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政辦〔2016〕13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宜陽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試行)》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6年11月25日
宜陽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試行)
為增加貧困村集體及貧困戶家庭經濟收入,建立持續增收的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光伏扶貧的產業帶動作用和社會綜合效益,結合我縣太陽能資源優勢和實際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88個貧困村及建檔立卡貧困戶中,大力實施光伏發電扶貧項目。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重要思想,堅持“真扶貧、扶真貧”的工作方針,圍繞我縣脫貧目標,創新扶貧機制。通過光伏扶貧的帶動作用,重點扶持家庭勞動能力弱、無穩定增收來源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建檔立卡貧困村,為實現2018年全面脫貧提供支撐。
二、目標任務
通過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在全縣88個貧困村建設88個100千瓦的村級小型光伏電站項目,發電收益用于該村20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按期脫貧。對于不具備選址建設條件的貧困村,可在鄉(鎮)區域內統一協調配置。
三、資金籌措
以每個貧困村投資約70萬元,建設1個100千瓦的村級光伏電站為基準,88個貧困村計劃總投資約6160萬元(最終以實際投資為準),建成后裝機規模可達8800千瓦。
項目所需資金全部由宜陽興宜新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籌集解決,并委托宜陽九潤農業有限公司統一對全縣村級光伏電站進行全程管理。
四、產權歸屬及收益分配
(一)村級光伏電站的所有權歸宜陽興宜新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所有。
(二)脫貧前,售電收益按照豫發改能源〔2016〕978號文件規定,電站收益首先由光伏扶貧項目公司按每個村級光伏電站帶動20戶,每戶每年不低于3000元標準,分配至項目所在地鄉(鎮)政府,鄉(鎮)政府再分配給光伏扶貧項目涵蓋的貧困群眾;其次用于支付稅金、運營維護和土地流轉等費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發展項目所在貧困村集體經濟。
(三)脫貧后,電站收益扣除稅金、運維費用等必要支出外,優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貸款全部清償后,發電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費用外,全部上繳縣財政,用于脫貧成果鞏固或發展集體經濟。
五、選址、建設安裝及運營維護
優先選址在集中連片的房屋屋頂、空地或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其中,屋頂結構,符合承重要求;面積不低于1300平方米(以100千瓦為例),光照條件較好,符合電網接入條件。具體選址由所在鄉(鎮)政府牽頭,會同國土、林業、電力、規劃等相關部門現場科學確定。
宜陽九潤農業有限公司作為全縣光伏扶貧工程的實施主體,負責項目統一規劃、統一招標、統一建設、統一監管;負責牽頭組織各鄉(鎮)政府辦理項目各項前期手續,協助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及光伏指標的申報工作。各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國土、林業、電網等單位派出機構及行政村,完成項目選址初審工作,配合宜陽九潤農業有限公司完成審批手續的收資工作。宜陽九潤農業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招標等競爭性方式,選擇資金實力、產品質量、施工經驗及報價合理的企業,作為工程總承包或施工安裝單位,并負責后期運行維護。工程質量要確保達到國家質量驗收備案標準,光伏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衰減率、保質期,逆變器中國加權效率、保質期等主要質量指標,要確保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運維企業對村級光伏電站的管理和技術服費用,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運維協議約定,從發電收益中提取。
六、加強組織協調
縣政府成立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主管扶貧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發改、扶貧、財政、國土、林業等部門及各鄉(鎮)政府,以及電網企業和金融機構等,主要職責是協調解決光伏扶貧工作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各鄉(鎮)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做到分工明確、目標清晰、任務到人,責任到位,合力推動光伏扶貧工作。
附件:宜陽縣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宜陽縣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及職責分工
組 長:高振立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張麗娟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岳江濤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王志偉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劉宜偉 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李 珂 縣發展改革委主任
許利波 縣扶貧辦主任
滑朝凱 縣財政局局長
吳紹良 縣農業局局長
鮑 豐 縣國土局局長
周先強 縣林業局局長
茹予波 縣供電公司總經理
盧國煒 縣規劃局局長
馬紅干 縣環保局局長
周海軍 縣住建局局長
徐留漢 縣衛計委主任
買作溫 縣教育局局長
宋茂欣 縣民政局局長
劉 飛 縣安監局局長
馬 沛 縣物價局局長
武偉獻 縣審計局局長
張松文 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
路紅軍 縣國稅局局長
程韶東 縣地稅局局長
李東良 縣興宜新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偉京 縣九潤農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趙青海 錦屏鎮鎮長
裴宏超 樊村鎮鎮長
常國鋒 白楊鎮鎮長
于曉輝 董王莊鄉鄉長
楊玉田 趙保鎮鎮長
張 筠 上觀鄉鄉長
王海英 花果山鄉鄉長
趙立勛 蓮莊鎮鎮長
姚 強 張塢鎮鎮長
張洛宜 三鄉鎮鎮長
王國杰 韓城鎮鎮長
李建芳 柳泉鎮鎮長
李志剛 高村鄉鄉長
何貴濤 鹽鎮鄉鄉長
田武偉 香鹿山鎮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發改委,李珂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縣發展改革委:負責編制光伏扶貧發展規劃,加強工程指導,協調光伏扶貧工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辦理項目備案,與扶貧辦共同編制實施方案,協調并網運行。
縣扶貧辦:負責組織擬定光伏扶貧年度計劃,審批確定符合光伏扶貧實施條件的貧困村和貧困戶。
縣財政局:負責資本金的籌集、撥付及使用過程的管理。
縣物價局:負責光伏電價申報工作的指導和服務。
縣審計局:負責項目建設、管理支出等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監督審計。
縣國土局、林業局、規劃局、住建局:負責光伏扶貧工程用地選址的技術指導和政策把關;占用宜林地的,對項目報批的手續進行審核和指導。
縣衛計委、教育局、民政局:協調本部門派出機構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公共屋頂資源選址和利用工作。
國網宜陽供電公司:負責投資建設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的并網和配電網工程,確保配套送出工程與光伏扶貧項目同步建設,滿足分布式光伏發電上網需求;確定電網接入方案,制訂合理的光伏扶貧項目并網運行和消納方案,確保項目優先上網和全額收購;負責計量電表的調試與安裝,及時并網發電、及時發放電量補貼資金。
宜陽興宜新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項目融資,產權管理。
宜陽九潤農業有限公司:負責項目申報、招投標工作,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及運行管理。
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協調做好項目的招標與采購工作。
金融機構:按保本微利原則為光伏發電扶貧項目提供貸款資金。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本地區光伏扶貧年度建設計劃建議,做好村級小型光伏電站和戶用光伏項目的篩選上報,協助完成資源調查及租賃合同的簽訂,貧困對象的確定,光伏發電收益方案的初審,項目的組織實施,后期運行管護機制的確定與監管。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宜陽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試行)》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6年11月25日
宜陽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試行)
為增加貧困村集體及貧困戶家庭經濟收入,建立持續增收的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光伏扶貧的產業帶動作用和社會綜合效益,結合我縣太陽能資源優勢和實際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88個貧困村及建檔立卡貧困戶中,大力實施光伏發電扶貧項目。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重要思想,堅持“真扶貧、扶真貧”的工作方針,圍繞我縣脫貧目標,創新扶貧機制。通過光伏扶貧的帶動作用,重點扶持家庭勞動能力弱、無穩定增收來源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建檔立卡貧困村,為實現2018年全面脫貧提供支撐。
二、目標任務
通過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在全縣88個貧困村建設88個100千瓦的村級小型光伏電站項目,發電收益用于該村20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按期脫貧。對于不具備選址建設條件的貧困村,可在鄉(鎮)區域內統一協調配置。
三、資金籌措
以每個貧困村投資約70萬元,建設1個100千瓦的村級光伏電站為基準,88個貧困村計劃總投資約6160萬元(最終以實際投資為準),建成后裝機規模可達8800千瓦。
項目所需資金全部由宜陽興宜新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籌集解決,并委托宜陽九潤農業有限公司統一對全縣村級光伏電站進行全程管理。
四、產權歸屬及收益分配
(一)村級光伏電站的所有權歸宜陽興宜新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所有。
(二)脫貧前,售電收益按照豫發改能源〔2016〕978號文件規定,電站收益首先由光伏扶貧項目公司按每個村級光伏電站帶動20戶,每戶每年不低于3000元標準,分配至項目所在地鄉(鎮)政府,鄉(鎮)政府再分配給光伏扶貧項目涵蓋的貧困群眾;其次用于支付稅金、運營維護和土地流轉等費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發展項目所在貧困村集體經濟。
(三)脫貧后,電站收益扣除稅金、運維費用等必要支出外,優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貸款全部清償后,發電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費用外,全部上繳縣財政,用于脫貧成果鞏固或發展集體經濟。
五、選址、建設安裝及運營維護
優先選址在集中連片的房屋屋頂、空地或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其中,屋頂結構,符合承重要求;面積不低于1300平方米(以100千瓦為例),光照條件較好,符合電網接入條件。具體選址由所在鄉(鎮)政府牽頭,會同國土、林業、電力、規劃等相關部門現場科學確定。
宜陽九潤農業有限公司作為全縣光伏扶貧工程的實施主體,負責項目統一規劃、統一招標、統一建設、統一監管;負責牽頭組織各鄉(鎮)政府辦理項目各項前期手續,協助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及光伏指標的申報工作。各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國土、林業、電網等單位派出機構及行政村,完成項目選址初審工作,配合宜陽九潤農業有限公司完成審批手續的收資工作。宜陽九潤農業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招標等競爭性方式,選擇資金實力、產品質量、施工經驗及報價合理的企業,作為工程總承包或施工安裝單位,并負責后期運行維護。工程質量要確保達到國家質量驗收備案標準,光伏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衰減率、保質期,逆變器中國加權效率、保質期等主要質量指標,要確保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運維企業對村級光伏電站的管理和技術服費用,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運維協議約定,從發電收益中提取。
六、加強組織協調
縣政府成立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主管扶貧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發改、扶貧、財政、國土、林業等部門及各鄉(鎮)政府,以及電網企業和金融機構等,主要職責是協調解決光伏扶貧工作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各鄉(鎮)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做到分工明確、目標清晰、任務到人,責任到位,合力推動光伏扶貧工作。
附件:宜陽縣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宜陽縣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及職責分工
組 長:高振立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張麗娟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岳江濤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王志偉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劉宜偉 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李 珂 縣發展改革委主任
許利波 縣扶貧辦主任
滑朝凱 縣財政局局長
吳紹良 縣農業局局長
鮑 豐 縣國土局局長
周先強 縣林業局局長
茹予波 縣供電公司總經理
盧國煒 縣規劃局局長
馬紅干 縣環保局局長
周海軍 縣住建局局長
徐留漢 縣衛計委主任
買作溫 縣教育局局長
宋茂欣 縣民政局局長
劉 飛 縣安監局局長
馬 沛 縣物價局局長
武偉獻 縣審計局局長
張松文 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
路紅軍 縣國稅局局長
程韶東 縣地稅局局長
李東良 縣興宜新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偉京 縣九潤農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趙青海 錦屏鎮鎮長
裴宏超 樊村鎮鎮長
常國鋒 白楊鎮鎮長
于曉輝 董王莊鄉鄉長
楊玉田 趙保鎮鎮長
張 筠 上觀鄉鄉長
王海英 花果山鄉鄉長
趙立勛 蓮莊鎮鎮長
姚 強 張塢鎮鎮長
張洛宜 三鄉鎮鎮長
王國杰 韓城鎮鎮長
李建芳 柳泉鎮鎮長
李志剛 高村鄉鄉長
何貴濤 鹽鎮鄉鄉長
田武偉 香鹿山鎮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發改委,李珂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縣發展改革委:負責編制光伏扶貧發展規劃,加強工程指導,協調光伏扶貧工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辦理項目備案,與扶貧辦共同編制實施方案,協調并網運行。
縣扶貧辦:負責組織擬定光伏扶貧年度計劃,審批確定符合光伏扶貧實施條件的貧困村和貧困戶。
縣財政局:負責資本金的籌集、撥付及使用過程的管理。
縣物價局:負責光伏電價申報工作的指導和服務。
縣審計局:負責項目建設、管理支出等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監督審計。
縣國土局、林業局、規劃局、住建局:負責光伏扶貧工程用地選址的技術指導和政策把關;占用宜林地的,對項目報批的手續進行審核和指導。
縣衛計委、教育局、民政局:協調本部門派出機構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公共屋頂資源選址和利用工作。
國網宜陽供電公司:負責投資建設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的并網和配電網工程,確保配套送出工程與光伏扶貧項目同步建設,滿足分布式光伏發電上網需求;確定電網接入方案,制訂合理的光伏扶貧項目并網運行和消納方案,確保項目優先上網和全額收購;負責計量電表的調試與安裝,及時并網發電、及時發放電量補貼資金。
宜陽興宜新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項目融資,產權管理。
宜陽九潤農業有限公司:負責項目申報、招投標工作,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及運行管理。
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協調做好項目的招標與采購工作。
金融機構:按保本微利原則為光伏發電扶貧項目提供貸款資金。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本地區光伏扶貧年度建設計劃建議,做好村級小型光伏電站和戶用光伏項目的篩選上報,協助完成資源調查及租賃合同的簽訂,貧困對象的確定,光伏發電收益方案的初審,項目的組織實施,后期運行管護機制的確定與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