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記者:張松、王旭)報道:6月21日,國家能源局下達《關于推動東北地區電力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記者注意到,根據該文件東北地區新增清潔能源外送總量8.6GW,取消、暫停煤電11.07GW,合計將釋放至少19.67GW清潔能源機會。
這些問題不解決,將對東北地區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及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提高產生不利影響。為加快解決東北地區電力消納、系統調峰等問題,促進能源清潔發展,減少大氣污染,國家能源局主張,以堅持整體推進、統籌推進、多措并舉、分類指導為基本原則。以力爭到2020年,東北地區電力供需實現基本平衡,棄風率顯著下降;初步形成安全穩定、結構合理、調節靈活的電力系統,建立適應多種電源消納的電力市場機制;減少散燒煤、生物質燃料直接燃燒,提高能源供應清潔化水平,降低大氣污染排放為主要目標。
在綏中電廠改接華北電網工程增加向華北送電2000兆瓦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外送通道工程建設力度:
一是今年開工建設扎魯特至青州±800千伏直流工程,2017年建成投產,促進東北地區各類電源外送。扎魯特工程通過10回500千伏線路匯集東北四省(區)盈余電力。作為扎魯特-青州±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的主要組成部分,吉林-扎魯特電力外送項目群成為吉林電網電力外送的重要輸出通道,項目群此次開工的長嶺、向陽500千伏輸變電工程交匯于±800千伏扎魯特換流站,將省內盈余電力送往“三華”電網負荷中心。
二是2019年力爭實現赤峰地區(元寶山)電廠改接河北電網工程建成投產,增加清潔能源富集的赤峰地區向華北地區送電約2000兆瓦。力爭實現白音華2×60萬千瓦項目改送江蘇電網工程建成投產。
三是加快推進徐大堡核電外送華北通道前期論證工作,結合“十三五”電力規劃編制,提出可行的徐大堡核電消納方案,統籌研究新增東北向華北送電可能性。
(二)控制火電與風電建設節奏
一是嚴格控制煤電新增規模及建設節奏。在東北地區取消煤電項目1900兆瓦,緩核煤電項目2100兆瓦,緩建煤電項目3570兆瓦,控制煤電集中投產勢頭。
二是科學控制風電新增規模及建設節奏。棄風限電比例超過20%的地區不得安排新的建設項目,結合風電消納情況,合理安排風電項目建設節奏,緩解棄風壓力。
三是引導熱電有序發展。新增采暖需求優先通過建設背壓熱電機組解決,充分發揮背壓熱電機組供熱能力強、機組容量小的優勢。嚴格限制現役純凝機組供熱改造,確需供熱改造滿足采暖需求的,需同步安裝蓄熱裝置,確保系統調峰安全。
四是加強項目建設監管。加強電力項目建設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查處電力項目違規建設行為。
(三)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
進一步淘汰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國家環保要求且不實施環保改造的煤電機組,特別是單機300兆瓦以下,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和運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鼓勵通過新建背壓熱電機組或實施背壓改造,加速替代現役落后火電機組。“十三五”期間,東北地區力爭再淘汰落后火電機組3500兆瓦。
(四)加速推進煤電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
力爭2018年前東北三省300兆瓦及以上燃煤機組(約28000兆瓦)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具備條件的煤電機組要在2018年前完成節能改造,大幅降低大氣污染排放,提升能效水平。遼寧省力爭2017年完成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任務。
(五)大力推進電能替代
鼓勵東北地區在居民采暖、生產制造領域,推廣或試點電采暖、工業電鍋爐(窯爐)等。支持電能替代用戶參與電力市場競爭,與風電等各類發電企業開展電力直接交易,利用低谷風電資源降低電能替代用電成本。
2016年,在東北地區選擇若干地區開展電能替代試點示范,鼓勵先行先試,編制實施方案,在功能、工農業生產等領域,實施以電代煤、以電代油。
(六)提高系統調節能力
一是加快規劃內抽水蓄能、燃氣調峰等調峰電源建設進度。加快建設遼寧清原、興城、莊河,吉林敦化、樺甸、蛟河,黑龍江荒溝、五常、尚志抽水蓄能電站,盡快發揮調峰作用。根據天然氣供需形勢,規劃建設燃氣調峰電源項目。
二是實施燃煤電廠靈活性提升改造工程。2016年,在東北地區選取第一批10家燃煤電廠進行靈活性提升改造試點,提高調峰能力,在技術上緩解東北地區冬季調峰問題。2017年以后,系統推進燃煤電廠靈活性改造。
三是推進節能低碳電力調度。國家能源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節能低碳電力調度辦法》,結合電力市場建設,進一步優先調度非石化能源發電資源和高效清潔煤電。
四是加快儲能、燃料電池技術研究與應用。開展全釩液流電池等多種儲能技術示范工程,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成立燃料電池發電技術創新協作平臺,促進多方合作,推進燃料電池技術進步與應用。
(七)加快電力市場建設
按照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工作統一部署,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形成促進電力消納的市場機制。
一是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用電側價格由市場形成。在電力市場建成前,進一步完善發、用電側峰谷分時電價制度,繼續執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逐步擴大直接交易、競價等市場形成價格范圍,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引導電力消費、促進移峰填谷的作用。
二是建立和完善輔助服務市場,開展東北區域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專項改革試點,鼓勵各類發電企業或用戶參與調峰服務,并按規定獲得合理補償收益。
三是由國家能源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東北各省(區)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收購性利用小時數,東北各省(區)要嚴格執行,確保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
四是加快推動電力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抓緊制定電改實施方案。
(八)豐富能源生產方式
一是推進燃煤生物質耦合發電。結合秸稈禁燃要求,在東北地區選擇有條件的燃煤電廠進行秸稈、污泥摻燒改造試點,促進生物質燃料消納,降低電廠煤耗,減少生物質直接焚燒污染。
二是落實中央城鎮化會議精神,建立新型城市多種能源綜合協同、綠色低碳、智慧互動的供能模式,選擇大連莊河等若干城市開展智慧能源城市示范和海島(鎮)微網試點。
三是鼓勵在酒店、賓館試點實施熱電冷水汽五聯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四是借鑒河北雄縣模式,因地制宜,積極利用地熱資源,實施清潔供暖。
五是積極推動徐大堡核電前期工作,爭取盡早開工建設。
通知指出東北地區近年來面臨的兩大主要問題:一方面是東北地區出現較嚴重的電力供大于求局面,電力消納及系統調峰困難;另一方面是去年入冬以來,受氣候條件、燃煤供暖、秸稈燃燒等因素影響,還出現了持續性嚴重霧霾現象。
《新文化報》拍攝的吉林長春冬季霧霾對比
這些問題不解決,將對東北地區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及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提高產生不利影響。為加快解決東北地區電力消納、系統調峰等問題,促進能源清潔發展,減少大氣污染,國家能源局主張,以堅持整體推進、統籌推進、多措并舉、分類指導為基本原則。以力爭到2020年,東北地區電力供需實現基本平衡,棄風率顯著下降;初步形成安全穩定、結構合理、調節靈活的電力系統,建立適應多種電源消納的電力市場機制;減少散燒煤、生物質燃料直接燃燒,提高能源供應清潔化水平,降低大氣污染排放為主要目標。
中電聯數據顯示截止2014年底,東北三省一區總電力裝機量為185.24GW,其中水電占9.44GW,火電占135.1GW,風電占35.7GW,太陽能發電占2.996GW(東北三省僅為142MW)。清潔能源產電僅占全部的25.9%。據國家能源局2016年第一季度數據顯示上述地區風電棄風率為30%。太陽能棄光率為0%。國家能源局要求棄風限電比例超過20%的地區不得安排新的建設項目。
具體八條措施
(一)加快電力外送通道建設
在綏中電廠改接華北電網工程增加向華北送電2000兆瓦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外送通道工程建設力度:
一是今年開工建設扎魯特至青州±800千伏直流工程,2017年建成投產,促進東北地區各類電源外送。扎魯特工程通過10回500千伏線路匯集東北四省(區)盈余電力。作為扎魯特-青州±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的主要組成部分,吉林-扎魯特電力外送項目群成為吉林電網電力外送的重要輸出通道,項目群此次開工的長嶺、向陽500千伏輸變電工程交匯于±800千伏扎魯特換流站,將省內盈余電力送往“三華”電網負荷中心。
二是2019年力爭實現赤峰地區(元寶山)電廠改接河北電網工程建成投產,增加清潔能源富集的赤峰地區向華北地區送電約2000兆瓦。力爭實現白音華2×60萬千瓦項目改送江蘇電網工程建成投產。
三是加快推進徐大堡核電外送華北通道前期論證工作,結合“十三五”電力規劃編制,提出可行的徐大堡核電消納方案,統籌研究新增東北向華北送電可能性。
(二)控制火電與風電建設節奏
一是嚴格控制煤電新增規模及建設節奏。在東北地區取消煤電項目1900兆瓦,緩核煤電項目2100兆瓦,緩建煤電項目3570兆瓦,控制煤電集中投產勢頭。
二是科學控制風電新增規模及建設節奏。棄風限電比例超過20%的地區不得安排新的建設項目,結合風電消納情況,合理安排風電項目建設節奏,緩解棄風壓力。
三是引導熱電有序發展。新增采暖需求優先通過建設背壓熱電機組解決,充分發揮背壓熱電機組供熱能力強、機組容量小的優勢。嚴格限制現役純凝機組供熱改造,確需供熱改造滿足采暖需求的,需同步安裝蓄熱裝置,確保系統調峰安全。
四是加強項目建設監管。加強電力項目建設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查處電力項目違規建設行為。
(三)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
進一步淘汰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國家環保要求且不實施環保改造的煤電機組,特別是單機300兆瓦以下,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和運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鼓勵通過新建背壓熱電機組或實施背壓改造,加速替代現役落后火電機組。“十三五”期間,東北地區力爭再淘汰落后火電機組3500兆瓦。
(四)加速推進煤電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
力爭2018年前東北三省300兆瓦及以上燃煤機組(約28000兆瓦)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具備條件的煤電機組要在2018年前完成節能改造,大幅降低大氣污染排放,提升能效水平。遼寧省力爭2017年完成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任務。
(五)大力推進電能替代
鼓勵東北地區在居民采暖、生產制造領域,推廣或試點電采暖、工業電鍋爐(窯爐)等。支持電能替代用戶參與電力市場競爭,與風電等各類發電企業開展電力直接交易,利用低谷風電資源降低電能替代用電成本。
2016年,在東北地區選擇若干地區開展電能替代試點示范,鼓勵先行先試,編制實施方案,在功能、工農業生產等領域,實施以電代煤、以電代油。
(六)提高系統調節能力
一是加快規劃內抽水蓄能、燃氣調峰等調峰電源建設進度。加快建設遼寧清原、興城、莊河,吉林敦化、樺甸、蛟河,黑龍江荒溝、五常、尚志抽水蓄能電站,盡快發揮調峰作用。根據天然氣供需形勢,規劃建設燃氣調峰電源項目。
二是實施燃煤電廠靈活性提升改造工程。2016年,在東北地區選取第一批10家燃煤電廠進行靈活性提升改造試點,提高調峰能力,在技術上緩解東北地區冬季調峰問題。2017年以后,系統推進燃煤電廠靈活性改造。
三是推進節能低碳電力調度。國家能源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節能低碳電力調度辦法》,結合電力市場建設,進一步優先調度非石化能源發電資源和高效清潔煤電。
四是加快儲能、燃料電池技術研究與應用。開展全釩液流電池等多種儲能技術示范工程,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成立燃料電池發電技術創新協作平臺,促進多方合作,推進燃料電池技術進步與應用。
(七)加快電力市場建設
按照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工作統一部署,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形成促進電力消納的市場機制。
一是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用電側價格由市場形成。在電力市場建成前,進一步完善發、用電側峰谷分時電價制度,繼續執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逐步擴大直接交易、競價等市場形成價格范圍,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引導電力消費、促進移峰填谷的作用。
二是建立和完善輔助服務市場,開展東北區域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專項改革試點,鼓勵各類發電企業或用戶參與調峰服務,并按規定獲得合理補償收益。
三是由國家能源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東北各省(區)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收購性利用小時數,東北各省(區)要嚴格執行,確保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
四是加快推動電力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抓緊制定電改實施方案。
(八)豐富能源生產方式
一是推進燃煤生物質耦合發電。結合秸稈禁燃要求,在東北地區選擇有條件的燃煤電廠進行秸稈、污泥摻燒改造試點,促進生物質燃料消納,降低電廠煤耗,減少生物質直接焚燒污染。
二是落實中央城鎮化會議精神,建立新型城市多種能源綜合協同、綠色低碳、智慧互動的供能模式,選擇大連莊河等若干城市開展智慧能源城市示范和海島(鎮)微網試點。
三是鼓勵在酒店、賓館試點實施熱電冷水汽五聯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四是借鑒河北雄縣模式,因地制宜,積極利用地熱資源,實施清潔供暖。
五是積極推動徐大堡核電前期工作,爭取盡早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