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安徽省能源局下達《關于下達第二批先建先得光伏電站規模指標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6〕56號文件。
文件稱2016年7月25日至8月2日,安徽省能源局網站對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并網的光伏電站進行了公示。
根據安徽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項目開發管理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5〕26號)和《關于完善“先建先得”分布式光伏電站管理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6〕13號)等文件規定,按并網先后順序,將安徽省能源局2015年結余和2016年部分新增建設規模424.2兆瓦,配置給合肥久陽新能源有限公司肥東縣梁園鎮路口村20MW等23個光伏電站項目。
本次未配置規模指標、且已公示并網的先建先得項目,將從2016年國家追加規模、未按期建成中標項目規模和2017年建設規模等指標中,按并網先后順序統籌安排。
文件稱2016年7月25日至8月2日,安徽省能源局網站對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并網的光伏電站進行了公示。
根據安徽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項目開發管理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5〕26號)和《關于完善“先建先得”分布式光伏電站管理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6〕13號)等文件規定,按并網先后順序,將安徽省能源局2015年結余和2016年部分新增建設規模424.2兆瓦,配置給合肥久陽新能源有限公司肥東縣梁園鎮路口村20MW等23個光伏電站項目。
本次未配置規模指標、且已公示并網的先建先得項目,將從2016年國家追加規模、未按期建成中標項目規模和2017年建設規模等指標中,按并網先后順序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