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一定是個偉大的產業,偉大的產業一定是由一批偉大的企業構成的。雖然現在還不可以說清楚哪些企業將成為偉大的企業,但是現在可以暢想未來光伏產業將由哪幾類偉大的企業構成。
現有不少于5000家的中國光伏企業是走向偉大還是衰退,是從2016年的“6.30”開始的。
未來的光伏產業將由什么樣的企業矩陣構成?
因形態、特征、基因的不同決定,未來光伏產業應該分為三大市場需求:集中式光伏發電市場、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為光伏發電市場建設和運維提供服務市場。與此相對應,未來光伏產業將由三大光伏發電服務商企業矩陣構成:集中式光伏發電服務商,分布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服務于光伏發電服務商的服務平臺。
為什么是光伏發電服務商而不是光伏發電商?
這是一個最重要的區別,光伏發電商只是提供光伏發電服務,而光伏發電服務商是以提供光伏發電為載體提供多種延展服務。發電商就是人們過去習慣說的“五大電力”企業,是傳統能源經濟時代的產物,而發電服務商則是“能源+互聯網+大數據+定制服務”的企業,是新能源經濟、產業互聯網時代的產物。二者的區別不是服務鏈長短、資金規模大小的區別,而是不同時代企業不同基因、不同思維、不同定位的根本區別。
集中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是以大型集中式光伏電站發電為載體,提供延展服務的企業。就老紅目前的認知而論,其服務對象相對宏觀,服務邊界相對有限,服務市場規模巨大。它目前已有的形態是中國西部的大型光伏電站和東部的“領跑者”電站。
分布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是以分布式光伏電站發電為載體,提供延展服務的企業。雖然服務對象相對微觀,但服務邊界可以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技術的不斷進步而服務鏈不斷延展,服務內容可以逐步增加為為家庭提供電力供給、電力銷售、智慧能源管理、綠色出行,甚至小額消費、金融理財等服務,進入C端的消費互聯網范疇,所以它的服務市場總規模一定大于集中式光伏發電服務商。可以肯定地說,分布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更符合互聯網新經濟時代個性發展、能源民主化的特征。許多企業家已經感知這一方向,并在嘗試布局。不久前,馬斯克主導的電動汽車企業特斯拉對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Solarcity的收購就是一個代表。同時個別中國分布式光伏市場企業也在銜鈴疾行、悄然布局。
服務于光伏發電服務商的服務企業或平臺。其內涵是為光伏發電服務商的運營和發展提供專業化、細分市場服務的企業,服務內容包括光伏電站建設、運維兩大環節;但是對于其外延,老紅有兩點尚未想明白,第一是從平臺的專業化角度,這是一個專門為光伏發電服務商提供服務的平臺企業?還是一個也可以同時為其他產業提供服務的平臺企業?第二是從平臺的細分市場角度,這是一個既可以為集中式又可以為分布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提供服務的平臺?還是只為分布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提供服務的平臺?
每一個光伏發電服務商矩陣應該由多少家企業構成?
理論上講,每一個矩陣中的規模企業數字不應當超過十家。理由是:前兩個矩陣中企業,比較傳統發電商的服務邊界、交易規模要大得多,受資源自然壟斷、金融規模化壁壘兩大特征影響,企業未來的壟斷化特征突出,可能延續“能源=壟斷”的歷史;后一個矩陣中企業,受企業必須是互聯網基因+服務平臺必須是互聯網技術支持兩大條件影響,出現“互聯網企業只有第一沒第二”的結果也是有可能的。老紅目前沒有想明白的是:光伏發電獨具的分布式特征+互聯網帶來的民主化特征,會否改變分布式光伏發電細分市場(細分市場詳見“光伏企業商業模式探討之四”)服務商矩陣中企業的“能源=壟斷”的歷史?
什么樣的企業可以進入光伏發電服務商三大矩陣?
這一問題正是“光伏企業商業模式探討系列”想要和光伏企業家們一起探討的問題。
在傳統能源經濟時代,發電市場本來只能是巨型資本的專有市場,但是在新能源經濟時代,由于分布式、互聯網形態的出現,在初始階段,小額資本也有了一試高低的機會。就像今天中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中小企業從無到有,從有到不少于5000家,并且還在滋生之中。但是,這一生態符合現在,一定不符合未來。只是對于這一日益走近的危機,有的企業家早已夜不能眠,有的企業家至今仍舊沉湎在“630”的虛華之中。
現有不少于5000家的中國光伏企業是走向偉大還是衰退,是從2016年的“6.30”開始的。
未來的光伏產業將由什么樣的企業矩陣構成?
因形態、特征、基因的不同決定,未來光伏產業應該分為三大市場需求:集中式光伏發電市場、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為光伏發電市場建設和運維提供服務市場。與此相對應,未來光伏產業將由三大光伏發電服務商企業矩陣構成:集中式光伏發電服務商,分布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服務于光伏發電服務商的服務平臺。
為什么是光伏發電服務商而不是光伏發電商?
這是一個最重要的區別,光伏發電商只是提供光伏發電服務,而光伏發電服務商是以提供光伏發電為載體提供多種延展服務。發電商就是人們過去習慣說的“五大電力”企業,是傳統能源經濟時代的產物,而發電服務商則是“能源+互聯網+大數據+定制服務”的企業,是新能源經濟、產業互聯網時代的產物。二者的區別不是服務鏈長短、資金規模大小的區別,而是不同時代企業不同基因、不同思維、不同定位的根本區別。
集中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是以大型集中式光伏電站發電為載體,提供延展服務的企業。就老紅目前的認知而論,其服務對象相對宏觀,服務邊界相對有限,服務市場規模巨大。它目前已有的形態是中國西部的大型光伏電站和東部的“領跑者”電站。
分布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是以分布式光伏電站發電為載體,提供延展服務的企業。雖然服務對象相對微觀,但服務邊界可以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技術的不斷進步而服務鏈不斷延展,服務內容可以逐步增加為為家庭提供電力供給、電力銷售、智慧能源管理、綠色出行,甚至小額消費、金融理財等服務,進入C端的消費互聯網范疇,所以它的服務市場總規模一定大于集中式光伏發電服務商。可以肯定地說,分布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更符合互聯網新經濟時代個性發展、能源民主化的特征。許多企業家已經感知這一方向,并在嘗試布局。不久前,馬斯克主導的電動汽車企業特斯拉對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Solarcity的收購就是一個代表。同時個別中國分布式光伏市場企業也在銜鈴疾行、悄然布局。
服務于光伏發電服務商的服務企業或平臺。其內涵是為光伏發電服務商的運營和發展提供專業化、細分市場服務的企業,服務內容包括光伏電站建設、運維兩大環節;但是對于其外延,老紅有兩點尚未想明白,第一是從平臺的專業化角度,這是一個專門為光伏發電服務商提供服務的平臺企業?還是一個也可以同時為其他產業提供服務的平臺企業?第二是從平臺的細分市場角度,這是一個既可以為集中式又可以為分布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提供服務的平臺?還是只為分布式光伏發電服務商提供服務的平臺?
每一個光伏發電服務商矩陣應該由多少家企業構成?
理論上講,每一個矩陣中的規模企業數字不應當超過十家。理由是:前兩個矩陣中企業,比較傳統發電商的服務邊界、交易規模要大得多,受資源自然壟斷、金融規模化壁壘兩大特征影響,企業未來的壟斷化特征突出,可能延續“能源=壟斷”的歷史;后一個矩陣中企業,受企業必須是互聯網基因+服務平臺必須是互聯網技術支持兩大條件影響,出現“互聯網企業只有第一沒第二”的結果也是有可能的。老紅目前沒有想明白的是:光伏發電獨具的分布式特征+互聯網帶來的民主化特征,會否改變分布式光伏發電細分市場(細分市場詳見“光伏企業商業模式探討之四”)服務商矩陣中企業的“能源=壟斷”的歷史?
什么樣的企業可以進入光伏發電服務商三大矩陣?
這一問題正是“光伏企業商業模式探討系列”想要和光伏企業家們一起探討的問題。
在傳統能源經濟時代,發電市場本來只能是巨型資本的專有市場,但是在新能源經濟時代,由于分布式、互聯網形態的出現,在初始階段,小額資本也有了一試高低的機會。就像今天中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中小企業從無到有,從有到不少于5000家,并且還在滋生之中。但是,這一生態符合現在,一定不符合未來。只是對于這一日益走近的危機,有的企業家早已夜不能眠,有的企業家至今仍舊沉湎在“630”的虛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