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國網蒙東電力、國網東北分部共組織28家電力用戶和21家發電企業(火電企業14戶、風電企業7家)開展了大用戶直接交易,累計完成交易電量117億千瓦時。2015年完成交易電量84億千瓦時,約占國網蒙東電力售電量的28%,其中風電參與交易電量2億千瓦時,參與交易的電力用戶平均結算電度電價0.324元/千瓦時,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10億元。
2015年9月國家發改委批復了蒙西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第一個監管周期(2015—2017)輸配電價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水平,新的電價機制自2015年10月1日起實行。這是我國第一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也是我國第一個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測算能夠直接用于電力市場交易的省級電網獨立輸配電價。
此次輸配電價改革降價空間主要用于降低大工業電價,蒙西電網大工業電度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65分,降價金額約26億元。
內蒙古自治區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經發改委、能源局批準,并由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
相較于其他綜合試點地區的改革方案,內蒙古有著自身的獨到之處,內蒙古是中國最早向國外輸送電力的省區。自治區為祖國電力行業的發展貢獻頗多的同時亦有其獨特之處,那就是同時存在著兩家電力公司。
東部為隸屬于國家電網的蒙東電力公司,西部為內蒙古電力公司,同時是全國唯一獨立的省級管理電網企業。
內蒙古自治區依托境內自然條件優勢、因地制宜,有火電、水電、風電等多種發電方式,其分布式發電能力居于全國首位。今年內蒙古上半年新能源裝機規模,以及發電量在全國繼續保持領先水平。今年蒙西電網有113家風電場參與電力多邊交易,蒙東電網光伏發電量也比上年增長近一倍。
由此,內蒙古地區的電改方案也變得不同。
首先,內蒙古電改綜合試點方案著重與推進跨省跨區電力交易。
跨省跨區輸電線路以落實國家能源整體發展戰略為主,堅持“充分發揮輸電通道最大輸電能力”原則,積極推進我區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充分發揮我區低電價優勢,進一步提高我區外送電競爭優勢,實現電力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
推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市場建設。按照國家能源整體戰略和省(市、區)級政府間合作協議,堅持“充分發揮輸電通道送電能力和規模效益、促進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原則,考慮蒙東地區為東北地區重要的能源輸出基地、蒙西地區為華北地區重要的能源輸出基地的實際,完善省間合作機制,采取中長期交易為主、臨時交易為補充的交易模式,推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市場建設。積極參與跨省跨區輔助服務交易,探索開展電力期貨和電力場外衍生品交易。
其次,深入推進蒙西電網電力多邊交易市場建設。根據電力體制改革進程和市場實際需求,按照“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原則,擴大市場主體范圍、豐富市場交易品種,探索開展電力現貨交易,不斷完善電力多邊交易和市場化輔助服務分擔機制,構建“開放、競爭、公平、有序”的電力交易市場。完善蒙西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政策。 按照國家對蒙西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批復原則, 繼續推進蒙西電網輸配電價改革。 研究和探索更適合地區資源稟賦、 產業布局、 工業體系和電源電網結構及其地區分布特點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和核定體系。
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以內蒙古電力公司、蒙東電力公司現有電力交易機構為依托,平穩起步,有序推進,以股份制模式組建相對獨立的蒙西、蒙東電力交易中心,實現交易業務與電網業務分開,建設公平透明的電力交易平臺。交易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在自治區政府、華北能監局、東北能監局等相關部門的監管下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公開、透明的電力交易服務。交易機構主要負責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和管理;負責中長期市場和日前市場的組織實施;負責市場主體注冊和相應管理、披露和發布市場信息等;負責提供結算依據和相關服務等;參與擬訂電力市場交易規則。
在售電改革方面,開展售電業務的企業通過電力交易市場購電,從售電公司購電的工業用戶單位能耗、環保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產業政策;售電企業對應的增量用戶是未參與電力交易的一般工業用戶和符合條件的商業用戶,此類用戶通過間接交易降低用電價格,并獲得增值服務;允許已參與電力交易的用戶作為存量用戶從售電公司購電,以獲得增值服務。售電市場先期放開工業園區內工業用戶,逐步放開至工業園區、城鎮的工業用戶和符合條件的商業用戶。
開展試點的增量配電網應由盟市能源主管部門編制配電網規劃,經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批準后確定,確保增量配電網業務符合國家、自治區電力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市場主體對電能配送的要求。科學厘清輸電網和增量配電網、存量和增量配電網的邊界;增量配電網業務應當通過市場競爭等方式擇優確定投資主體,明確項目建設內容、工期、供電范圍并簽訂協議。增量配電區域的配電價格由內蒙古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國家輸配電價改革有關規定制定,并報國家發改委備案。配電價格核定前,暫按售電公司或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扣減該配電網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執行。
增量配電網絕對控股企業可申請擁有配電網運營權,也可只擁有投資收益權,運營權委托電網企業或符合條件的售電公司。配電網運營企業承擔配電區域內與電網企業相同的權利和義務,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保底供電服務和普遍服務。國網蒙東電力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視同增量配電業務,按照實際覆蓋范圍劃分配電區域。
最后,建立完善蒙西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加強蒙西輔助服務市場建設與京津冀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的協調銜接。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優化電網運行方式和調度規程。完善新能源規劃建設管理模式,通過市場化手段配置新能源資源。放開用戶側分布式電源建設,支持企業、機構、社區和家庭根據各自條件,因地制宜投資建設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發電以及燃氣“熱電冷”聯產等各類分布式電源,準許接入各電壓等級的配電網絡和終端用電系統。鼓勵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與用戶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分布式電源。
2015年9月國家發改委批復了蒙西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第一個監管周期(2015—2017)輸配電價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水平,新的電價機制自2015年10月1日起實行。這是我國第一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也是我國第一個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測算能夠直接用于電力市場交易的省級電網獨立輸配電價。
此次輸配電價改革降價空間主要用于降低大工業電價,蒙西電網大工業電度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65分,降價金額約26億元。
內蒙古自治區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經發改委、能源局批準,并由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
相較于其他綜合試點地區的改革方案,內蒙古有著自身的獨到之處,內蒙古是中國最早向國外輸送電力的省區。自治區為祖國電力行業的發展貢獻頗多的同時亦有其獨特之處,那就是同時存在著兩家電力公司。
東部為隸屬于國家電網的蒙東電力公司,西部為內蒙古電力公司,同時是全國唯一獨立的省級管理電網企業。
內蒙古自治區依托境內自然條件優勢、因地制宜,有火電、水電、風電等多種發電方式,其分布式發電能力居于全國首位。今年內蒙古上半年新能源裝機規模,以及發電量在全國繼續保持領先水平。今年蒙西電網有113家風電場參與電力多邊交易,蒙東電網光伏發電量也比上年增長近一倍。
由此,內蒙古地區的電改方案也變得不同。
首先,內蒙古電改綜合試點方案著重與推進跨省跨區電力交易。
跨省跨區輸電線路以落實國家能源整體發展戰略為主,堅持“充分發揮輸電通道最大輸電能力”原則,積極推進我區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充分發揮我區低電價優勢,進一步提高我區外送電競爭優勢,實現電力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
推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市場建設。按照國家能源整體戰略和省(市、區)級政府間合作協議,堅持“充分發揮輸電通道送電能力和規模效益、促進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原則,考慮蒙東地區為東北地區重要的能源輸出基地、蒙西地區為華北地區重要的能源輸出基地的實際,完善省間合作機制,采取中長期交易為主、臨時交易為補充的交易模式,推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市場建設。積極參與跨省跨區輔助服務交易,探索開展電力期貨和電力場外衍生品交易。
其次,深入推進蒙西電網電力多邊交易市場建設。根據電力體制改革進程和市場實際需求,按照“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原則,擴大市場主體范圍、豐富市場交易品種,探索開展電力現貨交易,不斷完善電力多邊交易和市場化輔助服務分擔機制,構建“開放、競爭、公平、有序”的電力交易市場。完善蒙西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政策。 按照國家對蒙西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批復原則, 繼續推進蒙西電網輸配電價改革。 研究和探索更適合地區資源稟賦、 產業布局、 工業體系和電源電網結構及其地區分布特點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和核定體系。
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以內蒙古電力公司、蒙東電力公司現有電力交易機構為依托,平穩起步,有序推進,以股份制模式組建相對獨立的蒙西、蒙東電力交易中心,實現交易業務與電網業務分開,建設公平透明的電力交易平臺。交易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在自治區政府、華北能監局、東北能監局等相關部門的監管下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公開、透明的電力交易服務。交易機構主要負責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和管理;負責中長期市場和日前市場的組織實施;負責市場主體注冊和相應管理、披露和發布市場信息等;負責提供結算依據和相關服務等;參與擬訂電力市場交易規則。
在售電改革方面,開展售電業務的企業通過電力交易市場購電,從售電公司購電的工業用戶單位能耗、環保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產業政策;售電企業對應的增量用戶是未參與電力交易的一般工業用戶和符合條件的商業用戶,此類用戶通過間接交易降低用電價格,并獲得增值服務;允許已參與電力交易的用戶作為存量用戶從售電公司購電,以獲得增值服務。售電市場先期放開工業園區內工業用戶,逐步放開至工業園區、城鎮的工業用戶和符合條件的商業用戶。
開展試點的增量配電網應由盟市能源主管部門編制配電網規劃,經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批準后確定,確保增量配電網業務符合國家、自治區電力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市場主體對電能配送的要求。科學厘清輸電網和增量配電網、存量和增量配電網的邊界;增量配電網業務應當通過市場競爭等方式擇優確定投資主體,明確項目建設內容、工期、供電范圍并簽訂協議。增量配電區域的配電價格由內蒙古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國家輸配電價改革有關規定制定,并報國家發改委備案。配電價格核定前,暫按售電公司或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扣減該配電網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執行。
增量配電網絕對控股企業可申請擁有配電網運營權,也可只擁有投資收益權,運營權委托電網企業或符合條件的售電公司。配電網運營企業承擔配電區域內與電網企業相同的權利和義務,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保底供電服務和普遍服務。國網蒙東電力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視同增量配電業務,按照實際覆蓋范圍劃分配電區域。
最后,建立完善蒙西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加強蒙西輔助服務市場建設與京津冀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的協調銜接。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優化電網運行方式和調度規程。完善新能源規劃建設管理模式,通過市場化手段配置新能源資源。放開用戶側分布式電源建設,支持企業、機構、社區和家庭根據各自條件,因地制宜投資建設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發電以及燃氣“熱電冷”聯產等各類分布式電源,準許接入各電壓等級的配電網絡和終端用電系統。鼓勵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與用戶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分布式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