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山陰縣合盛堡50兆瓦光伏電站正式交接。交投儀式上,當地政府領導、業主高層、施工方代表等歡聲笑語,掌聲不斷。
2013年7月25日,山陰縣政府出臺《山陰縣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合盛堡新能源產業園區的決定》,該決定顯示:產業園區總規劃面積約50平方公里,起步區10平方公里,主要引進和發展光伏、風電、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項目,要求“一年見成效、三年成規模、五年上臺階”。
山陰合盛堡5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位于朔州山陰縣合盛堡鄉合盛堡村。
以租代征未批先占
2013年12月30日,山西省發改委正式批復中電投國際礦業公司山西鋁業(下稱中電投)開展合盛堡項目前期工作,在此之前,中電投就與山陰縣方面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這意味著對土地的未批先占早就拉開了序幕。
合盛堡村的村民告訴記者,項目用地,政府方面實行的是以租代征,租期為25年,他們的土地租賃費一共收到過兩次,第一次是占地950畝,每畝地領了6000元,第二次占地1050畝,每畝地領了6300元,鄉政府說一共占了2000畝地。而施工方告訴村民,每個光伏發電方陣占地55畝,據村民統計,一期建設了60個方陣,僅此就3300畝,整個項目實際占地7900畝。
為何會有如此大的差距呢?
村民說,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時,土地證書上的土地數,并不是實際耕種的面積。村民段玉章給記者出示的《集體土地農業用地使用證》顯示,他名下有9塊土地,共計10.88畝,但他實際耕種的土地約有四五十畝。1999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并沒有重新丈量土地,政府部門和村干部因循守舊,照抄原來的數據,但對村民實際承包耕種的土地都是承認的。再加上原來的生產路、荒山荒溝荒坡等,項目投資方都是按照實際面積給鄉里、村里錢的,所以土地面積和賠償款差距都是巨大的。
隨后,村民去了合盛堡鄉、山陰縣、朔州市逐級反映問題,討要說法,但一直沒有結果,最終土地還是被強占了。
2014年7月28日,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做出了《關于中電投國際礦業山西山陰合盛堡50MWp光伏發電項目用地預審的復函》。該函雖然原則通過用地預審,但明確規定:“永久占地部分:總面積1.3519公頃,全部為未利用地。按功能分區:生產區0.6871公頃,生活區0.4947公頃,永久性道路0.1701公頃;發電場區占地97公頃。”
依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的規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文件有效期為兩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16年7月28日。
也就是說,實際占地約7900畝的光伏發電項目,用地預審卻是1475.2785畝,雖然山西省國土廳在復函中嚴令:“項目建設用地未經批準,不得占地開工建設。”但項目部還是以租代征,開工建設了!
知情人告訴記者,事實上,村民的層層反映還是起了一定作用的。從2014年2月伊始,山西官場多名省部級高官相繼落馬,緊接著波及到了朔州市,其腐敗狀況堪稱觸目驚心。村民的上訪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工程推進緩慢,最終停工。
2015年5月28日上午,山陰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帶領財政、環保、招商等部門負責人,深入到合盛堡新能源產業園區,對中電投在建項目實地察看后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協同配合,主動對接、搞好服務,全力以赴保證項目建設按既定計劃建成投產,促進全縣經濟健康發展。
經過縣領導的一番努力后,2015年11月,工程復工,項目部突擊完成了50%的升壓站施工和8兆瓦的光伏區主體施工,但是因光伏區還有80%的征地協調問題未能解決,2016年春節前工程再次停工。
3月21日下午,朔州市召開縣鄉換屆工作座談會暨市委縣鄉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集中聽取各縣區換屆工作進展、存在問題、意見建議及工作計劃等情況。此前坊間有消息說,今年6月要開人大會,縣長的政府工作報告是要突出光伏發電政績的,你們合盛堡村是擋不住的。
3月21日,坊間傳言似乎得到了印證,合盛堡項目部下達了最后“通牒”:必須無條件確保4月30日并網,6月30日正式運營,征地協調等都不能成為無法按時完工的理由和借口!隨之而來的是縣政府、鄉政府、村委會、公安局、派出所……各個部門層層分解,拆遷工作終于取得了實質性進展。村民說,最后結果是,一夜之間推平了地里的莊稼,而且沒有補償一分錢的青苗費。
4月30日,山陰合盛堡項目升壓站倒送電一次成功,項目首個方陣成功并網發電,標志著工程順利進入試生產期。
5月1日,合盛堡光伏電站閃亮交接。
6月30日,工程建成后接入山陰縣永靜城變向朔州電網供電。
而被占地農民卻仍在為其土地權益的實現而掙扎。段玉章老人拉著記者的手說,自己的有生之年,不知能不能拿到被占土地的補償款。
合盛堡鄉政府工作人員在回應記者的采訪要求時稱,要采訪光伏發電項目,必須要經過縣委宣傳部批準。山陰縣國土局的答復更是奇葩,記者必須持有山陰宣傳部的介紹信,才能采訪。但是山陰縣委宣傳部明確答復,記者持證即可采訪,宣傳部從來沒有對記者開過介紹信。
采訪期間,記者短信聯系了南志中縣長,希望能就群眾反映的問題表態,截至發稿,并未得到南縣長的反饋。
2013年7月25日,山陰縣政府出臺《山陰縣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合盛堡新能源產業園區的決定》,該決定顯示:產業園區總規劃面積約50平方公里,起步區10平方公里,主要引進和發展光伏、風電、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項目,要求“一年見成效、三年成規模、五年上臺階”。
山陰合盛堡5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位于朔州山陰縣合盛堡鄉合盛堡村。
以租代征未批先占
2013年12月30日,山西省發改委正式批復中電投國際礦業公司山西鋁業(下稱中電投)開展合盛堡項目前期工作,在此之前,中電投就與山陰縣方面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這意味著對土地的未批先占早就拉開了序幕。
合盛堡村的村民告訴記者,項目用地,政府方面實行的是以租代征,租期為25年,他們的土地租賃費一共收到過兩次,第一次是占地950畝,每畝地領了6000元,第二次占地1050畝,每畝地領了6300元,鄉政府說一共占了2000畝地。而施工方告訴村民,每個光伏發電方陣占地55畝,據村民統計,一期建設了60個方陣,僅此就3300畝,整個項目實際占地7900畝。
為何會有如此大的差距呢?
村民說,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時,土地證書上的土地數,并不是實際耕種的面積。村民段玉章給記者出示的《集體土地農業用地使用證》顯示,他名下有9塊土地,共計10.88畝,但他實際耕種的土地約有四五十畝。1999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并沒有重新丈量土地,政府部門和村干部因循守舊,照抄原來的數據,但對村民實際承包耕種的土地都是承認的。再加上原來的生產路、荒山荒溝荒坡等,項目投資方都是按照實際面積給鄉里、村里錢的,所以土地面積和賠償款差距都是巨大的。
隨后,村民去了合盛堡鄉、山陰縣、朔州市逐級反映問題,討要說法,但一直沒有結果,最終土地還是被強占了。
2014年7月28日,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做出了《關于中電投國際礦業山西山陰合盛堡50MWp光伏發電項目用地預審的復函》。該函雖然原則通過用地預審,但明確規定:“永久占地部分:總面積1.3519公頃,全部為未利用地。按功能分區:生產區0.6871公頃,生活區0.4947公頃,永久性道路0.1701公頃;發電場區占地97公頃。”
依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的規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文件有效期為兩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16年7月28日。
也就是說,實際占地約7900畝的光伏發電項目,用地預審卻是1475.2785畝,雖然山西省國土廳在復函中嚴令:“項目建設用地未經批準,不得占地開工建設。”但項目部還是以租代征,開工建設了!
知情人告訴記者,事實上,村民的層層反映還是起了一定作用的。從2014年2月伊始,山西官場多名省部級高官相繼落馬,緊接著波及到了朔州市,其腐敗狀況堪稱觸目驚心。村民的上訪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工程推進緩慢,最終停工。
2015年5月28日上午,山陰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帶領財政、環保、招商等部門負責人,深入到合盛堡新能源產業園區,對中電投在建項目實地察看后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協同配合,主動對接、搞好服務,全力以赴保證項目建設按既定計劃建成投產,促進全縣經濟健康發展。
經過縣領導的一番努力后,2015年11月,工程復工,項目部突擊完成了50%的升壓站施工和8兆瓦的光伏區主體施工,但是因光伏區還有80%的征地協調問題未能解決,2016年春節前工程再次停工。
3月21日下午,朔州市召開縣鄉換屆工作座談會暨市委縣鄉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集中聽取各縣區換屆工作進展、存在問題、意見建議及工作計劃等情況。此前坊間有消息說,今年6月要開人大會,縣長的政府工作報告是要突出光伏發電政績的,你們合盛堡村是擋不住的。
3月21日,坊間傳言似乎得到了印證,合盛堡項目部下達了最后“通牒”:必須無條件確保4月30日并網,6月30日正式運營,征地協調等都不能成為無法按時完工的理由和借口!隨之而來的是縣政府、鄉政府、村委會、公安局、派出所……各個部門層層分解,拆遷工作終于取得了實質性進展。村民說,最后結果是,一夜之間推平了地里的莊稼,而且沒有補償一分錢的青苗費。
4月30日,山陰合盛堡項目升壓站倒送電一次成功,項目首個方陣成功并網發電,標志著工程順利進入試生產期。
5月1日,合盛堡光伏電站閃亮交接。
6月30日,工程建成后接入山陰縣永靜城變向朔州電網供電。
而被占地農民卻仍在為其土地權益的實現而掙扎。段玉章老人拉著記者的手說,自己的有生之年,不知能不能拿到被占土地的補償款。
合盛堡鄉政府工作人員在回應記者的采訪要求時稱,要采訪光伏發電項目,必須要經過縣委宣傳部批準。山陰縣國土局的答復更是奇葩,記者必須持有山陰宣傳部的介紹信,才能采訪。但是山陰縣委宣傳部明確答復,記者持證即可采訪,宣傳部從來沒有對記者開過介紹信。
采訪期間,記者短信聯系了南志中縣長,希望能就群眾反映的問題表態,截至發稿,并未得到南縣長的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