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發改委等八部門發布《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能效領跑者”定義為同類可比范圍內,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產品、企業或單位。國家鼓勵能效“領跑者”產品的技術研發、宣傳和推廣。
2015年年中,能源局發布了《關于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意見》,旨在加強市場對技術的引導,嚴格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加強光伏產品檢測認證,采取差別化的市場準入標準,支持先進技術產品擴大市場,加速淘汰技術落后產品。
作為其中的重要內容,“光伏領跑者”被視為與“能效領跑者”并行專項方案,對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加強光伏產品和工程質量管理的專項方案。國家能源局每年安排專門的市場規模實施“領跑者”計劃,建設先進技術的光伏發電示范基地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并要求項目采用先進技術產品。2015年,“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要求中,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達到30%以上;硅基、銅銦鎵硒、碲化鎘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等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2%、13%、13%和12%以上。指標相對于《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較高。
總而言之,光伏產品制造商只有擁有更先進的技術、生產出更高指標的產品,才能在光伏發電示范基地、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中參與產品選型競爭。也正因為此,國內各光伏廠家都在積極完善自身技術,以達到領跑者標準。官方數據顯示,相對常規組件而言,先進技術組件憑借其高轉換效率,能夠大大降低電池、組件生產的單位折舊、單位材料、單位人工成本,降低電站投資工程成本,使每千瓦時光伏發電成本下降8分錢甚至更多以上。也就是說,與常規組件相比,“領跑者”先進技術組件在幾乎不增加成本的情況下,能夠提升單位面積裝機容量5%~8%,對促進成本下降有明顯影響。
雖然2015年全國僅有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區1吉瓦的領跑者基地獲批,但從多個項目紛紛申報的情況,及2016年“開年”趨勢來看,基地擴容趨勢十分明顯。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曾強調,“十三五”光伏行業的一個重要使命是實現產業升級。“我們現在已經在嘗試加大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的建設規模。2015年我們已經啟動了大同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后面還要啟動好幾個,希望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規模達到3吉瓦,甚至更大一些。”
據了解,目前全國有20%左右的產能可以滿足“領跑者”計劃要求。如果“領跑者”在未來能進一步提高要求,項目進一步擴大規模,將對促進中國光伏行業整體水平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更加重要的是,在中國光伏市場中,還存在優質產品外銷,低質產品充斥國內市場的問題,擴大“領跑者”計劃,將從某種程度上,把更好更優質的產品留在國內,提升國內電站質量。
今年5月30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指出,“國家每年安排專門的建設規模組織建設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引導光伏技術進步和成本及電價下降。有關部門提出基地的技術指標、建設規范、運行管理及信息監測、評價等要求。各地區可結合采煤(礦)沉陷區生態治理、設施農業、漁業養殖、工業廢氣地、廢棄油田等綜合利用工程,以具備一定規模、場址相對集中、電力消納條件好且可統一實施建設為前提開展基地規劃。基地原則上以市為單位,規劃容量不小于50萬千瓦,基地內的光伏電站項目通過競爭方式配置。”
6月3日,能源局發布《關于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下發光伏領跑技術規模5.5吉瓦,包括河北(冬奧會光伏廊道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山西(陽泉采煤沉陷區、芮城縣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內蒙古(包頭采煤沉陷區、烏海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安徽(兩淮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山東2個(濟寧采煤沉陷區、新泰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
此外,通知還明確,光伏領跑技術基地應采取招標、優選等競爭性比選方式配置項目,而且應將電價作為主要競爭條件。也就是說,降低光伏上網電價,提高轉換效率、降低千瓦時電成本的關鍵作用被進一步予以強調。
誠然,“領跑者”計劃對于引導行業從同質化競爭向注重高效產品轉變、加快產業升級具有重要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尤其對于技術、資金儲備都非常充足的企業來說,更能在保證成本的基礎上提高效率,而這本來也是這類企業一直努力的方向。但對于一些相對規模較小的企業而言,本來就是劣勢的成本,更將給短時間提升技術帶來難度。
而且,針對“無法消納”這一老生常談的問題,領跑者們能夠參與項目固然先進,但產業鏈各段各自為戰,一直是制約中國光伏發展的痼疾,如果能夠良好融入整體一盤棋,尤其是在下游仍然發揮引領作用,才能長效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2015年年中,能源局發布了《關于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意見》,旨在加強市場對技術的引導,嚴格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加強光伏產品檢測認證,采取差別化的市場準入標準,支持先進技術產品擴大市場,加速淘汰技術落后產品。
作為其中的重要內容,“光伏領跑者”被視為與“能效領跑者”并行專項方案,對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加強光伏產品和工程質量管理的專項方案。國家能源局每年安排專門的市場規模實施“領跑者”計劃,建設先進技術的光伏發電示范基地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并要求項目采用先進技術產品。2015年,“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要求中,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達到30%以上;硅基、銅銦鎵硒、碲化鎘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等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2%、13%、13%和12%以上。指標相對于《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較高。
總而言之,光伏產品制造商只有擁有更先進的技術、生產出更高指標的產品,才能在光伏發電示范基地、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中參與產品選型競爭。也正因為此,國內各光伏廠家都在積極完善自身技術,以達到領跑者標準。官方數據顯示,相對常規組件而言,先進技術組件憑借其高轉換效率,能夠大大降低電池、組件生產的單位折舊、單位材料、單位人工成本,降低電站投資工程成本,使每千瓦時光伏發電成本下降8分錢甚至更多以上。也就是說,與常規組件相比,“領跑者”先進技術組件在幾乎不增加成本的情況下,能夠提升單位面積裝機容量5%~8%,對促進成本下降有明顯影響。
雖然2015年全國僅有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區1吉瓦的領跑者基地獲批,但從多個項目紛紛申報的情況,及2016年“開年”趨勢來看,基地擴容趨勢十分明顯。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曾強調,“十三五”光伏行業的一個重要使命是實現產業升級。“我們現在已經在嘗試加大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的建設規模。2015年我們已經啟動了大同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后面還要啟動好幾個,希望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規模達到3吉瓦,甚至更大一些。”
據了解,目前全國有20%左右的產能可以滿足“領跑者”計劃要求。如果“領跑者”在未來能進一步提高要求,項目進一步擴大規模,將對促進中國光伏行業整體水平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更加重要的是,在中國光伏市場中,還存在優質產品外銷,低質產品充斥國內市場的問題,擴大“領跑者”計劃,將從某種程度上,把更好更優質的產品留在國內,提升國內電站質量。
今年5月30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指出,“國家每年安排專門的建設規模組織建設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引導光伏技術進步和成本及電價下降。有關部門提出基地的技術指標、建設規范、運行管理及信息監測、評價等要求。各地區可結合采煤(礦)沉陷區生態治理、設施農業、漁業養殖、工業廢氣地、廢棄油田等綜合利用工程,以具備一定規模、場址相對集中、電力消納條件好且可統一實施建設為前提開展基地規劃。基地原則上以市為單位,規劃容量不小于50萬千瓦,基地內的光伏電站項目通過競爭方式配置。”
6月3日,能源局發布《關于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下發光伏領跑技術規模5.5吉瓦,包括河北(冬奧會光伏廊道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山西(陽泉采煤沉陷區、芮城縣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內蒙古(包頭采煤沉陷區、烏海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安徽(兩淮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山東2個(濟寧采煤沉陷區、新泰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
此外,通知還明確,光伏領跑技術基地應采取招標、優選等競爭性比選方式配置項目,而且應將電價作為主要競爭條件。也就是說,降低光伏上網電價,提高轉換效率、降低千瓦時電成本的關鍵作用被進一步予以強調。
誠然,“領跑者”計劃對于引導行業從同質化競爭向注重高效產品轉變、加快產業升級具有重要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尤其對于技術、資金儲備都非常充足的企業來說,更能在保證成本的基礎上提高效率,而這本來也是這類企業一直努力的方向。但對于一些相對規模較小的企業而言,本來就是劣勢的成本,更將給短時間提升技術帶來難度。
而且,針對“無法消納”這一老生常談的問題,領跑者們能夠參與項目固然先進,但產業鏈各段各自為戰,一直是制約中國光伏發展的痼疾,如果能夠良好融入整體一盤棋,尤其是在下游仍然發揮引領作用,才能長效促進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