再起波瀾。
根據中國商務部網站消息,歐委會近日發布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日落復審和期中復審調查結果的披露文件,擬繼續對中國光伏產品采取“雙反”措施。對此,中國商務部、行業組織機電商會以及中國光伏企業均表示失望。
業內人士直言,盡管遭到各方反對,但歐委會的建議最終很有可能得以實施。不過經過這幾年在國際市場上的磨煉,中國光伏企業在面對可能繼續遭遇的“雙反”局面時,會作出自己的判斷,也有足夠的能力應對。
繼續“雙反”遭各方反對
根據外媒消息,歐委會此次建議,將現有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關稅征收期限再延長兩年。目前歐委會的建議尚未得到批準,提議文件已被送至各成員國進行審查。2017年1月6日,歐委會將邀請成員國對該提議發表意見,最終決議將于明年3月公布。
對于上述情況,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日前發表公開談話表示失望。
王賀軍指出,日益嚴峻的全球氣候變化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嚴重威脅和共同敵人。光伏作為重要的清潔能源產品,其快速應用與發展對各國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具有重要意義。歐盟繼續采取“雙反”措施,既損害中國企業的利益,也不利于歐盟的長遠利益,還有損于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
12月26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也發表聲明指出,機電商會以及中國光伏企業對歐委會此舉表示失望。歐盟光伏“雙反”措施已經施行逾3年,對歐盟產業提供了足夠保護。如果實施期限繼續延長,將對歐盟光伏組件生產商提供過度保護,置歐盟上下游產業于不利境地,傷害歐盟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歐盟上下游企業、有關行業組織以及部分歐盟議會議員也強烈反對延長“雙反”措施實施期限。
盡管遭到各方反對,歐委會仍一意孤行。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周密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采訪時說:“當前歐洲經濟不景氣,使歐委會在制定相關產業政策時受到歐盟成員國某些企業的壓力。與此同時,受經濟低迷影響,歐洲市場需求尚未復蘇,這也使其不愿減少貿易保護主義做法。”
中企應對能力大大提高
王賀軍強調,歐盟應盡快徹底終止光伏“雙反”措施,使光伏市場恢復到正常狀態,真正實現雙方的互利共贏。作為戰略合作伙伴和重要的貿易伙伴,中歐在諸多領域有著廣泛的合作前景,雙方應把更多的精力和關注點放在合作上。
機電商會也指出,中國光伏行業的迅速發展,得益于其在研發實力、產品質量、規模效應、產業集聚方面的優勢。中歐雙方在產業鏈上存在互補基礎,雙方產業合作對歐盟實現其清潔能源與環境保護的戰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盡管如此,有分析指出,歐盟的決定最終仍很有可能得以實施。
對此,周密認為,日落復審雖然并不意味著必須終止現有的“雙反”措施,但事實上,經過3年保護,相關行業領域的情況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理應對相關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進行重新考慮。歐盟如果執意繼續采取“雙反”措施,中方不排除在世貿組織相關機制下行使權利,提請磋商,以消除不公平貿易限制措施對市場造成的扭曲和給行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具體到企業層面,周密指出,近些年企業在對歐盟市場的策略和布局方面進行了一些調整,包括進入上游領域、增加產品品種、市場多元化發展、減少低附加值產品等,一些企業還在歐盟等地投資光伏發電廠,對歐盟市場的依賴度大大降低。
據了解,近兩年來,包括天合光能、保利協鑫、晶科能源等眾多光伏企業紛紛在東南亞等地設立工廠,積極拓展海外市場。
“經過這些年在海外市場的磨煉,中國光伏企業的應對能力和生存能力有了很大提高。面對可能繼續遭遇的‘雙反’局面,企業會有自己的判斷和預期,并有足夠的能力應對。”周密認為。
此外,國內市場的崛起也為光伏企業提供了新的機遇。國家發改委日前對外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顯示,到2020年年底,全國太陽能發電并網裝機容量確保達1.1億千瓦。在業內人士看來,《規劃》明確了光伏產業的發展目標,無疑給中國光伏企業帶來了巨大市場。
根據中國商務部網站消息,歐委會近日發布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日落復審和期中復審調查結果的披露文件,擬繼續對中國光伏產品采取“雙反”措施。對此,中國商務部、行業組織機電商會以及中國光伏企業均表示失望。
業內人士直言,盡管遭到各方反對,但歐委會的建議最終很有可能得以實施。不過經過這幾年在國際市場上的磨煉,中國光伏企業在面對可能繼續遭遇的“雙反”局面時,會作出自己的判斷,也有足夠的能力應對。
繼續“雙反”遭各方反對
根據外媒消息,歐委會此次建議,將現有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關稅征收期限再延長兩年。目前歐委會的建議尚未得到批準,提議文件已被送至各成員國進行審查。2017年1月6日,歐委會將邀請成員國對該提議發表意見,最終決議將于明年3月公布。
對于上述情況,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日前發表公開談話表示失望。
王賀軍指出,日益嚴峻的全球氣候變化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嚴重威脅和共同敵人。光伏作為重要的清潔能源產品,其快速應用與發展對各國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具有重要意義。歐盟繼續采取“雙反”措施,既損害中國企業的利益,也不利于歐盟的長遠利益,還有損于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
12月26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也發表聲明指出,機電商會以及中國光伏企業對歐委會此舉表示失望。歐盟光伏“雙反”措施已經施行逾3年,對歐盟產業提供了足夠保護。如果實施期限繼續延長,將對歐盟光伏組件生產商提供過度保護,置歐盟上下游產業于不利境地,傷害歐盟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歐盟上下游企業、有關行業組織以及部分歐盟議會議員也強烈反對延長“雙反”措施實施期限。
盡管遭到各方反對,歐委會仍一意孤行。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周密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采訪時說:“當前歐洲經濟不景氣,使歐委會在制定相關產業政策時受到歐盟成員國某些企業的壓力。與此同時,受經濟低迷影響,歐洲市場需求尚未復蘇,這也使其不愿減少貿易保護主義做法。”
中企應對能力大大提高
王賀軍強調,歐盟應盡快徹底終止光伏“雙反”措施,使光伏市場恢復到正常狀態,真正實現雙方的互利共贏。作為戰略合作伙伴和重要的貿易伙伴,中歐在諸多領域有著廣泛的合作前景,雙方應把更多的精力和關注點放在合作上。
機電商會也指出,中國光伏行業的迅速發展,得益于其在研發實力、產品質量、規模效應、產業集聚方面的優勢。中歐雙方在產業鏈上存在互補基礎,雙方產業合作對歐盟實現其清潔能源與環境保護的戰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盡管如此,有分析指出,歐盟的決定最終仍很有可能得以實施。
對此,周密認為,日落復審雖然并不意味著必須終止現有的“雙反”措施,但事實上,經過3年保護,相關行業領域的情況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理應對相關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進行重新考慮。歐盟如果執意繼續采取“雙反”措施,中方不排除在世貿組織相關機制下行使權利,提請磋商,以消除不公平貿易限制措施對市場造成的扭曲和給行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具體到企業層面,周密指出,近些年企業在對歐盟市場的策略和布局方面進行了一些調整,包括進入上游領域、增加產品品種、市場多元化發展、減少低附加值產品等,一些企業還在歐盟等地投資光伏發電廠,對歐盟市場的依賴度大大降低。
據了解,近兩年來,包括天合光能、保利協鑫、晶科能源等眾多光伏企業紛紛在東南亞等地設立工廠,積極拓展海外市場。
“經過這些年在海外市場的磨煉,中國光伏企業的應對能力和生存能力有了很大提高。面對可能繼續遭遇的‘雙反’局面,企業會有自己的判斷和預期,并有足夠的能力應對。”周密認為。
此外,國內市場的崛起也為光伏企業提供了新的機遇。國家發改委日前對外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顯示,到2020年年底,全國太陽能發電并網裝機容量確保達1.1億千瓦。在業內人士看來,《規劃》明確了光伏產業的發展目標,無疑給中國光伏企業帶來了巨大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