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國家能源局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部署,南方能源監管局積極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各項工作,于近日向全國首家擁有增量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核發了供電業務許可證。
南方能源監管局高度重視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辦理供電業務許可的申請。局主要負責同志就該公司申辦供電業務許可證涉及的有關問題赴深圳前海自貿區進行了實地調研,聽取各方意見建議,進行專題研究,并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經體〔2015〕2752號)中“擁有配電網經營權的售電公司應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規定,專門召開會議,審議并通過了該公司的申請。對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供電業務許可證的核發,將進一步調動社會資本參與配電網建設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各種類型的企業參與售電側改革的熱情。
下一步,南方能源監管局將在加強許可的事中事后監管基礎上,繼續研究解決售電側改革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深耕改革試驗田,進一步發揮能源監管在服務電力體制改革、規范市場秩序方面的積極作用。
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掛牌成立,公司注冊地位于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的深港合作區,股東為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能之匯投資有限公司、云南文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開發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供電區域為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桂灣片區和前灣片區。2016年7月初,該公司已被列入廣東省經信委售電公司目錄,具備參與廣東電力市場資格。
南方能源監管局高度重視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辦理供電業務許可的申請。局主要負責同志就該公司申辦供電業務許可證涉及的有關問題赴深圳前海自貿區進行了實地調研,聽取各方意見建議,進行專題研究,并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經體〔2015〕2752號)中“擁有配電網經營權的售電公司應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規定,專門召開會議,審議并通過了該公司的申請。對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供電業務許可證的核發,將進一步調動社會資本參與配電網建設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各種類型的企業參與售電側改革的熱情。
下一步,南方能源監管局將在加強許可的事中事后監管基礎上,繼續研究解決售電側改革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深耕改革試驗田,進一步發揮能源監管在服務電力體制改革、規范市場秩序方面的積極作用。
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掛牌成立,公司注冊地位于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的深港合作區,股東為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能之匯投資有限公司、云南文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開發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供電區域為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桂灣片區和前灣片區。2016年7月初,該公司已被列入廣東省經信委售電公司目錄,具備參與廣東電力市場資格。