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建筑能耗監測平臺示范項目、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研究和標準制訂項目,住建部門喊你趕緊來申報2017年度省級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建筑節能)支持項目,一大波專項支持資金正在等你來拿呢。
日前,市住建局轉發《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申報2017年度省級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建筑節能)入庫項目的通知》,省住建廳正在組織開展2017年度省級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建筑節能)入庫項目的申報工作。
此次申報工作,將采取自主申報、專家評審的形式擇優,規范項目申報和評審程序,適度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扶持力度,提高資金安排的科學性。增強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績效觀念,加強對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申報范圍看過來
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建筑能耗監測平臺示范項目、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研究和標準制訂項目等四類項目可申報2017年度省級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建筑節能)支持項目。
資金支持標準在這里
NO1:綠色建筑示范項目
已竣工驗收合格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50萬
1. 獲得國標或省標二星(含二星)以上等級的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并且已按對應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等級要求進行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合格的綠色建筑示范項目,二星級每平方米獎勵不超過25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三星級每平方米獎勵不超過45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30萬元。
2. 已竣工驗收合格,并獲得國標或省標一星(含一星)以上等級的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的綠色建筑示范項目,一星級每平方米獎勵不超過15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二星級每平方米獎勵不超過35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三星級每平方米獎勵不超過55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NO2: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
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已完工、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程評價標準》(GB/T 50801-2013)測試評價合格的太陽能光熱、太陽能光電、地源熱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建設單位屬于公共機構性質的項目按不超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投資額40%進行獎勵;建設單位屬于非公共機構性質的項目按不超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投資額20%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NO3:建筑能耗監測平臺示范項目
單個項目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按《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建設相關技術導則》(建科〔2008〕114號)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軟件開發指導說明書》要求完成建設并驗收合格,監測的樓宇數量不少于15棟,能與省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對接并穩定傳輸數據,且有切實可行后期維保方案的建筑能耗監測平臺示范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額50%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NO4: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研究和標準制訂項目
單個項目的支持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優先支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研究、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技術標準制訂等項目,單個項目的支持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合計支持項目不超過3個。
溫馨提示:
請8月23日前報材料到市住建局初審
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將書面材料一式七份和電子文檔(光盤),于8月23日前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初審,通過后于8月26日前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信息處,并同時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內的省級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填報項目材料(以紙質材料為準),逾期或審核程序不完備不予受理。
日前,市住建局轉發《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申報2017年度省級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建筑節能)入庫項目的通知》,省住建廳正在組織開展2017年度省級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建筑節能)入庫項目的申報工作。
此次申報工作,將采取自主申報、專家評審的形式擇優,規范項目申報和評審程序,適度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扶持力度,提高資金安排的科學性。增強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績效觀念,加強對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申報范圍看過來
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建筑能耗監測平臺示范項目、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研究和標準制訂項目等四類項目可申報2017年度省級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建筑節能)支持項目。
資金支持標準在這里
NO1:綠色建筑示范項目
已竣工驗收合格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50萬
1. 獲得國標或省標二星(含二星)以上等級的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并且已按對應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等級要求進行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合格的綠色建筑示范項目,二星級每平方米獎勵不超過25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三星級每平方米獎勵不超過45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30萬元。
2. 已竣工驗收合格,并獲得國標或省標一星(含一星)以上等級的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的綠色建筑示范項目,一星級每平方米獎勵不超過15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二星級每平方米獎勵不超過35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三星級每平方米獎勵不超過55元,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NO2: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
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已完工、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程評價標準》(GB/T 50801-2013)測試評價合格的太陽能光熱、太陽能光電、地源熱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建設單位屬于公共機構性質的項目按不超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投資額40%進行獎勵;建設單位屬于非公共機構性質的項目按不超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投資額20%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NO3:建筑能耗監測平臺示范項目
單個項目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按《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建設相關技術導則》(建科〔2008〕114號)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軟件開發指導說明書》要求完成建設并驗收合格,監測的樓宇數量不少于15棟,能與省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對接并穩定傳輸數據,且有切實可行后期維保方案的建筑能耗監測平臺示范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額50%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NO4: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研究和標準制訂項目
單個項目的支持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優先支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研究、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技術標準制訂等項目,單個項目的支持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合計支持項目不超過3個。
溫馨提示:
請8月23日前報材料到市住建局初審
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將書面材料一式七份和電子文檔(光盤),于8月23日前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初審,通過后于8月26日前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信息處,并同時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內的省級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填報項目材料(以紙質材料為準),逾期或審核程序不完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