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鶴壁鶴淇等發電企業執行電價的通知
豫發改價管〔2016〕929號
鶴壁、新鄉市發改委,省電力公司,有關發電企業:
鶴壁鶴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兩家發電企業電價申請收悉。根據相關價格政策,現通知如下:
一、鶴壁鶴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機組自2016年7月1日起,脫硫、脫硝、除塵設施達標運行的上網電量,上網電價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015元、0.01元、0.002元。
二、輝縣市協鑫光伏電力有限公司(20MWp)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已納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導規模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規全部建成并網,按程序申報納入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后,自機組并網之日起上網電價按每千瓦時1元執行。
豫發改價管〔2016〕929號
鶴壁、新鄉市發改委,省電力公司,有關發電企業:
鶴壁鶴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兩家發電企業電價申請收悉。根據相關價格政策,現通知如下:
一、鶴壁鶴淇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機組自2016年7月1日起,脫硫、脫硝、除塵設施達標運行的上網電量,上網電價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015元、0.01元、0.002元。
二、輝縣市協鑫光伏電力有限公司(20MWp)地面光伏電站項目,已納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導規模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規全部建成并網,按程序申報納入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后,自機組并網之日起上網電價按每千瓦時1元執行。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