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報道:今日,湖北省能源局在其網站上公布了《列入2014年和2015年規模指標內光伏電站的通知》。根據通知顯示,此次共計23個光伏電站,裝機規模1.05GW項目獲得國家補貼指標。
湖北省能源局:關于公布列入2014年和2015年規模指標內光伏電站的通知
鄂能源新能〔2016〕99號
各市、州、直管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相關光伏投資企業: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國家能源局關于對2014年、2015年光伏建設實施方案最終確認的函》的要求,以及我省2014年、2015年光伏電站剩余規模指標調整分配的原則,我局組織對2016年6月30日前已并網光伏電站并網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經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現就已建成并網光伏電站列入2014年和2015年規模指標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能源局下達我省規模指標情況。國家能源局下達我省2014年光伏發電規模指標40萬千瓦,2015年光伏電站規模指標50萬千瓦,2015年下半年光伏電站調增規模指標15萬千瓦,共計105萬千瓦。
二、2014年和2015年規模指標分配情況。一是將湖北晶星公司隨州高新區淅河30MWp光伏電站等10個項目共40萬千瓦列入2014年規模指標中(見附件1);二是將信義光能紅安七里坪(二期)50MWp農業產業園光伏電站等9個項目50.5萬千瓦列入2015年規模指標中(見附件2);三是將齊星集團隨縣萬和100MWp農光互補光伏電站等4個項目15萬千瓦列入2015年調增規模指標中(見附件3)。
三、關于對其他已建成并網項目的處理意見。對于2016年6月30日前已建成并網但未列入規模指標的項目,將在以后的年度規模指標中統籌考慮。部分2014年備案的符合列入規模指標條件的項目,按規定在2016年12月底前建成投產的,在以后的年度規模指標中統籌考慮。
湖北省能源局
2016年9月19日
湖北省能源局:關于公布列入2014年和2015年規模指標內光伏電站的通知
鄂能源新能〔2016〕99號
各市、州、直管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相關光伏投資企業: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國家能源局關于對2014年、2015年光伏建設實施方案最終確認的函》的要求,以及我省2014年、2015年光伏電站剩余規模指標調整分配的原則,我局組織對2016年6月30日前已并網光伏電站并網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經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現就已建成并網光伏電站列入2014年和2015年規模指標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能源局下達我省規模指標情況。國家能源局下達我省2014年光伏發電規模指標40萬千瓦,2015年光伏電站規模指標50萬千瓦,2015年下半年光伏電站調增規模指標15萬千瓦,共計105萬千瓦。
二、2014年和2015年規模指標分配情況。一是將湖北晶星公司隨州高新區淅河30MWp光伏電站等10個項目共40萬千瓦列入2014年規模指標中(見附件1);二是將信義光能紅安七里坪(二期)50MWp農業產業園光伏電站等9個項目50.5萬千瓦列入2015年規模指標中(見附件2);三是將齊星集團隨縣萬和100MWp農光互補光伏電站等4個項目15萬千瓦列入2015年調增規模指標中(見附件3)。
三、關于對其他已建成并網項目的處理意見。對于2016年6月30日前已建成并網但未列入規模指標的項目,將在以后的年度規模指標中統籌考慮。部分2014年備案的符合列入規模指標條件的項目,按規定在2016年12月底前建成投產的,在以后的年度規模指標中統籌考慮。
湖北省能源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