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業“高燒難退”之下,一些企業患上了“求量難保質”的痼疾。
就有人問那這怎么辦?筆者想說兩個字“根治”。
2016年9月27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2016年第3批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依據NB/T32004-2013《光伏發電并網逆變器技術規范》等標準的要求,對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的保護連接、接觸電流、固體絕緣的工頻耐受電壓、額定輸入輸出、轉換效率、諧波和波形畸變、功率因數、直流分量、交流輸出側過/欠壓保護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其中5批次“交流輸出側過/欠壓保護”項目不合格、2批次“諧波和波形畸變”項目不合格。不合格企業包括上海巖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英孚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蘇州歐姆尼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昆蘭新能源技術常州有限公司、山億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家。
相比之前國家質檢總局披露的數據“光伏并網逆變器合格率不足80%”要好很多,但行業魚龍混雜,對于廠家來說,僧多粥少及市場競爭殘酷是如今光伏市場環境的真實寫照,短短一年,逆變器價格就從0.5元/W左右下滑至目前的0.2/元W左右。
中國南車國家變流中心總經理任其昌之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表面來看,是由于無序的價格競爭造成了目前的亂局。但根本上,還是因為行業標準執行力度不夠。”
“國內訂單與國際上一比,兩者差距非常明顯,價格低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對質量的監測無法執行到位。”新疆哈密某電站技術人員之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可見,行業內還是倡導“嚴格執行行業標準,以質取勝”的。光伏逆變器作為光伏電站的核心設備,其質量關系到整個電站的收益甚至運行安全問題。筆者相信任何一家逆變器企業對國家出臺的逆變器相關標準都是非常熟悉的,但具體到操作層面時的態度卻是有病不投醫,病病也無妨。更有甚者,明明病了卻言之鑿鑿,情之切切的變相告訴大家是誤診。
2016年9月28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逆變器抽檢結果后的第二天,就有一家企業大張旗鼓的發布《關于國家質檢局抽檢結論的異議情況說明》,聲稱“被質檢部門抽檢的機器為我們提供給特殊用戶的機器,并不能代表我們機器的質量”,同時為響應客戶需求,逆變器廠家會把電壓VAC的上限調高,來保證客戶收益。該份說明還特別強調,這是逆變器行業的普遍做法。更有意思的是,在這份說明的最后,該企業表示其產品就此已做出調整,逆變器過欠壓保護參數修改到國家標準范圍。
說到這里,筆者也從多方了解到,國內電網質量參差不齊,在我國的部分地區,確實存在配電變壓器容量不足、線路距離較長或負載太大/小等原因,導致電網電壓范圍較寬,低則達到185V,高則超過270V。容易導致逆變器設定的過欠壓保護值超過國家標準的195.5V-253V。可是為什么國內這么多家逆變器企業偏偏只有這幾家被題名呢?難道不存在問題的逆變器企業只將產品銷往電網質量好的地區?當然不是,最關鍵的也是行業內老生常談的技術問題。
令筆者深感筆者疑惑的是,如果企業一直堅持自己在產品質量方面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執行,那為何要調回國家標準范圍?這樣做無異于給借口裝上了非常華麗的措辭。
據了解,《光伏發電系統用并網逆變器產品描述》(CQC33-461239.01-2013)明確,為確保獲證產品的一致性,關鍵零部件/元器件的技術參數、規格型號、制造商、生產廠發生變更時,持證人應及時提出變更申請,并送樣進行試驗(或提供書面資料確認),經CQC批準后方可在獲證產品中使用。引用上述說明的表述,“這是逆變器行業的普遍做法”,難道又是潛規則?筆者費解且擔憂。照這么說來,這項標準在實際執行中理解為形同虛設并不過份。
此前,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王斯成就曾稱逆變器部件質量問題占到整個故障率的50%。質量是個嚴關,電站安全尤為重要。于國家有關部門而言,應當嚴格督查,于企業及個人而言,均應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嚴格執行,從根本上真正認識到提高逆變器產品質量的必要性。
至于有行業人士提的“國家標準195.5V-253V過時”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否認國家標準在特殊情況下存在局限性,但在這個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大熔爐中,企業更應該放馬搞研發并升級自身技術水平、提高產品質量,以此來博得國家標準的認可,從而更好的服務于廣大用戶。
就有人問那這怎么辦?筆者想說兩個字“根治”。
2016年9月27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2016年第3批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依據NB/T32004-2013《光伏發電并網逆變器技術規范》等標準的要求,對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的保護連接、接觸電流、固體絕緣的工頻耐受電壓、額定輸入輸出、轉換效率、諧波和波形畸變、功率因數、直流分量、交流輸出側過/欠壓保護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其中5批次“交流輸出側過/欠壓保護”項目不合格、2批次“諧波和波形畸變”項目不合格。不合格企業包括上海巖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英孚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蘇州歐姆尼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昆蘭新能源技術常州有限公司、山億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家。
相比之前國家質檢總局披露的數據“光伏并網逆變器合格率不足80%”要好很多,但行業魚龍混雜,對于廠家來說,僧多粥少及市場競爭殘酷是如今光伏市場環境的真實寫照,短短一年,逆變器價格就從0.5元/W左右下滑至目前的0.2/元W左右。
中國南車國家變流中心總經理任其昌之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表面來看,是由于無序的價格競爭造成了目前的亂局。但根本上,還是因為行業標準執行力度不夠。”
“國內訂單與國際上一比,兩者差距非常明顯,價格低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對質量的監測無法執行到位。”新疆哈密某電站技術人員之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可見,行業內還是倡導“嚴格執行行業標準,以質取勝”的。光伏逆變器作為光伏電站的核心設備,其質量關系到整個電站的收益甚至運行安全問題。筆者相信任何一家逆變器企業對國家出臺的逆變器相關標準都是非常熟悉的,但具體到操作層面時的態度卻是有病不投醫,病病也無妨。更有甚者,明明病了卻言之鑿鑿,情之切切的變相告訴大家是誤診。
2016年9月28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逆變器抽檢結果后的第二天,就有一家企業大張旗鼓的發布《關于國家質檢局抽檢結論的異議情況說明》,聲稱“被質檢部門抽檢的機器為我們提供給特殊用戶的機器,并不能代表我們機器的質量”,同時為響應客戶需求,逆變器廠家會把電壓VAC的上限調高,來保證客戶收益。該份說明還特別強調,這是逆變器行業的普遍做法。更有意思的是,在這份說明的最后,該企業表示其產品就此已做出調整,逆變器過欠壓保護參數修改到國家標準范圍。
說到這里,筆者也從多方了解到,國內電網質量參差不齊,在我國的部分地區,確實存在配電變壓器容量不足、線路距離較長或負載太大/小等原因,導致電網電壓范圍較寬,低則達到185V,高則超過270V。容易導致逆變器設定的過欠壓保護值超過國家標準的195.5V-253V。可是為什么國內這么多家逆變器企業偏偏只有這幾家被題名呢?難道不存在問題的逆變器企業只將產品銷往電網質量好的地區?當然不是,最關鍵的也是行業內老生常談的技術問題。
令筆者深感筆者疑惑的是,如果企業一直堅持自己在產品質量方面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執行,那為何要調回國家標準范圍?這樣做無異于給借口裝上了非常華麗的措辭。
據了解,《光伏發電系統用并網逆變器產品描述》(CQC33-461239.01-2013)明確,為確保獲證產品的一致性,關鍵零部件/元器件的技術參數、規格型號、制造商、生產廠發生變更時,持證人應及時提出變更申請,并送樣進行試驗(或提供書面資料確認),經CQC批準后方可在獲證產品中使用。引用上述說明的表述,“這是逆變器行業的普遍做法”,難道又是潛規則?筆者費解且擔憂。照這么說來,這項標準在實際執行中理解為形同虛設并不過份。
此前,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王斯成就曾稱逆變器部件質量問題占到整個故障率的50%。質量是個嚴關,電站安全尤為重要。于國家有關部門而言,應當嚴格督查,于企業及個人而言,均應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嚴格執行,從根本上真正認識到提高逆變器產品質量的必要性。
至于有行業人士提的“國家標準195.5V-253V過時”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否認國家標準在特殊情況下存在局限性,但在這個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大熔爐中,企業更應該放馬搞研發并升級自身技術水平、提高產品質量,以此來博得國家標準的認可,從而更好的服務于廣大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