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質量、有效益、可持續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是應對能源資源約束、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也是適應未來能源轉型形勢、實現低碳發展的關鍵環節,更是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的實際行動。甘肅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和水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特別是風能和太陽能資源優勢十分突出,具有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的基礎條件。加快甘肅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可以率先探索、積累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經驗,為國家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提供借鑒;可以創新新能源發展政策機制和發展模式,在提高電網調峰能力和輸送能力、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提高新能源利用比例等方面為全國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領作用。根據《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能源局關于支持甘肅省創建新能源綜合示范區的復函》(國能新能〔2016〕227號),制定本方案。《方案》以2015年為基期,實施期限為2016—2020年。
一、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的基礎及環境
(一)發展基礎。
“十二五”以來,按照國家的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時提出“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基地”的要求,我省緊緊圍繞建設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基地,以河西地區風能、太陽能開發建設為重點,深入推進新能源開發建設,積極探索多途徑消納,新能源開發利用取得了可喜成績。截至2015年底,全省風電建成并網裝機容量1253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27%;光電建成并網裝機容量610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13%;風光電裝機加上851萬千瓦水電裝機后,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達到2714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58%。風光電建成并網裝機分別位居全國第三、第一位。2015年,風電發電量127億千瓦時,占全省總發電量的10.3%;光電發電量59億千瓦時,占全省總發電量的4.8%;風光電發電量加上水電發電量336億千瓦時后可再生能源發電量522億千瓦時,占全省總發電量的42.5%。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9%。
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布局來看,甘肅已形成了形態多樣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體系。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和內陸河流域三大流域干支流水能資源得到有序開發,已建水電站中30萬千瓦及以上大型水電站裝機容量接近一半;全國首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在酒泉建成,定西通渭、武威民勤、慶陽環縣、白銀等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順利推進,平涼、天水等地區風能資源開發利用逐步展開;金昌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已建成,敦煌、肅州、金塔、嘉峪關、民勤、涼州等地規劃的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進展良好,并在敦煌、阿克塞、金塔、玉門等地開展了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首個生物質發電項目建成并網。
依托風光電項目建設,甘肅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得到長足發展,酒泉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園被科技部命名為首批國家級風電裝備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金風、華銳、東氣、航天萬源等一批生產企業落戶,初步形成了集設計、研發、制造、培訓、服務為一體的綜合產業體系,風電設備制造能力已達到500萬千瓦/年,東方電氣、正泰、上海航天、山東潤峰等一批太陽能電池、組件、支架和逆變器生產項目在酒泉、武威等地落戶建成投產,基本形成風電和光電設備制造較為完整的產業鏈。
(二)發展機遇。
1.國家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機遇。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為我國保障能源安全、調整能源結構及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我國正在大力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通過法律、行政、技術、市場等多種手段,全力構建低碳能源體系。在技術引領政策帶動下,風電光電的成本不斷降低。“十三五”時期,國家將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并舉,這將促進甘肅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為甘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帶來新的發展空間。
2.“一帶一路”建設的戰略機遇。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的部分國家與我省新能源發展的資源稟賦相似,開發利用階段相近,尤其是中亞地區已將發展新能源作為國家能源發展的主要方向之一。最近5年,世界20個主要經濟體通過太陽能和風能發電的電量增長超過70%。G20成員國2015年發電量的8%是來自太陽能、風能和其他綠色能源發電場。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清潔能源市場,2015年中國在清潔能源領域投入幾乎占全球投入的1/3。我省新能源企業“走出去”正逢難得機遇。
3.能源供給側結構調整的改革機遇。能源供給側結構調整明確要求能源發展方式從粗放式發展向提質增效轉變,破解經濟發展新常態下能源發展面臨的傳統能源產能過剩、可再生能源發展瓶頸制約、能源系統整體運行效率不高等突出問題,特別是國家要求放緩煤電行業建設節奏,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必將為新能源發展提供新的市場空間。
4.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機遇。推動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綠色可持續發展,是我省實現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措施,必然要求調整以傳統能源原材料為主的工業結構,大力發展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時為緩解節能減排的壓力,必然擴大對新能源的消費需求,探索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新路子,促進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協調并進,拉動新能源裝備制造等產業加快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三)面臨的問題。
1.新能源消納不足。消納不足是制約我省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由于我省被新疆、內蒙等新能源大省包圍,臨近外送幾乎沒有空間,長距離外送能力有限,加之省內外電力市場需求趨緩,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部分企業開工不足,用電需求不斷下降進一步制約了新能源的消納。自2015年起,全省風電利用小時數開始連續下降,目前全省棄風棄光率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2.能源系統協調機制不健全。電力系統靈活調節電源比例低,調峰能力不足,調峰補償機制沒有完全建立,制約了新能源大規模上網消納。隨著新能源的快速發展,新能源在電力市場空間、輸電通道利用、能源系統創新方面,與化石能源利用之間產生了較大的利益沖突,與電網安全、輸送消納之間的關系還需要進一步協調,電網的輸配電能力和智能化水平亟待提高。
3.技術創新不足。甘肅風電、光伏發電技術仍處于成長期,依靠技術進步和創新發展降低上網電價還有很大的空間。尚未完全通過市場手段實現資金與技術資源的優化配置。新能源微電網和光熱發電等技術起步雖早,但并沒有走在全國前列。新能源裝備制造業規模逐年增長,但技術創新和產業鏈延長力度尚不夠。
4.輔助服務相對滯后。適應可再生能源特點的電力運行機制、管理體系和利益調節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輔助服務交易機制、節能發電調度難以通過市場的方式得到落實,風電、太陽能發電與火電之間的利益調節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全省可承擔的調峰電源容量不足,調峰為主的新能源輔助服務機制和參與調峰調頻的激勵措施尚不健全;鼓勵火電機組深度調峰,鼓勵熱電聯產機組、自備電廠參與調峰的政策措施需進一步完善。有效競爭的現貨交易機制亟待啟動,日前、日內、實時電量交易和備用、輔助服務等現貨交易品種不多。
綜合判斷,我省創建全國新能源綜合示范區機遇和挑戰并存,機遇大于挑戰,總體上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只要準確把握經濟由高速增長向中高速轉變和節能減排大政方針給能源消費增速帶來的雙重影響,將動力源頭由要素投入向創新驅動轉變,將資源開發由存量優勢向集約利用轉變,增強機遇意識,強化主動作為,著力破除新能源發展的多重瓶頸,加快清潔能源替代,提升能源系統總體效率,創新能源管理體制機制,加快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在甘肅的創新和實踐,我省可以為全國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領作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甘肅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提高能源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加快能源科技和體制創新,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優化能源布局,增強新能源供應和保障能力,促進新能源和傳統能源協調發展;全面提升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和傳統能源清潔化利用水平,打造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統籌省內外資源和市場,積極參與國家能源平衡;把甘肅建設成為能源消費低碳高效、輸送體系健全通暢、生態環境和諧友好的國家新能源基地,為促進甘肅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和實現國家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做出更大貢獻。
(二)發展思路。
充分發揮我省能源資源綜合優勢,按照堅持穩增煤炭、穩增油氣、穩增風光,強化能源消納、轉化利用和煤炭高效清潔利用,加大電力外送的“三穩增、一強化、一加大”的思路,推動新能源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
(三)基本原則。
1.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將新能源作為能源發展的重點,著力破解新能源發展的制約因素,以新能源健康發展帶動能源產業良性發展。堅持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相互協調,促進風、光、水、火多能互補、系統融合協調,探索高效、可靠、清潔的能源開發利用新模式。
2.立足省內、強化外送。繼續提升甘肅新能源綜合利用的區位優勢,大力發展清潔低碳能源,提高新能源消費比重,保障新能源以最高優先調度等級發電。積極拓展新能源發展的外部市場空間,加大新能源電力外送,加強能源互聯網建設,提高跨區域優化配置資源的能力,促進新能源電量大范圍消納。
3.創新驅動,科技引領。加強新能源科技創新,突出新能源技術示范及推廣應用,把技術進步和產業創新作為引導新能源規模化發展和上網電價下降的主要方向,提升企業自主研發能力,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突破關鍵技術,促進成本下降和效益提高。
4.市場運作、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新能源資源配置方面的決定性作用,完善促進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引導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轉變,加快清潔能源替代,淘汰落后產能,促進新能源產業可持續發展。
5.示范帶動、多元參與。重點推進開發建設條件較好、具有明顯節能減排效益、經濟效益和示范作用的項目,及時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推進企業和社會各界多元參與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融合互動,互惠共贏。
(四)發展定位。
通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在甘肅的創新和實踐,“十三五”期間,前2年以消納為主,后3年以發展為主,利用5年左右的時間,將甘肅建設成為國家重要的新能源綜合利用基地、新能源生產基地、新能源科技進步基地和新能源體制機制創新基地。
1.新能源綜合利用基地。以新能源開發利用為重點,構建集中式與分布式相互融合、大電網與微電網相互補充的新能源供應和消費體系;以負荷中心城市為重點,提高終端用能高比例電氣化水平,擴大城鎮新能源應用規模,提升就地消納水平;順應新型城鎮化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進程,大力推進城鄉用能方式改變,形成開發模式多樣、應用方式特色明顯、群眾用能便捷高效的新能源綜合利用基地。
2.新能源生產基地。以河西新能源基地開發建設為重點,提升新能源電力外送能力,推進酒泉向特大型風電基地邁進;加快建設金昌武威張掖千萬千瓦級風光互補基地和通渭、慶陽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啟動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逐步形成風、光、水多能互補的綜合新能源基地。
3.新能源科技進步基地。依托甘肅自然能源研究所、甘肅風電研究中心、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等科研機構,建設國家能源技術研發中心和重點實驗室,推進新能源與互聯網、物聯網融合發展;建立適應新能源電力中長期和實時調度平臺,以國家示范項目為重點,加快風電、光伏發電、太陽能熱發電、儲能技術研發應用,提高設備質量和轉換效率。
4.新能源體制機制創新基地。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擴大新能源參與大用戶直購電范圍和規模,推進新能源與自備電廠發電權置換,有序取消發用電計劃,推行節能發電調度辦法,保障新能源發電優先上網;參與西北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推進跨省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實現區域資源優化配置,促進新能源電力在更大范圍內消納。
(五)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新能源綜合示范工作,使新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大幅提高,建立新能源調峰補償機制,逐步建立以新能源為主導的多元、低碳、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到2020年,初步建成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
1.顯著提升新能源發電利用效率。將新能源消納利用放在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的首要位置,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到2020年,基本建立適應高比例新能源發電特點的電力調度運行體系,初步解決風電和光伏發電的棄風棄光問題。
2.提高外送電量中新能源發電的比重。充分發揮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的效益,盡早實現外送電力800萬千瓦,確保年輸送新能源電量占比達到40%以上。
3.提高新能源在電力供應中的比重。按照國家規劃有序推動新能源開發建設,到2020年,新能源裝機占電源總裝機比例達到50%,新能源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
4.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達到25%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突出創新發展,激發能源市場活力。
1.推進能源科技創新。堅持綠色、低碳的戰略發展方向,通過技術創新和發展關聯產業培育新增長點。支持電網企業與省內研發機構共同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規模化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解決制約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的資源逆向分布、不確定性和穩定性等問題。推廣風電場、光伏電站集群控制技術和電網友好型新能源發電等關鍵技術,提高新能源接納能力及智能電網調度運行控制水平。支持不同類型的儲能示范項目,提高常規電源調節能力,綜合運用儲能和需求側管理等技術,提高系統靈活性,力爭在儲能和多能集成等技術領域保持領先水平。
2.推進技術服務體系創新。支持酒泉等基地建設大規模風電場、光伏電站區域大規模遠程監控中心,對不同區域風電、光電運行狀態及數據進行實時采集、分析,開展河西地區大規模風電場群互補分析研究,推動風電、光電互補運行和后續項目科學布局,提高風光電集群化遠程控制和行業管理水平。在風電基地和新能源基地探索建立統一公用信息化平臺和高精度功率預測系統,結合物聯網、互聯網技術,通過氣象數據、地面監測數據及傳感器數據的大數據融合,提高微觀選址和功率預測精度,進一步優化項目微觀選址,提高風力和太陽能發電性能。建設區域性風電光電設備質量檢測中心。推進新能源微電網的運行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以工程建設、技術咨詢、運行服務、檢測認定、知識產權保護、教育培訓為主的新能源產業服務體系。依托省內新能源開發及工程實踐,促進設計實驗、工程服務、設備維護、監測認定、安全審查及標準制定等高端技術服務業發展。
3.推進能源管理體制創新。繼續推進能源領域簡政放權,拓寬投融資渠道,強化企業投資的主體地位,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配電網和儲能設施建設和運營。加快核定輸配電價,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分電壓等級核定輸配電價。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妥善處理居民、農業用戶交叉補貼。逐步放開公益性、調節性以外的發電計劃,由發電企業參與市場競爭。逐步完善電力直接交易機制,初步建立相對獨立的交易平臺,推進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電力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外送電市場交易原則、交易機制、管理方式,推進市場化的外送電價格形成機制,擴大外送電規模,逐步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多途徑培育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提升售電服務質量。
4.推進新能源就地消納路徑創新。推進新能源與火電發電權置換交易,擴大終端環節新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著力提高企業燃煤自備電廠新能源替代比例。支持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達標高載能企業提高負荷率。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采取大用戶直購電降低工業企業用電成本等措施吸引承接中東部地區現代高載能產業轉移,鼓勵環保型新型耗能產業落地甘肅,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省就地消納能力。試點推廣應用新能源清潔供暖技術,著力解決周邊地區存量風電項目的消納需求。鼓勵新建建筑使用風電清潔供暖技術。鼓勵風電場與電力用戶采取直接交易的模式供電,保證清潔供熱示范項目的有效實施和企業的合理效益。開展適應風電清潔供暖發展的配套電網建設,制定適應風電清潔供暖應用的電力運行管理措施,保障風電清潔供暖項目的可靠運行。
(二)推進協調發展,構建高效電力能源網絡。
1.創建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協調發展新機制。在確保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按照核定的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安排發電計劃,確保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電量以最高優先等級優先發電,超出最低保障收購小時數的部分通過市場交易方式消納。通過應用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預測預報技術,建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精細化智能運行調度體系。加強調峰能力管理,開展深度調峰試驗,建立有償調峰機制。鼓勵火電機組深度調峰,鼓勵熱電聯產機組、自備電廠參與調峰,為新能源騰出更大發電空間,促進新能源企業多發滿發。省內自用火電僅建設特高壓配套調峰火電和少量骨干城市熱電項目。
2.積極擴大綠色電力外送。配合國家西電東送戰略通道建設,積極實施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項目。圍繞風、光電等新能源的大規模開發,加快推進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建設,力爭2017年底建成投運,爭取國家把酒泉新能源基地消納問題放在全國更廣范圍內考慮,實現外送電力800萬千瓦以上,年輸送新能源電量占比達到40%以上。謀劃在河西地區建設第二條以輸送新能源為主的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結合隴東煤電基地建設,推進隴東至江蘇等中東部地區±800千伏特高壓輸電工程建設,充分利用現有配套電源,開展“風火打捆”外送示范,逐步實現電網從單一電力輸送網絡向綠色資源優化配置平臺轉型。圍繞西北區域電力市場建設,開展跨省區電力市場化交易,拓展新能源省外消納市場,實現區域資源優化配置,為中、東部地區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清潔能源支持。探索省內新能源和區域外抽水蓄能電站聯系優化機制,在促進新能源上網的同時增加系統調峰能力。
3.強化省網和區域互聯750千伏主網架建設。加強甘陜、甘寧斷面以及省內河西新能源基地到中部地區的輸電能力建設,規劃建設酒泉經蘭州到隴東雙回750千伏通道,滿足大規模風電接入、消納及外送需要。繼續優化330千伏及以下電網網架,提高電網整體配送能力。推進甘肅電網與寧夏、陜西、青海和新疆電網750千伏聯網運行,形成東聯陜西電網,北通寧夏電網,西接青海電網,西北延至新疆電網,整個西北地區相互調劑、互補調峰的電網架構,提升甘肅電網作為西北電網電力電量交換樞紐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減少輸配電損耗,通過對城農網變壓器存量更新和增加提升,有效擴大高效變壓器運行比例。
4.深入開展微電網示范工程。以電力體制改革為契機,在蘭(州)白(銀)、武(威)金(昌)張(掖)、酒(泉)嘉(峪關)等區域探索實施不同功能定位的新型微電網示范工程。探索“互聯網+新能源”的發展模式,建設接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促進靈活互動用能行為和支持分布式能源交易的綜合能源微網。在酒(泉)嘉(峪關)地區探索建立容納高比例波動性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輸(配)儲用一體化的局域電力系統。在西北師范大學、河西學院等高等院校,按照分布式太陽能發電建設和并網技術標準,開展分布式太陽能發電系統示范,通過分布式能源、儲電蓄熱(冷)及高效用能技術相結合的方式,形成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高效一體化分布式能源系統。
5.推動能源技術裝備跟進升級。以新能源項目建設為依托,帶動新能源裝備制造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發展。圍繞全省已形成的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集聚能力,建設酒泉、武威等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以高效清潔煤電、水電、風電、太陽能、先進輸變電設備及能源互聯網等領域為重點,著力打造一批產業特色突出、主導產品競爭優勢強、市場機制較為完善、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明顯、產業鏈條較為完整、創新能力較強的新能源特色優勢產業。大力發展產業升級影響大、關聯度高、帶動性強的專用裝備、成套裝備和重大裝備,不斷提升基礎零部件、基礎材料等相關配套產業的整體水平。大力支持浙江正泰、蘭州大成等一批優勢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支持企業自主開發新產品、新裝備,鼓勵生產企業向系統集成轉變,以本土化生產為主,逐步完善檢測設備、集成系統設備設計制造等關鍵環節,引導專業化零部件生產企業向“專、精、特”方向發展。
6.推進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積極探索各類新能源技術在城市供電、供熱、供暖和綠色建筑中的應用,減少城市發展對化石能源的依賴,提高新能源利用在城市能源消費中的比重,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達到較高比例或較大利用規模,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完善敦煌、金昌、武威等國家級新能源示范城市發展規劃,深入開展有特色的新能源利用項目示范,支持智能電網、局域微網、新型儲能、新能源交通等技術在城市的利用。積極推進蘭州新區開展綠色低碳城鎮新能源綜合應用示范,重點開展分布式太陽能發電示范區、城鎮新能源清潔供暖、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與生產生活相結合的新能源綜合應用示范。
(三)堅持綠色發展,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
1.建設優質新能源生產基地。堅持綠色低碳發展方向,努力推進能源供給革命,按照集中分散并舉、打捆送出與就地消納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利用區域內風、光資源,重點推動建設以風電、太陽能發電為核心的新能源生產基地,著力增加風電、光伏發電、太陽能熱發電、抽水蓄能發電等新能源供應,加快構建多元互補的新能源供應體系。
2.穩步發展風力發電。因地制宜推進風電產業規模化、有序化發展。在全國首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酒泉)已基本建成的基礎上,以瓜州、玉門及周邊縣區為重點,推進酒泉向特大型風電基地邁進,到2020年,酒泉地區風電裝機達到1600萬千瓦。在河西走廊東部的武威、金昌、張掖等地區,依托已有新能源開發規模和發展基礎,謀劃建設武(威)金(昌)張(掖)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以景泰興泉、平川撿財塘等風電場為基礎,建設白銀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以環縣、華池等風電場為基礎,建設慶陽環縣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開展風電產業扶貧,按建設時序和規模推進實施定西通渭200萬千瓦風電基地項目。根據資源賦存狀況科學規劃天水、平涼、臨夏、甘南、隴南等地的風能資源開發,有序推進小型風電場和分散式風電場開發建設,提高新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底全省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2500萬千瓦。
3.多元化發展太陽能發電。充分利用河西及中部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優勢,在利用既有輸變電設施就近發展光伏發電、就近接入消納的同時,擴大太陽能集中開發利用規模,協調光電場布局與電力送出通道規劃與建設時序,重點打造敦煌、金塔、肅州、嘉峪關、金川、涼州、民勤、高臺等8個百萬千瓦級大型光伏發電基地。圍繞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通道,規劃建設酒嘉地區280萬千瓦外送大型光伏發電基地。深入實施光伏進萬家工程,在工業企業、物流中心、學校、醫院、車站等可利用屋頂,組織推動開展不同類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促進分布式光伏發展利用的規范性和有序性,逐步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工程。到2020年底,全省累計光伏發電并網990萬千瓦。
4.打造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基地。繼續深化完善太陽能熱發電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在資源富集、建設條件優越的敦煌、金塔、玉門、金昌等地,重點開展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支持能源投資企業攻堅太陽能熱發電關鍵技術,為全國大規模發展太陽能熱發電奠定堅實基礎。到2020年底,全省累計光熱發電并網110萬千瓦。
5.積極推進抽水蓄能及常規電站建設。適應全省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規模快速增長的發展形勢和電網穩定運行的需求,積極推進已列入批復選點規劃的肅南大孤山120萬千瓦、玉門昌馬120萬千瓦等兩座抽水蓄能電站的前期工作,創造條件開工建設。開展新一輪抽水蓄能規劃選址普查,力爭張掖盤道山等1—2個站點列入國家抽水蓄能規劃。堅持水電開發與移民致富、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加強流域規劃管理,積極開展水電開發前期工作,深入論證黃河黑山峽河段開發功能定位、庫區淹沒、移民和征地損失、社會穩定性影響、生態影響等問題,推進該河段開發。因地制宜推進甘南、隴南白龍江、白水江等流域中小型水電站的開發。
6.深入推動地熱能開發利用。開展地熱能資源勘探與評價,加快推進中深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在天水市和定西市等一些有資源優勢的地區,創建一批以地熱供暖為主和地熱開發利用的示范基地、示范小區;建立健全地熱能開發利用產業體系,為地熱能開發利用提供強有力的產業支撐。
7.切實提高工業、建筑和交通節能管理。加快推進制革、印染、鉛蓄電池組裝等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實施電機、內燃機、鍋爐等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提升工程,推進余熱余壓利用,逐步降低鋼鐵、水泥、鐵合金等主要耗能產品單位能耗,力爭部分產品節能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積極推廣高效電機,加快高效電機在各領域的應用以及高耗能老、舊電機淘汰。新建建筑符合綠色建筑設計要求,鼓勵使用節能環保型墻體屋面材料及保溫材料,積極發展集成綠色建材、綠色能源技術的綠色建筑,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執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節能標準,穩步推進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積極倡導綠色出行方式,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加快營運車輛更新,鼓勵購買使用低油耗汽車,發展高效、低耗、節能車輛營運。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扶持相結合的原則,加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的推廣應用,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培育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
(四)加快開放發展,拓展能源發展空間。
1.加強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新能源合作。圍繞推進中亞地區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著力推進產業對接合作,以新能源裝備制造為重點,建設面向中西亞的對外貿易出口基地,鼓勵省內企業開展面向中亞西亞及中東歐市場的境外投資,發揮新能源和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優勢,聯合共建研究中心、技術轉移中心和技術推廣示范基地。積極推動與中亞國家的電力項目合作,支持風電和地面光伏電站建設企業積極參與中亞國家風電園、小型水電站、光伏電站、光伏裝備制造及鉆井設備等能源開發項目的開發建設。加強新能源人才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優勢條件,通過工業組織、省內高校及企業實習等渠道,為中西亞地區涉及新能源行業領域人員提供培訓,增強促進產業發展的高級人才基礎。依托甘肅在絲綢之路經濟帶上的地理優勢和戰略通道資源,建立靈活多元的合作交流形式,爭取在蘭州設立國家在西部的能源資源交易所,把能源資源交易所逐步拓展為面向中西亞各國和我國西北乃至西部地區能源資源交易中心,增強我國在能源資源交易、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主動權和話語權,形成面向中西亞的國際能源資源戰略通道和重要基地。
2.加強省際間能源合作。充分利用省內省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深化與周邊省區能源資源勘探開發、能源技術、能源運輸等方面的合作,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實現更大范圍內能源資源的優化配置。依托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和隴東至江蘇等中東部地區±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加強與湖南、江蘇等能源需求省區的戰略合作。支持酒泉等地裝備制造企業拓展周邊省區市場,擴大生產能力,提升裝備制造核心競爭力。
3.深化地方與中央企業能源合作。圍繞建設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和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基地,積極推進中央在甘五大發電集團、三峽集團等中央企業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領域的合作,做好酒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后期項目和抽水蓄能電站開發建設。依托隴東煤炭資源開發建設,合作推進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技術創新,實現化石能源清潔化利用。與央企合作推進主要耗能領域節能關鍵技術研發,加強對能源裝備技術引進的消化吸收和創新,提升裝備制造業水平。
(五)促進共享發展,提升能源服務水平。
1.提高新能源消費在終端用能的比重。以提高能源效率為主線,切實推進能源消費革命,轉變能源消費理念,強化新能源消納利用,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為后續大規模發展奠定基礎。加強農網建設,全面提升農村電網供電質量,提高人均用電水平,推進城鄉電氣化。在全省主要用能行業和第三產業大力實施和推廣電能替代,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減少城市中化石燃料直接燃燒,通過新能源和傳統能源的互補利用,實現城市能源消費向綠色能源轉變。到2020年,終端用能中新能源比重大幅度提升。
2.提升農村用能水平。構建以生物質能、太陽能、小水電等多種可再生能源技術相互融合的清潔用能體系。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大力發展集中式秸稈沼氣技術,配套建設有機復合肥生產,提高農產品質量。加快農村高效低排節能爐灶炕技術推廣,提高農村能源利用效率,減少農村生活用能污染物排放。開展農村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綜合開發利用,替代薪柴、煤炭等傳統生活用能。在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積極推廣太陽能建筑技術、建筑節能技術、集中式秸稈沼氣技術,在滿足抗震設防需求的前提下,一次性達到國家建筑節能標準要求,探索推廣電能集中供熱、電炊入戶工程,進一步引導農村用能方式轉變。積極做好清水縣等地綠色能源示范縣創建工作。
3.大幅提高化石能源清潔化利用水平。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制定全省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優化能源結構,逐步減少城區燃煤消耗量,降低燃煤污染。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大力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轉變煤炭使用方式,著力提高煤炭集中高效發電比例。到2020年,高效清潔排放燃煤機組電煤占煤炭消費量比重大幅提高。
四、重點行動
(一)酒泉特大型風電基地建設行動。酒泉是國家規劃建設的首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境內風能資源儲量約2億千瓦,可開發面積約5萬平方公里,可開發規模8000萬千瓦,年滿負荷發電小時數可達2300小時。按照規模化開發、與送出通道消納能力相匹配、高效集約利用土地的原則,規劃建設酒泉特大型風電基地,堅持近、中、遠期統籌兼顧,著力破解棄風限電問題,提高風電運行效率。“十三五”時期,建設完成酒泉風電基地二期第二批500萬千瓦暨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配套外送風電項目,主要通過建設抽水蓄能、化學儲能、光熱發電等調峰調頻,基本達到“近零碳排放”的清潔目標。
專欄1 酒泉特大型風電基地重點開發區域及建設時序
重點建設瓜州北大橋、安北、干河口、柳園,玉門七墩灘、麻黃灘、紅柳泉、黑崖子,肅北馬鬃山,敦煌北湖,金塔下河口,阿克塞當金山等區域,根據消納和送出情況,爭取2017年底前建成二期二批500萬千瓦項目,2020年底前建成三期150萬千瓦項目,“十三五”末裝機達到1600萬千瓦。
(二)金昌武威張掖千萬千瓦級風光互補基地建設行動。金昌、武威、張掖地區是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劃建設金昌武威張掖千萬千瓦級風光互補基地,有利于促進新能源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化,對優化調整能源生產、消費結構,推動甘肅省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快生態治理和防沙治沙,實現節能減排目標和能源產業綠色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十三五”時期,著力推進松山灘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民勤和涼州2個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規劃建設高臺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民勤二期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適當布局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積極推進配套調峰電源建設,規劃建設以輸送新能源為主的特高壓直流外送通道。到2020年,區域內風光電裝機容量達到1000萬千瓦,2030年達到1600萬千瓦。
專欄2 金昌武威張掖千萬千瓦級風光互補基地項目
1.風電項目:建設天祝松山灘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民勤二期風電基地、金昌市風電項目、山丹長山子和繡花廟、高臺鹽池灘、甘州平山湖等區域風電場項目,到2020年底新增風電裝機容量300萬千瓦,累計達到460萬千瓦。
2.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金昌、涼州、民勤、高臺4個百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到2020年底前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230萬千瓦,累計達到550萬千瓦。
2.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金昌、涼州、民勤、高臺4個百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到2020年底前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230萬千瓦,累計達到550萬千瓦。
(三)光伏發電典型目標示范基地建設行動。結合采煤沉陷區土地治理、沙漠生態治理,在建設條件較穩定、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較好的白銀平川、武威古浪、平涼、慶陽等地區建設光伏發電先進技術示范基地。結合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和市場化創新機制要求,在先進技術示范基地引入電價競爭機制,爭取國家盡早安排實施“光伏領跑者”計劃,通過電價競爭等市場機制擴大先進技術指標產品的市場份額,不斷提高先進設備在新增規模中的應用比例。結合扶貧工作要求,在定西通渭、慶陽華池等光照條件好、貧困較集中地區建設光伏扶貧電站示范基地。
專欄3 光伏發電典型目標示范基地項目
爭取國家盡早安排建設白銀平川采煤沉陷區土地治理100兆瓦光伏電站、武威古浪沙漠生態治理100兆瓦光伏電站,平涼、慶陽等革命老區光伏發電先進技術示范基地。
(四)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行動。按照統籌規劃、多點布局、試點先行、分期推進的原則,規劃建設國家百萬千瓦光熱發電示范項目。支持能源投資企業攻堅太陽能熱發電關鍵技術,重點在塔式、槽式和線性菲涅爾式等領域尋求技術突破,強調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應用,為全國大規模發展太陽能熱發電提供技術引領。依托我省光熱資源稟賦,保持項目較強的盈利能力。及時總結不同技術路線示范項目建設經驗,推動技術進步,降低電價水平,加快商業化推廣,不斷提升光熱發電在電源結構中的比例,逐步形成光熱發電、抽水蓄能、化學儲能等多元調峰電源體系。
專欄4 甘肅省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
深化完善太陽能熱發電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在資源富集、建設條件優越的敦煌、金塔、玉門、武威、金昌等地區重點開展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在2018年底前,爭取建成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65萬千瓦,力爭到2020年,全省并網太陽能熱發電110萬千瓦。
深化完善太陽能熱發電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在資源富集、建設條件優越的敦煌、金塔、玉門、武威、金昌等地區重點開展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在2018年底前,爭取建成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65萬千瓦,力爭到2020年,全省并網太陽能熱發電110萬千瓦。
(五)新能源消納利用行動。加大電能替代工作力度,繼續大力發展有地方優勢的傳統電能替代項目,努力拓寬電能替代領域,開展新能源智慧農業(農村)、新能源替代保稅區等新模式探索,促進電能替代項目發展,促進節能減排,多措并舉促進新能源消納。加快新能源替代自備電廠發電工作,達到發供用三方及全社會共贏。規范做好新能源直購電工作,通過直接交易模式進一步擴大新能源電量的消納。圍繞全省“十三五”規劃確定的國家戰略性石化產業基地、國家有色金屬新材料基地、優質鋼材生產及加工基地、煤炭清潔利用轉化基地、先進裝備制造業基地、農產品加工基地等六大產業基地和石油化工及合成材料、有色金屬新材料、煤炭高效清潔利用、綠色生態農產品加工等八大產業鏈,積極推進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達標的高載能產業落地,形成能源密集型產業集群,鼓勵、引導有實力、有技術、有市場的企業就近就地消納新能源電力,實現產業與新能源良性互動協調發展,提高電能在能源終端消費中的占比。
(六)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示范行動。按照環境優先、低耗低排,多能互補、清潔高效,創新驅動、多元發展的原則,結合全省新型城鎮化建設,進一步轉變城鎮用能方式,顯著擴大新能源在城鎮能源中的比重,形成新能源、分布式能源與常規能源清潔化利用相結合的綠色、低碳、智能、可持續的城鎮能源體系。率先在新能源資源和利用條件好的大型企業、產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區等,擴大新能源利用規模,使區域內能源消費中新能源比例達到較高水平。全面推進敦煌等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建設敦煌100%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城市,逐步擴大新能源在供電、供暖、工業、交通等領域的應用,重點推進新能源電力供熱、光熱發電應用本地化、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旅游產業用能100%可再生能源化。率先在肅州、瓜州、金昌、武威、蘭州新區等地開展新能源就地消納試點工作,帶動全省新能源就地消納水平的整體提升。
(七)新能源汽車應用推廣示范行動。充分發揮新能源和傳統能源優勢,優化環境,強化引導,積極培育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加快公共服務領域以及私人應用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到2020年,全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超過3萬輛。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引導和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完善產業基礎,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力爭到2020年,形成年產6萬輛純電動轎車及1000輛純電動新能源客車生產基地。合理布局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加強政策支撐和保障,完善規劃、用地、財政、價格等扶持政策,有效整合各類城市資源,拓寬多元融資渠道,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滿足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充電需求。到2020年,初步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布局合理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
專欄5 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1.蘭州大力開展城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模式綜合試點工作;
2.嘉峪關市、金昌市著力推進以居民區與單位配建充電設施為重點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3.天水、張掖、平涼、敦煌等旅游和生態文明城市圍繞城區、景區公共交通和旅游觀光電動車開展配套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4.鼓勵和支持酒泉、張掖、武威等光電資源富集城市開展集發電、并網、儲能、充電于一體的智能光伏充換電站建設運營試點示范工作。
(八)新能源清潔供暖示范工程建設行動。按照試點先行的原則,采用市場化模式和棄風電量相結合的模式,探索完善峰谷電價、集中式電采暖等電價政策,扎實推進新能源清潔供暖工程。鼓勵電能替代傳統能源供應,開展大型電采暖替代燃煤鍋爐、大型蓄熱、集中供熱站示范工程,新建建筑要優先使用新能源清潔供暖技術和新能源替代現有燃煤供熱鍋爐改造。先期啟動瓜州縣、玉門市新能源清潔供暖試點示范工程,探索可持續的運行模式,逐步在其他具備條件的縣市區推廣。到2020年,建成供暖面積達300萬平方米的新能源清潔供暖項目,年消納新能源電量5億千瓦時,節約原煤10.6萬噸,減排二氧化碳21萬噸。
專欄6 新能源清潔供暖項目
瓜州縣新能源清潔供暖示范項目、玉門市新能源清潔供暖項目、敦煌市新能源清潔供暖項目、金昌市電能替代供暖項目。
(九)新能源集成應用工程示范行動。按照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因地制宜的原則,以酒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和酒泉、嘉峪關等地光伏發電項目為平臺,探索新能源終端應用新模式,提高新能源應用效能,結合電源結構、電網網架結構、電力負荷、電力外送線路等現狀及未來規劃,構建以智能電網為依托、發輸用一體化、新能源為主的電力系統。通過應用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預測預報技術,逐步建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精細化管理的電力運行調度體系。在酒泉、蘭州新區等地將分布式太陽能發電、儲能系統、微電網智能控制技術調度融合,開展“多能互補”的微電網示范。
(十)全球能源互聯網中國西部示范基地構建行動。著力打造全球能源互聯網中國西部電網樞紐、新能源輻射中心,全面推進發電、輸電、變電、配電、用電、調度、信息通信平臺“六環節一平臺”智能電網建設,建成堅強智能甘肅電網,提升電網靈活可靠接納新能源和用戶智能消納新能源的能力。實施特高壓電網超大規模輸送配置新能源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電網-電源-負荷協調控制示范工程、河西走廊高比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新能源調相運行特性優化研究及示范應用等一系列示范工程,為甘肅大規模新能源消納和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提供基礎數據與關鍵技術支撐。建設國家級蘭州新區全球能源互聯網清潔能源綜合利用仿真驗證平臺,搭建清潔能源綜合利用的宣傳培訓、科研攻關、仿真試驗的綜合平臺,成為國家級全球能源互聯網研究與應用的高端智庫支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省政府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甘肅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重大問題的決策、協調和推進工作。積極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等國家有關部門和中央在甘單位對甘肅新能源綜合示范區的支持,進一步健全完善部省聯席會議機制,爭取國家幫助我省解決新能源建設和消納問題,引導示范區建設有序開展。
(二)加強新能源行業管理。充分發揮能源行業主管部門的協調管理職能,會同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研究解決新能源發展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強化規劃引導與管理,形成發展合力。建立新能源行業協會,開展行業發展情況分析檢測,及時研究提出政策性、導向性建議,建立本省的新能源技術交流平臺,促進全省新能源技術進步。加強對中介機構的引導,完善行業自律。健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生產技術和裝備標準。建立行業信息統計制度,規范信息發布,促進新能源行業健康發展。
(三)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及時開展與國家法律法規配套的地方性法規及規章制度的修訂工作。研究出臺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實施細則,落實可再生能源保障性電量,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加強電網調度監管,研究出臺風光電優先調度工作實施細則,規范電網調度秩序,確保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權,實現清潔調度和節能調度優先。貫徹落實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根據國家部署適時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交易機制,鼓勵綠色證書持有人按照相關規定參與碳減排交易和節能量交易。建立行業信息統計制度,規范信息發布。制定和完善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用地、投資等政策,加大財政資金對可再生能源資源調查評價、創新技術研發和示范、農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服務產業建設的支持。完善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電價、稅收和并網政策,落實國家支持分布式能源發展補貼政策。
(四)強化人才和服務保障。圍繞產業鏈培育、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和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支撐能力建設。支持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發和創新中心,推動科研院所建立重點實驗室,開展基礎理論、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研究工作。完善人才培養和選擇機制,引進、培養一批既熟悉風電、光電技術又通曉管理的高端復合型人才。在具備學科基礎和科研、教學能力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設立新能源相關專業,鼓勵省內與省外知名院校聯合辦學、招生。加強服務體系建設,支持設立能源資源評價、新能源設備及零部件檢測、并網檢測等機構,建立和完善行業監測體系,支持相關中介機構發展。鼓勵金融創新,加大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信貸力度,優先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金融服務,引導各類社會捐贈資金和企業增加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投入。
(五)建立監測評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實施落實責任機制,強化主要指標和重大任務的組織實施,加強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監測,開展中期和末期總結評估;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參與評估,增加方案評估的準確性和廣泛性,及時為后續工作提供借鑒。
一、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的基礎及環境
(一)發展基礎。
“十二五”以來,按照國家的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時提出“打造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基地”的要求,我省緊緊圍繞建設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基地,以河西地區風能、太陽能開發建設為重點,深入推進新能源開發建設,積極探索多途徑消納,新能源開發利用取得了可喜成績。截至2015年底,全省風電建成并網裝機容量1253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27%;光電建成并網裝機容量610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13%;風光電裝機加上851萬千瓦水電裝機后,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達到2714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58%。風光電建成并網裝機分別位居全國第三、第一位。2015年,風電發電量127億千瓦時,占全省總發電量的10.3%;光電發電量59億千瓦時,占全省總發電量的4.8%;風光電發電量加上水電發電量336億千瓦時后可再生能源發電量522億千瓦時,占全省總發電量的42.5%。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9%。
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布局來看,甘肅已形成了形態多樣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體系。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和內陸河流域三大流域干支流水能資源得到有序開發,已建水電站中30萬千瓦及以上大型水電站裝機容量接近一半;全國首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在酒泉建成,定西通渭、武威民勤、慶陽環縣、白銀等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順利推進,平涼、天水等地區風能資源開發利用逐步展開;金昌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已建成,敦煌、肅州、金塔、嘉峪關、民勤、涼州等地規劃的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進展良好,并在敦煌、阿克塞、金塔、玉門等地開展了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首個生物質發電項目建成并網。
依托風光電項目建設,甘肅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得到長足發展,酒泉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園被科技部命名為首批國家級風電裝備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金風、華銳、東氣、航天萬源等一批生產企業落戶,初步形成了集設計、研發、制造、培訓、服務為一體的綜合產業體系,風電設備制造能力已達到500萬千瓦/年,東方電氣、正泰、上海航天、山東潤峰等一批太陽能電池、組件、支架和逆變器生產項目在酒泉、武威等地落戶建成投產,基本形成風電和光電設備制造較為完整的產業鏈。
(二)發展機遇。
1.國家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機遇。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為我國保障能源安全、調整能源結構及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我國正在大力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通過法律、行政、技術、市場等多種手段,全力構建低碳能源體系。在技術引領政策帶動下,風電光電的成本不斷降低。“十三五”時期,國家將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并舉,這將促進甘肅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為甘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帶來新的發展空間。
2.“一帶一路”建設的戰略機遇。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的部分國家與我省新能源發展的資源稟賦相似,開發利用階段相近,尤其是中亞地區已將發展新能源作為國家能源發展的主要方向之一。最近5年,世界20個主要經濟體通過太陽能和風能發電的電量增長超過70%。G20成員國2015年發電量的8%是來自太陽能、風能和其他綠色能源發電場。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清潔能源市場,2015年中國在清潔能源領域投入幾乎占全球投入的1/3。我省新能源企業“走出去”正逢難得機遇。
3.能源供給側結構調整的改革機遇。能源供給側結構調整明確要求能源發展方式從粗放式發展向提質增效轉變,破解經濟發展新常態下能源發展面臨的傳統能源產能過剩、可再生能源發展瓶頸制約、能源系統整體運行效率不高等突出問題,特別是國家要求放緩煤電行業建設節奏,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必將為新能源發展提供新的市場空間。
4.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機遇。推動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綠色可持續發展,是我省實現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措施,必然要求調整以傳統能源原材料為主的工業結構,大力發展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時為緩解節能減排的壓力,必然擴大對新能源的消費需求,探索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新路子,促進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協調并進,拉動新能源裝備制造等產業加快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三)面臨的問題。
1.新能源消納不足。消納不足是制約我省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由于我省被新疆、內蒙等新能源大省包圍,臨近外送幾乎沒有空間,長距離外送能力有限,加之省內外電力市場需求趨緩,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部分企業開工不足,用電需求不斷下降進一步制約了新能源的消納。自2015年起,全省風電利用小時數開始連續下降,目前全省棄風棄光率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2.能源系統協調機制不健全。電力系統靈活調節電源比例低,調峰能力不足,調峰補償機制沒有完全建立,制約了新能源大規模上網消納。隨著新能源的快速發展,新能源在電力市場空間、輸電通道利用、能源系統創新方面,與化石能源利用之間產生了較大的利益沖突,與電網安全、輸送消納之間的關系還需要進一步協調,電網的輸配電能力和智能化水平亟待提高。
3.技術創新不足。甘肅風電、光伏發電技術仍處于成長期,依靠技術進步和創新發展降低上網電價還有很大的空間。尚未完全通過市場手段實現資金與技術資源的優化配置。新能源微電網和光熱發電等技術起步雖早,但并沒有走在全國前列。新能源裝備制造業規模逐年增長,但技術創新和產業鏈延長力度尚不夠。
4.輔助服務相對滯后。適應可再生能源特點的電力運行機制、管理體系和利益調節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輔助服務交易機制、節能發電調度難以通過市場的方式得到落實,風電、太陽能發電與火電之間的利益調節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全省可承擔的調峰電源容量不足,調峰為主的新能源輔助服務機制和參與調峰調頻的激勵措施尚不健全;鼓勵火電機組深度調峰,鼓勵熱電聯產機組、自備電廠參與調峰的政策措施需進一步完善。有效競爭的現貨交易機制亟待啟動,日前、日內、實時電量交易和備用、輔助服務等現貨交易品種不多。
綜合判斷,我省創建全國新能源綜合示范區機遇和挑戰并存,機遇大于挑戰,總體上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只要準確把握經濟由高速增長向中高速轉變和節能減排大政方針給能源消費增速帶來的雙重影響,將動力源頭由要素投入向創新驅動轉變,將資源開發由存量優勢向集約利用轉變,增強機遇意識,強化主動作為,著力破除新能源發展的多重瓶頸,加快清潔能源替代,提升能源系統總體效率,創新能源管理體制機制,加快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在甘肅的創新和實踐,我省可以為全國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領作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甘肅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提高能源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加快能源科技和體制創新,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優化能源布局,增強新能源供應和保障能力,促進新能源和傳統能源協調發展;全面提升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和傳統能源清潔化利用水平,打造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統籌省內外資源和市場,積極參與國家能源平衡;把甘肅建設成為能源消費低碳高效、輸送體系健全通暢、生態環境和諧友好的國家新能源基地,為促進甘肅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和實現國家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做出更大貢獻。
(二)發展思路。
充分發揮我省能源資源綜合優勢,按照堅持穩增煤炭、穩增油氣、穩增風光,強化能源消納、轉化利用和煤炭高效清潔利用,加大電力外送的“三穩增、一強化、一加大”的思路,推動新能源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
(三)基本原則。
1.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將新能源作為能源發展的重點,著力破解新能源發展的制約因素,以新能源健康發展帶動能源產業良性發展。堅持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相互協調,促進風、光、水、火多能互補、系統融合協調,探索高效、可靠、清潔的能源開發利用新模式。
2.立足省內、強化外送。繼續提升甘肅新能源綜合利用的區位優勢,大力發展清潔低碳能源,提高新能源消費比重,保障新能源以最高優先調度等級發電。積極拓展新能源發展的外部市場空間,加大新能源電力外送,加強能源互聯網建設,提高跨區域優化配置資源的能力,促進新能源電量大范圍消納。
3.創新驅動,科技引領。加強新能源科技創新,突出新能源技術示范及推廣應用,把技術進步和產業創新作為引導新能源規模化發展和上網電價下降的主要方向,提升企業自主研發能力,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進程,突破關鍵技術,促進成本下降和效益提高。
4.市場運作、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新能源資源配置方面的決定性作用,完善促進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引導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轉變,加快清潔能源替代,淘汰落后產能,促進新能源產業可持續發展。
5.示范帶動、多元參與。重點推進開發建設條件較好、具有明顯節能減排效益、經濟效益和示范作用的項目,及時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推進企業和社會各界多元參與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融合互動,互惠共贏。
(四)發展定位。
通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在甘肅的創新和實踐,“十三五”期間,前2年以消納為主,后3年以發展為主,利用5年左右的時間,將甘肅建設成為國家重要的新能源綜合利用基地、新能源生產基地、新能源科技進步基地和新能源體制機制創新基地。
1.新能源綜合利用基地。以新能源開發利用為重點,構建集中式與分布式相互融合、大電網與微電網相互補充的新能源供應和消費體系;以負荷中心城市為重點,提高終端用能高比例電氣化水平,擴大城鎮新能源應用規模,提升就地消納水平;順應新型城鎮化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進程,大力推進城鄉用能方式改變,形成開發模式多樣、應用方式特色明顯、群眾用能便捷高效的新能源綜合利用基地。
2.新能源生產基地。以河西新能源基地開發建設為重點,提升新能源電力外送能力,推進酒泉向特大型風電基地邁進;加快建設金昌武威張掖千萬千瓦級風光互補基地和通渭、慶陽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啟動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逐步形成風、光、水多能互補的綜合新能源基地。
3.新能源科技進步基地。依托甘肅自然能源研究所、甘肅風電研究中心、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等科研機構,建設國家能源技術研發中心和重點實驗室,推進新能源與互聯網、物聯網融合發展;建立適應新能源電力中長期和實時調度平臺,以國家示范項目為重點,加快風電、光伏發電、太陽能熱發電、儲能技術研發應用,提高設備質量和轉換效率。
4.新能源體制機制創新基地。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擴大新能源參與大用戶直購電范圍和規模,推進新能源與自備電廠發電權置換,有序取消發用電計劃,推行節能發電調度辦法,保障新能源發電優先上網;參與西北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推進跨省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實現區域資源優化配置,促進新能源電力在更大范圍內消納。
(五)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新能源綜合示范工作,使新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大幅提高,建立新能源調峰補償機制,逐步建立以新能源為主導的多元、低碳、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到2020年,初步建成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
1.顯著提升新能源發電利用效率。將新能源消納利用放在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的首要位置,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到2020年,基本建立適應高比例新能源發電特點的電力調度運行體系,初步解決風電和光伏發電的棄風棄光問題。
2.提高外送電量中新能源發電的比重。充分發揮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的效益,盡早實現外送電力800萬千瓦,確保年輸送新能源電量占比達到40%以上。
3.提高新能源在電力供應中的比重。按照國家規劃有序推動新能源開發建設,到2020年,新能源裝機占電源總裝機比例達到50%,新能源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
4.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達到25%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突出創新發展,激發能源市場活力。
1.推進能源科技創新。堅持綠色、低碳的戰略發展方向,通過技術創新和發展關聯產業培育新增長點。支持電網企業與省內研發機構共同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規模化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解決制約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的資源逆向分布、不確定性和穩定性等問題。推廣風電場、光伏電站集群控制技術和電網友好型新能源發電等關鍵技術,提高新能源接納能力及智能電網調度運行控制水平。支持不同類型的儲能示范項目,提高常規電源調節能力,綜合運用儲能和需求側管理等技術,提高系統靈活性,力爭在儲能和多能集成等技術領域保持領先水平。
2.推進技術服務體系創新。支持酒泉等基地建設大規模風電場、光伏電站區域大規模遠程監控中心,對不同區域風電、光電運行狀態及數據進行實時采集、分析,開展河西地區大規模風電場群互補分析研究,推動風電、光電互補運行和后續項目科學布局,提高風光電集群化遠程控制和行業管理水平。在風電基地和新能源基地探索建立統一公用信息化平臺和高精度功率預測系統,結合物聯網、互聯網技術,通過氣象數據、地面監測數據及傳感器數據的大數據融合,提高微觀選址和功率預測精度,進一步優化項目微觀選址,提高風力和太陽能發電性能。建設區域性風電光電設備質量檢測中心。推進新能源微電網的運行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以工程建設、技術咨詢、運行服務、檢測認定、知識產權保護、教育培訓為主的新能源產業服務體系。依托省內新能源開發及工程實踐,促進設計實驗、工程服務、設備維護、監測認定、安全審查及標準制定等高端技術服務業發展。
3.推進能源管理體制創新。繼續推進能源領域簡政放權,拓寬投融資渠道,強化企業投資的主體地位,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配電網和儲能設施建設和運營。加快核定輸配電價,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分電壓等級核定輸配電價。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妥善處理居民、農業用戶交叉補貼。逐步放開公益性、調節性以外的發電計劃,由發電企業參與市場競爭。逐步完善電力直接交易機制,初步建立相對獨立的交易平臺,推進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電力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外送電市場交易原則、交易機制、管理方式,推進市場化的外送電價格形成機制,擴大外送電規模,逐步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多途徑培育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提升售電服務質量。
4.推進新能源就地消納路徑創新。推進新能源與火電發電權置換交易,擴大終端環節新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著力提高企業燃煤自備電廠新能源替代比例。支持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達標高載能企業提高負荷率。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采取大用戶直購電降低工業企業用電成本等措施吸引承接中東部地區現代高載能產業轉移,鼓勵環保型新型耗能產業落地甘肅,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省就地消納能力。試點推廣應用新能源清潔供暖技術,著力解決周邊地區存量風電項目的消納需求。鼓勵新建建筑使用風電清潔供暖技術。鼓勵風電場與電力用戶采取直接交易的模式供電,保證清潔供熱示范項目的有效實施和企業的合理效益。開展適應風電清潔供暖發展的配套電網建設,制定適應風電清潔供暖應用的電力運行管理措施,保障風電清潔供暖項目的可靠運行。
(二)推進協調發展,構建高效電力能源網絡。
1.創建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協調發展新機制。在確保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按照核定的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安排發電計劃,確保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電量以最高優先等級優先發電,超出最低保障收購小時數的部分通過市場交易方式消納。通過應用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預測預報技術,建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精細化智能運行調度體系。加強調峰能力管理,開展深度調峰試驗,建立有償調峰機制。鼓勵火電機組深度調峰,鼓勵熱電聯產機組、自備電廠參與調峰,為新能源騰出更大發電空間,促進新能源企業多發滿發。省內自用火電僅建設特高壓配套調峰火電和少量骨干城市熱電項目。
2.積極擴大綠色電力外送。配合國家西電東送戰略通道建設,積極實施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項目。圍繞風、光電等新能源的大規模開發,加快推進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建設,力爭2017年底建成投運,爭取國家把酒泉新能源基地消納問題放在全國更廣范圍內考慮,實現外送電力800萬千瓦以上,年輸送新能源電量占比達到40%以上。謀劃在河西地區建設第二條以輸送新能源為主的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結合隴東煤電基地建設,推進隴東至江蘇等中東部地區±800千伏特高壓輸電工程建設,充分利用現有配套電源,開展“風火打捆”外送示范,逐步實現電網從單一電力輸送網絡向綠色資源優化配置平臺轉型。圍繞西北區域電力市場建設,開展跨省區電力市場化交易,拓展新能源省外消納市場,實現區域資源優化配置,為中、東部地區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清潔能源支持。探索省內新能源和區域外抽水蓄能電站聯系優化機制,在促進新能源上網的同時增加系統調峰能力。
3.強化省網和區域互聯750千伏主網架建設。加強甘陜、甘寧斷面以及省內河西新能源基地到中部地區的輸電能力建設,規劃建設酒泉經蘭州到隴東雙回750千伏通道,滿足大規模風電接入、消納及外送需要。繼續優化330千伏及以下電網網架,提高電網整體配送能力。推進甘肅電網與寧夏、陜西、青海和新疆電網750千伏聯網運行,形成東聯陜西電網,北通寧夏電網,西接青海電網,西北延至新疆電網,整個西北地區相互調劑、互補調峰的電網架構,提升甘肅電網作為西北電網電力電量交換樞紐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減少輸配電損耗,通過對城農網變壓器存量更新和增加提升,有效擴大高效變壓器運行比例。
4.深入開展微電網示范工程。以電力體制改革為契機,在蘭(州)白(銀)、武(威)金(昌)張(掖)、酒(泉)嘉(峪關)等區域探索實施不同功能定位的新型微電網示范工程。探索“互聯網+新能源”的發展模式,建設接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促進靈活互動用能行為和支持分布式能源交易的綜合能源微網。在酒(泉)嘉(峪關)地區探索建立容納高比例波動性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輸(配)儲用一體化的局域電力系統。在西北師范大學、河西學院等高等院校,按照分布式太陽能發電建設和并網技術標準,開展分布式太陽能發電系統示范,通過分布式能源、儲電蓄熱(冷)及高效用能技術相結合的方式,形成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高效一體化分布式能源系統。
5.推動能源技術裝備跟進升級。以新能源項目建設為依托,帶動新能源裝備制造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發展。圍繞全省已形成的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集聚能力,建設酒泉、武威等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以高效清潔煤電、水電、風電、太陽能、先進輸變電設備及能源互聯網等領域為重點,著力打造一批產業特色突出、主導產品競爭優勢強、市場機制較為完善、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明顯、產業鏈條較為完整、創新能力較強的新能源特色優勢產業。大力發展產業升級影響大、關聯度高、帶動性強的專用裝備、成套裝備和重大裝備,不斷提升基礎零部件、基礎材料等相關配套產業的整體水平。大力支持浙江正泰、蘭州大成等一批優勢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支持企業自主開發新產品、新裝備,鼓勵生產企業向系統集成轉變,以本土化生產為主,逐步完善檢測設備、集成系統設備設計制造等關鍵環節,引導專業化零部件生產企業向“專、精、特”方向發展。
6.推進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積極探索各類新能源技術在城市供電、供熱、供暖和綠色建筑中的應用,減少城市發展對化石能源的依賴,提高新能源利用在城市能源消費中的比重,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達到較高比例或較大利用規模,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完善敦煌、金昌、武威等國家級新能源示范城市發展規劃,深入開展有特色的新能源利用項目示范,支持智能電網、局域微網、新型儲能、新能源交通等技術在城市的利用。積極推進蘭州新區開展綠色低碳城鎮新能源綜合應用示范,重點開展分布式太陽能發電示范區、城鎮新能源清潔供暖、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與生產生活相結合的新能源綜合應用示范。
(三)堅持綠色發展,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體系。
1.建設優質新能源生產基地。堅持綠色低碳發展方向,努力推進能源供給革命,按照集中分散并舉、打捆送出與就地消納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利用區域內風、光資源,重點推動建設以風電、太陽能發電為核心的新能源生產基地,著力增加風電、光伏發電、太陽能熱發電、抽水蓄能發電等新能源供應,加快構建多元互補的新能源供應體系。
2.穩步發展風力發電。因地制宜推進風電產業規模化、有序化發展。在全國首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酒泉)已基本建成的基礎上,以瓜州、玉門及周邊縣區為重點,推進酒泉向特大型風電基地邁進,到2020年,酒泉地區風電裝機達到1600萬千瓦。在河西走廊東部的武威、金昌、張掖等地區,依托已有新能源開發規模和發展基礎,謀劃建設武(威)金(昌)張(掖)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以景泰興泉、平川撿財塘等風電場為基礎,建設白銀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以環縣、華池等風電場為基礎,建設慶陽環縣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開展風電產業扶貧,按建設時序和規模推進實施定西通渭200萬千瓦風電基地項目。根據資源賦存狀況科學規劃天水、平涼、臨夏、甘南、隴南等地的風能資源開發,有序推進小型風電場和分散式風電場開發建設,提高新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底全省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2500萬千瓦。
3.多元化發展太陽能發電。充分利用河西及中部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優勢,在利用既有輸變電設施就近發展光伏發電、就近接入消納的同時,擴大太陽能集中開發利用規模,協調光電場布局與電力送出通道規劃與建設時序,重點打造敦煌、金塔、肅州、嘉峪關、金川、涼州、民勤、高臺等8個百萬千瓦級大型光伏發電基地。圍繞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通道,規劃建設酒嘉地區280萬千瓦外送大型光伏發電基地。深入實施光伏進萬家工程,在工業企業、物流中心、學校、醫院、車站等可利用屋頂,組織推動開展不同類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促進分布式光伏發展利用的規范性和有序性,逐步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工程。到2020年底,全省累計光伏發電并網990萬千瓦。
4.打造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基地。繼續深化完善太陽能熱發電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在資源富集、建設條件優越的敦煌、金塔、玉門、金昌等地,重點開展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支持能源投資企業攻堅太陽能熱發電關鍵技術,為全國大規模發展太陽能熱發電奠定堅實基礎。到2020年底,全省累計光熱發電并網110萬千瓦。
5.積極推進抽水蓄能及常規電站建設。適應全省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規模快速增長的發展形勢和電網穩定運行的需求,積極推進已列入批復選點規劃的肅南大孤山120萬千瓦、玉門昌馬120萬千瓦等兩座抽水蓄能電站的前期工作,創造條件開工建設。開展新一輪抽水蓄能規劃選址普查,力爭張掖盤道山等1—2個站點列入國家抽水蓄能規劃。堅持水電開發與移民致富、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加強流域規劃管理,積極開展水電開發前期工作,深入論證黃河黑山峽河段開發功能定位、庫區淹沒、移民和征地損失、社會穩定性影響、生態影響等問題,推進該河段開發。因地制宜推進甘南、隴南白龍江、白水江等流域中小型水電站的開發。
6.深入推動地熱能開發利用。開展地熱能資源勘探與評價,加快推進中深層地熱能開發利用,在天水市和定西市等一些有資源優勢的地區,創建一批以地熱供暖為主和地熱開發利用的示范基地、示范小區;建立健全地熱能開發利用產業體系,為地熱能開發利用提供強有力的產業支撐。
7.切實提高工業、建筑和交通節能管理。加快推進制革、印染、鉛蓄電池組裝等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實施電機、內燃機、鍋爐等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提升工程,推進余熱余壓利用,逐步降低鋼鐵、水泥、鐵合金等主要耗能產品單位能耗,力爭部分產品節能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積極推廣高效電機,加快高效電機在各領域的應用以及高耗能老、舊電機淘汰。新建建筑符合綠色建筑設計要求,鼓勵使用節能環保型墻體屋面材料及保溫材料,積極發展集成綠色建材、綠色能源技術的綠色建筑,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執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節能標準,穩步推進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積極倡導綠色出行方式,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加快營運車輛更新,鼓勵購買使用低油耗汽車,發展高效、低耗、節能車輛營運。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扶持相結合的原則,加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的推廣應用,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培育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
(四)加快開放發展,拓展能源發展空間。
1.加強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新能源合作。圍繞推進中亞地區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著力推進產業對接合作,以新能源裝備制造為重點,建設面向中西亞的對外貿易出口基地,鼓勵省內企業開展面向中亞西亞及中東歐市場的境外投資,發揮新能源和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優勢,聯合共建研究中心、技術轉移中心和技術推廣示范基地。積極推動與中亞國家的電力項目合作,支持風電和地面光伏電站建設企業積極參與中亞國家風電園、小型水電站、光伏電站、光伏裝備制造及鉆井設備等能源開發項目的開發建設。加強新能源人才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優勢條件,通過工業組織、省內高校及企業實習等渠道,為中西亞地區涉及新能源行業領域人員提供培訓,增強促進產業發展的高級人才基礎。依托甘肅在絲綢之路經濟帶上的地理優勢和戰略通道資源,建立靈活多元的合作交流形式,爭取在蘭州設立國家在西部的能源資源交易所,把能源資源交易所逐步拓展為面向中西亞各國和我國西北乃至西部地區能源資源交易中心,增強我國在能源資源交易、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主動權和話語權,形成面向中西亞的國際能源資源戰略通道和重要基地。
2.加強省際間能源合作。充分利用省內省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深化與周邊省區能源資源勘探開發、能源技術、能源運輸等方面的合作,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實現更大范圍內能源資源的優化配置。依托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和隴東至江蘇等中東部地區±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加強與湖南、江蘇等能源需求省區的戰略合作。支持酒泉等地裝備制造企業拓展周邊省區市場,擴大生產能力,提升裝備制造核心競爭力。
3.深化地方與中央企業能源合作。圍繞建設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和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基地,積極推進中央在甘五大發電集團、三峽集團等中央企業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領域的合作,做好酒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后期項目和抽水蓄能電站開發建設。依托隴東煤炭資源開發建設,合作推進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技術創新,實現化石能源清潔化利用。與央企合作推進主要耗能領域節能關鍵技術研發,加強對能源裝備技術引進的消化吸收和創新,提升裝備制造業水平。
(五)促進共享發展,提升能源服務水平。
1.提高新能源消費在終端用能的比重。以提高能源效率為主線,切實推進能源消費革命,轉變能源消費理念,強化新能源消納利用,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為后續大規模發展奠定基礎。加強農網建設,全面提升農村電網供電質量,提高人均用電水平,推進城鄉電氣化。在全省主要用能行業和第三產業大力實施和推廣電能替代,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減少城市中化石燃料直接燃燒,通過新能源和傳統能源的互補利用,實現城市能源消費向綠色能源轉變。到2020年,終端用能中新能源比重大幅度提升。
2.提升農村用能水平。構建以生物質能、太陽能、小水電等多種可再生能源技術相互融合的清潔用能體系。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大力發展集中式秸稈沼氣技術,配套建設有機復合肥生產,提高農產品質量。加快農村高效低排節能爐灶炕技術推廣,提高農村能源利用效率,減少農村生活用能污染物排放。開展農村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綜合開發利用,替代薪柴、煤炭等傳統生活用能。在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積極推廣太陽能建筑技術、建筑節能技術、集中式秸稈沼氣技術,在滿足抗震設防需求的前提下,一次性達到國家建筑節能標準要求,探索推廣電能集中供熱、電炊入戶工程,進一步引導農村用能方式轉變。積極做好清水縣等地綠色能源示范縣創建工作。
3.大幅提高化石能源清潔化利用水平。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制定全省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優化能源結構,逐步減少城區燃煤消耗量,降低燃煤污染。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大力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轉變煤炭使用方式,著力提高煤炭集中高效發電比例。到2020年,高效清潔排放燃煤機組電煤占煤炭消費量比重大幅提高。
四、重點行動
(一)酒泉特大型風電基地建設行動。酒泉是國家規劃建設的首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境內風能資源儲量約2億千瓦,可開發面積約5萬平方公里,可開發規模8000萬千瓦,年滿負荷發電小時數可達2300小時。按照規模化開發、與送出通道消納能力相匹配、高效集約利用土地的原則,規劃建設酒泉特大型風電基地,堅持近、中、遠期統籌兼顧,著力破解棄風限電問題,提高風電運行效率。“十三五”時期,建設完成酒泉風電基地二期第二批500萬千瓦暨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配套外送風電項目,主要通過建設抽水蓄能、化學儲能、光熱發電等調峰調頻,基本達到“近零碳排放”的清潔目標。
專欄1 酒泉特大型風電基地重點開發區域及建設時序
重點建設瓜州北大橋、安北、干河口、柳園,玉門七墩灘、麻黃灘、紅柳泉、黑崖子,肅北馬鬃山,敦煌北湖,金塔下河口,阿克塞當金山等區域,根據消納和送出情況,爭取2017年底前建成二期二批500萬千瓦項目,2020年底前建成三期150萬千瓦項目,“十三五”末裝機達到1600萬千瓦。
(二)金昌武威張掖千萬千瓦級風光互補基地建設行動。金昌、武威、張掖地區是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劃建設金昌武威張掖千萬千瓦級風光互補基地,有利于促進新能源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化,對優化調整能源生產、消費結構,推動甘肅省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快生態治理和防沙治沙,實現節能減排目標和能源產業綠色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十三五”時期,著力推進松山灘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民勤和涼州2個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規劃建設高臺百萬千瓦級光電基地、民勤二期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適當布局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積極推進配套調峰電源建設,規劃建設以輸送新能源為主的特高壓直流外送通道。到2020年,區域內風光電裝機容量達到1000萬千瓦,2030年達到1600萬千瓦。
專欄2 金昌武威張掖千萬千瓦級風光互補基地項目
1.風電項目:建設天祝松山灘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民勤二期風電基地、金昌市風電項目、山丹長山子和繡花廟、高臺鹽池灘、甘州平山湖等區域風電場項目,到2020年底新增風電裝機容量300萬千瓦,累計達到460萬千瓦。
2.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金昌、涼州、民勤、高臺4個百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到2020年底前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230萬千瓦,累計達到550萬千瓦。
2.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金昌、涼州、民勤、高臺4個百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到2020年底前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230萬千瓦,累計達到550萬千瓦。
(三)光伏發電典型目標示范基地建設行動。結合采煤沉陷區土地治理、沙漠生態治理,在建設條件較穩定、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較好的白銀平川、武威古浪、平涼、慶陽等地區建設光伏發電先進技術示范基地。結合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和市場化創新機制要求,在先進技術示范基地引入電價競爭機制,爭取國家盡早安排實施“光伏領跑者”計劃,通過電價競爭等市場機制擴大先進技術指標產品的市場份額,不斷提高先進設備在新增規模中的應用比例。結合扶貧工作要求,在定西通渭、慶陽華池等光照條件好、貧困較集中地區建設光伏扶貧電站示范基地。
專欄3 光伏發電典型目標示范基地項目
爭取國家盡早安排建設白銀平川采煤沉陷區土地治理100兆瓦光伏電站、武威古浪沙漠生態治理100兆瓦光伏電站,平涼、慶陽等革命老區光伏發電先進技術示范基地。
(四)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行動。按照統籌規劃、多點布局、試點先行、分期推進的原則,規劃建設國家百萬千瓦光熱發電示范項目。支持能源投資企業攻堅太陽能熱發電關鍵技術,重點在塔式、槽式和線性菲涅爾式等領域尋求技術突破,強調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應用,為全國大規模發展太陽能熱發電提供技術引領。依托我省光熱資源稟賦,保持項目較強的盈利能力。及時總結不同技術路線示范項目建設經驗,推動技術進步,降低電價水平,加快商業化推廣,不斷提升光熱發電在電源結構中的比例,逐步形成光熱發電、抽水蓄能、化學儲能等多元調峰電源體系。
專欄4 甘肅省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
深化完善太陽能熱發電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在資源富集、建設條件優越的敦煌、金塔、玉門、武威、金昌等地區重點開展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在2018年底前,爭取建成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65萬千瓦,力爭到2020年,全省并網太陽能熱發電110萬千瓦。
深化完善太陽能熱發電資源調查評價工作,在資源富集、建設條件優越的敦煌、金塔、玉門、武威、金昌等地區重點開展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在2018年底前,爭取建成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65萬千瓦,力爭到2020年,全省并網太陽能熱發電110萬千瓦。
(五)新能源消納利用行動。加大電能替代工作力度,繼續大力發展有地方優勢的傳統電能替代項目,努力拓寬電能替代領域,開展新能源智慧農業(農村)、新能源替代保稅區等新模式探索,促進電能替代項目發展,促進節能減排,多措并舉促進新能源消納。加快新能源替代自備電廠發電工作,達到發供用三方及全社會共贏。規范做好新能源直購電工作,通過直接交易模式進一步擴大新能源電量的消納。圍繞全省“十三五”規劃確定的國家戰略性石化產業基地、國家有色金屬新材料基地、優質鋼材生產及加工基地、煤炭清潔利用轉化基地、先進裝備制造業基地、農產品加工基地等六大產業基地和石油化工及合成材料、有色金屬新材料、煤炭高效清潔利用、綠色生態農產品加工等八大產業鏈,積極推進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達標的高載能產業落地,形成能源密集型產業集群,鼓勵、引導有實力、有技術、有市場的企業就近就地消納新能源電力,實現產業與新能源良性互動協調發展,提高電能在能源終端消費中的占比。
(六)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示范行動。按照環境優先、低耗低排,多能互補、清潔高效,創新驅動、多元發展的原則,結合全省新型城鎮化建設,進一步轉變城鎮用能方式,顯著擴大新能源在城鎮能源中的比重,形成新能源、分布式能源與常規能源清潔化利用相結合的綠色、低碳、智能、可持續的城鎮能源體系。率先在新能源資源和利用條件好的大型企業、產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區等,擴大新能源利用規模,使區域內能源消費中新能源比例達到較高水平。全面推進敦煌等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建設敦煌100%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城市,逐步擴大新能源在供電、供暖、工業、交通等領域的應用,重點推進新能源電力供熱、光熱發電應用本地化、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旅游產業用能100%可再生能源化。率先在肅州、瓜州、金昌、武威、蘭州新區等地開展新能源就地消納試點工作,帶動全省新能源就地消納水平的整體提升。
(七)新能源汽車應用推廣示范行動。充分發揮新能源和傳統能源優勢,優化環境,強化引導,積極培育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加快公共服務領域以及私人應用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到2020年,全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超過3萬輛。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引導和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完善產業基礎,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力爭到2020年,形成年產6萬輛純電動轎車及1000輛純電動新能源客車生產基地。合理布局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加強政策支撐和保障,完善規劃、用地、財政、價格等扶持政策,有效整合各類城市資源,拓寬多元融資渠道,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滿足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充電需求。到2020年,初步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布局合理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
專欄5 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1.蘭州大力開展城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模式綜合試點工作;
2.嘉峪關市、金昌市著力推進以居民區與單位配建充電設施為重點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
3.天水、張掖、平涼、敦煌等旅游和生態文明城市圍繞城區、景區公共交通和旅游觀光電動車開展配套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4.鼓勵和支持酒泉、張掖、武威等光電資源富集城市開展集發電、并網、儲能、充電于一體的智能光伏充換電站建設運營試點示范工作。
(八)新能源清潔供暖示范工程建設行動。按照試點先行的原則,采用市場化模式和棄風電量相結合的模式,探索完善峰谷電價、集中式電采暖等電價政策,扎實推進新能源清潔供暖工程。鼓勵電能替代傳統能源供應,開展大型電采暖替代燃煤鍋爐、大型蓄熱、集中供熱站示范工程,新建建筑要優先使用新能源清潔供暖技術和新能源替代現有燃煤供熱鍋爐改造。先期啟動瓜州縣、玉門市新能源清潔供暖試點示范工程,探索可持續的運行模式,逐步在其他具備條件的縣市區推廣。到2020年,建成供暖面積達300萬平方米的新能源清潔供暖項目,年消納新能源電量5億千瓦時,節約原煤10.6萬噸,減排二氧化碳21萬噸。
專欄6 新能源清潔供暖項目
瓜州縣新能源清潔供暖示范項目、玉門市新能源清潔供暖項目、敦煌市新能源清潔供暖項目、金昌市電能替代供暖項目。
(九)新能源集成應用工程示范行動。按照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因地制宜的原則,以酒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和酒泉、嘉峪關等地光伏發電項目為平臺,探索新能源終端應用新模式,提高新能源應用效能,結合電源結構、電網網架結構、電力負荷、電力外送線路等現狀及未來規劃,構建以智能電網為依托、發輸用一體化、新能源為主的電力系統。通過應用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預測預報技術,逐步建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精細化管理的電力運行調度體系。在酒泉、蘭州新區等地將分布式太陽能發電、儲能系統、微電網智能控制技術調度融合,開展“多能互補”的微電網示范。
(十)全球能源互聯網中國西部示范基地構建行動。著力打造全球能源互聯網中國西部電網樞紐、新能源輻射中心,全面推進發電、輸電、變電、配電、用電、調度、信息通信平臺“六環節一平臺”智能電網建設,建成堅強智能甘肅電網,提升電網靈活可靠接納新能源和用戶智能消納新能源的能力。實施特高壓電網超大規模輸送配置新能源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電網-電源-負荷協調控制示范工程、河西走廊高比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新能源調相運行特性優化研究及示范應用等一系列示范工程,為甘肅大規模新能源消納和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提供基礎數據與關鍵技術支撐。建設國家級蘭州新區全球能源互聯網清潔能源綜合利用仿真驗證平臺,搭建清潔能源綜合利用的宣傳培訓、科研攻關、仿真試驗的綜合平臺,成為國家級全球能源互聯網研究與應用的高端智庫支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省政府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甘肅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重大問題的決策、協調和推進工作。積極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等國家有關部門和中央在甘單位對甘肅新能源綜合示范區的支持,進一步健全完善部省聯席會議機制,爭取國家幫助我省解決新能源建設和消納問題,引導示范區建設有序開展。
(二)加強新能源行業管理。充分發揮能源行業主管部門的協調管理職能,會同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研究解決新能源發展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強化規劃引導與管理,形成發展合力。建立新能源行業協會,開展行業發展情況分析檢測,及時研究提出政策性、導向性建議,建立本省的新能源技術交流平臺,促進全省新能源技術進步。加強對中介機構的引導,完善行業自律。健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生產技術和裝備標準。建立行業信息統計制度,規范信息發布,促進新能源行業健康發展。
(三)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及時開展與國家法律法規配套的地方性法規及規章制度的修訂工作。研究出臺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實施細則,落實可再生能源保障性電量,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加強電網調度監管,研究出臺風光電優先調度工作實施細則,規范電網調度秩序,確保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權,實現清潔調度和節能調度優先。貫徹落實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根據國家部署適時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交易機制,鼓勵綠色證書持有人按照相關規定參與碳減排交易和節能量交易。建立行業信息統計制度,規范信息發布。制定和完善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用地、投資等政策,加大財政資金對可再生能源資源調查評價、創新技術研發和示范、農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服務產業建設的支持。完善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電價、稅收和并網政策,落實國家支持分布式能源發展補貼政策。
(四)強化人才和服務保障。圍繞產業鏈培育、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和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支撐能力建設。支持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發和創新中心,推動科研院所建立重點實驗室,開展基礎理論、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研究工作。完善人才培養和選擇機制,引進、培養一批既熟悉風電、光電技術又通曉管理的高端復合型人才。在具備學科基礎和科研、教學能力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設立新能源相關專業,鼓勵省內與省外知名院校聯合辦學、招生。加強服務體系建設,支持設立能源資源評價、新能源設備及零部件檢測、并網檢測等機構,建立和完善行業監測體系,支持相關中介機構發展。鼓勵金融創新,加大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信貸力度,優先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金融服務,引導各類社會捐贈資金和企業增加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投入。
(五)建立監測評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實施落實責任機制,強化主要指標和重大任務的組織實施,加強任務完成情況的跟蹤監測,開展中期和末期總結評估;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參與評估,增加方案評估的準確性和廣泛性,及時為后續工作提供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