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的晶硅板框架被拆。
隨著光伏技術發展,國家政策完善以及成本逐漸穩定,越來越多的城市居民愿在自家屋頂、露臺建設個人光伏發電項目。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南昌市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超過了1000家。
在陽光照耀下,光伏發電晶硅板反射出耀眼的藍色,形成亮麗的“高科技風景線”,為城市增光添彩。
尷尬的是,在依法申請,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后,南昌縣一業主自建的光伏發電站在起步階段被叫停,當地城管部門在業主未在場的情況下予以強制拆除。
辦了手續的項目咋要拆?
3月,王女士與在南昌從事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邱省老達成協議,在她位于南昌縣澄湖東路澄湖春天小區的家中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建設面積約40平方米,裝機容量為5千瓦。
然而,7月11日,在王女士家人未到場的情況下,南昌縣城管委執法隊員強制拆除了建好的晶硅板框架。
13日下午,記者在王女士家中看到,不銹鋼框架已被拆。王女士認為,城管執法隊員的強拆行為有待商榷。
王女士介紹,今年初,她準備在新房陽臺前方的一處開闊平臺建光伏發電站。“投資約7.5萬元,政府能給予1.5萬元補貼。經過審批,王女士拿到了批文,并由在政府備案的企業——南昌坤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設。
記者在王女士提供的《南昌市千家屋頂光伏發電示范工程項目審批表》看到,南昌市能源局、南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南昌供電分公司均在該表上蓋了公章,準許建設。
“此外,平臺產權人陳先生在3月就授權我可以使用。手續辦好了,剛搭好晶硅板不銹鋼框架,城管部門卻強制拆除了。”王女士介紹,11日下午,王女士的丈夫趕到現場后,拿出發改委、能源局的審批表,城管隊員才停止拆除并離開。
城管稱項目屬違章搭建
王女士說,她與家人找城管部門理論,得到的回復是,不銹鋼框架屬違章搭建。14日,記者觀察到,王女士家門口貼有一份8日下達的《責令改正違法通知書》,南昌縣城管部門要求業主在10日前自行拆除違章建筑。但記者注意到,該文書的簽收人,并非王女士,寫著“物業轉交”。
“不銹鋼框架6日已搭好,期間我們沒有在家,也沒收到通知,因此11日我也不在執法現場。”王女士表示,若城管、物業通知到位,自己當場拿出批文,或許當時可不被拆除。
“業主在搭建光伏發電設施前,拿了相關材料提供給物業,之后同意業主在四樓平臺處搭建設備。”南昌縣澄湖春天小區物管億家和物業公司負責人表示,8日,物業也提前告知城管隊員,王女士家中搭建的不是陽光房,而是光伏能源發電設施。
南昌縣城管委城市管理大隊二中隊負責人回應稱,澄湖春天所在的澄湖東路為縣城主干道,附近是嚴控區,不允許私搭亂建。“業主要在建光伏發電站前,把相關手續上交城管部門。若有關建設影響市容市貌,城管隊員依舊會依法拆除。”該負責人表示,8日,整改通知書下達兩天后,一直未見業主主動聯系執法人員,因此才組織隊員進行拆除。
有關部門需加強協調
2015年8月,南昌市發布《南昌市千家屋頂光伏發電示范工程實施方案》,力爭3年內建設1000戶,每戶不超過5千瓦,力爭完成總量5兆瓦的居民屋頂光伏示范工程。
南昌市發改委能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最大限度簡化審批和并網手續,除必須考慮到建筑物承載能力外,業主需明確房屋產權歸屬及電網接入等外部建設條件。
業內人士坦言,光伏發電不僅可供業主用戶使用,還可并入國家電網出售。國家鼓勵個人利用自家屋頂、空地等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站,但必須得到城管部門支持。為此,在2014年6月,南昌市發改委曾函告南昌市城管委,請城管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協助推動全省萬家屋頂光伏發電示范工程。
“在南昌,光伏發電設施被城管部門拆除曾發生過多次。城管部門拆除光伏發電設施,可能是擔心居民假借安裝光伏發電,進行其他不符合規定的搭建。”江西利華新能源有限公司劉濤稱,業主通過正規程序辦齊手續,由正規服務商建設,項目本身不會有問題。此時,正規服務商有責任協助業主與城管部門協商溝通。
“安裝光伏系統的居民,必須要考慮安全以及房屋產權歸屬,以免產生糾紛和誤解。根據南昌市的示范工程實施方案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政策,城管部門未出現在審批部門之列。”南昌大學教授周浪認為,涉及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南昌市發改委以及能源局、城管委還需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避免使光伏發電站這一靚麗的科技風景線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