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盤后,正信光電發布公告稱,因存在拖欠貨款糾紛,公司于8月16日將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明冠新材”)告上法庭。
正信光電表示,公司作為原告與被告明冠新材分別于2014年12月期間、2015年12月期間簽訂兩份《采購合同》及2014年12月期間、2015年12月期間簽訂的兩份《組件銷售合同》,另外2015年12月就2014年12月簽署的組件銷售合同補簽了《補充協議》,合同約定雙方以抵扣貨款方式互相向對方銷售各自的產品。其中明冠新材產品為太陽能電池背板,正信光電產品為太陽能電池組件。
正信光電表示,按照組件銷售合同的約定,明冠新材應于2016年7月30日前以現金方式付清原告尚未抵扣的貨款,但被告至今仍未履行付款義務。案件中涉及拖欠貨款金額為5534.98萬元。
另外,在8月1日,正信光電作為被告,已經被明冠新材告上法庭。明冠新材表示,公司向正信光電提供了合格的產品,但正信光電卻向自己提供了大批量的不合格產品,經明冠新材的客戶提貨前測試及自測,發現被告組件存在普遍的隱裂問題,并表示該質量問題將造成組件功率衰減、出現熱斑、碎片等,會直接影響組件性能。
明冠新材稱,多次與正信光電交涉產品質量問題,但對方對此不予積極理會。在明冠新材訴訟正信光電中,前者要求后者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4800萬元。
正信光電表示,公司于8月收到部分銀行凍結信息,合計凍結資金341.58萬元人民幣、26.77美元、935.07歐元。正信光電稱,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為8.24億元,上述凍結資金金額未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部分賬戶凍結可能給公司正常經營帶來一定影響,因此未對公司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記者翻閱正信光電2016年中報,報告期內,公司完成營收9.18億元,同比下降26.80%;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294.73萬元,同比增長13.81%;截止報告期末,公司資產總計37.57億元,同比上升30.74%。
同時,正信光電中報顯示,截至2016年8月30日,公司共有11起未決訴訟,其中正信光電為原告的8起,訴訟金額為5064.67萬元,被告的3起,被訴金額為1554.06萬元,合計金額為6618.73萬元,占公司2015年末凈資產的比例為8.03%,未超過10%。
正信光電同時表示,在2015年及2016年半年報已對訴訟涉及的應收帳款計提了壞帳準備金1693.58萬元,且幾宗訴訟已進入了財產保全措施。
正信光電表示,公司作為原告與被告明冠新材分別于2014年12月期間、2015年12月期間簽訂兩份《采購合同》及2014年12月期間、2015年12月期間簽訂的兩份《組件銷售合同》,另外2015年12月就2014年12月簽署的組件銷售合同補簽了《補充協議》,合同約定雙方以抵扣貨款方式互相向對方銷售各自的產品。其中明冠新材產品為太陽能電池背板,正信光電產品為太陽能電池組件。
正信光電表示,按照組件銷售合同的約定,明冠新材應于2016年7月30日前以現金方式付清原告尚未抵扣的貨款,但被告至今仍未履行付款義務。案件中涉及拖欠貨款金額為5534.98萬元。
另外,在8月1日,正信光電作為被告,已經被明冠新材告上法庭。明冠新材表示,公司向正信光電提供了合格的產品,但正信光電卻向自己提供了大批量的不合格產品,經明冠新材的客戶提貨前測試及自測,發現被告組件存在普遍的隱裂問題,并表示該質量問題將造成組件功率衰減、出現熱斑、碎片等,會直接影響組件性能。
明冠新材稱,多次與正信光電交涉產品質量問題,但對方對此不予積極理會。在明冠新材訴訟正信光電中,前者要求后者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4800萬元。
正信光電表示,公司于8月收到部分銀行凍結信息,合計凍結資金341.58萬元人民幣、26.77美元、935.07歐元。正信光電稱,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為8.24億元,上述凍結資金金額未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部分賬戶凍結可能給公司正常經營帶來一定影響,因此未對公司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記者翻閱正信光電2016年中報,報告期內,公司完成營收9.18億元,同比下降26.80%;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294.73萬元,同比增長13.81%;截止報告期末,公司資產總計37.57億元,同比上升30.74%。
同時,正信光電中報顯示,截至2016年8月30日,公司共有11起未決訴訟,其中正信光電為原告的8起,訴訟金額為5064.67萬元,被告的3起,被訴金額為1554.06萬元,合計金額為6618.73萬元,占公司2015年末凈資產的比例為8.03%,未超過10%。
正信光電同時表示,在2015年及2016年半年報已對訴訟涉及的應收帳款計提了壞帳準備金1693.58萬元,且幾宗訴訟已進入了財產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