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極力主導村級電站扶貧模式,截止目前,臨汾市共實施建設了127個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十三五”期間,計劃在全市1000個相對貧困村建設1000座裝機容量為100KW至300KW的村級光伏電站。
山西臨汾作為國內最早探索實行光伏扶貧的示范區域之一,自2013年以來,臨汾市主要著力于推廣村級電站(100-300KW)扶貧模式。
此前,國務院扶貧辦副主任歐青平表示,目前,中國12萬8000個貧困村的一半適合搞村級電站。收益分配方式以增加村集體收入為主,資產收益分配權交給村里,基層矛盾交給基層。
2016年8月5日,在2016光伏領袖峰會暨中國光伏投融資論壇在杭州西子湖畔舉辦之際,山西臨汾扶貧局局長楊剛杰就臨汾光伏扶貧經驗進行了分享,具體如下:
臨汾于2013年5月在大寧縣而吉村建設的第一座村級100千瓦光伏電站,被國務院扶貧辦劉永富主任稱為“光伏扶貧天下第一站”。
截止目前,臨汾市共實施建設了127個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其中:建成并網運行的村級光伏電站86座(吉縣21座,大寧21座,汾西16座,永和13座,隰縣3座,浮山4座、翼城4座、鄉寧、蒲縣、古縣、堯都區各1座),建成待并網的14座(隰縣),正在建設的27座。2016年臨汾又安排了170個村的光伏電站建設任務,其中100村是200千瓦的。
為什么極力主導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模式
其一、村級光伏電站建設用地好解決。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一般為100KW—300KW,以100KW為例,占地3畝,村里容易協調解決,一般占用荒山荒坡、村民廢棄的宅基地、村里廢棄的工礦企業用地等。占用一般農田,要求建成農光互補,抬高光伏電站建設支架,光伏電池板最低處距地面1.2米高,光伏電池板下可種植蔬菜、中藥材等,也可搞養殖,如養兔、雞、鴨等。我們要求項目村提供出具項目建設用地的承諾,如不能提供項目建設用地,該村就不考慮上光伏扶貧項目。項目建設用地不占用耕地或占用一般農田不改變土地用途,不需要辦理土地手續,這樣就減輕了解決項目用地的難度。
其二、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資金便于籌措。以100KW村級光伏電站為例,需投資80萬元。2015年省扶貧辦共給我市下達了52個項目村資金,每村50萬元,共2600萬元。每個村有30萬元的資金缺口,我們采取整合扶貧開發資金的辦法,從扶貧開發滯留資金、扶貧發展資金中調整20萬元,使項目建設資金達到70萬元,剩余10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從電站收益中分3年支付。沒有省級下達資金的試點村,直接從扶貧開發滯留資金、扶貧發展資金中調整70萬元。2016年根據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2016]第二次會議紀要精神,每20千瓦補助10萬元財政扶貧資金,每100千瓦光伏電站的缺口資金還是30萬元。我們把財政補助資金作為資本金,從農發行貸取低息長期貸款,每個村建設200千瓦,100千瓦用于還貸,100千瓦用于扶貧。
其三、建設工期短、收益快、便于維護。一個100千瓦的村級電站建設工期一般約一個月,建成后可就地380伏低壓接入公共電網,從開工建設到并網接入不到兩個月時間,并網發電,貧困人口即可受益。而且村級電站建設相對集中,日常的管理維護由每個村確定一名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電站的安全管理和電池板的清洗,保證電池板清潔干凈。電站的巡查和組建的保養維護,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招聘了一家經濟和技術實力強的專業公司來負責。管理維護費用,從電站收益中按3%的比例來提取。
科學管理,保證光伏扶貧項目健康發展
臨汾市堅持國家和省里制定政策,市級指導,縣級落實的原則,發揮縣級扶貧部門的主觀能動性,讓他們在實踐中大膽探索,不斷創造經驗。我們把項目招投標、項目建設、竣工驗收等權利下放到縣,市里負責檢查督導。項目村確定以后,各縣結合自己實際情況,組織啟動招投標工作,有的縣招一家經濟實力強,技術力量雄厚的公司建設本縣所有村級電站項目;有的縣招聘多家企業,把本縣村級電站項目分幾個標段,由幾家公司來承建。各縣都聘請了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統一把關。項目竣工以后,各縣組織專家、財政、電力等部門人員組建項目驗收組,對每個村級電站項目逐一進行竣工驗收,并做出竣工驗收報告,作為項目工程報賬的依據。
在組織領導上,建立了市縣光伏扶貧領導組。臨汾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市委副書記和分管扶貧工作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發改、扶貧、財政、國土、林業、經信、環保、審計、監察、電力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光伏扶貧工作領導組,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扶貧辦。各縣市區也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領導組要定期召開會議,通報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協調各部門相互配合,保障了項目順利實施。
在工作機制上,建立了分工協作的工作制度。光伏扶貧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部門密切合作。發改部門負責編制全市十三五光伏扶貧規劃和年度光伏扶貧實施方案,負責爭取光伏扶貧建設指標;扶貧部門負責確定光伏扶貧幫扶對象,建立幫扶信息平臺,落實幫扶措施;財政部門負責落實項目建設配套資金和光伏扶貧項目融資工作;農委、國土、林業部門負責落實項目建設用地;電力部門負責電網接入系統建設及電站并網工作。各部門各負其責,密切合作,齊心協力,共同推進,不得推諉扯皮,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追究部門責任。
在制度建設上,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辦法措施。為了進一步規范光伏扶貧項目的管理,提高光伏電站建設質量,保障光伏扶貧工作的成效,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臨汾市光伏扶貧項目管理辦法》、《臨汾市光伏扶貧項目收益分配管理辦法》、《臨汾市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建設實施細則》、《臨汾市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質量規范》等制度文件,從項目確定、申報、選址、建設、監理、竣工驗收、收益結算與分配等各個環節加強監管,保障項目建設質量和成效。
廣開思路,多渠道籌措項目建設資金
2015年底以前,建設村級100千瓦電站的資金控制在80萬元以內,由三部分構成:一是省里每100千瓦補助財政資金50萬元,二是各縣從扶貧開發滯留資金、扶貧發展資金中調整20萬元,三是質押項目建設企業質量保證金10萬元,分三年從電站收益中支付。從2016年開始,我們的想法是:把省級下達的光伏扶貧建設資金統一整合到市級融資平臺(臨汾市扶貧開發投資公司),以此為資本金到農發行貸款,以2000萬元財政資金為例,以此為資本金,可以在農發行貸款8000萬元,資金總量達到1億元。
按每20千瓦補助10萬元,每村建設規模按100千瓦計,可建設40個村,缺口資金還有1200萬元。但通過撬動銀行貸款后,資金總量1億元,可全資建設100千瓦村級電站125座。我們設想在貧困人口較多的村,利用此辦法建設100座200千瓦的村級電站,在銀行貸款期限是15年,電站的建設回收期是7-8年,電站建成后的收益,100千瓦用于償還銀行貸款的本息,100千瓦用于解決項目村深度無勞動能力貧困人口。按此辦法可解決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資金問題,加快推進光伏扶貧工作步伐,使光伏扶貧在5年的扶貧攻堅期切實發揮作用。
立足扶貧,科學制定收益分配辦法。
光伏扶貧工作,項目建設是途徑,扶貧脫貧是目標,我們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是解決貧困地區農民脫貧致富問題。在制定收益分配辦法過程中,我們從貧困產生的根源入手,研究制定扶貧的措施和辦法。對無勞動能力的五保戶、低保戶、殘疾人、智障患者等實行兜底政策,每戶每月發放300元補助資金,每年發放3600元,加上民政、殘聯等部門的補助使戶均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其他資金用于:
一是0-3歲兒童綜合發展項目;二是溫暖工程助學項目,實現教育幫扶全覆蓋,解決貧困人口素質和能力問題,落實中央扶貧先扶智的問題。從解決天災人禍導致貧困發生考慮,制定了給外出務工人員繳納意外傷殘保險幫扶措施,使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發生意外傷害時能及時得到救助,不至于因意外傷害導致家庭長期貧困。從尊老愛幼中華傳統美德考慮,確定了給80歲以上老年人生活補助措施,減輕貧困家庭贍養老人的壓力。從改善貧困地區人居環境考慮,設定了改善項目村基礎設施建設及其他公益項目。從貧困戶發展產業考慮,設定了農業科技示范項目,從支持貧困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考慮,設定了產業扶貧項目(以扶持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為主)和建立村級互助資金或小額信貸等金融扶貧項目。
項目取得的成效及意義
(1)項目的實施,使精準扶貧成為可能,兩個全覆蓋確保貧困群眾2020同步達小康。我們設計的光伏扶貧項目中,村級電站以解決建檔立卡的貧困戶為主,幫助他們通過產業發展和全方位支持,到2020年脫貧達小康;地面電站的收益以無勞動能力的深度貧困人口為主,采取按人頭按月發放補助的方法,確保他們同步達小康。
(2)項目的實施,實現了扶貧開發由輸血向造血的根本轉變,開創了資產收益扶貧的先河。傳統的扶貧是給予式扶貧,給錢給物,錢花了東西用了,貧困戶依舊貧困,陷入了不給予就貧困的惡性循環,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問題。光伏扶貧,一次投入,20余年的收益,通過20年的扶持貧困村、貧困戶創業發展,使他們徹底擺脫貧困。就拿一個100千瓦的光伏電站而言,建成需80萬元,建成并網后每年可收入12-15萬元,按20年收益測算,可收入240-300萬元,是投資的3倍多,拿這些收益用于貧困村的發展,作用是巨大而且明顯的。
(3)項目的實施,實現了貧困村集體經濟的破零,對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穩定基層政權意義重大。改革開發以來,經過30多年的發展演變,多數農村沒有了集體經濟,尤其是貧困地區農村,農村集體經濟長期處于負債的狀態,導致農村集體經濟檢查組織軟弱渙散,沒有凝聚力和號召力,也阻礙了貧困地區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和脫貧致富。光伏扶貧項目實施以后,拿100千瓦村級光伏電站來說,每年可收入12-15萬元,按我們確定的收益分配辦法,60%的收益用于直接扶植貧困人口,40%做為項目折舊費提取,留給村里做為滾動發展資金,扶植村里產業發展。這樣每個村每年5-6萬元的滾動發展資金,通過20年的滾動發展積累,資金規模將達到100萬元以上,這對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作用是巨大的。
幾點建議
(1)盡快落實國家光伏扶貧補貼政策。到2020年要實現貧困縣摘帽、貧困人口脫貧的目標,時間緊,任務重,光伏扶貧是助推兩個目標實現的重要措施。如果光伏扶貧電站收益中,國家補貼部分落實不到位,光伏扶貧工程的扶貧效果就會大打折扣。所以,國家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明確新能源補助政策,優先保證光伏扶貧電站補貼資金的到位。
(2).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部門在光伏扶貧工作中的主觀能動性。要堅持國家制定政策,省級全面指導,市縣抓好落實的原則,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市縣兩級,尤其是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小、周期短、見效快,把項目審核備案的權利放到市縣發改部門,根據市縣發展需求,每年下達市縣充足的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規模,由市縣把控項目建設質量和成效,國家和省對市縣加強考核,這樣可加快推進光伏扶貧項目建設,助力扶貧攻堅目標的實現。
(3).進一步明確光伏扶貧電站的稅收政策。對集中式地面電站的稅收政策,國家已經很明確。對村級和戶用光伏扶貧電站,稅收政策還不是很明確。鑒于村級和戶用光伏扶貧電站收益較小,月收益在3萬元以下,建議免除村級和戶用光伏扶貧電站的稅收,以示對光伏扶貧工作的支持。
臨汾光伏扶貧“十三五”規劃
用5年時間,在全市1000個相對貧困村建設1000座裝機容量為100KW至300KW的村級光伏電站,建成后裝機總容量達到300MW;利用設施農業、荒山荒坡、廢棄的舊村莊等建設10MW以上集中式光伏電站,每年建設規模約300MW,5年建設總規模1500MW。兩項合計建設總規模為2000MW。
兩個全覆蓋目標:以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覆蓋建檔立卡識別出的貧困戶、貧困人口,使他們人均年收入增加1000元,到2020年人均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以10MW以上光伏電站收益,覆蓋無勞動能力的深度貧困人口,使他們人均年收入增加3000元,到2020年人均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
山西臨汾作為國內最早探索實行光伏扶貧的示范區域之一,自2013年以來,臨汾市主要著力于推廣村級電站(100-300KW)扶貧模式。
此前,國務院扶貧辦副主任歐青平表示,目前,中國12萬8000個貧困村的一半適合搞村級電站。收益分配方式以增加村集體收入為主,資產收益分配權交給村里,基層矛盾交給基層。
2016年8月5日,在2016光伏領袖峰會暨中國光伏投融資論壇在杭州西子湖畔舉辦之際,山西臨汾扶貧局局長楊剛杰就臨汾光伏扶貧經驗進行了分享,具體如下:
臨汾于2013年5月在大寧縣而吉村建設的第一座村級100千瓦光伏電站,被國務院扶貧辦劉永富主任稱為“光伏扶貧天下第一站”。
截止目前,臨汾市共實施建設了127個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其中:建成并網運行的村級光伏電站86座(吉縣21座,大寧21座,汾西16座,永和13座,隰縣3座,浮山4座、翼城4座、鄉寧、蒲縣、古縣、堯都區各1座),建成待并網的14座(隰縣),正在建設的27座。2016年臨汾又安排了170個村的光伏電站建設任務,其中100村是200千瓦的。
為什么極力主導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模式
其一、村級光伏電站建設用地好解決。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一般為100KW—300KW,以100KW為例,占地3畝,村里容易協調解決,一般占用荒山荒坡、村民廢棄的宅基地、村里廢棄的工礦企業用地等。占用一般農田,要求建成農光互補,抬高光伏電站建設支架,光伏電池板最低處距地面1.2米高,光伏電池板下可種植蔬菜、中藥材等,也可搞養殖,如養兔、雞、鴨等。我們要求項目村提供出具項目建設用地的承諾,如不能提供項目建設用地,該村就不考慮上光伏扶貧項目。項目建設用地不占用耕地或占用一般農田不改變土地用途,不需要辦理土地手續,這樣就減輕了解決項目用地的難度。
其二、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資金便于籌措。以100KW村級光伏電站為例,需投資80萬元。2015年省扶貧辦共給我市下達了52個項目村資金,每村50萬元,共2600萬元。每個村有30萬元的資金缺口,我們采取整合扶貧開發資金的辦法,從扶貧開發滯留資金、扶貧發展資金中調整20萬元,使項目建設資金達到70萬元,剩余10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從電站收益中分3年支付。沒有省級下達資金的試點村,直接從扶貧開發滯留資金、扶貧發展資金中調整70萬元。2016年根據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2016]第二次會議紀要精神,每20千瓦補助10萬元財政扶貧資金,每100千瓦光伏電站的缺口資金還是30萬元。我們把財政補助資金作為資本金,從農發行貸取低息長期貸款,每個村建設200千瓦,100千瓦用于還貸,100千瓦用于扶貧。
其三、建設工期短、收益快、便于維護。一個100千瓦的村級電站建設工期一般約一個月,建成后可就地380伏低壓接入公共電網,從開工建設到并網接入不到兩個月時間,并網發電,貧困人口即可受益。而且村級電站建設相對集中,日常的管理維護由每個村確定一名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電站的安全管理和電池板的清洗,保證電池板清潔干凈。電站的巡查和組建的保養維護,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招聘了一家經濟和技術實力強的專業公司來負責。管理維護費用,從電站收益中按3%的比例來提取。
科學管理,保證光伏扶貧項目健康發展
臨汾市堅持國家和省里制定政策,市級指導,縣級落實的原則,發揮縣級扶貧部門的主觀能動性,讓他們在實踐中大膽探索,不斷創造經驗。我們把項目招投標、項目建設、竣工驗收等權利下放到縣,市里負責檢查督導。項目村確定以后,各縣結合自己實際情況,組織啟動招投標工作,有的縣招一家經濟實力強,技術力量雄厚的公司建設本縣所有村級電站項目;有的縣招聘多家企業,把本縣村級電站項目分幾個標段,由幾家公司來承建。各縣都聘請了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統一把關。項目竣工以后,各縣組織專家、財政、電力等部門人員組建項目驗收組,對每個村級電站項目逐一進行竣工驗收,并做出竣工驗收報告,作為項目工程報賬的依據。
在組織領導上,建立了市縣光伏扶貧領導組。臨汾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市委副書記和分管扶貧工作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發改、扶貧、財政、國土、林業、經信、環保、審計、監察、電力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光伏扶貧工作領導組,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扶貧辦。各縣市區也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領導組要定期召開會議,通報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協調各部門相互配合,保障了項目順利實施。
在工作機制上,建立了分工協作的工作制度。光伏扶貧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部門密切合作。發改部門負責編制全市十三五光伏扶貧規劃和年度光伏扶貧實施方案,負責爭取光伏扶貧建設指標;扶貧部門負責確定光伏扶貧幫扶對象,建立幫扶信息平臺,落實幫扶措施;財政部門負責落實項目建設配套資金和光伏扶貧項目融資工作;農委、國土、林業部門負責落實項目建設用地;電力部門負責電網接入系統建設及電站并網工作。各部門各負其責,密切合作,齊心協力,共同推進,不得推諉扯皮,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追究部門責任。
在制度建設上,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辦法措施。為了進一步規范光伏扶貧項目的管理,提高光伏電站建設質量,保障光伏扶貧工作的成效,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臨汾市光伏扶貧項目管理辦法》、《臨汾市光伏扶貧項目收益分配管理辦法》、《臨汾市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建設實施細則》、《臨汾市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質量規范》等制度文件,從項目確定、申報、選址、建設、監理、竣工驗收、收益結算與分配等各個環節加強監管,保障項目建設質量和成效。
廣開思路,多渠道籌措項目建設資金
2015年底以前,建設村級100千瓦電站的資金控制在80萬元以內,由三部分構成:一是省里每100千瓦補助財政資金50萬元,二是各縣從扶貧開發滯留資金、扶貧發展資金中調整20萬元,三是質押項目建設企業質量保證金10萬元,分三年從電站收益中支付。從2016年開始,我們的想法是:把省級下達的光伏扶貧建設資金統一整合到市級融資平臺(臨汾市扶貧開發投資公司),以此為資本金到農發行貸款,以2000萬元財政資金為例,以此為資本金,可以在農發行貸款8000萬元,資金總量達到1億元。
按每20千瓦補助10萬元,每村建設規模按100千瓦計,可建設40個村,缺口資金還有1200萬元。但通過撬動銀行貸款后,資金總量1億元,可全資建設100千瓦村級電站125座。我們設想在貧困人口較多的村,利用此辦法建設100座200千瓦的村級電站,在銀行貸款期限是15年,電站的建設回收期是7-8年,電站建成后的收益,100千瓦用于償還銀行貸款的本息,100千瓦用于解決項目村深度無勞動能力貧困人口。按此辦法可解決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資金問題,加快推進光伏扶貧工作步伐,使光伏扶貧在5年的扶貧攻堅期切實發揮作用。
立足扶貧,科學制定收益分配辦法。
光伏扶貧工作,項目建設是途徑,扶貧脫貧是目標,我們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是解決貧困地區農民脫貧致富問題。在制定收益分配辦法過程中,我們從貧困產生的根源入手,研究制定扶貧的措施和辦法。對無勞動能力的五保戶、低保戶、殘疾人、智障患者等實行兜底政策,每戶每月發放300元補助資金,每年發放3600元,加上民政、殘聯等部門的補助使戶均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其他資金用于:
一是0-3歲兒童綜合發展項目;二是溫暖工程助學項目,實現教育幫扶全覆蓋,解決貧困人口素質和能力問題,落實中央扶貧先扶智的問題。從解決天災人禍導致貧困發生考慮,制定了給外出務工人員繳納意外傷殘保險幫扶措施,使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發生意外傷害時能及時得到救助,不至于因意外傷害導致家庭長期貧困。從尊老愛幼中華傳統美德考慮,確定了給80歲以上老年人生活補助措施,減輕貧困家庭贍養老人的壓力。從改善貧困地區人居環境考慮,設定了改善項目村基礎設施建設及其他公益項目。從貧困戶發展產業考慮,設定了農業科技示范項目,從支持貧困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考慮,設定了產業扶貧項目(以扶持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為主)和建立村級互助資金或小額信貸等金融扶貧項目。
項目取得的成效及意義
(1)項目的實施,使精準扶貧成為可能,兩個全覆蓋確保貧困群眾2020同步達小康。我們設計的光伏扶貧項目中,村級電站以解決建檔立卡的貧困戶為主,幫助他們通過產業發展和全方位支持,到2020年脫貧達小康;地面電站的收益以無勞動能力的深度貧困人口為主,采取按人頭按月發放補助的方法,確保他們同步達小康。
(2)項目的實施,實現了扶貧開發由輸血向造血的根本轉變,開創了資產收益扶貧的先河。傳統的扶貧是給予式扶貧,給錢給物,錢花了東西用了,貧困戶依舊貧困,陷入了不給予就貧困的惡性循環,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問題。光伏扶貧,一次投入,20余年的收益,通過20年的扶持貧困村、貧困戶創業發展,使他們徹底擺脫貧困。就拿一個100千瓦的光伏電站而言,建成需80萬元,建成并網后每年可收入12-15萬元,按20年收益測算,可收入240-300萬元,是投資的3倍多,拿這些收益用于貧困村的發展,作用是巨大而且明顯的。
(3)項目的實施,實現了貧困村集體經濟的破零,對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穩定基層政權意義重大。改革開發以來,經過30多年的發展演變,多數農村沒有了集體經濟,尤其是貧困地區農村,農村集體經濟長期處于負債的狀態,導致農村集體經濟檢查組織軟弱渙散,沒有凝聚力和號召力,也阻礙了貧困地區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和脫貧致富。光伏扶貧項目實施以后,拿100千瓦村級光伏電站來說,每年可收入12-15萬元,按我們確定的收益分配辦法,60%的收益用于直接扶植貧困人口,40%做為項目折舊費提取,留給村里做為滾動發展資金,扶植村里產業發展。這樣每個村每年5-6萬元的滾動發展資金,通過20年的滾動發展積累,資金規模將達到100萬元以上,這對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作用是巨大的。
幾點建議
(1)盡快落實國家光伏扶貧補貼政策。到2020年要實現貧困縣摘帽、貧困人口脫貧的目標,時間緊,任務重,光伏扶貧是助推兩個目標實現的重要措施。如果光伏扶貧電站收益中,國家補貼部分落實不到位,光伏扶貧工程的扶貧效果就會大打折扣。所以,國家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明確新能源補助政策,優先保證光伏扶貧電站補貼資金的到位。
(2).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部門在光伏扶貧工作中的主觀能動性。要堅持國家制定政策,省級全面指導,市縣抓好落實的原則,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市縣兩級,尤其是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小、周期短、見效快,把項目審核備案的權利放到市縣發改部門,根據市縣發展需求,每年下達市縣充足的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規模,由市縣把控項目建設質量和成效,國家和省對市縣加強考核,這樣可加快推進光伏扶貧項目建設,助力扶貧攻堅目標的實現。
(3).進一步明確光伏扶貧電站的稅收政策。對集中式地面電站的稅收政策,國家已經很明確。對村級和戶用光伏扶貧電站,稅收政策還不是很明確。鑒于村級和戶用光伏扶貧電站收益較小,月收益在3萬元以下,建議免除村級和戶用光伏扶貧電站的稅收,以示對光伏扶貧工作的支持。
臨汾光伏扶貧“十三五”規劃
用5年時間,在全市1000個相對貧困村建設1000座裝機容量為100KW至300KW的村級光伏電站,建成后裝機總容量達到300MW;利用設施農業、荒山荒坡、廢棄的舊村莊等建設10MW以上集中式光伏電站,每年建設規模約300MW,5年建設總規模1500MW。兩項合計建設總規模為2000MW。
兩個全覆蓋目標:以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覆蓋建檔立卡識別出的貧困戶、貧困人口,使他們人均年收入增加1000元,到2020年人均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以10MW以上光伏電站收益,覆蓋無勞動能力的深度貧困人口,使他們人均年收入增加3000元,到2020年人均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