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申報2016年普通光伏電站并網計劃和第二批光伏扶貧電站項目的通知》(冀發改能源〔2016〕801號)要求,在各市申報、專家評選、電網公司確認和報經批準,現對全省2016年第一批普通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計劃安排有關情況,予以公示。
本次計劃安排所有項目均為省已備案且已建成具備并網條件的項目;
一是優先安排2014-2015年超出國家下達規模建成并網項目,共安排11個項目、11.64萬千瓦;
二是優先安排已列入2015年及以前并網補貼計劃、仍有指標缺口且在7月15日前建成項目,共安排29個項目、46.1萬千瓦;
三是已列入建設計劃且在7月15日前建成項目,按照備案容量50%安排計劃,共安排20個項目、21.9萬千瓦;
四是已上報國家光伏扶貧項目,且在8月31日前已建成,暫按普通光伏電站安排計劃,待列入國家光伏扶貧計劃后再做相應調整。
五是本次計劃安排的所有項目,均按專家評審后的競價標準,即在2016年電價基礎上降低0.02元/千瓦時執行。
公示時間為2016年9月27日至10月1日。期間,如有異議,可如實向河北省能源局反映。
聯系電話:0311—88600512
附件:1.列入并網補貼計劃、仍有指標缺口的投產項目
2.列入建設計劃已建成項目
河北省能源局
2016年9月27日
本次計劃安排所有項目均為省已備案且已建成具備并網條件的項目;
一是優先安排2014-2015年超出國家下達規模建成并網項目,共安排11個項目、11.64萬千瓦;
二是優先安排已列入2015年及以前并網補貼計劃、仍有指標缺口且在7月15日前建成項目,共安排29個項目、46.1萬千瓦;
三是已列入建設計劃且在7月15日前建成項目,按照備案容量50%安排計劃,共安排20個項目、21.9萬千瓦;
四是已上報國家光伏扶貧項目,且在8月31日前已建成,暫按普通光伏電站安排計劃,待列入國家光伏扶貧計劃后再做相應調整。
五是本次計劃安排的所有項目,均按專家評審后的競價標準,即在2016年電價基礎上降低0.02元/千瓦時執行。
公示時間為2016年9月27日至10月1日。期間,如有異議,可如實向河北省能源局反映。
聯系電話:0311—88600512
附件:1.列入并網補貼計劃、仍有指標缺口的投產項目
2.列入建設計劃已建成項目
河北省能源局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