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財政局、合肥市科技局聯合發布《合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管理細則》,根據細則,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有些變化,除了萬元補助資金需要消費者申請直接兌付給消費者外,享受市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注冊地限于本市范圍內,且2年內不得轉讓、過戶外地。
黃標車換購新能源汽車額外補助三千
對個人來說,提前淘汰自有黃標汽車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或純電動物流車的,在享受提前淘汰黃標車財政補償資金的基礎上,再給予3000元/輛的財政資金補助。
黃標汽車換購補助資金需要個人在購車后向縣區主管部門申請審核并提交審核所需材料,縣區主管部門出具審核意見,提交相關材料至推進中心,推進中心出具審核意見并報市新能源汽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市新能源汽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報市政府審批,市財政根據市政府的審批意見撥付資金。
個人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的,在與中央財政 1:1 配套的地方補助資金中安排10000元/輛,用于充電費用補助和私用充電設施安裝。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財政補助。個人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的,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由本市注冊汽車生產企業或外地汽車生產企業銷售子公司先行墊付。
分時租賃企業目前在合肥也在摸索階段,這塊政府補貼也比較優厚,對車輛運營規模達到300輛新能源汽車的分時租賃企業,第一年(是指2016年)給予每車每月500元的運營獎勵,第二年(是指2017年)給予每車每月300元的運營獎勵。
萬元補助資金直接兌現給消費者
今年,用于充電費用補助和私用充電設施安裝的10000元/輛補助資金,由汽車生產企業或外地汽車生產企業銷售子公司兌付給消費者。
2017年補助資金下發將有變化,用于充電費用補助和私用充電設施安裝的10000元/輛補助資金,直接兌現給消費者。
消費者需要向縣區主管部門申請并提交審核所需材料,縣區主管部門出具審核意見,匯總后提交相關材料至推進中心,推進中心復審后報市新能源汽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市新能源汽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報市政府審批,市財政根據市政府的審批意見撥付資金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負責撥付至消費者。
新能源汽車2年內不得轉讓、過戶外地
而且,從2017年起,享受市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注冊地限于本市范圍內,且2年內不得轉讓、過戶外地。
公共領域消費者因企業破產等原因確需轉讓的須報推進中心備案,且只能在注冊地范圍內轉讓、過戶;新能源客車及專用車主要使用范圍僅限于本市范圍內。
如果是非本地戶口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申請市財政補貼資金的,需在注冊地繳納1年以上的社保;享受市財政補貼資金的充電設施原則上不得移除,因規劃調整等原因確需移除的需報推進中心備案。
黃標車換購新能源汽車額外補助三千
對個人來說,提前淘汰自有黃標汽車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或純電動物流車的,在享受提前淘汰黃標車財政補償資金的基礎上,再給予3000元/輛的財政資金補助。
黃標汽車換購補助資金需要個人在購車后向縣區主管部門申請審核并提交審核所需材料,縣區主管部門出具審核意見,提交相關材料至推進中心,推進中心出具審核意見并報市新能源汽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市新能源汽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報市政府審批,市財政根據市政府的審批意見撥付資金。
個人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的,在與中央財政 1:1 配套的地方補助資金中安排10000元/輛,用于充電費用補助和私用充電設施安裝。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財政補助。個人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的,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由本市注冊汽車生產企業或外地汽車生產企業銷售子公司先行墊付。
分時租賃企業目前在合肥也在摸索階段,這塊政府補貼也比較優厚,對車輛運營規模達到300輛新能源汽車的分時租賃企業,第一年(是指2016年)給予每車每月500元的運營獎勵,第二年(是指2017年)給予每車每月300元的運營獎勵。
萬元補助資金直接兌現給消費者
今年,用于充電費用補助和私用充電設施安裝的10000元/輛補助資金,由汽車生產企業或外地汽車生產企業銷售子公司兌付給消費者。
2017年補助資金下發將有變化,用于充電費用補助和私用充電設施安裝的10000元/輛補助資金,直接兌現給消費者。
消費者需要向縣區主管部門申請并提交審核所需材料,縣區主管部門出具審核意見,匯總后提交相關材料至推進中心,推進中心復審后報市新能源汽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市新能源汽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報市政府審批,市財政根據市政府的審批意見撥付資金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負責撥付至消費者。
新能源汽車2年內不得轉讓、過戶外地
而且,從2017年起,享受市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注冊地限于本市范圍內,且2年內不得轉讓、過戶外地。
公共領域消費者因企業破產等原因確需轉讓的須報推進中心備案,且只能在注冊地范圍內轉讓、過戶;新能源客車及專用車主要使用范圍僅限于本市范圍內。
如果是非本地戶口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申請市財政補貼資金的,需在注冊地繳納1年以上的社保;享受市財政補貼資金的充電設施原則上不得移除,因規劃調整等原因確需移除的需報推進中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