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東南亞新能源電站項目發(fā)展勢頭不再強勁。到目前為止,此區(qū)域沒有引入新的FIT補貼政策,市場機制正在逐漸形成。雖然在短時間內太陽能項目的發(fā)展會比較遲緩,但是伴隨著一些新項目帶來的經濟增長,市場機制開始發(fā)揮作用,從長期來看電力市場有積極的趨勢。
泰國已經開始了第一輪的社區(qū)太陽能招標和反向拍賣,并開始計劃第二輪的招標。同時,泰國的太陽能政策也在鼓勵自給自足的屋頂太陽能系統(tǒng)。泰國曾經討論過發(fā)起新一輪的小規(guī)模風能拍賣(<10MW),,但是可能性很小。
2016年5月,菲律賓國家可再生能源部提出第三輪的價格補貼,能源部DOE也發(fā)布了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草案。然而,由于擔心政府的補貼會轉嫁額外的費用到消費者身上,除非電價很低,否則第三輪的補貼很可能不會實施,那將不會給消費者帶來額外的負擔。
2016年5月,馬來西亞實施了國家的第一批光伏電站項目,2016年3月,越南修改了第七次電力發(fā)展計劃,第一次設定了一個明確的太陽能發(fā)展目標。印度尼西亞的新能源資源主要是地熱項目,預計到2016-2018年的投標中將達到1625MW。
2016年上半年,東南亞新能源發(fā)電項目只募集了3億美金的資金,預示著新能源項目的減少。然而,從長期來看東南亞市場仍然有很大的潛力。據預計從2016-2019年東南亞新能源的裝機容量將達到15.4GW,其中光伏和風能將占比66%。
泰國已經開始了第一輪的社區(qū)太陽能招標和反向拍賣,并開始計劃第二輪的招標。同時,泰國的太陽能政策也在鼓勵自給自足的屋頂太陽能系統(tǒng)。泰國曾經討論過發(fā)起新一輪的小規(guī)模風能拍賣(<10MW),,但是可能性很小。
2016年5月,菲律賓國家可再生能源部提出第三輪的價格補貼,能源部DOE也發(fā)布了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草案。然而,由于擔心政府的補貼會轉嫁額外的費用到消費者身上,除非電價很低,否則第三輪的補貼很可能不會實施,那將不會給消費者帶來額外的負擔。
2016年5月,馬來西亞實施了國家的第一批光伏電站項目,2016年3月,越南修改了第七次電力發(fā)展計劃,第一次設定了一個明確的太陽能發(fā)展目標。印度尼西亞的新能源資源主要是地熱項目,預計到2016-2018年的投標中將達到1625MW。
2016年上半年,東南亞新能源發(fā)電項目只募集了3億美金的資金,預示著新能源項目的減少。然而,從長期來看東南亞市場仍然有很大的潛力。據預計從2016-2019年東南亞新能源的裝機容量將達到15.4GW,其中光伏和風能將占比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